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担保的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担保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担保的合同1
委托担保人(总承包商,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销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方提供付款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个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包商付款保函”是指乙方向供应商保证,当甲方未能按主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乙方将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行为。
1.2本合同中的“货款”一词是指。
第二条担保的范围和金额
2.1乙方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应向供应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应付款项的_______%,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三条担保方式和期限
3.1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的保证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3如果甲方和供应商同意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保证期应根据变更后的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乙方以代付款的形式承担担保责任。当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时,乙方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保证率根据保证金额、保证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保证率为_______。
5.3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索权
乙方按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立即返还乙方所作的全部赔偿以及乙方实现其债权的费用。此外,甲方应自乙方赔偿之日起支付同期企业银行贷款的利息和罚息,并按上述赔偿金的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后天内向供应商出具总承包商的支付(供应)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主要经营机构及法定代表人所在地,或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有任何损失或诉讼,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或变更与供应商的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通知乙方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随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第9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第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
9.2提请仲裁。(注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担保的合同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乙方提供的房地产抵押担保的主要债权为_________支付人民币_________。
第二条抵押物。乙方愿意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的房产_________。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同。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财产。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财产,重新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财产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甲方负责对抵押财产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财产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由双方平均承担。
第六条因履行本抵押协议发生的争议,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部门登记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3
质权人(贷款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和___________(贷款人)签订了___________借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借款___________元,出质人愿意以其提供的质押财产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质标的
1.1出质人提供的质押财产是
动产□汇票□存单□仓单□公路收费权□股权□其它:___________。质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以下简称质押物清单)为准。
1.2《质押物(动产或权利凭证)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质权人对质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质权人行使质押权的任何限制。
第二条担保责任
2.1出质人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2出质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质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第三条质物的移交
3.1本合同项下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由出质人交付质权人保管,并对交付的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质权人收到后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
3.2借款人履行主债务后,质权人应当凭收押凭据及时将该质物(动产或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返还出质人。
第四条出质人的陈述
4.1出质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质人为自然人的),或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出质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出质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质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4.4出质人对质物享有完全所有权或独立处分权,若质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4.5质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等情况。
第五条出质人承诺与保证
5.1不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包括转让、赠予、设定担保物权等。
5.2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者,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响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质权人,并按质权人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5.3质权人认为质物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的,出质人应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另行提供担保。
5.4质物非因质权人保管不善给质权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5了解借款人借款用途,同意借款人按《提款申请书》说明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由于借款人可以循环借款和还款,借款人可能出现借新还旧情况,保证人同意借款人借新还旧。
5.6在不增加出质人责任的前提下,允许贷款人与借款人变更借款合同的条款。如果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了出质人的责任,出质人在原合同条款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条款的变更而免除出质人的责任。
第六条质权人承诺
质权人承诺妥善保管质物,若因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毁损,质权人在贷款归还后30日内向出质人赔偿。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质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一《借款凭证》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及相应利息;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3)出质人为非自然人的,发生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发生失踪、死亡。
7.2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按如下处理:
(1)优先偿还已到期的债务;
(2)借款人有尚未到期的债务时,清偿后的余额存入质权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债务到期时,质权人有权扣划该款项。
7.3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尚有不足的,出质人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拍卖、变卖质物之日起两年。
7.4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后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后,超出部分归出质人所有。
7.5如协议以质物抵偿债务,一切过户费用及各种税费均由借款人或出质人承担。
7.6出质人出质的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兑现或提货日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提货。
7.7出质人同意: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受其它担保合同担保的,质权人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质权人有权直接行使质权而无需先行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质权人放弃在其他担保合同下的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位或变更担保物权的,出质人仍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出质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陈述或质物有瑕疵没有充分说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8.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办理公证的,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2未办理公证的,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为:
□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成立和生效
10.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签字生效。
10.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0.3本合同各条款效力独立。部分条款无效,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10.4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质押部分无效或合同有效但约定质物的质权未设立、无效的,出质人对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附则
