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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游泳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游泳管理制度1
1、婴儿游泳馆内外卫生实行分区责任制,全馆人员必须做到经常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东西摆放整齐。
2、各室、馆门窗玻璃经常保持明亮,天棚地板、四壁和桌椅用具无灰尘。
3、卫生清扫工具要存放整齐,不准到处乱放,对坐席、门窗、窗帘发现损坏时及时报告、及时修理。
4、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勤剪指甲。
5、人人都要懂卫生知识。
6、加强组织领导,每月检查评比依次,好的给予奖励,不合格者,除教育外,视情节适当扣发当月奖金。
游泳管理制度2
1.目的
确保泳池水质卫生,为顾客提供安全、健康的泳乐场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泳池的现场管理。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泳池水质标准
3.1.1静态标准(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
项目ph值浑浊度尿素浓度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游离余氯
标准6.8-8.2≤5度(或在两岸能看清水深1.5m处的池底四、五泳道线)≤3.5mg/l≤1000个/ml≤18个/l0.3-0.5mg/l
注:冬季室内泳池水温控制在22-26℃,儿童泳池应在24-28℃,冬季室温应高于水温1-2℃。
3.1.2动态标准
为确保泳池水质符合要求,采取分时段、分场次的动态管理措施,正常情况下按下表规定操作并控制相关指标:
泳池开放时间检查水质时间游离余氯
控制值泳客人数控制标准
(每人占有水面面积)加药时间
上午开放期间开放前半小时0.5~1.0≥3平方米首次加药时间:晚上22:00以后;补充加药时间:下午泳池开放前30分钟;其它时间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适时补加。
下午开放期间开放前半小时0.5~0.6≥4平方米
下午开放期间开放后3-4小时0.5~0.6≥4平方米
3.1.3儿童涉水池在开放期间应不停注入含游离余氯0.3~0.5毫克/升的新鲜水,保持池水循环流动,并每天换水一次。
3.1.4浸脚消毒池水的游离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浸脚池水每4小时更换一次。
3.2泳池水质测试仪使用方法
3.2.1将试管伸入泳池水平面下约50厘米处取水,保持水位在试管刻度线处。
3.2.2在ph值试管中加入5滴ph试剂,在余氯值试管中加入5滴oto试剂。
3.2.3盖上两个试管盖,用手摇动,使试管中水与试剂液混合均匀。
3.2.4观察两试管中液体颜色,分别与各自的标准色对比。与标准色颜色最接近者即为所测水的ph值和余氯值。
3.2.5测试后请勿将测试液倒入泳池中,每次使用后清洗整套测试用具。
3.2.6试管、试剂请储存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
3.2.7为提高精度,建议每年更换试剂。
3.3水质调试药品及使用方法
药品名称药品性能药品形状加药量注意事项
强氯精消毒剂,用于杀灭水中的细菌及池底的藻类粉剂2-3克/m3水使用时先溶于水后直接洒入泳池。由于该药刺激性强,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
明矾絮凝剂,用于吸附沉淀水中的杂质晶体20-25克/m3水
聚合氯化铝絮凝剂,用于吸附沉淀水中的杂质粉剂5-10克/m3水使用时先溶于水后直接洒入泳池
食用碳酸钠ph值调节剂,粉剂10-15克/m3水当ph值小于6.8时调高ph值,用量按实际测试中ph值得出
片碱ph值调节剂颗粒10克/m3水当ph值小于6.8时调高ph值,用量按实际测试中ph值得出
盐酸ph值调节剂液体5-10克/m3水当ph值大于8.2时调低ph值,用量按实际测试中ph值得出
硫酸铜杀藻剂.用于杀虫、杀灭藻类液体1-2克/m3水投入次数不能多,每月投1-2次即可(或发现小虫或青苔时使用)。
3.4泳池换水与开放前的准备工作
3.4.1泳池每年需换水一次以上。换水操作流程如下:
3.4.2泳池正式对外开放前必须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为泳客在指定医院体检,办理《健康证》。泳池的水质检测合格证书和《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必须在泳池现场公示。
3.4.3泳池开放前,救生人员必须参加救生员培训,必须持有效的《救生员上岗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救生员在上班时段,须随身携带《救生员上岗证》。
3.4.4非开放期间,应避免水质浑浊,无悬浮物。
3.5泳池开放时间及现场管理
3.5.1泳池须保证在5月1日-10月31日开放,部门可根据顾客的要求延长开放期间。
3.5.2开放期间,部门可视具体情况编制《入场须知》《游客须知》,《更衣室使用管理规定》,确定泳池开放的`时段,非泳池维修、换水时期的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22:00。
3.5.3泳池底部、周围无锋利有棱角的硬物,泳池及过水沟无青苔、砂粒等异物。栏杆无水迹、灰尘。泳池照明灯具完好,使用安全电压。无外露管线。海水浴场水底不应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源;人工泳池和海水浴场,需按照国家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员;现场配置救生观察台、救生杆和足够数量的救生圈、设置各类警示性标识牌;晚间水面照明符合国家标准;填写当天早、晚测定的水温。
3.5.4每天须对检测结果、加药情况、开机循环时间等内容作好记录。
3.5.5开放期间,泳池救生员应严格执行泳池管理规定,要求泳客凭《健康合格证》入场,并按照排便→冲洗、淋浴→浸脚消毒→入池的卫生程序引导泳客入池,有责任阻止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泳池游泳。
3.5.6禁止在泳池内吃食物、吸烟、吐痰、擤鼻涕等,禁止在泳池内及泳池边进行嬉戏、打闹等影响泳池秩序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行为,12岁以下或1.4m以下的儿童必须有成人现场监护,且不允许到深水区。
3.5.7泳池开放期间救生员不能离开泳池,并保持高度警惕,采取定位观察与巡视观察相结合的方法(每15分钟巡视泳池一遍),仔细观察泳池内泳客情况,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时须有能胜任的人员顶岗。一个泳池配有多名救生员的,至少须保证其中一人为巡逻岗。
3.5.8遇政府部门抽检水质时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并跟进抽检结果,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5.9救生员应随时清除池水中的污染物,每天停场后对各种卫生设施场地进行彻底清扫,并使用0.3~0.6%氯消毒液进行消毒。
