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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精选18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
为规范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省局、水利厅、地方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报告水污染信息,避免和减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提高应对突发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铁岭水文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铁岭水文局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指导原则
体现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原则,一旦流域发生水污染事件,要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监控和救援,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尽力把水污染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应急组织
成立水污染防治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应急监测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水样采集小组:
水质检测小组:
测流小组:勘测科人员
测流小组职责: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中采集水样断面的流量测报工作数据校核评价小组:王亚杰袁姝白伟锋杨金尉杨柳李楠朱魏伟数据校核评价小组职责: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中采集水样检测数据的校核及评价工作。
后勤小组:办公室、人事室
后勤小组职责: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措施
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可能造成影响的地方,组长和副组长要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同时相关负责人迅速上岗到位,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一旦确认为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在最短时间内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水文局领导及相关领导,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被污染河段的上下游做好水量、水质动态监测工作,实时向省水文局领导及地方相关领导提供动态信息。
当铁岭水文局不能独立完成应急监测任务时,请求省局进行应急支援监测工作。
在重大水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水污染蔓延,减少水污染损失。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水污染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预案本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水污染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组长程希印负责全面工作,由刘玉明组织,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应急处理组:由副组长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冯守成组织,应指挥调集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维护治安,保证正常秩序。
(3)后勤保障组:由副组长鲍国庆负责,由王晓东、冯世强、王化均组织,解决善后问题,保证资金和物品及食品供应,
(4)疫情监测报告组:由副组长鲍国庆、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刘京军组织,牛国玲负责报告,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日汇报。
(5)健康教育组:由副组长鲍国庆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组织,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及报告原则和内容
1、责任报告单位:朝阳市财经学校
2、报告人:
3、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三、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明确责任疫情报告人。
2、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教育局和卫生行政机构报告。
3、在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严重水质无法改善时应停止供水。
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并作为水污染事故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源、污染环节和供水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3
一、发现学校自来水,开水器的饮用水有异常现象(如有异味、有颜色等),按以下应急方案处置。
二、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救援救护小组:
组长:
成员:各处室安全员保安人员7名
3、善后处理小组:
组长:
成员:
4、事故调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三、应急方案:
1、总务处每日巡视发现、教师职工、学生发现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总务处与校医、办公室专职安全员到场查看。如果属实,立即报告分管校长,启动应急方案。办公室向都成市教育局、公安局报告,校医向都成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总务处配合办公室,立即封锁现场,等待主管部门处理。
3、校长立即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实施应急方案。
4、教育处通知各班;教务处通知各教研组;总务处通知食堂、学生公寓、教师宿舍、以及相关部门,停止使用饮用水。
5、学校各部门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方案,配合实施处理方案,直至恢复正常供应饮用水。
6、教育处立即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保持学校良好秩序。
7、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布置任务,迅速投入到抢险、救护和善后工作的处理等各工作之中。
8、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四、发生饮用水安全事故,如果有人员伤害时,按以下程序实施:
1、事发现场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或任课老师要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能到学校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由校医诊治。
2、受伤学生、教职工不能移动或情况不明的,要立即通知校医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治。根据病情及时拨打“120”请求医疗救助。
3、总务处筹措资金,安排车辆由校医护送到医院救治。
4、由办公室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的进展情况,立即通知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接待媒体和学生家长、教职工家属。
五、学生撤离校舍安全事故现场以后,总务处配合安全保卫小组保护事故现场等待事故分析。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4
一、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5
学校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发生师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应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总指挥:小张、小祝、小陈当学校发生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小张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小祝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小陈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联络员:小志、小蒋、小志负责向区急救中心、区防疫站和区教育局联系。报告中毒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小蒋负责通知班主任老师和家长。
(三)秩序维护:xx和值日教师。
1、保护事故现场,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饮用水、留样食品以及病人的呕吐物和大便立即封存,既为防疫站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又避免传染和扩散。
2、疏散人群,为救护车进场做准备。
3、食物中毒发生后,应注意保持学校的稳定,要严格控制消息发布渠道,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
(四)现场医护处理人员:
1、当学校教师发现有师生因食品、饮用水中毒现象时,及时通知医护处理人员到场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2、医护处理人员进行及时的医护处理后,视其中毒程度选择送往医院,并先由学校派人到医院守护病人。
①轻、中度中毒,及时将中毒的学生送通平卫生院救治。
②严重中毒,及时作现场医护处置或及时联系通平镇卫生院医生到现场作临时医护处置后,等待区防疫站或区急救中心的`急救。(注: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二、救护措施
1、值班人员或任课教师每天坚持晨检、课检,如果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的师生,及时通知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到场后,及时安排值班人员调查了解中毒范围和人数以及初步了解中毒原因,同时,及时通知联络小组、医护小组、秩序维护小组的相关人员到场,各施其职,实施救护工作。
3、医护小组及时了解中毒师生的中毒程度情况后首先对中毒感染者实施催吐,并及时作出送往急救地点或请医生临时医护急救等决策。
4、联络小组及时报告区防疫站、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及学生家长。三、常规管理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集会、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销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管理,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卖三无食品食品。
2、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3、建立学生到校情况报告制度,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4、教会学生及学校食品销售人员正确识别食品的有关知识,如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商标等食品知识。
5、教育学生养成不乱吃零食的好习惯。不吃不卫生的食品,不吃过期的食品,不吃无生产日期、商标、厂家及保质期的食品等。
6、保持食品库房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7、学校食堂要按照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8、建立健全门卫登记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无故进入校内。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6
