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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0 09:10: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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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一、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三、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四、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五、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七、发生火警的时候,都应当迅速准确地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八、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九、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生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十、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一、开工、竣工

  1、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拒绝进场,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不能按时进场的,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开工建设。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没有开工建设,从第4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3、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到期不能完工,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人员与材料、机械设备

  1、承包人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项目经理,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并交2万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按时到场,罚款按合同金额的1%缴纳。

  3、承包人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甲方开具停工通知书,直至清场。

  4、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如果承包人拒不检验,或边使用边检验,后补证明的,罚款500元/项?次。

  5、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如果承包人拒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拒不执行指令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天。

  6、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7、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采取返工措施,承包人应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进行上一工序报验。未经报验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三、施工场地清理

  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处理或清除出场,处理或清除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临时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承包人的'设备和材料已撤离,废弃的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系统均已进行了疏通和整修。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内的施工堆积物已清理。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除限期改正外,罚款300元/天;3天内不清理者,视为拒不清理,加倍罚款,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另找工人清理的费用。

  四、资料

  在施工中,拒不执行指令,不按要求报验阶段验收,不进行上一工序验收,填报有关资料后进行下一工序的,须重新验收,完善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建设,否则,不进行工程的计量、验收和结算。

  五、开会

  工地例会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应到人员迟到的罚款200元/人;顶替的罚款300元/人;不到的罚款500元/人。

  六、维修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前,工程出现缺陷的,需及时维修,接到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维修通知后,3日内不进行维修的,视为拒不进行维修,发包人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解释

  对以上罚款,拒不立即缴纳的,处以每天增加1%滞纳金。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安全规定操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现场管理人员许可方可进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上工地,所有人员必须穿上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通道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人员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按照消防防范进行正确操作。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6、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7、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8、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