3.6开放期间的水质处理步骤与方法
3.6.1防止青苔生长:投放硫酸铜,每月以投放1-2次为佳,且在投放2小时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3.6.2调节ph值(酸碱度):使用碳酸钠或
氢氧化钠提高池水的碱度,每升高1.0度按每立方米水15克的剂量投放。
3.6.3杀菌、消毒:使用强氯精,每提高0.5度按每立方米水2克的剂量投放。
3.6.4沉淀:使用明矾,按每立方水20-25克的剂量投放,启动循环系统半小时,使药物分布均匀。
3.6.5吸尘:待以上步骤完成后,静止6-8小时,方可进行吸尘。
3.6.6在水质处理时段应谢绝顾客下水游泳,并在泳池入口及周边显眼位置放置标识牌。
3.6.7循环过滤:为减少池水中悬浮物,保证消毒杀菌效果,保持水质的清澈透明,每天开放时段内须对池水进行循环过滤。
3.6.8如开放期间游客人数较多,应适当增加水质检测频次,以保证水质合格。
3.6.9新购泳池消毒药品在首次使用时,应增加检测频次,以确认药物的有效性,发现药物异常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知供应商处理。
3.6.10当遇到高温、下雨天气时,应随时监测水质变化。在台风暴雨等不良天气下,泳池水质的变化主要表现为细菌及微生物的数量增多,有机物、悬浮物增加,池水浑浊度加大,甚至池水不受控制变成墨绿色。处理方法主要以预防为主:遇不良天气时,首先用强氯精提高游离余氯含量至1.5以上,其次加强循环过滤效果,调节ph值至7.8~8.5,再加聚合氯化铝(或明矾类絮凝剂),通过混凝、沉淀、吸污等一系列水质处理过程,使池水保持在标准水质范围内。
3.6.11泳池关闭期间参照喷泉池水质处理规定。
3.7喷泉池水质及操作要求
3.7.1水质要求
3.7.1.1喷泉水景水质不浑浊、无青苔、明显沉淀物和漂浮物;
3.7.1.2.沟渠河等无异味、无杂物、无污水横流、无大量泡沫、无漂浮异物、蚊幼虫不超过1只/100ml;
3.7.1.3.水景开放管理有明确规定。
3.7.2开泵前准备工作
3.7.2.1检查水池水位,并用小铁丝检查各喷嘴有无堵塞情况,然后调节各喷嘴旁边进水开关调至中间位置。
3.7.2.2检查池灯完好情况。
3.7.2.3检查控制箱各接触器接线情况,上述情况均无异常后方可开泵。
3.7.3开泵后应观察喷泉水池水位,及时补水或放水至喷嘴合适位置。
4.记录表格
游泳管理制度3
1、计划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本质量计划为受控文件,由项目办公室负责,按受控文件管理程序发放记录。
3、质量计划的发放范围:项目领导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4、质量计划一般不予外传和复印。
5、质量计划的修改由主任工程师负责进行,修改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有本质量计划的`人员,在离开本工程项目时,应将本质量计划交办公室。
游泳管理制度4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度表
1、游泳池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游泳池内各项管理工作
2)、做好个岗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分工、检查、考勤和监督工作。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每天的池水检测、场地卫生及设备维护工作。
4)、做好游泳池与有关部门及上级领导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5)、及时处理、汇报游泳池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
2、救生员工作守则
为规范管理开放性游泳池救生员及安全救护人员的救生工作,保障泳客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触发救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确保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自觉遵守救生工作原则,立足于防,认真细致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制定救生员、安全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如下:
1)、持证上岗、热爱生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2)、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3)、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怕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5)、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教练、不擅离岗(换岗、串岗);
6)、不携带与值岗无关的物品上岗;
7)、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穿着统一的救生服装;
8)、发生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3、水质管理
水质处理员应通过水质处理知识,技术技能的专项培训,并树立工作认真和保证泳客的身体健康的良好心态,其主要职责如下:
1)、水质处理要按照国家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标准,对池水进行处理。
2)、水质处理员应精通各种药剂的作用及使用方法,严禁对池水乱投药、乱处理。
3)、水处理工作人员应善于观察池水的水质变化,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投药后的投药设备及投药桶应及时清洗干净。
5)、配合吸污工作人员搞好泳池的清洁卫生工作。
6)、水质处理员对当天的水质进行随时检测,并做好水质及浸脚池到笔记记录及公布当天水质检测情况。
7)、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4、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2)、服务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保证票额与现金相符。严禁出现收钱不给票的行为。
3)、服务员必须在售票前验明参泳者的健康证件,无健康证者,一律不得售票入池。
4)、服务员在每天闭场后,必须及时清点票额及现金,并做好登记,妥善保管现金、门票。
5)、负责搞好岗位及安排的卫生工作。
二、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游泳客人向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1、建立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游泳池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2、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几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5)事故报告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游泳池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顾客公共卫生指引:
1)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性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2)游泳课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3)入水前要做好全身准备活动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遵守公共卫生,不准在池中吐痰等;杜绝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行为。
6)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5、发生健康危害事故时,游泳池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6、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早上男、女更衣室卫生工作清洗、消毒)→浸脚池卫生工作(清洗、换水、加消毒药)→泳池地面卫生(清扫、冲洗一星期3次、消毒)→开放的卫生保洁工作(随时清扫地面、清理水面漂浮物)→闭场后卫生大清洁(包括游泳池、地面、通道、更衣室、浸脚池)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要牢牢树立安全意识,把保障游泳者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游泳救生常规。
3.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配戴特定标志——袖标和标志帽。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安全负责。
5.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
6.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或不服从管理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7.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8.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只限于身体不适和两便),并要在十五分钟内返回。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域。
9.要每天填写游泳池管理日志,记录每天的天气、使用时间、气温、水温、水质变化、游泳人数、突发事故、过滤机的运行情况及其它维护管理情况。
10.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五、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通风系统的顺畅,保证中央空调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此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
1、有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的卫生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2、空调通风的机房应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3、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4、空调系统新风量应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
5、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6、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应保持清洁,定期委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7、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应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8、必须建立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维护、清洗和消毒档案
六、划卡制度:
1、儿童卡:
身高在1.3米以下的为儿童划卡为:1人/1次,身高在1.3米以上的划卡为:1人/2次。
2、成人卡:
成人:1人/1次,儿童划成人卡:2人/1次,若只有一名儿童则划1人/1次。
七、客人来馆游泳流程:
1、成人:
前台办理手续(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儿童:
1)、监护人与儿童都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与儿童各划各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2)、监护人未买游泳卡儿童买游泳卡客户:在监护人陪同下至前台办理手续(监护人不划卡,但必须换本馆拖鞋。儿童划卡、领钥匙、换拖鞋)→进入更衣室(沐浴、换泳衣、带泳帽等)→进入浸脚池消毒→入池区游泳→经浸脚池进入更衣室沐浴换衣服→前台归还钥匙、拖鞋→离开。
注:
1、从即日开始,办理儿童卡客户必须同时办理成人卡。不办理成人卡之儿童拒绝办理儿童卡。
2、进入游泳池区客户必须换本馆提供之拖鞋经浸脚池进入池区。
3、游泳客户必须沐浴、更衣、带泳帽经过浸脚池消毒方能下水游泳。
八、游泳池安全应急预案
1、事故应急小组成员:
负责人:xxx
组长:xxx
救生员:xxx
监督人:xxx
2、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1)、当游泳池发生溺水事故时,岗位救生员应立即进水抢救溺水者;将溺水者拖带上岸,由组长及救生员进行现场抢救,抢救方法包括倒水、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等抢救技术方法,现场抢救不能间断,直到溺水者苏醒或医院救护人员到来交接为止。
2)、在现场抢救同时,在场工作人员应配合抢救,马上拨打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报告事故原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能让急救中心工作人员争取更快赶到事故现场急救,并维护现场泳客秩序。
3)、通知游泳池负责人尽快到场负责事故现场处理工作,保护现场及做好防范、防止事故的继发。
4)、当发生死亡或同事发生3名以上(含包括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责任人应及时通知报告当地公安、体育、卫生等部门,做到及时处理、妥善安排。