一、应急预案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7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在校园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宣传普及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防撞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饮用水监测,做好每年一次的储水设备的清洗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财力、物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王校长(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副组长:王书记(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
1.报告制度
学校一旦水源受到污染,由张林科及时向校长、书记汇报,由书记再向教育局安全科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污染水源现场,清理监督所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全体师生做好学校水源污染的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学校饮奶存放处,学校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进学校的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管理。加强学校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的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的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经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水污染突发应急领导小组,学校总务人员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防控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照《学校卫生条例》的要求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物资保障
学校防安工作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分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重大水体污染事故,规范和强化我县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县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城市水污染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共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共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新闻发布管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对水污染事故源头的监测、监管,尽可能的避免或减少水污染事故发生,保障县城饮用水供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水体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对身体健康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水污染事故实行县、乡(镇)、企业三级负责制,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水污染应急反应与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级别,实行分级控制、分级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水污染事故引发的危害。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建立我县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和响应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完备、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科学处置,措施果断。加强水污染防治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科学技术水平,并及时、果断地处置水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和涉及的跨县界的各种水体功能的河、库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等,由于单位或个人活动与行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质进入水体,危害了各种水体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体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具体包括以下六类:
(1)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使用、贮存、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所引起的水体污染事故。
(3)油类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润滑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水体污染事故。
(4)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引发的突发事故而造成水体污染事故。
(6)由交通运输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而引发江河水体污染事故。
1.4.1.根据水体污染事故的类别及危害程度划分。
分为一般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Ⅳ级)、较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Ⅲ级)、重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Ⅱ级)、特大水体污染突发事故(Ⅰ级)。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级):是指发生一般水环境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
(2)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发生3人以下死亡。
1.4.3.较大污染事故(Ⅲ级):是指发生较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
(2)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3)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级):是指对水环境造成重大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2)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库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4.5.特别重大污染事故(Ⅰ级):是指发生特大水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因发生水环境事故须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3)致使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
(4)因发生水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水环境污染造成镇区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
共和县水体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是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专门负责应急处置水体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领导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共和县水体污染事件发生时自动成立。
指挥长由县政府主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进行调整。应急指挥部成员,根据不同的环境污染事故性质,由以下部门(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领导组成: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办公室下设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需要,共设立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治安交通通讯组、后勤生活保障组、饮用水供应保障组、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工程抢险机构、信息发布组等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
以上组织机构作为县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决策部门,组织、协调、指挥本县的应急响应工作。
2.1.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全县水污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各乡镇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辖区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
(2)指挥我县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事故责任认定。
(3)负责组建事故调查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等技术支持机构。
(4)督促各职能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置、现场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生产和生活秩序恢复等工作,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察。
(5)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所造成水体污染和处置的权威信息,负责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6)负责危急情况下,联系上级部门、周边城市和驻地的部队支援。
(7)负责协调启动饮用水备用水源和组织应急饮用水的供应。
(8)开展水环境污染事故防控及应急的公众宣传和教育。
2.1.2.县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工作,做好应急监测和监督工作,组织应急支援;
(2)及时向县政府、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负责重大水体污染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审查事故或应急情况的通报或通告。(联系电话:0974—8519xxx)
2.1.3.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职责
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作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主要职责:
(1)开展水环境应急处置人员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演练计划并组织演练,检查、落实应急器材和装备。
(2)了解掌握水环境污染源规模、分布情况及有关情况,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