12.1出质人已认真阅读了借款合同和本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特别是划线部分已充分协商和了解,对合同条款无异议。
12.2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公证机关、质物登记机关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解释权归贷款人所有,贷款人的解释为最终解释。
质权人(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出质人(公章/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担保的合同4
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Id号: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购买车辆:
型号(品牌规格):
发动机号:
正文框号:银行支行发放的银行按揭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银行)提供贷款履约担保,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给贷款银行
担保贷款本金为人民币贷款期限月。(贷款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为准,如有波动应遵照执行),具体贷款事项和担保范围在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约定(贷款合同号:)为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
相关材料。
2.甲方的保证期在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时终止。
3.甲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保证。
4.在保证期内,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资产。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与他人串通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5.因乙方逾期未履行抵押还款义务,甲方有权接受贷款银行的委托进行追偿,并配合银行进行追偿。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所购车辆使用情况的调查,甲方有权在贷款银行查询乙方的所有贷款及还款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标的物,否则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1)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2)贷款购买的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风险;
(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到期还款义务;
(4)因财产减少或者灭失而未履行到期还款义务的;
(5)对甲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6)乙方住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变更;
(7)重大诉讼或仲裁对贷款和担保有影响的;
(8)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本保函的情况。
5.乙方应按甲方向乙方担保的贷款金额的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应根据收款凭证退还已支付的担保费)。
6.乙方按甲方担保贷款金额的3%标准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由甲方代表乙方向贷款银行支付,乙方还清全部贷款后,银行按有关规定归还,并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如银行贷款审批失败,甲方按规定退还已付保证金)。
7.乙方应按规定为所购车辆投保,投保险种包括:(1)交强险;(2)车辆损失险;(3)商业第三方责任保险(不低于30万);(4)盗窃救援;(5)自我膨胀(6)其他附加风险。
8.乙方投保车辆指定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第二受益人为甲方..
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乙方在此期间单方面取消、变更、暂停或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办理相关保险工作,直至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车辆保险事故产生的保险金和赔偿金,除乙方按规定支付的赔偿金外,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妨碍贷款义务的履行。
11.如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还款,导致甲方无法解除担保责任,甲方应自贷款到期之日起,在已支付的担保费之外(标准为已支付担保费的2倍)收取担保费。
12.如乙方因逾期付款而未履行还款或结算义务,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付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如果担保金额低于本条第6款所列比例,乙方应立即补足差额。
13.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偿还贷款。如发生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清偿相应的还款义务后3日内付清甲方的赔偿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补偿金额10%的额外金额。
14.乙方在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后,不得单方面终止购车协议,否则应就由此给甲方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5.在贷款期间,乙方应自行妥善使用、管理和维护贷款车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与车辆责任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会干预相关责任的.发生,但影响贷款义务和担保的履行除外。
第三条:如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任何义务,还应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贷款金额的30%计算)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甲方为收回上述费用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等)。
从上述乙方违约及甲方的损失和费用到实际支付给甲方之日,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四倍的附加利息。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中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方可以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同意将相关书面通知和法律文件发送至上述地址视为实际送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时间:
时间:
担保的合同5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贷予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于订立本约定同时,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借款协议,共同遵守。
二、借款利息(日息)千分之 元人民币。
三、利息的给付:乙方 不得拖欠。
四、借款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到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息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七、乙方还款担保人 ,为明确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同时借款人,担保人愿以其合法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八、本俣同从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贷款本息费用全部清还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 (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地:广东省XX市
担保的合同6
甲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根据甲方与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金额为_______的购销合同向甲方提供担保,担保合同从属于购销合同。
一、担保责任:
1、丙方是在_____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丙方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和乙方。
2、丙方担保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合同从属的购销合同,否则由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丙方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得转让其担保义务。
4、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担保责任,丙方若对合同履行情况有异议可在接到甲方的付款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义。
2、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时应附带能证明乙方违反供销合同未按期支付货款的书面文件。
3、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包括供销合同中约定的未履行货款以及供销合同所约定的违约利息、乙方中途退货的违约金,必须按照付款通知书规定的还款日期、金额、方式履行。如需延期,丙方在付款通知书所规定还款日(分期付款按首笔款项的还款日计算)到期前一星期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
三、丙方代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作相应追偿。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五、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丙方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________公证处存一份。
九、本合同自三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保证人):
鉴于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借款(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借款合同),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特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体
一、本合同项下甲方是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一方。
二、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具有双重身份:
(1)当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向甲方借款时,为借款人。
(2)当为上述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时,为保证人。即,当乙方中的任一单位(或个人)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向甲方借款时,该单位为借款人,其余单位为保证人。
第二条借款货币、限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货币为人民币。
二、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最高限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任一时点实际形成的借款余额合计总额,每一笔借款的金额、期限依借款借据或相关借款凭证为准)。
三、本合同的期限为200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200___年___月____日止。
四、在本合同约定的限期和借款最高限额内,保证人为借款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条保证范围、方式、期间等
一、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发放给借款人的借款所形成的