5)、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组长应及时做好事故现场其它人员的安排及离场秩序,做好事故发生笔录及现场目击笔录。
3、事故应急小组成员应在业务上不断提高自身抢救能力,学习科学的抢救方法知识、责任心强,应抱着救死扶伤,拯溺救难得高尚品德。
4、经常性对现场抢救知识、技术,技能进行练习演练,反复实践,自我提高。
5、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配。
游泳管理制度5
为了给游客提供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活动场所,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进入游泳场馆内游泳一律凭票进入,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进入游泳场馆者请穿平底鞋,严禁穿硬底鞋进入场内。
三、请保持场馆清洁,泳池及更衣室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便溺、抛弃杂物。
四、更换衣服应在更衣室内更换,贵重物品应送交保管人保管;衣柜的'钥匙请自行保管好,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时间,本游泳馆概不负责。
五、在游泳池内应注意安全,携带必要的救生装备,泳池禁止跳水、奔跑、嬉戏、假装溺水、球类活动、播放私人音响器材、裸泳、危险举动及任何影响别人的行为。
六、下列情形不得入场:
1.身体患有疾病如高血压、血糖过高、心脏病、皮肤病、眼疾或传染病者禁止进入泳池。
2.酗酒、精神病或其它类似状态者。
3.携带球类及危险物品等者。
4.携带蛙镜、蛙鞋者。
七、进池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1.游泳前应先在淋浴间淋浴洗净,并穿游泳衣裤,且应戴游泳帽。
2.为维持泳池水质清洁及环境整洁,进入泳池前请先脱鞋,置于指定处并先做暖身活动及冲水。
3.六岁以下或120公分以下儿童须在监护人陪同方可下水。
4.游泳池分深水区、浅水区,儿童和不会游泳的人员不得进入深水区。
5.不得有妨害他人之行为。
6.游泳中,如遇身体不适时,应即上岸或离场。
7.清场时应即按规定离场不得藉故逗留。
8.游泳技术欠佳者,应听管理及救生人员劝告,勿进深水区域或做跳水动作,违背前项之规定者,得勒令离场。
八、游泳馆内设有救生员以及救生设备,救生员负责馆内安全工作。请遵守泳池管理规定及救生员劝导,若有违反规定而导致意外,本泳池恕不负任何责任。
九、游泳者对本池各项设施及用具,均应善加爱护,如有损坏,须按市价赔偿。
十、凡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接受劝告者,泳池管理人员有权请其离场。
游泳管理制度6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安全保障制度
1、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处罚,建立健全奖罚制度。
2、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夏季开放期间每天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就当天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时间不在长短,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领班人负责。
4、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具体项目有:领班工作日记录、救护岗位日记录、寄存岗位日记录、池水卫生日记录、水处理日记录、电器操作日记录、冬泳开放日记录。
5、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救护人员、寄存人员、电工、水处理工、保洁员、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安全保障体系
1、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的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救护证》后,着装、持证上岗。
3、现场救生器材齐备、到位,放置符合要求。
4、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理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120相结合的抢救措施。
6、如有溺水事故发生,及时上报安办、文体局、派出所,同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领导。
7、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池水处理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四、监督制度:
1、场所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有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日记录的应经常检查。
2、全体管理人员在开放期间,对所负责的岗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场所领导,所有这些程序都要有记录。
3、严格按照有关岗位制度,实行领导、主管、区域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逐层负责制,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责任工作。
制定单位:XX
游泳管理制度7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能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4、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5、淋浴、强制式脚浸池、通风换气等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池水净化消毒,每2小时自测一次余氯,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6、禁止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游泳,有明显标志。
7、厕所清洁,无异味,无积污。
8、内部布局和入场流程合理,设置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功能间。
9、池壁及池底为浅色,表面光洁不渗水,池边走道防滑,走道边缘有排水沟。
10、进水口设在浅水一端,排水口设在池底最深处,排水口径应大于进水口4倍,并安装隔栅。
11、通往游泳走道中间设强制式浸脚池,长度不少于2米,宽度与走道同宽,深度达到20厘米。
12、有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器材,室内游泳有机械通风设施和人工照明设施。
