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事故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事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幼儿园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及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幼儿园增加投入,添置相关设备,加固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设施。
5、不乱拉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消防器材,制定幼儿园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地震、雷电、有毒气体等恶劣环境,经请示上级同意,停止教学活动,通知家长配合接送幼儿放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幼儿园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7861598)。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向幼儿园报告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务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园长或授权发布紧急撤离、集中的`命令,广播室进行反复广播。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操场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幼儿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幼儿,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幼儿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幼儿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想照顾,帮助弱小、有病的幼儿最先撤离。
5、门卫听到广播后立即打开大门,主任立即检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幼儿园领导,园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值班人员发现发生火灾时,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幼儿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接到报警的人员应立即赶到一线,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路南,距离镇政府××公里,全村总人口××人,总户数××户,××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2、××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3、××村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表
4、××村抗旱救灾队伍人员名单
附表1
××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附表2
××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可能引发的自然灾害:
根据温州的气候特点,由于
1、台风;
2、大暴雨;
3、反异天气等因素容易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受威胁。
二、事故的预防:
1、密切注意天气变化,特别是台风多发季节的天气变化;随时听取有关部门的灾害警报,该停课时坚决停课。
2、平时注意财产的保管,低洼地带(容易进水的地方)不宜放置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3、注意门窗的维护,做到随手关闭。
4、定期检查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确保万无一失。
5、加强教育,加强演练,提高全体师生防灾抗灾意识和自护自救本领。
三、处置程序:
1、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宣布停课;突发自然灾害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停课,并报教育局。
2、突发自然灾害时,学生要按照“自然灾害撤离程序”撤离;所有班主任应本着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高度认识自然灾害,提高警觉,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将所有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注意安慰稳定学生,确保不发生骚乱;等灾害有所缓解,各班主任要听从指挥的统一调度,确保将所有学生送至家长手中。
3、人员撤离完毕,领导小组应安排24小时值班,排查、确认人员全部离开校园;检查学校财产安全转移情况,注意防盗;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新受灾情况;随时注意灾害动向,提高警惕,防止受灾程度进一步加深。
4、积极接纳安全撤离的民工。领导小组要召开紧急协调会议,相关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后勤部门要安排和落实教室,安排好饮用水和用电,备好抗灾相应物资,如:矿烛、应急灯、雨具、食品、饮用水等;学校办公室要安排足够教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工作。
5、广播室除了做好有关抗台宣传外,多播放一些宏扬斗志的'电视或录像,以减轻疏散人员的心理压力。
6、积极组织灾后自救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全体班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清理校园、消杀毒、统计损失等工作都应有序并快速完成,以确保灾后学生能安全上学。
四、组织机制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灾害,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人员分工:
总指挥:xx
副指挥:xx
(1)调度、联络组:xx
(2)学生疏散组:xx以及所有有关的第一第二班主任;
(3)紧急救护组:xx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3)接待民工组:xx
(4)信息组:xx
(5)安全保卫组:各校区门卫、临时选调年轻力壮的教师组成。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刘传先
副组长:韩冬、刘东风
成员:韩梦翔、宋传贵、陈大卷、王道全、陈仲标、刘涛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大卷、陈仲标、王道全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韩冬
成员:陈大卷、韩蓓、谢琼、韩琪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瑶、李静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干部、职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互相照顾,帮助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消防控制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
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
5、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气侯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学校防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
组长:校长(马龙)副组长:副校长(徐帆)教导主任(曹旺虎)总务主任(刘旭普)组员:马旭艳杜调调曹秀霞文媛柳涛万泉刘小芳吴珍淑陈婷婷(以及各位非班主任)(二)主要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上报。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微机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流、大雾、雷电、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险房屋、围墙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灾害来临前应激反应
(1)灾害信号由气象台发布,学校依据区、县电视台或有关通知的灾害信息做出反应。
(2)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总务处布置检查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做好防淋、防浸的各项工作,检查及排通校内的排水设施。
B、学生停止在室外活动,学校要求班主任督促学生返回室内,教室内的学生严禁喧哗,以免造成恐慌,值日教师到班检查学生纪律、考勤。
C、学生上学或放学应带备雨具,禁止骑自行车的同学骑车打伞。
(3)红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A、继续做好黄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B、学校内所有人员暂停一切户外活动和作业。 C、学校组织好低洼易浸物资的转移或保护。
(4)黑色灾害信号的应急工作
A、学校做好校产的保护工作,根据灾情做好校园排涝工作;做好师生的管理工作;宣布停课并做出恢复上课的时间及课程调整安排的通知。
B、生留在课室内密切留意天气的情况,班主任到班管理并安抚学生情绪、照顾学生安全。
C、黑色灾害信号发布后,师生应留在家中或学校不要外出,校内的师生要到情况适宜才能回家。
D、如果学生处于往返学校的途中,应立即就近找安全地方避灾,电话通知家长接回家中,并致电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E、班主任加强学生考勤的管理,对不在学校的学生要与家长联系,明确其去向。
F、各班、各宿舍、各办公室、各功能室的责任人要做好本责任范围内人员与物资的安全保护工作,学校对造成损失的情况做出评估。
(5)灾害警报解除后,各学校要立即上报人员与物资的情况。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县教体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难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难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难救助应急预案是灾难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难救助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成员:各班主任
校园自然灾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地点设在校总务处。
三、校救灾办工作职责
