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精选21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安全保卫制度。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进出,无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安全保卫制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办理的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
为了深入开展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活动,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把工作立足于抓基础、抓教育、抓苗头、抓防范上,努力实现“全年无治安安全事故单位”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单位创建平安医院的有关工作要求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岗位目标责任书或经营承包合同内容,年终与工作或经营实绩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加强“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安意识,坚持安全工作与党政事务、日常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安全警钟常敲,漏洞及时整改,把各种事故苗头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完善单位内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项制度规定,做到事事有单可循,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制止,防止各种治安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组织抓具体工作的落实。设立治安安全员(兼职),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的完善,监督内部安全工作制度规定的执行,对安全事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安全漏洞落实整改;设立防火消防员(或消防组)负责安全用火、用电的管理,落实消防器材、防火设施的设置和性能的检查,对潜在的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立即整改,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或组织人员对意外火灾事故进行有效扑救。
五、加强内部安全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单位的围墙、铁门等外部设施;对重要办公室、档案资料室、贵重设备和电器存放室、物资以及财务、药房、药库,完善防盗门窗、报警器材设置;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现金、财务票据、机密绝密文件、卷宗资料的保险设施;设立停车库并配套防护设施;齐配备消防灭火器;及时检修、更换损坏或陈旧的用电线路、开关及照明灯具。
六、加强安全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
1、加强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医生实行廿四小时值班,健全值班人员职责规定,保证单位日夜都有人保护内部安全,落实日常安全措施和负责对意外事故的`及时报告或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财务票据的安全管理规定,结算或收付后应及时收存放入保险柜,对超过过夜现金限额的现款当日落实存入银行的本单位户头,在提款或送款过程中严格遵守现金安全规定。
3、严格执行机密、绝密文件、档案资料的安全保管规定,签阅处理后即应放入指定的保险橱柜存放,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放在个人桌屉和带回个人宿舍,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现文件、档案遗失及泄密事故。
4、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在指定地点以外任意存放,不违反规程操作使用;严格限制燃放鞭炮、烟花等引火危险品。
5、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规定,不在工作场所、宿舍不安全使用电炉,不在严禁烟火的仓库、机房、作业场所吸烟及用火;燃料油应储备在防火条件设施安全可靠的场所;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并经常进行功能检查,保证能随时有效投入使用。
6、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驾驶规定,不酒后开车,不强行超车或超重运载。
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规,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贪污盗窃,不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交通工具或场所,不包庇、藏匿违法犯罪分子,杜绝出现内部人员发生的案件。
八、主动加强与镇边防派出所和街居委会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与合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3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4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属深圳市沙头角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违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内部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调解内部纠纷,维护正常秩序;
(三)加强安全保卫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不安定苗头、事端;
(四)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协助保卫部门做好案件侦察、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助教育有违法行为或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协助保卫部门监督、考察、教育被判处管制、剥夺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依法保外就医的犯罪分子,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六)协助保卫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其它外来人员;
(七)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 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六)教室、实验室、学生公寓、食堂、运动场、图书馆、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对违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三)行政处分(教职工:警告、严重警告、箭、记过、留察、开除;学生:警告、严重警告、箭、记过、留校察看、留校试读、开除);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院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机关处理。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三)在公共场所或学生宿舍起哄、砸玻璃、摔瓶子、燃烧公私物品,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五)在校园道路、篮球场等地踢足球、溜旱冰、练习自行车或进行其他不宜活动而不听劝阻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取、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违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四)违消防管理规定占用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毁坏或无故耗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设备或将其挪作它用者;
(五)在校区未经许可动用明火,不听劝阻者;
(六)有火险隐患,经学校通知后仍不整改者;
(七)发生火灾,隐匿不报者;
(八)违《消防法》其它规定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无证件出入校门,不接受批评教育者;
(二)无有关部门证明携物外出,不听劝阻者;
(三)私自翻越学校围墙进出校区者;
(四)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不下车或不接受值勤人员检查、不听劝阻者;
(五)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或威胁辱骂值勤人员者。
第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而发生盗窃、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情节、后果特别轻微者;
(二)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者;
(三)检举、揭发他人,有立功表现者;
(四)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并视其情节移交机关处理: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法犯罪者;
