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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24 14:40:0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篇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明确生产线车下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标准,使车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车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管理流程,内容如下:

  1、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然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2、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4、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5、对于完工或下线车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车下整改操作,必须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严禁打车”标牌,并且随身携带启动钥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启动钥匙,必须安排专人对驾驶区进行监护,保证车辆不会被其他人员启动。

  6、车下作业人员进入车下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三务必/两落实/一注意”原则,即:务必在驾驶区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在副启动盒处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随身携带启动钥匙,落实检查止轮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实走线时板链运行是否彻底结束,注意进入车下作业时身体所躺位置远离车轮。

  7、倒车司机及车辆启动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动车作业时必须通知车底作业人员将“严禁打车”警示牌撤离后方可作业,在沟通未遂的情况下严禁赌气擅自作业 (此时车底作业人员应以车间整体生产进度为重予以必要配合)。

  8、倒车司机在作业前务必确保在车辆即将启动→初始运行时间段车底作业人员连人带牌(“严禁打车”警示牌)全部撤离车辆运行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拖车棒及拖拉机进行拖运无效工艺车作业时严禁采用挂挡点踩刹车的方式来提醒车底车内人员撤离;在用拖拉机拖运无效工艺车时责任工段必须做好“三同时”即一条线同时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业:一人驾驶拖拉机/一人操纵无效车/一人监护当事车车底及四周安全状态。

  9、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10、以上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期开始执行 ,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工段班组长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的员工,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度对相关组、班、段长进行的罚款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车间所有,同时车间保留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健全完善的权利。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

  1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外出承包工程项目和劳务输出人员的安全管理,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2本办法适用于铜板带厂各单位。

  2管理规定:

  2.1施工单位在外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或劳务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条款,写明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2承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所有工程项目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其他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2.3单位统一组织的劳务输出,必须指定领队或负责人,该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对外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

  2.4外出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预知分析,对存在的危险因素制订书面安全措施,填写《外出承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报表》上报生产部。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5各单位要加强对外出作业的安全管理,外出作业人员出发前,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统一组织进行一次专题外出作业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部或派出单位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管理状况,并做好记录。

  2.5.1一次外出作业10人以上或工期1个月以上。

  2.5.2一次性项目金额在30万元以上。

  2.5.3从事有色金属行业以外,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工程项目。

  2.6严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管理规定。

  2.7外出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2.8凡未经中铝洛铜有关部门批准和备案,私自组织职工外出作业的,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

  3.附则

  3.1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安保科。

  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

  中心校宿舍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讲卫生,注意自身安全,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爱护公物。

  3、每期住宿前对宿舍电源线路、插座,走廊、楼梯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维修,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4、每栋宿舍必须有专人通宵值班巡查,严禁学生擅离宿舍。

  5、按要求经常检查宿舍的卫生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并进行卫生、安全评比。

  6、督促学生按时就寝、按时起床,学生就寝后,清点各寝室人数,发现有未归寝室的应及时报告给班主任老师。

  7、学生就寝后,发现有点蜡烛的应立即制止。

  8、宿管人员在学生离开寝室后,应逐层逐室清查后方可关锁大门,发现有生病的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或送医院治疗。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

  第五条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 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 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 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 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 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确应负的安全责任和处罚条款),办理有关开工手续。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遵守发包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安全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整改,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立即停止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部门。

  第十二条 施工管理部门应对外包工程安全施工负责,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派专人办理有关工作票手续,进行施工监督,并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双方签字,并到安全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在危险性的区域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管道爆破、塌方、水淹或因气候变化等易引起人身伤害的场所作业,施工承包单位应制定完善的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后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档案,施工档案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资质证书、三年以上的施工安全证明、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考试成绩、安全交底书面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乱动、乱碰运行设备,不得乱接水源、电源、气源,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施工期间凡承包方违章作业,按山西沁水顺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奖惩规定进行处罚,给发包方造成财产损失者,承包方应负责赔偿。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人身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第十七条 施工结束后应当到安全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的终止手续。

  第四章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第十九条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第二十四条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第二十七条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第二十八条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九条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条 因承包方人员误动、误碰运行设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因承包方检修、施工质量不良造成的故障,包括在保质期内发生的故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 因承包方安全管理不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落实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 因承包方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承包方人身事故,由承包方承担,造成人身重伤的处罚5000元,造成人重伤以上事故的处罚10000元。

