小学安全制度

时间:2023-03-20 12:49:1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安全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安全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安全制度

小学安全制度1

  一、来校联系工作或参观,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同意方可入内。

  二、上班时间不会客,私人因急事来访,应在传达室等候,不传当班者私人电话,有事由传达室值班员转告。

  三、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地点逗留或寻衅闹事,保持传达室安静。

  四、门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上班不做私活,特殊情况须人代班方可离开岗位。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查报,如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

  五、坚持交接班和学生接送制度,接送时家长一定要与当班老师交接好,才能把孩子带走;外出活动时须点清学生人数,以防走失。

  六、门卫尽夜24小时值班,节、假日轮流值班,必须严守岗位,严禁非工作人员进校活动。

  七、在校内随时注意消除隐患,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校内各种财务的管理,做到防盗防火工作。

  九、定期召开安全知识会,增强全校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于未然。

小学安全制度2

  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预防为主,以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为中心为保障,学校的秩序井然,特定制度。

  1、安全工作要有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必须重视这项工作,要有计划,有工作总结。

  2、实行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门卫要热情接待、主动询问,未经同意不准进人校内。

  3、公共财物出校,需持出门证,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值周教师和值周校务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财会室要按规定存放现金,财会人员离岗位时要及时关闭好门窗并落锁。

  6、各重要部位、科室有专人负责,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和处理。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教师必须人人懂灭火器,人人会使用,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长年无火灾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监督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并负责夜间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7、自行车不准随意停放,要按规定的地点存放整齐。

  8、严禁经商人员进校园。

小学安全制度3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财物被盗(破坏)、群体性治安事件、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师生非正常死亡等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除按学校有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和妥善处置外,要及时如实报告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求助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误报或拖延不报。

  2、学校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和处理措施、事故可能出现的发展趋势、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3、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一般性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4、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及时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告,24小时内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5、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4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后,学校应当在知道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在8小时内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小学安全制度4

  1、学校安全管理目标是:争创“平安校园”。

  2、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4、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周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5、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6、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7、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学校设置文明岗、社区文明监督员等学生组织,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8、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9、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第一个月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必须书面告知家长。

  10、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值日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11、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开学后,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2、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外出活动前10天,将活动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批。经批准用车船的,必须与当地交警部门、交通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所用车船必须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1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县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县教育局。

  14、加强保卫组织和校卫队建设。安全保卫基础台帐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学校设兼职保卫干部一名,保卫干部持证上岗。

  15、校园内设民警提示牌、举报箱、报警电话。划定危险区域警戒线。

  16、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小学安全制度5

  一、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明确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五、班主任每周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专门的帮教措施。

  六、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每年作专题法制报告不少于2 次。

小学安全制度6

  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验室专管员对本实验室全体成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专管员兼安全管理员,抓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排除隐患等工作,并负责指导有关实验老师掌握消防器材的维护使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有权停止其实验。

  四、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要妥善保管,剧毒物品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六、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七、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八、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小学安全制度7

  一、校园安全检查

  1、校园安全检查负责人为值日教师。

  2、值日教师每天上午8点前对校园内的安全设施以及校舍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并协助学校尽快解决。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二、课间检查

  1、课间检查由每天值日教师、少先队安全监督员负责。

  2、值日教师、学生每天检查各班课间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遵守课间纪律。学生上学、放学、离开课室到其他场地活动时,应检查是否按疏散路线行走,中午是否按时放学等,并对检查情况作好详细记录。

  3、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对课间情况作不定时的抽查,并作好记录。

  三、课室、功能室安全检查

  1、课室负责人为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为该室任课教师。

  2、每天上课前,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应对课室、功能室的教学设备(电脑、投影、教学用具)及教学设施(课桌椅、风扇、光管、门窗、卫生工具、电线、电源插座、开关等)进行检查。

  3、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长或学校安全责任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学生发生意外。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课室、功能室的`安全进行一次抽查。

  四、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

  1、体育设施、场地安全检查人为学校体育老师。

  2、体育老师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前应对体育用品及场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及时排除隐患。

  4、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体育设施、场地进行一次抽查。

  五、学校门卫安全检查

  1、学校门卫由值日教师担当。

  2、严禁外来车辆放入校园。

  3、上学、放学时段,做好学生离校的引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造成意外伤害。

  4、学生进入校园,门卫要密切注意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如刀具、危险玩具等),若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

  5、学生在校期间,门卫要密切注意各层楼学生活动(从监控系统上观看),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行政,发现学生玩危险游戏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6、安全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不定时的抽查。

  六、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责任人为学校安全具体负责人谢喜安。

  2、责任人每天应对全校的用电、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3、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及时排除。

  4、发现消防安全事故,及时通知学生并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5、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每周对学校消防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抽查。

  以上检查由于责任人不负责即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追究责任。

  本制度从xxxx年9月1日起试行。

小学安全制度8

  1、安全用电:各教室、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熄,断开所有电源。

  2、防火、防盗:办公室和教室做到人走关好所有的窗,反锁所有的门。

  3、安全隐患:每位教职工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室,或直接报告校长。

  4、安全责任:那个部门出现安全事故那个部门负责,每位教职工发现有安全隐患不上报的.追究当事人负责。

  5、隐患排除:由总务室负责排除学校所有安全隐患。总务室不能排除的上报教育局。

  6、学生安全: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人人关注学生校内外安全。二、三、四楼的学生下课后不准趴在护栏上玩。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推搡,课间不准追跑打闹。小操坪内的爬竿、爬梯和肋木严禁攀爬。