1、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2、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4、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重气象、地震和灾难预告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难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难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强台风、强热带风暴、暴雨洪涝和长时间干旱等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中,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快速处置,协同应对。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储备。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省农业厅成立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厅长任组长,分管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副厅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厅办公室、种植业处、南亚办、畜牧兽医局、农机化局、计划财务处、农产品质量处、科技教育处、种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组成,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2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部署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根据灾情和生产恢复情况,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解除的决定,向灾区组派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协调省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2.3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厅办公室:负责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报送、发布和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和落实农业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参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收集、核查、汇总、反映粮食作物、瓜菜等农作物灾情;组织、指导灾后种植业恢复生产和结构调整;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剂和调拨。
南亚办:负责收集、汇总、反映热带作物灾情;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畜牧兽医局:负责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灾情况;督导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组织饲料及畜禽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导受灾地区落实消毒、检疫等措施,组织协调种畜禽及兽药等应急物资供应;督导各地做好死亡畜禽处置工作。
农机化局:负责督导各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旱、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处:争取、落实农业和农业系统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协调和落实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参与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科教处:组织灾后农业科技服务;参与农业生产救灾技术指导。
种子站:负责落实省级应急种子储备;做好灾后农作物种子的调配与供应。
植保站: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危害;协调农药等植物保护物资供应。
土肥站:指导受灾和复产农作物肥水管理;组织指导毁损农田复耕;协调复产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
2.4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
2.5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文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及时作出应急预案启动或应急解除建议。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协调涉及其他部门有关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视灾情,提出组织农业抗灾救灾慰问团、工作组、专家组的意见与安排等。
(6)及时了解和督导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 应急准备措施
3.1.1 组织、思想准备。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1.2 工程准备。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1.3 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同类型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1.4 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柴油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督导各级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1.5 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风暴灾害前,协助当地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设备转移。持续干旱严重影响农业生产时,建议本级政府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3.2 灾害分级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灾害(以下各等级灾害: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定为该等级)。
3.2.1 Ⅰ级灾害(特别严重灾害)。
(1) 发生涉及两个以上市县的区域性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20%以上,或受灾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
(2) 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特别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且成灾面积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万只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经济损失30001万元以上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2 Ⅱ级灾害(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20%,或受灾面积达到200-3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40%以上,且成灾面积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万只以上,或者区域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3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3 Ⅲ级灾害(较严重灾害)。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1-15%,或受灾面积达到100-2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较严重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且成灾面积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3.2.4 Ⅳ级灾害(一般灾情)。
(1)发生涉及两个市县以上的区域性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0%,或受灾面积达到50-100万亩。
(2)某一个市县以上发生一般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市县农作物播种面积的20%以上,且成灾面积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万头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万只以上,或者地区性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之间的灾情。
(4)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接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紧急信息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厅长或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副厅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4.2 信息报告
4.2.1 信息采集
预警信息。省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省水务厅的水情信息,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各市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及成灾信息。
采集途径。省农业厅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不定期的会商;省农业厅与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农业自然灾害信息网络系统。
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己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4.2.2 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省气象、水文、海洋渔业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接到热带气旋即将登陆或可能受影响的信息。
(3)干旱等渐进性自然灾害趋重。
(4)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4.2.3 信息报告
(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可直接上报,并同时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
4.3 先期处置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故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医疗救护、参与抢险救灾等,降低灾害对社会、群众和农业生产的危害。
4.4 分级响应
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为四级响应。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4.1 Ⅰ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副组长及各成员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重大问题报请省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主动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及时向重灾区发慰问电,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2 Ⅱ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省政府和农业部,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基本建设投资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国家救灾备荒和省级粮食应急种子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3 Ⅲ级响应
