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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阀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阀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阀管理制度1
第一条解体检查,顺序拆卸,清洗各部位。
第二条仔细检查阀口阀座,不允许有丝毫损伤,保持光洁度,垂直度。
第三条按解体相反的顺序组装。
第四条调试定压升至1.6MPa时,安全阀应开启,降至该压力的0.8倍时应回座,如不符合要求则反复调试,直至达到要求。一般按安全阀铭牌要求调试。
第五条调试好后在放散法兰口处放些水测试,每分钟不超过4个气泡为合格。
第六条全部合格后进行铅封。
第七条调试中,人不能站在放散口处,以免伤人。
安全阀管理制度2
(1)开启压力的调整
①安全阀出厂前,应逐台调整其开启压力到用户要求的整定值。若用户提出弹簧工作压力级,则一般应按压力级的下限值调整出厂。
②使用者在将安全阀安装到被保护设备上之前或者在安装之前,必须在安装现场重新进行调整,以确保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符合要求。
③在铭牌注明的弹簧工作压力级范围内,通过旋转调整螺杆改变弹簧压缩量,即可对开启压力进行调节。
④在旋转调整螺杆之前,应使阀进口压力降低到开启压力的90%以下,以防止旋转调整螺杆时阀瓣被带动旋转,以致损伤密封面。
⑤为保证开启压力值准确,应使调整时的介质条件,如介质种类、温度等尽可能接近实际运行条件。介质种类改变,特别是当介质聚积态不同时(例如从液相变为气相),开启压力常有所变化。工作温度升高时,开启压力一般有所降低。故在常温下调整而用于高温时,常温下的整定压力值应略高于要求的开启压力值。高到什么程度与阀门结构和材质选用都有关系,应以制造厂的说明为根据。
⑥常规安全阀用于固定附加背压的场合,当在检验后调整开启压力时(此时背压为大气压),其整定值应为要求的开启压力值减去附加背压值。
(2)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的调整
①调整阀门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必须进行阀门达到全开启高度的动作试验,因此,只有在大容量的试验装置上或者在安全阀安装到被保护设备上之后才可能进行。其调整方法依阀门结构不同而不同。
②对于带反冲盘和阀座调节圈的结构,是利用阀座调节圈来进行调节。拧下调节圈固定螺钉,从露出的螺孔伸人一根细铁棍之类的工具,即可拨动调节圈上的轮齿,使调节圈左右转动。当使调节圈向左作逆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升高,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降低。反之,当使调节圈向右作顺时针方向旋转时,其位置降低,排放压力和回座压力都将有所升高。每一次调整时,调节:圈转动的幅度不宜过大(一般转动数齿即可)。每次调整后都应将固定螺钉拧上,使其端部位于调节圈两齿之间的凹槽内,既能防止调节圈转动,又不对调节圈产生径向压力。为了安全起见,在拨动调节圈之前,应使安全阀进口压力适当降低(一般应低于开启压力的90%),以防止在调整时阀门突然开启,造成事故。
③对于具有上、下调节圈(导向套和阀座上各有一个调节圈)的结构,其调整要复杂一些。阀座调节圈用来改变阀瓣与调节圈之间通道的.大小,从而改变阀门初始开启时压力在阀瓣与调节圈之间腔室内积聚程度的大小。当升高阀座调节圈时,压力积聚的程度增大,从而使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减小而较快地达到突然的急速开启。因此,升高阀座调节圈能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应当注意的是,阀座调节圈亦不可升高到过分接近阀瓣。那样,密封面处的泄漏就可能导致阀门过早地突然开启,但由于此时介质压力还不足以将阀瓣保持在开启位置,阀瓣随即又关闭,于是阀门发生频跳。阀座调:《圈主要用来缩小阀门比例,开启的阶段和调节排放压力,同时也对回座压力有所影响。
上调节圈用来改变流动介质在阀瓣下侧反射后折转的角度,从而改变流体作用力的大小,以此来调节回座压力。升高上调节圈时,折转角减小,流体作用力随之减小,从而使回座压力增高。反之,当降低上调节圈时,回座压力降低。当然,上调节圈在改变回座压力的同时,也影响到排放压力,即升高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升高,降低上调节圈使排放压力有所降低,但其影响程度不如回座压力那样明显。
(3)铅封
安全阀调整完毕,应加以铅封,以防止随便改变已调整好的状况。当对安全阀进行整修时,在拆卸阀门之前应记下调整螺杆和调节圈的位置,以便于修整后的调整工作。重新调整后应再次加以铅封。
安全阀管理制度3
为规范新疆金玛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生产装置中安全阀的安装、使用、校验和检修维护,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化工生产装置中的所有安全阀。
1.职责
1.1.分管设备管理的公司领导是安全阀管理的主管领导。
1.2.设备部是安全阀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和修订相关标准制度,负责贯彻国家安全阀有关法规、标准和管理规定。
1.3.各车间负责所属安全阀的日常巡检、台账和档案管理、拆卸、回装、跟进安全阀的调校及维修,执行公司安全阀有关管理规定。
1.4.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阀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安全阀存放时应当竖直放置,进出口及通气孔用堵盖封堵。
2.2.存放安全阀的环境中不得含有能够引起安全阀腐蚀的有害气体。
2.3.安全阀安装前,应当进行宏观检查、整定压力和密封试验,有特殊要求时,还应当进行其它性能试验。
2.4.安全阀的进出口管道一般不允许设置截断阀,必须设置截断阀时,需要加设铅封或者禁动标志,并且保证锁定在全开状态,截断阀的压力等级需要与安全阀进出口管道的压力等级一致,截断阀进出口的公称通径不小于安全阀进出口法兰的公称通径。
2.5.使用安全阀的工艺车间应对所属装置安全阀进行编制位号,并建立台账和检修维护档案。
2.6.安全阀的补漆色及装设应严格执行《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它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 制度。
2.7.安全阀在运行过程中,使用车间的当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安全阀日常运行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安全阀使用车间应经常检查安全阀的密封性及其与管路连接处的密封情况;
运行过程中安全阀发生起跳后,需要检查其回位情况以及有无其它异常情况,并且做好记录;
如果运行中发现安全阀不正常(泄漏或者其他故障)时,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车间)进行处理、检修、校验或更换;
阀门手柄应无其它异物悬挂在上面,弹簧中间无其它异物卡涩;
安全阀外部相关附件完整无损并且正常;
提升装置(扳手)动作有效,并且处于适当位置;
有无影响安全阀正常功能的因素存在;
必须设置截断阀的情况时,其安全阀进口前和出口后的截断阀的铅封是否完好并且处于正常开启位置;
检查有无泄漏或腐蚀情况;
铅封完整、阀体清洁度情况;
做好在线检查记录;