二、保证人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发放给借款人的每一笔借款都提供担保,在发放每一笔借款时不再逐笔办理担保手续,但合计的担保限额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借款限额。
三、保证期间为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发放给借款人的借款中以最后还款期限的借款所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届满之日起半年。
四、保证人保证有足够的清偿能力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偿通知后______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四条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解释
一、本合同经各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的解释,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交易习惯进行解释。
第六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各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持____份.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8
抵押权人(全称):
抵押人(全称):
鉴于抵押人愿为抵押权人与(下称债务人)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下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1.1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外币业务,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业务发生当日卖出价折算。
1.1.1抵押权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以划“√”的为准):
□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
□商业汇票贴现□进口押汇□银行保函
□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
□其他业务:
1.1.2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项下尚未受偿的债权本金及其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其中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等按相应的主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受偿之日止: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2本合同担保的每笔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为准。
1.3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1.4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发生的业务,币种不限,抵押人按原币种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抵押物
3.1抵押人同意以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该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上述抵押物暂作价(币种及大写金额),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4.1抵押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
4.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4.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4.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4.5抵押人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4.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4.7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4.7.1抵押物品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4.7.2抵押人改变资本结构或者经营体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等;
4.7.3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4.7.4抵押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
4.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分离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第六条 抵押物的占管
6.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抵押权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6.2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或者进行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以转让、出租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6.3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6.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7.1抵押人应根据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有关保险,并指定抵押权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与抵押权人保管。
7.2保险费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抵押期间,抵押人未按约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垫付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抵押人承担。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从其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收上述费用。
7.3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7.4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抵押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抵押权人,并负责索赔事宜。抵押人未及时通知或者索赔,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抵押登记
8.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抵押权人占管。
8.2抵押期间,如需在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3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依本合同约定转让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协助抵押权人、受让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抵押权的转让
1、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后,抵押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抵押权。
第十条 被担保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
10.1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期间届满”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的情形。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债权确定期间提前届满。
10.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10.3抵押物被查封、扣押。
10.4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10.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实现
1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并可以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1.1.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期限届满”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抵押权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到期的情形;
11.1.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11.1.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11.1.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11.1.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11.1.6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11.1.7抵押人未按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1.1.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11.1.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11.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抵押权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11.3抵押人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且债务人同时为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抵押权人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抵押人同意继续按本合同约定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担保物权”指债务人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物的担保所形成的担保物权。
11.4抵押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为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抵押权人确定。如果该抵押物同时为其它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债务进行担保,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人到期债务的,而且没有其它约定事项,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亦由抵押权人确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权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抵押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2抵押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的%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2.2.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12.2.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等款项,以及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异议、已设定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12.2.3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2.2.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抵押物;