(1)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省政府、农业部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商财政厅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灾区的动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指导市县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4.4 Ⅳ级响应
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必要时将情况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和厅内各成员单位。
4.5 指挥与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4.6 信息发布
农业厅协助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和民政部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核实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4.7 应急终止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农业管理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加强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 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
5.1.3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养殖场(户)对栏舍进行消毒、加固,并适时补栏。
5.2 协商救助
5.2.1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 积极与银行、信用社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根据财政部《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省政府事权的,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市县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市县财政负担。对受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重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6.2 物资保障
在自然灾害易发期,相应级别的农资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 信息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上下畅通,做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农业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对救灾应急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7 监督管理
7.1 应急预案演练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7.2 宣教培训
各级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业从业人员的应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应急处置培训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本预案所称农业,包含种植业、畜牧业及相关行业基础设施。
8.1.1 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干旱(含高温热害、干热风)、洪涝(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涝、泥石流、滑坡等)、低温冻害(含冷害、霜冻、冰冻、雪灾、寒露风等)和风雹(含热带气旋、台风、寒潮大风、龙卷风等风灾及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
8.1.2 农作物受灾面积:指因受灾早晨在田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灾害危害,只计算其中受灾最重的一次。
成灾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积。
绝收面积:指在受灾面积中,农作物产量损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积。
8.1.3 本预案中热带气旋,是中国气象局《热带气旋等级》国家标准(GB/T19201-2006)中所规定。即热带气旋非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和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m/s-17.1m/s(风力6-7级)为热带低压,达到17.2m/s-24.4m/s(风力8-9级)为热带风暴,达到24.5m/s-32.6m/s(风力10-11级)为强热带风暴,达到32.7m/s-41.4m/s(风力12-13级)为台风,达到41.5m/s-50.9m/s(风力14-15级)为强台风,达到或大于41.0m/s(风力16级或以上)为超强台风。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8.3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一、防灾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安全办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肖泽平
副组长:朱雨红 李 勇 韩红民 王俊秀 魏秀芳 成 员:许 芳 罗荣华 鞠 彬 薛巧凤 王建雯 刘 普
郑小兰 徐晓生 叶翠萍 朱红山 王云琴 李国安 钱 华 陆桂斌 陈 梅 孙 清 王卫国 明星辰
陈玉君 朱 亮 王 平 张 伟 丁 勇 各班班主任 各教研组长 各年级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组及职责 组长:朱雨红 成员:罗荣华
主要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成员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组长: 韩红民
成员: 安全办全体成员、校医
主要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组及职责 组长: 王俊秀
成员: 明星辰 陈玉君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 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保昌江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本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学校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年级建立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2.安全事故;3.疫情。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危机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学校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机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校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危机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危机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在学校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组织医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临时医疗救治及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以及防疫消毒工作。
3.学生处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 4.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5.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6.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7.全体教师,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六、重大危机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危机发生后,学校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情况报告教育局,并接受指令。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保平小学2014年9月1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肉赛
副组长:永胜拉日特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预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严寒、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山体滑坡、严寒、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食堂、消防安全设施、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迅速切断学校电源。
4、值周教师及班主任负责关好学生宿舍和教室门窗。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队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人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以及我区救灾工作实际情况。
1.3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人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救灾应急工作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行动,密切配合。
(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
(4)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开展自救互助和社会捐助,政府重点救济灾区无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灾的群众。
1.4 适用范围
1.4.1 适用的灾害种类
我区境内发生的洪涝灾害,干旱、暴雨(雪)、雷电、大风、冰雹、霜冻、寒潮、低温、高温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1.4.2 适用的工作范围
自然灾害发生前的预报预警,自然灾害将要发生或自然灾害突发时受威胁和受灾人员转移后的临时安置和管理,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衣、食、住、医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灾后的生产恢复,倒塌民房重建,因灾毁坏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学校校舍、农村卫生院等公共设施的修复,以及相关的其他工作。
1.4.3 参照适用