2.8.在安全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进行安全阀的离线检查和检测。
安全阀校验有效期已经到期;
在线运行时,安全阀出现故障或者性能不正常,且无法进行在线处理;
安全阀从被保护设备上拆卸;
3.安全阀校验
3.1.安全阀在校验前工艺车间设备技术员需填写《安全阀送检校验信息卡》,并提交于设备部。
3.2.设备部审核后,将需要校验安全阀的校验信息卡流转于车间,进行安全阀校验工作。
3.3.如果工艺车间要求更改安全阀设计条件下的整定压力值时,使用车间须填写《安全阀整定压力值变更卡》,经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改。
3.4.安全阀整定压力应按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任何人在未经批准前不得私自变动整定压力。
3.5.当安全阀需要盲死时,使用车间须提出盲死申请,经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方可盲死。
3.6.安全阀校验过程中必须有工艺车间技术人员现场鉴证。
3.7.新安全阀在安装前应根据实际使用工况进行校验,经过试验合格并铅封后方准安装使用。
3.8.备用安全阀经校验合格但保存期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使用时必须重新复验。
3.9.安全阀定期校验,一般为每年至少一次。
3.10.经解体、修理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应当进行重新校验。
4.技术档案的建立
4.1.工艺车间技术人员必须做好本车间范围内安全阀的校验台账和档案,并及时进行更新。
4.2.工艺车间技术人员需定期(每季度)将所在车间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阀最新(终)校验清单(包括调校时间)抄送于设备部存档。
4.3.安全阀的技术档案应当完整、齐全并及时更新,具体内容应包括安全阀基础数据台账、安全阀整定值变更记录、安全阀切断阀铅封记录、安全阀日常使用状况和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阀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安全阀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阀校验记录。
5.说明
5.1.本制度为试行制度,对本制度存在的问题或其他一些不适应我厂特点的内容,欢迎各部门提出宝贵建议与意见。
5.2.其他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
安全阀管理制度4
1、目的:
建立安全阀装设选用、校验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阀使用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采购部、使用部门
4、程序:
4.1安全阀的装设原则: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装设安全阀。
4.1.1压力来源高于或有可能高于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2由于工作介质的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由可能使容器的内压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3盛装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上。
4.1.4加热蒸发、换热过程,有可能使压力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容器上。
4.1.5压力有可能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流体液压设备上。
4.1.6压力来源处没有安全阀的容器。由于工作介质粘性大或其它原因,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爆破片代替安全阀或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共用的重叠式结构。
4.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4.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4.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4.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4.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4.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4.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4.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4.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4.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4.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4.3安全阀的校验
4.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后才能安装使用。
4.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4.3.3校验合格后,由工程部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检验执行者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
4.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被授权的人员(或质量检验人员)负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填入校验数据和签字。
4.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4.3.6校验安全阀用的压力表,精度应在0.5级以上。
4.3.7检验用压力表的取压点,应保证能取到安全阀进口腔内的真实压力。
4.3.8校验用压力表,因常受强烈震动和大幅度压力波动的影响,应经常用标准表校对。以免造成误差。
4.3.9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4.3.10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4.3.11对校验数值认可时,至少应连续两次以上的数据能重合,并且不允许对安全阀进行敲击。
4.3.12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4.4安全阀的安装
4.4.1必须经检验合格、铅封后的安全阀,才能安装。
4.4.2安全阀必须装设排出管,并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
4.4.3安全阀的排出管内不允许存在任何液体时,在排出管的最低位置上应装设排液管,其终端应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或回收系统。