  7、门卫:上班时间分为三班,7:00-18:00,18:00-24:00,24:00---7:00,节假日分为两班,7:00-24:00,24:00-7:00,门卫要做到18:00-7:00每20分钟对校园内每个角落进行巡视,监视系统24小时不关机,做到教学楼楼门一关报警系统就开。

  8、安全负责人:

  总负责:黄校长、周书记;安全主管:杨晓红;安全专干:黄佳宇;教室负责人:每位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各办公室组长;功能室负责人: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学生安全负责人:大队部和教导处;门卫负责人:赵为民、杨利芝、曾志富。

  现在由于xx拆迁,学校处于非常时期,请各位老师提高安全意识,积极行动、通力配合,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争创和谐平安校园。

小学安全制度9

  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责,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结合开学、学期结束、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学校确定将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等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2、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并建立消防档案。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

  3、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砂箱、灭火器,要放在明显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有关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会报警。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的`使用情况,不准乱拉临时电线,经常宣传安全用电知识。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电脑室管理人员在启动电脑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6、图书、打印室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7、教师要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消防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消防安全,确保未成年人不受火灾侵害。

  三、应急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学校的现场内,最高职位的干部为总指挥,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2、在教室里,一旦突然发生火灾,在场的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灭火抢救工作。

  3、在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火灾时,第一是组织撤离,师生要有秩序地离开,第二报警,第三组织灭火。

  4、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小学安全制度10

  为使教学秩序、生活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玩火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学安全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

  第三条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更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并督促孩子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在期初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教导处、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如出现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及时上报,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整除。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学生不吃零食,不到小摊小贩上买东西,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中心学校校长与各完小负责教师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安全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各校负责教师平时要密切注意校舍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要配足消防器材。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学校配备安全工作联络员,并报镇政府和市教委备案做好,主要做好每月安全报告工作。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学校要在教育局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分管领导要经常在中心校、村小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室,再由校长室报请市教委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本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小学安全制度12

  一、学校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是本年级和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余任课教师和副班主任为具体负责人。

  对未按照《安全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将配合县局给予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校长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负责人和代表,应当代表学校对所有集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所带来的行为后果负法定责任。当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是由学校方面引起时,校长要代表学校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校长自己若负有直接责任,校长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在行政上也要接受县教委的处罚。在事故中校长本人有失职甚至渎职行为时,还要由其个人负直接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校长对学校安全组织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负有最主要的领导责任。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负有首要的组织抢救、应急疏散、维持秩序等责任。

  三、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责任人主要是指副校长、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工会、大队部负责人、年级组组长或其他活动组织者。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协助校长具体落实学校的安全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所应负责仅次于校长;若校长不在场,则具体责任人就是最直接和主要的安全责任人,发生安全事故后校长负领导责任,而具体责任人则要负主要责任。

  四、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小学安全制度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教研和学习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师、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在各班级、办公室、功能室工作学习的师生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我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班班主任是本班消防安全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师具体负责所处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各班主任、教师应当在小学的安排下,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落实小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抓好各种具体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第五条、小学要积极开展消防工作,校长应当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年级组长、班主任、功能室负责人是本年级办公室、本班教室、本功能室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校长负责,按照小学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实施和组织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七条、微机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按照小学的'消防工作要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八条、小学应当按照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特点,建立健全其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落实。

  第九条、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教学活动中凡需使用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的,一定要先报告小学进行消防备案,设安全放置处所,明确专人保管,建立使用卡,严格使用管理。

  2.易燃、易爆、放射性和剧毒物品及有害菌种统一由小学设仓贮存,不准私自贮存。

  3.小学任何地方不准贮存汽油、柴油。

  4.领用剧毒危险物品时,需经校长同意,两人一同领取,违反规定的保管人员应拒绝发放。

  第十条、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1、教育教学活动中需要动火,必须报请小学审查批准,作好防火安全准备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才能进行动火,

  2、动火完毕要当即清理现场火种。

  第十一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其情节的轻重,报请上级给予行政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办理。

小学安全制度14

  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上体育课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健康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

  二、学生到校外参加体育考试,体育比赛或其它体育活动,视具体活动内容,必须有学校领导、体育老师、班主任等相关人员带队,并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体育老师每月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四、体育教师上体育课要做到:

  1、上课集合整队,记录考勤,以防学生滞留。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并妥善安排好体质较弱和特异体质学生。

  3、室外课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4、讲明动作要领,做出动作示范,提出具体要求,注意事项等,并加强安全保护。

  5、发现有学生打闹或做出危险动作,要马上或制止。

  6、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有强烈的不良反应,要及时通知班主任和校领导,必要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小学安全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夯基础、抓重点、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为工作主线,确保师平安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立足于强化我校各个教师的主动教育意识,旨在养成各教师及学生安全意识。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第四条提醒是我校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在思想方面有苗头和倾向性的,需要及时过问和提醒的一项教育监督措施。

  第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提醒:

  (一)有学生反映的,群众反映的;

  (二)有教师发现的;

  (三)学生自己有意无意说到的;

  (四)学生有这种游泳思想苗头的;

  (五)其他需要提醒的。

  第六条具体措施:

  1、所谓课前课后就是在班会课或者安全教育课之前和之后,教师都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及防溺水的'教育。

  2、这种提醒应是持之以恒的。

  3、只要有发现,教师就要用一切方法在个人或全班面前进行安全教育。

  4、还应与学生家长取得一定的联系,家校结合实施教育与防范。

  5、及时向其他老师或学校领导反映。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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