因自然灾害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对转移安置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级政府负责协调并安排专项经费,部门参照本预案施行救助。
2. 启动条件
2.1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1)因灾死亡1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
2.2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2.3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4 区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组织机构
屯溪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区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指挥部成员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人武部、区农业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城建办、区粮食局、区统计局、屯溪地税分局、区物价局等单位负责人。
3.1.2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意见;
(3)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报告我区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区人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生产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3)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和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救灾对口支援工作。
(4)区局:负责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方案;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区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5)区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将减灾救灾及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向市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核报工作。
(6)区经委:负责组织辖区管辖单位参与救灾和伤病人员救助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7)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因灾失踪人员的搜救和其他救灾工作。
(8)区农业委:负责组织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时报告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情况,会同区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落实灾区补种、改种农作物所需的种子,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9)区财政局:负责编制区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10)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开展应急急救工作;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会同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灾情的核实工作,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12)区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在遵守和执行救灾工作法律法规和人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13)区交通局: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协调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因灾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负责指导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加强指导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15)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糖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保证灾区商品及时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家禽家畜的购销工作;协调落实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国际合作项目。
(16)区审计局: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18)区水利局:及时通报洪水预测、预报和旱情监测、预报信息,指导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水库实施调度,指导督促修复损毁的水利工程;参与洪、旱灾情的查核、评估工作。
(19)区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病虫害灾的监测、扑救、损失统计和防治工作。
(20)区城建办:负责协调灾后群众住房、校舍、卫生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有关手续的报批工作;负责我区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监控工作。
(21)区粮食局: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
(22)区统计局:负责协助查灾、核灾工作。
(23)屯溪地税分局:负责监督执行救灾捐赠物资的减免税政策。
(24)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灾区价格管理,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的意见,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维持市场价格稳定。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3.2.1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构成及职责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局,为区生产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生产救灾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3)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4)协调救灾过程中的各方关系;(5)完成生产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处置特大自然灾害,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加强办公室力量,补充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交通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与区局联合办公。同时,将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分为8个工作组分头开展工作,以增强应急联动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济组:区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商务局、屯溪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导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办理接收、分配救灾捐赠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
(2)查灾核灾组:区局牵头,区农委、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教育局、区粮食局、区统计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3)卫生防疫组:区卫生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局、区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产自救组:区农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经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屯溪地税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灾区农作物的补种抢种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5)灾后恢复重建组: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灾区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组织力量迁移、新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或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以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
(6)巡视组:区监察局牵头,区直机关工委、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屯溪工商分局、区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审计救灾专项资金和救灾捐赠款物发放情况,检查监管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食品、药品和建材的质量、价格,监管灾后商品供应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救灾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人员。
(7)宣传组: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政府办公室等为成员单位。负责生产救灾宣传工作。
(8)对外联络接待组: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协调对外联络工作,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的接待安排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2.2 专家组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区局负责人和区、水利、农业、粮食、统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
(1)监测、查核、评估灾情;
(2)分析、研判灾害趋势;
(3)对救灾应急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1)区级财政部门每年将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增长、物价上涨、农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逐步提高受灾群众的救助标准。
(2)救灾预算资金不足时,区级财政安排的预备费要重点用于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3)必要时申请省、市救灾资金支持。