(三)对检举人、证人等打击报复者;
(四)屡教不改、态度恶劣者;
(五)散发、张贴动宣传品者。
第三章、附 则
第十九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在执行本条例时,应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对内部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得徇私舞弊,否则,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违本条例需给予党、团纪处分者,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条例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6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7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8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9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人民财产不受损失,加强对学校各个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学校研究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由人事部门安排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方面人员,加强对校内安全保卫的.联络网。在思想上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采取人防、物防、校防三大防线,保证我校内安全无误,通过责任落实人的具体措施,建立人防,安装摄像探头、红外探头、防盗门窗等物防,从思想上,技术上要求,如何操作和利用设施和设备达到校防的目的。
三、建立门卫保安制度,聘请上海市保安公司专职担任门卫值勤,按制度值勤,24小时看守门卫,双休日另行安排干部大楼值班,白天老师轮流不间断值勤,节假日作特别检查和记录。
四、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找差距,总结经验,做到安全保卫工作万无一失。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0
一、成立由园长、总务及部分园务委员组成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值日周制度,每天有两位园务委员及一位级组长负责值日巡视全园幼儿活动情况。
三、定期对全体老师、幼儿进行安全工作教育,增强全体教师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组织老师、幼儿进行园外活动时要落实好负责安全的人员及安全措施。
五、定期对全园校舍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不测。
六、经常对园内各类活动器械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停止使用。
七、加强防火工作,安全用电,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八、做好全园水井、窨井、化粪池的`安全,全部加盖,以防意外。
九、加强防盗工作,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对全校有关室内防盗。
十、严格门卫制度,节假日有人值班护校。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1
一、学校传达员、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组织领导轮流值班,杜绝无人值班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学校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通过“校园110”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四、外来人员必须查验证明或查清情况,并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才可进入校园。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学生放学后一律不准再到校。节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需学生到校的,由教师带领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
六、所有车辆不准驶入教学区内,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七、办公室内不得寄放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不得存放私人现金、票证和其它贵重物品。
八、学校安装的`红外线报警系统、安监系统指定专人负责,并与传达室连接,夜间开启,一遇情况就和“110”取得联系。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2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确保校园的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二、在政教处及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各项保卫制度,经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四、宣传教育广大师生员工,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防破坏、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内部安全。
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及灾害事故。
六、负责检查消防监督条例贯彻情况,负责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制定全校防火建设规划并做好消防设备、器材和添置、维护工作。
七、负责学校机密、要害部位和易发案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监督整改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八、负责节日和学校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种破坏活动,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九、负责掌握临时住在校内人员的情况,如有可疑,及时向公安机关汇报。
十、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承办领导与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3
为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狠抓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工作落实到人、具体到人。
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安全保卫晚上对校园巡逻一次。
4、要养成节约用电的意识,天黑打开照明灯、天亮关闭的照明灯。
5、安全保卫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出具当事人签字的出入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6、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8、要落实好值班责任制,坚持24小时值班,组织夜间巡逻,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失窃案件的发生。
9、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4
一、学校门卫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大门。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入校,实行来客来访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相关联络工作。
二、严禁师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危禁物品进入校园,禁止流动商贩在校园兜售各种商品。
三、学校保卫科或护校队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预警实施方案,保卫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学校保卫人员坚守岗位,每天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情况,及时处理校园内的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报告。
五、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疫病流行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
位,接传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报告突发事件。
六、值班人员负责校内安全检查,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
七、实行保卫人员、值班人员校内安全巡逻制度,尤其要加强学校重要部位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学校门卫、保卫、值班人员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平安。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5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一切为学生的思想认识,增强安全保卫意识,各班认真学好用好学校印发的《自救自护安全常识》手册。