  第三十四条 承包方发生人员行为违章的如:不带安全帽、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的等,视情节处罚每人次100—500元。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未办理开工手续擅自开工的,施工结束不办理结束手续的,处罚1000元。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施工人员将手机、烟、火带入防爆区域的,每人次处罚200—500元。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擅自乱接电源、水源、气源的,处罚500元。

  第三十八条 承包方无票作业的,处罚500元,监督人员处罚100元。

  第三十九条 其它违章事项按照发包方安全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施工事故的调查,按照公司事故调查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执行。

  第四十一条 以上处罚条款,公司财务部门接到安全部门下达的处罚通知单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

  长江路第一小学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

  为将我公司服务的物业项目在安全上减少或不出责任事故,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专业管理、至诚服务”的经营理念,采取全员联防的办法,以防范为主的方针,重点抓好管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全体管理人员要各尽其责,在安全工作上做出贡献的要给予奖励;因失职而发生事故的,应追究责任。

  一、全公司管理层安全责任分六级: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长(项目经理、主任)→小项目组、技术负责人、办公室人员→组长→小组长。

  二、以半年为一个周期进行考核,未发生事故的进行奖励,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不得奖励,并根据性质进行问责。

  三、公司由综合部长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每月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记录,并作为半年考核的依据。

  四、各级管理人员按以下内容进行考核,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一)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加大监督、检查、考核的力度,确立专人负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领导组织好安全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节日集中检查,重点部位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必须深入细致,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重点部位的安全,要落实到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全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各类事故安全隐患,维护好服务单位的安全秩序。

  (四)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保障水、电、暖等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火灾或安全事故。

  全体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责任,并具体负责落实好各自管理区域内的安防、消防措施,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一个新的层次。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

  1、认真和自觉遵守安全工作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坚守本质岗位,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熟知本岗位工作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尤其要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保证安全生产。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陡坡、悬崖、临边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更换。

  4、严禁赤脚、赤膊、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5、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通道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准说笑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严禁喝酒。

  7、要注意各种危险标志、信号、安全警示,不可通过“禁止通行”的区域;切忌坑内、洞口、陡坡、岩石下等危险处所休息。

  8、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安全警示标志,确实需要临时变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9、再油库、炸药库、电锯房、木料加工场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携带明火、引火物入内

  10、严禁再同一断面或其附近进行上下双层或多层作业。若无法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高处作业不得向下或向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1、发生工伤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报告,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2、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和仪表,必须经主管部门鉴定批准,方可使用;

  3、爆破施工中必须执行“一炮三检”的制度,即(装药前检查、装药后检查、爆破后检查)。

  4、进行爆破作业,必须设有爆破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负责人,各生产队长负责各种爆破工作;

  5、凡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6、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新的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三个月后,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爆破员从事新的爆破工作,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

  7、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地质结构,在确保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设计爆破方案,确定爆破参数,即(孔深、孔距、排距、起爆顺序及方向),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爆破质量。

  8、爆破员要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9、爆破前要对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环境的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0、装炮前检查周围环境是否有明火及其它不安全因素,装炮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清退无关人员离开现场。

  11、爆破装药现场不应用明火照明,爆破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离爆破器材20米以外可装220v照明器材,在作业现场或硐室内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器材;

  12、爆破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戒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的地点设安全哨,待施工人员、行人和车辆等全部避入安全区内后方可起爆,警报解除后方可放行,炮工的隐蔽场所必须安全可靠,道路必须畅通;

  13、所有爆破器材的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不应穿戴产生静电的衣物;

  14、人工装药应用木质或竹制的炮棍。用装药器装药时,装药器必须符合要求;

  15、起爆网络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联接。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

  16、爆破后,爆破负责人带领爆破员亲自对爆破作业区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发现哑炮及时清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处理的,须在其附近设警戒人员看守,并设明显标志。确认作业现场安全的情况下发方可解除警戒,施工人员及机具方可进入现场。

  17、爆破结束后,必须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18、每次爆破后,都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19、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爆破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调动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制度和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20、爆破负责人遇到特殊、重大情况时要逐级上报,尤其涉及安全、危及公司利益的问题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21、爆破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爆破理论知识、相互交流学习、总结经验,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22、每年度或一个较大的爆破工程结束后,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交爆破总结;

  2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整理归档。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

  (1)电教中心管理员

  1、熟悉各种电教设备(包括计算机及其网络)的构造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能随时为教学活动及其他教育活动提供服务。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3、建立电教器材和电教教材实物明细账,建立健全出借登记、损坏赔偿、报损等制度。