4.2 物资准备
(1)区局做好本区的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会同区有关部门采购和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
(2)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前应与有资质的供应商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全区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我区与省、市部门的救灾通讯网络运行正常,以及区与市救灾部门的微机通讯通畅。
(2)逐步建立区、水利、城建、农业等部门间的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4.4 救灾装备准备
区有关部门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专家队伍,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4)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4.6 社会动员准备
(1)完善部门救灾捐赠工作应急方案,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加强各级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3)充分发挥各级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的作用,协助接收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
(4)建立救灾捐助表彰制度,创造良好的救灾捐助社会氛围。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各街道救灾应急预案应对辖区内可能因自然灾害需转移安置的人口数量进行预测,并对安置场所作出规划,可以采取投亲靠友、腾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较多时可以搭建临时简易棚,困难较大时可以向市、区部门申请拨给救灾帐篷。全区遭受重大、特别重大灾害时,区视情向省、市申请调用救灾帐篷。
4.8 救灾技术准备
(1)各级政府应给救灾应急部门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船只、移动电话、计算机软硬件、摄像机和gps等设备和装备
(2)保证通信畅通,汛期期间,局相关负责人,救灾办工作人员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救灾工作需要个人通信费增加者,应适当给予补助。
4.9 宣传、培训和演习
(1)区级政府救灾部门要利用媒体或通过其他方式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2)区救灾部门每年应争取参加一次上级救灾部门组织的救灾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3)各镇、各街道平时应加强救灾应急训练和救灾救护训练,应对大灾大难突降时,应急队伍能够讯即赶赴灾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保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宁。
5.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和信息传递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全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方通报信息。
5.3 灾情信息管理
5.3.1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5.3.2 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镇、街道办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区局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镇、街道级办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乡级部门每天9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区级局上报,区局每天10时之前向市部门上报。
(3)灾情核报。镇、街道办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局部门报告。
5.3.3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部门协调农业、财政、水利、教育、粮食、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农业、水利、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专家评估,核实灾情。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根据灾害类别不同,按照相关预案的规定进行:洪涝、干旱灾害见《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见《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见《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6.2 预警响应程序
(1)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2)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3)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6.3 预警响应措施
按照“政府牵头、社会参与,以自救为主,救济为辅、互助为补充”的救灾工作原则,实施救灾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负责,部门协助。特别严重、严重及较重自然灾害的救助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及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团结协助,共同做好救灾工作。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特别严重及严重自然灾害,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快速解决人民群众的衣、食、住、医等问题。
3.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救助。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响应原则,灾害发生后各级人府同时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救助预案;确定灾情报告、响应等级和责任主体、启动和结束响应程序、响应措施等内容。
7.2 响应等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三个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3.1 ⅰ级响应
7.3.1.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ⅰ级响应。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灾倒塌房屋200间以上。
7.3.1.2 启动程序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长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由区长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7.3.1.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建议,区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7.3.2 ⅱ级响应
7.3.2.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重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间以下。
7.3.2.2 启动程序
区局在接到灾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7.3.2.3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区生产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7.3.3 ⅲ级响应
7.3.3.1 启动条件
全区范围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较大自然灾害,区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1人以上(或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灾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灾饮水困难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00间以下。
7.3.3.2 启动程序
区局接到灾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提出建议,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7.3.3.3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局提出建议,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7.4 响应措施
7.4.1 应急响应
7.4.1.1 启动ⅰ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
(2)区领导赴灾区察看、指导。
(3)区生产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生产救灾工作,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救灾应急方面的指示。
(4)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办公,及时收集、评估、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动态,每日10时前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区局报送综合情况。
(5)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组织人员赴灾区指导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紧急申请、协调、调拨救灾款物,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加强对转移安置灾民的管理。
(6)查灾核灾组立即组织人员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向办公室提供灾区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7)卫生防疫组组织医疗卫生防疫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伤病群众及时得到医治,保证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保证灾区不发生大的疫情,并按相关规定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8)生产自救组组织农业技术人员,赴灾区指导开展生产自救,改种补种农作物,发展畜、禽、渔等副业,组织引导劳务输出等;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检修厂房、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9)灾后恢复重建组及早对受灾群众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学校、卫生等毁坏设施修复重建项目进行调查、评估、申报、立项,争取灾后尽快实施。