13、厕所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通风设施。
游泳管理制度8
1.目的
有效地控制、管理泳池,为顾客提供一个卫生、健康的泳乐场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泳池设施的操作。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泳池换水与清洁、消毒工作
3.1.1.泳池换水前,管理处应提前发布关于泳池将要换水内容的通知,同时在泳池现场予以明确的标识,并用警带围住泳池周围。
3.1.2.进行泳池排水:打开排水阀,启动排水泵排水。在泳池及溢水沟进行清洁工作,直至不留任何污迹。
3.1.3.经泳池加水:打开给水阀门,在泳池加水同时即可加入消毒药品进行消毒处理。蓄水至标准水位后(蓄水未在到标准水位不可启动循环水泵),启动加药泵,加入凝结沉淀药品以利于池水凝结沉淀,选择的药品与比例为a或b:
a:漂白水(消毒,20千克/100立方米)与明矾饱和溶液(凝结沉淀,0.5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b:三氯异氰尿酸(别名强氯精,消毒,0.3千克/100立方米)与聚合化铝(沉淀,0.4千克/100立方米)搭配使用。
3.1.4.沉淀24小时以后进行吸尘,反水冲洗,过水及循环过滤工作。具体操作请参见本文件3.3款。
循环过滤工作结束,用泳池水质测试仪测试酸碱度(ph值6.8-8.5,特别提示:水偏碱
3.1.5.可预防青苔等藻类植物的滋生)和余氯(余氯值1.0-1.5之间),ph值小于6.8时加入碳酸钠或片碱,大于8.5时可加入稀盐酸或水。余氯值小于1.0时应加入消毒药品,可选择药品为:
a:漂白水、碳酸钠、稀盐酸
b:三氯异氰尿酸、片碱(氢氧化钠)、稀盐酸
3.1.6.泳池在上述各工序工作完成后,取水样送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供顾客使用,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
3.1.7.泳池开放必须有人专人管理,救生人员必须持有《救生员上岗证》和《健康证》方可上岗。
3.1.8.泳池正式对外开放期间必须办理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1.9.泳客必须持管理处统一发放的游泳卡进入泳区,无卡者谢绝进入,泳池在开放季节,需换水一次以上。
3.1.10.泳池水质测试仪使用方法:
a、将试管伸入泳池水面下约50厘米处取水,保持水位在试管刻度线处;
b、在ph值试管中加入5滴ph试剂,在余氯值试管中加入5滴oto试剂;
c、盖上两个试管盖,用手摇动,使试管中水与试剂液混合均匀;
d、试管、试剂请储存于干燥、阴凉的环境中;
e、测试后请勿将测试液倒入泳池中,每次使用后清洗整套测试用具:观察两试管中液体颜色,分别与各自在的标准色对比。
f、是接近者即为所测水的ph值和余氯含量。
g、为提高精度,建议每年更换试剂。
3.2.泳池水质标准
3.2.1.池水ph值保持在6.8-8.5之间。
3.2.2.池水浑浊度小于5度,无异味。
3.2.3.池水温度在27-30℃(室内温水泳池)。
3.2.4.泳池尿素浓度不大于3.5毫克/升。
3.2.5.泳池细菌总数不超过1000个/毫升。
3.2.6.大肠杆菌含量不超过18个/升。
3.2.7.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毫克/升-0.5毫克/升,聚合余氯应保持在1.0毫克/升以上。
3.2.8.泳池至标准水位,泳池加满水后,启动循环泵三分钟,溢水沟应保持有半沟水,达到溢流的效果。
3.3.开放期间的`水质处理和泳池管理
3.3.1.各管理处可视自身的情况确定泳池开放的时段,非泳池维修,换水时期的开放时间一般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22:00。
3.3.2.泳池一般在开放前的一个小时吸尘,吸尘时将软管一头插入吸池刷,放置水中。另一头插入吸污口,打开吸污阀,在泳池水底进行往返式吸尘。
游泳管理制度9
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游泳馆正常秩序,保证游泳馆的安全,使工作正常进行,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也是游泳馆每个职工的应尽职责。
1、值班人员应准时到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必须查询清楚,并将情况记录在案,以便备查。
2、值班人员到岗后,必须先巡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位者,必须先找好代班人员,经馆长同意后,方可代班。
4、节假日必须服从场部统一安排值班任务(无条件服从)。
5、如擅离职守,发生事故或案件,要进行追究;严重失职者,要加重处罚或追究刑事职任。
更衣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遵守游泳馆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原则,按章办事。
2、严守劳动纪律,提早十五分钟上班,做好相关工作。
3、工作时不会客、不串岗、不擅离职守,全心全意为来馆游客者服务,礼貌待人。
4、爱护和管理好更衣室内的各种设施,提高警惕,防止发生丢失物品现象和撬锁等,拾到物品要及时交到有关部门。
5、更衣室服务工作人员不随意对游泳者进行贵重物品的寄存。
6、保管好工作物品,每天做好手牌的交接工作,如有遗失照价赔偿。对所有更衣柜钥匙定期保养。
7、严禁与顾客发生争吵,如有纠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8、未经允许严禁私自放人进馆游泳,违章按章罚款。
9、更衣室地面保持清洁卫生,兼顾厕所、淋浴管理,做到无气味,末开无人龙头。
10、加强更衣室巡回管理,注意闲杂人员,提高警惕。重点检查、督查男女更衣室员是否可以使用,安全系数是否可靠。对更衣箱定期检查和门锁保养。
11、更衣室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保洁管理制度
1确定项目主任(班组长负责人)按选聘场地工(保洁员)并对他们进行与场地有关操作技能、工作要求等培训,根据培训结果择优录用。
2、将保洁任务分解细化、按需要划分若干个岗位,根据岗位任务的工作量与目标要求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3、按保洁标准和工作要求对场地保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及时指出和纠正场地保洁中的问题。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有处理、有通报,使场地保洁计划稳步运行。
4、提出场地保洁过程中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制定场地保洁中的突发事件的预案。
救生员工作守则
救生术语:“同心同德,拯溺救难”“以防为本,施救要准”
一、救生员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游泳救生事业;树立“拯溺救难”思想,建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见溺救难;
2、谦虚好学,切磋技艺,不断提高救生技术水平;按期完成培训、复训、注册等相关事宜。
3、认真严格执行救生员值岗要求;认真、细致、友好、及时地为游泳者服务