12.2.5未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2.2.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行为。
第十三条 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拆迁的特别约定
13.1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物发生征用、征收或类似情形需要拆迁(以下统称“拆迁”)的,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____日内通知抵押权人。
13.2若拆迁补偿采用权利调换补偿形式且借款人未提前清偿债务,抵押人应以拆迁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抵押权人为调换的建筑物、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担保。
13.3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人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存入保证金专户或以存单质押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应担保协议。
13.4抵押人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按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数额的%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十五条 解除权异议期
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抵押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抵押权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抵押人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6.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6.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抵押人应主动了解债务人经营状况及本合同项下各类业务发生、履行情况。本合同项下发生各类业务的主合同、相关法律文书或者凭证不再送达抵押人。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抵押权人份,抵押人各份,债务人份,份,效力相同。
抵押人声明:抵押权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以下无正文
抵押权人(签章)
负责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债务人声明:已收到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对全部条款无异议。
债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收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使甲乙双方在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时满足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条件,保证融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相互保险主体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担保人主体资格,能够依法提供担保,并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担保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完全是自愿的,本协议的所有含义都是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的。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和相互保险。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相互保险限额和期限内出具保函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贷款还清后,借款人有责任及时将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交付给担保人。
第三条:在接受借款人请求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之前或之后,保证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人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信用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财务信息,借款人有义务协助保证人调查其信用能力;如果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的贷款偿还风险,担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人、补充新的反担保或变更相互担保协议,甚至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借款人。但当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财务恶化等情况消失且仍在互保期内时,担保人仍有义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索赔。
第四条:贷款到期前需要展期的,借款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和期限
第五条:双方担保的贷款总额与担保对应的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原则上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调整。
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约定的相互保证金额和期限为一般,在总额范围和期限内的各项保证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和有效条件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本相互保险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争端的解决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获得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10
抵押权人: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xxxxx酒店酒店大厦(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xx月xx日,x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规定浙江xxx有限公司将2万平方米xxx山庄用地退还给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愿补偿500万元人民币给浙江xxx有限公司。乙方杭州xxx酒店大厦愿为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补偿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如下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20xx年xx月xx日甲方与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大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xxx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万元;20xx年xx月xx日支付xxx万元。
第二条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xx市xxx路号的xxxxx酒店大厦的房产作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xxxxxx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xxxxxx;土地使用证号xxxxxx。
第三条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xxxxxx实业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乙方:xxxxx酒店酒店大厦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11
返租回报担保协议;买受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出卖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丙方愿意就甲、乙的产权买卖过程中甲方返租回报安全;第一条丙方在本协议中为甲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第二条乙方将甲在其持有的联邦印象金秀公司____;第三条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所获得
买受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愿意就甲、乙的产权买卖过程中甲方返租回报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本保证合同经乙、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丙方在本协议中为甲方资金安全提供资金担保,有责任协调甲、乙双方做到:甲方在乙方处所买商铺时就返租回报所签署的托管协议,甲方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返租回报金额。
第二条 乙方将甲在其持有的联邦印象金秀公司__________产权依签署托管协议所得返租金付给甲方,从始__________止__________,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所获得的返租款给甲方,如果甲方未能顺利从乙方处取回上述款项,则由丙方在第五个工作日承担先行还款义务,同时,丙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款项并保留相应的权利。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项下有关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乙、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本担保合同在甲乙双方完成返租款给予后,乙方收到该返租款最终确认后自动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定托管协议时,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履行乙方所应履行的义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先给付义务。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协议规定产生返租款转到甲方名下,丙方视甲乙双方完成协议事宜,丙方不承担乙方资金担保义务。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丙双方各执壹份,由甲、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根据您提供的银行账户,我司将将在规定日期将租金支付至您的如下账户: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请您核实上述租金标准及账号信息,并签字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年月日
担保的合同12
贷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张_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3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名下房产(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乙方将抵押物网签至甲方名下,手续完备,甲方确认后贷款给乙方。
2.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个月,月利率即月息元整,先利后本,乙方将利息款于每月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到期本利一次还清。
3.乙方以位于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4.如抵押期满,乙方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甲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物,乙方放弃抗辩权。
5.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随时处置抵押物,乙方不得干扰。
6.在抵押期,如乙方要求变卖抵押物,在保障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手续。