(10)巡视组组织人员赴灾区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处置、研究解决生产救灾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向指挥部报告研究解决。
(11)宣传组会同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加强新闻舆论管理。
(12)对外联络接待组做好市级以上领导来我区检查抗灾救灾以及境外组织和人员来我区援助抗灾救灾、新闻采访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并落实接待。
(13)申请省、市支持。
7.4.1.2 启动ⅱ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2小时内,指挥部领导带队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局向市局报告,请求市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救灾工作。
(4)根据灾情需求或区领导指示,区局会同财政局下拨救灾应急款物。
(5)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动态掌握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区领导、区有关部门和市局报送信息。
(6)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根据情况,申请省、市支持。
7.4.1.3 启动ⅲ级响应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区局接到灾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区政府、市局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工作组,查核灾情、慰问灾民、指导工作。
(2)根据需要,向重灾地区调拨救灾物资。
(3)坚持24小时值班和灾情零报告制度,保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畅通。
(4)会商区级财政部门下拨部分应急救灾资金,支持地方安排灾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镇人府、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好转移安置的灾民和落实好救灾应急的各项措施。
7.4.2 新闻报道
7.4.2.1 报道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抗灾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4.2.2 新闻发布
区政府新闻办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灾情和救灾信息。
7.4.2.3 内容审核
区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救灾新闻,内容涉及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等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的,由区局负责审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区水利局负责审核;涉及疫情和卫生防疫情况的,由区卫生局负责审核;涉及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由区城建办负责审核,涉及其它方面内容的,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
新闻媒体报道灾情和救灾信息,按党委、政府新闻宣传管理渠道归口管理。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1.1 灾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灾害影响,冬令、春荒期间部分受灾群众出现口粮短缺等生活困难时,各镇人府应在全面核查灾情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方案,并组织实施。
8.1.2 灾情调查及报告
各镇人府每年按规定调查、报告因灾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区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镇人府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时上报。灾情严重,本级政府救灾确有困难时,应及时申请上级的自然灾害救济补助经费,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吃饭、穿衣、盖被等基本生活困难,主要是解决口粮。
8.1.4 救助方案实施
区级人府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的救助工作,并请求市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区级部门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救灾金将通过一卡制发放到灾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区别情况,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对有自救能力的,开展互助互济,通过发展生产和组织劳务输出等措施,增强自救和抗灾能力。对缺粮又缺钱的贫困受灾群众,及时给予政府救济。通过开展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
8.2 恢复重建
8.2.1 工作原则
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由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筹指导。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自行借贷等多种途径筹集。住房规划、设计和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安全适用。
8.2.2 方案制定
灾情稳定后,区人府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台帐,为组织实施重建工作准备基础数据。区政府根据全区灾情和各地实际,制定受灾群众倒房恢复重建的目标、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级申请并安排建房补助资金,帮助灾区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因灾倒房。各镇人府负责制定本辖区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方案。
8.2.3 组织实施
各镇人府负责群众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实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因灾倒房群众有安全的过冬场所。
8.2.4 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
区发改委综合协调因灾毁坏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区教育、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组织协调灾区中小学学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工作。
8.2.5 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质监局直属分局、区物价局等部门做好灾后重建中的建材生产、供应和建筑质量的监管工作,确保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本预案未加限定所称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社会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等。
(3)冬令期间:指当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个月时间。
(4)春荒期间:指3月份到5月份的3个月时间。
(5)荒情:因灾造成受灾群众在冬令、春荒等时段的基本生活困难情况,主要是口粮和过冬衣被。
(6)本预案中数字,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奖励和法律责任
对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表彰和奖励;对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批烈士;对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9.3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区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本预案,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局会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22716。
9.5 预案的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关于印发黄山市屯溪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屯政办〔20xx〕56号)同时废止。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屯溪区防洪应急预案》,《屯溪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屯溪区预防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屯溪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启动条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组织机构及职责
3.2 组织体系结构及运作机制
4. 应急准备
4.1 资金准备
4.2 物资准备
4.3 通信和信息准备
4.4 救灾装备准备
4.5 人力资源准备
4.6 社会动员准备
4.7 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4.8 救灾技术准备
4.9 宣传、培训和演练
5. 预警预防与信息管理
5.1 灾害监测与报告
5.2 预警预防和信息传递
5.3 灾情信息管理
6. 预警响应
6.1 预警响应启动
6.2 预警响应程序
6.3 预警响应措施
7. 应急响应
7.1 基本要求
7.2 响应等级
7.3 响应启动和终止程序
7.4 响应措施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8.1 灾后救助
8.2 恢复重建
9. 附 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奖惩和法律责任
9.3 预案管理与更新
9.4 制定与解释部门
9.5 预案的实施或生效实效
10. 附录
10.1 与本预案相关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0.2 预案目录
10.3 各种规范文本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0.3 各种规范文本
包括预案启动审批、应急期间信息通报、新闻发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关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详细列出预案参与部门(单位)及联系人名单和通联方式,并及时更新。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㈠预防措施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
2、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3、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4、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6、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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