4、遵守纪律、严守岗位、绝对服从救生组长的领导、统一安排、调度,配合完成救生工作;
5、在游泳开场前,充分准备好后上岗,清场后或交接岗后离岗;
6、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集中精力,不擅自离岗;严禁携带任何与值岗无关的物品;
7、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推御、不拖延、不随意终止抢救;
8、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守着救生统一制作的救生服装;佩挂信号哨,备好岗位救生工具、器材;
9、认真观察,确保主责区无漏看,团结协作,互补互助,全面照顾;
10、如实做好拯溺情况汇报工作。遇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救生组长职责
1、在游泳池负责人领导下,带领全体救胜过员并会同各组职工为游泳者创造安全、健身、休闲、娱乐的水上活动场所,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2、健全相关的安全措施、规章制度和抢救溺者的应急制度。
3、在游泳池年度开放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行救生等级资格复审,把好救生技术关,组建好救生班子。
4、负责领导分配、调整救生员,检查督促救生员完成职责。
5、负责组织救生员救生技术的复习及技术操练工作,努力提高救生员救生技术水平。
6、认真做好拯溺资料登记工作,不弄虚作假。
7、遇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个人见解”。
救生组长工作任务
1、建立以落实观察岗位责任区及上岗须知为中心内容的岗位责任制,用挂图明示每个观察岗位的主责区、次责区、责任人,明确上岗、交接岗及清场要求,明确间歇时应急待命、值班的.要求。
2、制定抢救溺者的应急制度,用挂图明示急救信号、指挥人、CPR施救人、秩序维持管理人、情况记录人、外送联系人以及各人的位置要求、急救程序。
3、根据游泳池现状,创造条件合理布岗,准备必要的救生工具器材,急救药物,并与附近医院挂钩。
4、检查督促救生员履行职责、守则,提高救生员值岗能力,完成定期的救生员救生业务操练计划,努力帮助救生员提高赴救施救技术水平。
5、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适时标出安全指示牌、导向指示牌、警告标志牌。
6、及时发现、排除游泳池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修建改进安全设施。
7、其他安全相关的工作。
中国救生协会宗旨同心同德拯弱救难
救生行言语:没有发现不了的险情:没有救不活的溺水者:发现险情处理如有特发事件、在岗救生或巡视救生员若发现险情是第一施救人。具体施救办法:
1:及时鸣哨报警,
2:入水拖带上岸,
3:呼叫120
4:现场心肺复苏施救程序:
a:空水,
b:清除气道食物,
c:对口人工呼吸
e:心肺挤压一心肺恢复正常。
1.观察看水发现事故按照事故等级立即鸣哨赴救(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1肩背运送指挥台发出急救信号接应上岸,配合肩背,补充观察
2.临场指挥救生队长的信号急救室呕吐物基本倒净,清理口腔后平卧,解除影响急救衣物。配合施救,取证录像救生员休息室间歇救生。闻信号后将溺水者侧身击其背,倒出呕吐物或再次肩背倒净呕吐物
3.吃不进气畅通呼吸道(头后仰),及时对口吹气两次,补氧。
4及时确诊心跳、呼吸,医务人员做好瞳孔等溺水病症深度检测。
5A有明显的心跳,无呼吸:口对口人工呼吸,注射呼吸兴奋剂,随时检测心跳情况无呼吸,无心跳:心肺复苏术,单人15:15,双人5:1每10组检测一次心跳情况注射心肺兴奋剂
6A.进展顺利,自主心跳及呼吸建立,神智清醒6B.进展不顺利复苏后护理,吸氧补充热量,保暖,脑部冷敷。边急救边送医院缺氧情况排除,指早压后冷敷转送医院,进一步抢救护理
游泳管理制度10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成年人),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参加游泳前,先要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化脓性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不能参加游泳。女生经期也不宜游泳。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向教师汇报。
3、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后再入池。
4、饭前半小时或饭后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入水前应做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面、胸背及大腿部,以免抽筋。
5、游泳中注意安全,不得在水中嬉戏、扭打,严禁跳水。
6、参加强体力劳动或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7、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8、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宜游泳。
游泳管理制度11
一、泳池水的换水、清洁、沉淀、吸尘必须严格按照《泳乐设施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
二、在每次换水时,在泳池加水的同时分2-3次加入强氯精进行消毒处理,强氯精的加入量按2-3千克/1000立方米比例即可。
三、泳池在开放期间,可根据当日泳客的数量、天气情况、气温的高低确强氯精的加入量,每天晚上泳池停止开放后,应用药泵加入1-2千克/1000立方米的强氯精消毒。上述消毒一般循环过滤不少于12小时。
四、循环过滤结束后,在每次开场前用测试管对水中的ph值、余氯含量进行检测,并调节至正常范围。
五、泳池在调节完ph值、余氯含量后,须取水样送至市卫生防疫站检验合格后方可开放,检验报告由专人存档。全年开放的泳池一年送检两次,时间为5月份和10月份,半年开放的泳池至少送检一次。
六、为防止泳池生长青苔等藻类,可适当按0.25-0.5毫克/升的比例加入硫酸铜,如发现泳池内出现青苔时,按0.5-0.8毫克/升量加入,硫酸铜的最大加药量严禁超过1.0毫克/升。
七、儿童涉水池开放期间应不间断注入含余氯0.3-0.5毫克/升的`新鲜水,保持池水循环流动并每天换水,浸脚消毒池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须4小时换一次。
八、泳池管理人员应随时清除池水中的污物,每天停场后对各种卫生设施场地彻底清扫,并用0.3-0.6%消毒液进行消毒。
九、开放期间对加氯量(强氯精)、余氯量、循环时间等内容做好记录。
十、泳池清洁、消毒必须由各管理处专人负责操作,各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泳池的使用与安全予以监督与管理,并对结果负责。
游泳管理制度12
一、游泳池救生员及工作人员凭健康证上岗。
二、保持游泳池水质卫生,按时清洗游泳池,对池底、池壁作彻底清洗,每天至少清洗过滤袋三次,保持PH值、BR值符合标准。
三、每天打扫游泳池外围,做到无异味,无杂物。每天及时更换浸脚消毒池的消毒药水。
四、周边的`绿化经常修剪,防止枯枝腐叶吹落水池,造成污染。