4.4.4搬运和安装时,均不能使安全阀受到震动,更不能用强制力安装。
4.4.5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
4.4.6安全阀必须垂直地安装,气液共存的容器或管道应装设在气相介面位置上。安全阀于设备之间不得装设任何阀门。但对于盛装易燃,有毒或粘性介质的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更换,可装设截止阀。但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功能,运行时,截止阀应全开后加铅封。
4.4.7安全阀与设备之间的接管上,禁止连接一切介质引出管。
4.5安全阀的管理:
4.5.1工程部应将所属安全阀统一编号,并用钢字钉打于阀上(包括备有阀)以免发生错乱。
4.5.2工程部应建立安全阀台帐和安全阀修校档案卡。
4.5.3工程部应指定人员,对安全阀的检查、检修和备件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
4.5.4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规定时间,在检查设备时,同时检查安全阀。检查内容包括:紧固件是否松动;有无漏泻现象;铅封是否完好,对杠杆式安全阀,还应检查有无影响正常开启的阻挡物。
安全阀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电机组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管理,保证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超压爆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现役机组承压设备所有安全阀。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规定: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审查试验措施,评价试验结果。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本制度实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况的监督,审查安全措施。
第六条发电部、燃化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审查试验措施。
第七条检修部各相关专业参与试验并提供指导,编制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 试验间隔
第八条试验间隔
1、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各类压力容器(包括除氧器、连排扩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储气罐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2、设备大修及安全阀经过检修后,均应进行安全阀校验;
3、原则上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排汽试验均安排在小修停机前进行,如发现安全阀排汽试验不正常则应在小修中安排安全阀检修,小修结束后再安排安全阀校验或排汽试验。如在小修期间安排了安全阀检修项目则排气试验可安排在小修结束后进行。
第四章 试验要求
第九条安全阀排汽试验前,由检修部相关项目部编制安全阀排汽试验技术安全措施,并报运行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通过,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总工程师审核批准,送值长和运行备案。
第十条运行岗位在接到试验措施后,应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排汽试验应在生产技术部相应设备管辖专业专工(或生产技术部主任)主持下进行。
第十二条参加试验人员: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生产技术部压力容器监察工程师、安全监察部专工、运行相关专业负责人、当班值长和班长及运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修部相关项目部专工、维护队队长或技术员。
第十三条排气试验方式可采用定压手动拉跳安全阀排汽和升压跳安全阀排汽两种方式,原则上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均应采用定压手动拉跳安全阀的`方式。如安全阀安装位置、结构型式、排汽量和排汽温度等无法保证采用手动拉跳方式人身的安全,则可选择安全阀热态校验的方式进行排汽试验。
第十四条手动拉跳安全阀由检修人员操作,运行、安监人员现场监护。
第十五条运行部门应建立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记录簿,记录簿应包含试验时间、试验压力、温度、试验结果、试验异常情况等记录,试验结束后,相关人员应签字。
第十六条检修项目部及维护队应建立安全阀排汽试验台帐,记录相关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排汽试验结束后,应在锅炉技术登录簿或压力容器技术台帐上记录。
第十八条试验是否合格的条件:
1、是否正常排汽,排汽量是否与安全阀规格匹配;
2、安全阀开启后,压力容器是否有效泄压;
3、安全阀是否开启正常,回座是否正常。
第十九条如发现安全阀无法正常开启或无法有效排汽降压则可视为排汽试验不合格,相关部门应进行汇报并记录,及时安排检修、检查,并适时再次安排排汽试验。
第五章 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阀排汽试验应以能否保证设备与人身安全为前提。
第二十一条运行人员在安全阀排汽试验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运行措施,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二条在安全阀处应有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装置,排汽管布置应符合要求,现场操作人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应使用合适的操作工具,现场具备合适的操作平台和操作空间。
第二十三条试验现场应具备可靠的紧急撤离通道。
第二十四条试验前检修应编制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
1、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2、生产技术部正副主任、相关专业专工和压力容器监察监察工程师。
3、安全监察部正副主任及相关专工。
4、检修部主任、总工、相应项目部正副主任、专技。
5、运行部门正副主任、专技、相关运行人员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6、粉煤灰综合利用厂正副厂长、专技。
7、锅炉、压力容器所管辖的检修队正副队长和技术员。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级有关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若违反本办法按《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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