  4、电教设备资料供本校教师教学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5、维护和保管好各种电教设备、资料,随时进行自检和维修,并及时登记。

  6、每日巡查各教室及各部门电教器材使用管理情况,一旦发现电教设备故障必须立即报修。

  7、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热工作,保证电教设备、资料的安全和元好。

  8、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搞好电教中心的安全、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

  9、遵守劳动纪律,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电教中心的意外事故和突发事件。

  10、每天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备查。

  (2)实验室管理员安全

  1、科学保管仪器设备,定期督促人员维护保养,保持仪器室实验室清洁。

  2、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做好所需物品的订购、领取、保管工作。

  3、登记教学仪器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及时做好新仪器验收登记、破损仪器核销工作。

  4、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室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5、对新调拨、新购置、新制作的仪器、药品要及时人账,做到账物相符。

  6、保管好实验室资料档案,特别要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7、做好仪器设备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蛀。

  8、所有仪器、药品都不得外借或私用,无故短缺或丢失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9、每天认真作好检在记录,备查。

  (3)图书管理员

  1、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

  2、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火灾隐患、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图书室、阅览室大门及通道,确保紧急出口畅通。

  4、本职责列入安全工作责任人图书管理员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好坏将作为绩效考核成绩的重要依据。

  (4)学校医务人员

  1、负责学校师生的卫生保健及宣传工作,对办公室、教室等进行经常性消毒,严防流行性疾病的大面积发生。

  2、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特点,上好健康教育课。对传染病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

  3、采取得力措施,降低学生近视率。

  4、及时搞好学生常见疾病的治疗,密切关注师生个体健康状况。每月向校领导报告全校师生患病、住院总体情况,妥善处置师生意外伤亡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组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5)学校财务人员

  1、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技防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对存放现金票证的保险箱柜,钥匙要专人保管,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丢失和被盗。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主管领导。

  2、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3、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4、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人财务室。

  5、负责财务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6)学校电工

  1、树立安全用电、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精通安全用电知识,熟练掌握用电设备维护保养技能,工作责任心强。

  2、负责全校照明、动力用电、公共用电、专项用电的安全检查。每季度全面系统地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检查,每天对用电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

  3、对违反安全用电的部门和个人有进行批评、教育、制止的权利和义务。

  4、对用电设备要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准带电维修和安装,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断电维修。及时检修供电系统,消除用电隐患。

  5、做好配电室、配电柜、配电箱保护保养工作,尤其要做好雨季的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6、配合公安、电力部门工作,做好安全用电管理工作和宣传工作。

  7、一旦发生用电和消防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公司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等。

  3.2.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4.2.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5.1.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5.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5.6.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5.1、5.2、5.4和5.5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培训。

  6.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4.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3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经常性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制定、修改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严守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厂职工的“三级”教育,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安全知识考核。

  5、进行安全解剖,对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对紧急发生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有关人员工作和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6、组织编写安全计划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7、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8、加强对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到车定人,人定岗、严禁无证驾驶。

  9、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车”的安全管理职责。

  10、负责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认真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同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其按期实行。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不违章、违规,不冒险蛮干,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发现他人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应及时劝阻、纠正,劝阻、纠正无效时应及时报告;有权拒绝不符合或违反安全规定指挥及安排。

  (四)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五)搞好整洁文明生产,发现生产区域事故隐患,及时向上反映,并积极参加整改。爱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

  (六)在执行交接班制度时,同时交接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业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他人着想。

  (八)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因违章而导致事故的'后果负责。

  (九)积极参加竞赛、检查、评比、讲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种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人员的指导,积极关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十)发生事故和危险时,应立即报警,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设法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尽快向领导报告,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设置要求

  1、各级安全组织机构

  (1)公司级安全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为办公室。

  (3)车间负责人为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4)各班组负责人为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车间主要负责人。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管理和其 1

  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

  (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6)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7)负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审核;

  (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检查、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10)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处理决定。

  2、办公室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监测、考核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

  (4)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6)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7)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协助解

  决。发现重大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

  (8)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车间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做出评估总结;

  (10)协助有关车间做好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针对职业危害制定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车间,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具),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3、车间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3)参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车间员工传达公司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会议。

  (4)协助、配合公司相关车间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5)组织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组织开展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完成上级车间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4、班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4)负责落实本班组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参与公司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7)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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