五、做好游泳池区域所有设施(如警示牌等)的清洁保养工作,发现破损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六、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L,须4小时更换一次,儿童浅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的余氯含量应保持0.3—0.5mg/L。
七、泳池在开放时间内每日定时补充新水,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新水,保证水质处于良好状态。
八、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红眼病、性病、肠道传染病、肺结核病、癣、脚癣、沙眼、中耳炎、眼结膜炎、咳嗽症状者、精神病及酗酒者严禁进场入池游泳。
九、严格健康证制度,努力做到无当年健康证者,谢绝入池游泳。
十、入游泳池前应将全身汗水、污泥冲洗干净,不得穿鞋进入场内、池内,不得在池内搓泥洗澡,不得带毛巾和肥皂入池,并且必须先淌过洗脚消毒池,确保池水质量。
十一、游泳者必需穿干净有色的游泳衣裤游泳。
十二、严禁在池内小便、吐痰、吸烟、乱扔果壳纸屑等。
游泳管理制度13
1、根据安排及要求及时做好游泳池吸尘及消毒工作;
2、主动向客人讲解游泳的注意事项和准备活动;
3、礼貌劝导、阻止游客在池内外做危险动作。坚持工作原则,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解决;
4、保证水质正常,并进行测试、记录。
5、听见呼救或发生险情时,救生员应立即下水救生,其他救生员及服务员应马上协助,并投放救生圈,保持其他区域有救护值班,做到忙而不乱,沉着冷静。救生要求:①救生员应绕到溺水者背后,抓住其胛部或双手,头部向上,将其拖出水面;②将溺水者拖到岸上后,用毛巾逆着毛孔方向将身体擦干;③倾听溺水者心脏有无跳动,若无跳动,先刺激心脏(手掌锤、压胸部)。④掰开溺水者的.嘴,检查咽喉有无阻塞;⑤将溺水者搭在肩上,上下启动压水或者将溺水者肚子放置在他人大腿上,拳打肺部,将溺水者腹中的水倒出;⑥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当腹部有起伏时,停止;⑦视其情况,及时送医院抢救。
游泳管理制度14
一、救生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熟悉水域情况;开放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二、提高责任感,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勇敢、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
三、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四、值班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游泳爱好者要服从管理,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和就后者不能下水游泳;不穿泳衣、裤,不带泳帽者不能下水;禁止在池内吸烟,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严禁跳水、潜水、追逐打闹;不准自带睡床、车胎、球等进池;儿童须有家长带领;初学者不得进入深水区。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池,正确使用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线路及防火器材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六、严禁流氓、偷窃、打架、无理取闹,损坏公物,爬墙入池,如有违反及不服从管理者,送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游泳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游泳场所的管理,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维护游泳场所的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游泳场所是指对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池、馆及宾馆、饭店、学校、公园、度假村、住宅小区等附设的游泳场、池、馆。
第三条市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市游泳场所的行政主管部门。
市游泳运动中心负责本市游泳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游泳场所的管理工作。
公安、卫生、节水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游泳场所进行管理。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游泳场所应当符合游泳场所建设标准和卫生标准的要求。
游泳场所竣工验收时应有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五条开办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对公众开放的游泳场所的水域面积不得小于250平方米,宾馆、饭店、住宅小区等附设的游泳场所的水域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
(二)安装使用符合节水要求的水循环过滤设备和用水器具;
(三)有池水消毒设备,池面入口处设有浸脚消毒池和淋浴设施;
(四)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男女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及存放衣物的箱柜;
(五)池底颜色应呈浅色。
深、浅水区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隔离带,浅水区水深不超过1。5米;
(六)每250平方米水域设1座救护观察台(不足250平方米的按250平方米计算),救护器材齐备并能有效使用;
(七)水域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应设置2个出入池扶梯,水域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按照每超过250平方米增设1个出入池扶梯的标准设置;
(八)设有广播宣传设施,有明显的`宣传牌、警示牌和告示牌;
(九)室内及开办夜场的,必须配备良好的采光和照明设备,水面照度不低于80勒克斯,并备有应急照明设备,各种电路、电器、机械设备等能保证随时启用;
(十)游泳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水质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十一)紧急疏散通道有明显标志。