二、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校舍及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安全。
三、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对校舍安全做到心中有数,对护栏、雨棚等防止倾覆和坠落。
四、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对线路、插座、吊扇、日光灯进行维护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常识教育,确保安全用电。
五、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库室双门双锁,重要设施器材教具,寒暑假集中储藏和管理。
六、健全值班制度,平时门房日夜设专人守卫,节假日由领导和教职工轮值加强保卫工作。
七、校园内禁止骑车,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
八、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随意进入校园,更不能将车辆驶入校园。
九、学生下午不得提前到校(下午上课前半小时开门);放学后不得在学校内逗留(放学后半小时清校)。
十、定期召开校园安全、消防、饮食饮水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十一、加强信息反馈和汇报工作,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资料的保存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6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7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必须常抓不懈。由书记、校长亲自挂帅,专人负责,全员参与,坚持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时刻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为做好我校安全保卫工作,对各项工作、各类人员做出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学校的安全保卫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校长分管,各部门负责,定期检查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如发生事故,自下而上逐级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2、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活动组织者事前做好安全教育,安排好安全保卫人员,杜绝发生事故。
3、保卫人员对进出校内外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好进出校园的'闲散人员,盘查可疑人员。经常巡视校园(特别是课间和课外活动时间、放学),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内打架斗殴现象,必要时与辖区派出所取得联系,向主管领导汇报,确保学校的安全。
4、警卫值勤人员做好工作时间以外及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巡视校内各处,做好学校财务保护工作,防盗、放火、防水,出现事故及时与领导联系,向派出所报案(火警119,盗警110,北港派出所3626329),严禁节假日期间学生到校。
5、任课教师及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学、上课、活动、放学、节假日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事。注意学生出勤,遇有学生缺勤要及时调查清楚,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方法得当。
6、值周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责,积极巡查学校各处,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消除隐患或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负责好当日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8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9
1、 后勤保卫与医疗救助应急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安全监察部、生活服务中心、生产技术部、保卫部和工会组成,其职责是:在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系统各单位的医疗救助、交通车辆的调动和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 当进入临震应急期后,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做好医疗救护和交通车辆调动的应急准备工作。
3、 当发生较大或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和后勤生活设施的受损情况,向领导汇报。医疗救护队根据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按照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命令,及时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护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处于应急状态随时听从调令。协组震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供电设施的安全。随同公司领导在24小时内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
4、 当发生造成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后,立即了解系统各单位人员伤亡情况和后勤生活设施的受损情况,向领导汇报。按照公司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命令,调集系医疗救护用品及时赶赴灾区,会同当地医院进行医疗救护工作。指挥和协调震区系统各单位的医疗救护工作。公司所有交通车辆及系统各单位的交通车辆处于应急状态随时听从调令。协助震区系统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供电设施的安全。做好调集系统各单位保卫人员奔赴灾区协助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准备。随同公司领导尽快赶赴地震灾区,慰问受灾的职工,现场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和恢复供电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0
一、学校门卫人员要坚持二十四小时在岗,有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安排有关人员临时替代,不得有缺岗现象。
二、门卫人员要按规定开、锁大门,严禁外单位车辆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内,严禁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进、出校门,确需出校的,要有班主任、年级主任或有关处室开具的假条。
三、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认真查问,联系被访人员后,并如实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学校。
四、门卫人员要认真做好来客接待,在上班时间不得在室内休息,或进行各种娱乐活动。
五、门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对出入校门的.车辆及财物要检查,贵重物品要登记。
六、搞好门岗卫生,不得让来客把任何一车辆停放在门口附近,保持门口良好秩序。
七、值班人员有事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脱岗。
八、夜间门卫人员要进行巡逻,搞好治安防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九、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总结研究工作。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1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教师是本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人,每周都要对本班级学生进行一次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课间活动安全和防火等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三、每节任课教师都是所在班级的安全负责人,教室在室外课和开展各种教学活动之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并做好设施安全检查工作。
四、值日、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学校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六、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天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七、学校对各年级及各任课教师的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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