7.合同履行完毕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网签过户手续,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8.违约责任1)甲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乙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甲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乙方如给付利息逾期,甲方将按日计算收取罚息(每日罚息=本金x1%)。执行直至还清之日。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清本息,甲方有权并全权处置抵押物,乙方放弃抗辩权。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担保的合同14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甲方因其生意上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提出借款要求,现经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的借款用于做生意。
第二条:借款期限、利率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个月,甲方每个月的4倍计算。
第三条:贷款偿还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归还本息,借款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若甲方逾期未付清到期利息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立即付清到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不受借款期限的约束。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本息到期后不付清到期的利息或者本金的,甲方则按约定的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元。直到甲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五条:担保人丙方的责任、义务
丙方作为甲方的担保人,丙方有对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起督促、担保和承担起偿还本息的责任和义务。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本金和利息的,丙方负起偿还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_______元的责任。丙方并按约定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直到丙方偿还清本金为止。
第六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逾期不清偿本息的.,乙方为了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公证费、登记费、诉讼费以及乙方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务而支出的律师服务费用等在内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在协商或诉讼期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签字后立刻生效,三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的合同15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主管:________
本合同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贷款金额、类型及用途: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贷款种类及用途。
第二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在上述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回收上述贷款金额,但期限内任何一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贷款金额。每笔贷款的具体金额、期限和利率以双方实际发生的贷款收据、贷款收据传真或银行汇款单为准,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贷款人有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调整上述金额。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日)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借款利率调整,借款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调整利率,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第四条、转账方式:
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贷款金额转账至借款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________
银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第五条、还款及付息方式:
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月、季、年),结息日和付息日为________每(月、季末月或年末月),逾期支付利息视为违约。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也可以在贷款期限和限额内还款,并可以循环使用。整笔贷款零还或零还,利息逐点、逐日收取,到期本息全部还清。
第六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人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七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的,视为贷款期限届满。贷款展期的,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展期贷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八条、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九条、特别协议:
1、本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保证条款仍然有效,主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仍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如果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加息,担保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担保条款对因加息而增加的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如果本合同中贷款人的债权由另一人和/或物担保,无论该物担保是由债务人还是第三人提供,贷款人主张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担保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5、担保人承诺密切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借款人进入破产清算的,推定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当提前行使追索权。
6、担保人无论是同时还是分别提供担保,都是连带连带保证关系。
7、贷款人向任何担保人主张权利,则视为向其他担保人主张权利。
第十条、监督方式:
借款人自愿接受本合同监理人的监督,委托监督合同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如需延长贷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另行签订贷款展期还款协议。贷款展期后,贷款展期期限加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日起按照新的期限档次利率确定利率。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1、未按期还本付息或者未按照借款凭证中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督;
4、未按期偿还贷款人的其他债务,或未按期偿还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的债务;
5、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财物遭劫掠等物+件;
7、涉及重大不利诉讼的;
8、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重大行政处罚;
9、因经营不善而停产停业;
10、隐瞒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此);
11、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施承包、委托管理、托管、租赁、合资、合并、兼并、分立、捐赠、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
12、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或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且未在变更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的;
13、偷税、破产、解散、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十四、其他严重影响债务偿还能力或丧失信用的情况。
第十三条、出现保证人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贷款本金(含展期)未按时归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计收罚息。
(2)贷款利息未按期支付的,按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3)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在挪用期间,对挪用的贷款收取%的罚息利率。
(4)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2、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按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当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账户或支付现金时,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二、贷款人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可直接从借款人和担保人账户中扣除。
第十六条、信息使用:
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贷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系统中录入(查询和披露)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借款人和保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合同第一条中的贷款金额是指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限额,但因承担本金和费用的利息而导致债权超过该限额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内。
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及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发生的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由借款人或担保人承担。
3、本合同的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该还款被相关法律文件确认为无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条款,并根据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要求对条款进行充分解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在签订前已经充分协商;借款人和担保人已完全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6、本合同一式两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保证人、监理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方: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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