池岸和疏散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出入口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六条开办游泳场所的,应当向市游泳运动中心提出申请,市游泳运动中心会同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游泳运动中心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核发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第七条游泳场所应当按照人均水域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大型室外游泳场人均水域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的标准控制入场游泳人数。
第八条游泳场所水域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至少应当配备2名取得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的救生员;水域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按照每超过250平方米增加配备1名救生员的标准配备。
游泳救生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游泳者实行统一的深水测验制度,经深水测验合格的游泳者需佩戴深水合格标志方可进入深水区游泳。
深水测验合格证及合格标志由市游泳运动中心统一制作。
第十条游泳场所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不得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不得出租游泳衣、裤;
(二)配备的游泳救生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坚守岗位;
(三)发生溺水死亡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其中发生溺水死亡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体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游泳者不宜携带贵重财物进入游泳场所,对其携带的财物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游泳场所应提供特殊保管服务。
第十二条游泳场所可以通过为游泳者投保的形式,提高预防事故风险的能力。
第十三条游泳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饮酒后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二)未经深水测验或深水测验不合格不得进入深水区游泳;
(三)不得进行跳水、潜泳及嬉水打闹等活动;
(四)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癫痫病和各类传染病等疾病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五)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没有成年人陪同不得进行游泳活动。
游泳场所应当以告示牌或其他形式告知游泳者前款及有关管理秩序事项,对违反规定的要予以劝阻。
游泳者违反本条第一款行为之一而发生溺水死亡或意外伤害事故的,其应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举办各类游泳培训班的,应当向市游泳运动中心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查批准的,予以登记;
不予批准的,应给予书面答复。
游泳培训班的教练员须持有效的教练员证和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上岗,每名教练员每次所带学员数量不得超过20人。
培训时,教练员应当负责学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游泳场所,未办理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由市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逾期仍不补办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游泳场所,擅自对外开放,由市体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游泳场所超员经营及未按要求配备救生员或游泳场所聘请未取得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注册证的人员担任救生员的,由市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在深水区发现未佩戴深水合格标志的游泳者进行游泳活动的,由市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对游泳场所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游泳场所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或出租游泳衣、裤以及游泳救生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市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游泳场所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游泳救生员违反第(二)项规定的,暂扣其救生员注册证。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游泳培训班、聘用无证教练员进行游泳训练或教练员所带学员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由市或区、县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举办培训班的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教练员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因游泳场所的责任,造成游泳者溺水死亡或者伤残的,由市体育行政部门暂扣或注销其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前述行政处罚,并不免除游泳场所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游泳场所违反治安、卫生、节水管理规定的,分别由公安、卫生、节水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体育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已对公众开放且未办理游泳场所开放许可证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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