(3)接收上级部门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命令、指示及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通报,接收事件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水环境污染事件报告。
(4)综合协调本系统内各有关应急单位的行动,传达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通报有关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接收、指导下级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处置过程记录,对应急行动结果进行评估,编写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的工作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应急工作预案建议。负责组织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的各种保障。
2.1.4.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及职责
9个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应急响应与处置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及具体职责如下:
2.1.4.1.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职责
由县直相关管理部门专业管理人员、直属及有关单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公共卫生、医疗、水利、应急管理、农牧、渔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行业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区水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性水污染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估计,为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负责环境应急工作结果以及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的评价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调查处置组职责
污染事故调查处置组内设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
(1)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调查处置小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水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取证及污染现场监测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资料,对事故污染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判断事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损害进行评估,并提出必要的处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污染及损害。
2.1.4.3.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监督组职责
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组织对自来水公司供水水质进行监测;负责污染区和疏散区疾病预防工作和污染区的消毒工作,对疫情进行监测和防治;做好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设备的准备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讯组职责
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和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的管理,控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出危险区域,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开展治安巡逻,确认人员伤亡情况,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协助生态环境局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的运送;在水污染事故现场设立警戒线,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讯畅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组职责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妥善安排因水环境污染事故转移、疏散群众的生活、筹集和发放救援物资工作等。
2.1.4.6.饮用水供应保障组职责
由县水利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大队、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协调启用饮用水应急水源,组织应急饮用水供给,对应急水源水质组织监测,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供应。
2.1.4.7.应急资金物资保障组职责
由县财政局和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处置资金和救援资金保障,确保应急环境污染事故处置所需的装备、器材和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资供应及物价稳定。
2.1.4.8.工程抢险机构
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处置的工程抢险机构由全县各部门及所属技术单位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在现有的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2.1.4.9.信息发布组
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县生态环境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水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向公众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预防预警机制
3.1.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体水质状况。县生态环境局对本辖区内重要河、库地表水和集中饮用水源地、重点地下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根据地表水水质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进行常规监测断面的布设、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的确定和监测数据结果的报告。按照国家和省州环境监测和数据传输、报送的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监测是全县各类水体水质监测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体水质监测数据和结果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定期、及时将水质监测情况按规定报送州生态环境局。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州生态环境局报告,并初步分析问题发生的可能原因。同时,县生态环境局应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内经过或穿越重要水体的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进行调查,对事故易发路段、敏感路段进行登记建档,对经过这些路段的化学物质运输实行申报审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本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水排放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水排放口进行定期监测。根据企业和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业和单位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排污许可证监控排污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3.1.3.建立畅通的数据库。要建立全县水体水质状况监测数据信息库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数据信息库,并建立管理档案。
3.2.开展水体污染预防预警行动
(1)根据可能向水体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和特性,配齐相应的监测仪器、设施以及分析监测试剂和数据分析系统等,明确和研究相应的水质监测方法,加强水体污染的.环境监测能力。
(2)县生态环境局应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单位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和处理设施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在建设、运行阶段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事故风险评估,提出杜绝废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验收和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确保各项机制正常启动、有效运行。
3.3.建立水体污染预防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全县水体污染预警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快速预警监控系统、技术支持系统、预警服务系统、预警报警系统。县生态环境局水环境污染报警电话:xxx
4.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水体污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县指挥部,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按应急处置程序通知应急现场处置办公室、应急现场处置小组、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和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立即携带仪器、设备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调查、核实、监测分析,对事件的类型、级别、性质做出恰当的认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区域的水体污染事故及情况复杂有争议的水体污染事故及认为需要州级处置的水体污染事故,报请州级应急处置机构处置。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常规信息、现场信息、监测数据及结果、专家分析评估意见、控制处置措施及意见、污染控制效果及结果等各种信息经现场指挥部审查后,及时报送县指挥部。县指挥部设立信息分析组进行信息分析、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报县指挥部领导。县指挥部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共享。县指挥部的总体工作部署、处理安排意见和指令,由专门工作人员迅速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现场指挥部下达。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重大水体污染应急响应程序:
(1)值班人员接到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水体污染应急报告后,记录水体污染事件的有关情况(包括事发时间、地点、污染区域及影响、损失的初步情况、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时立即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或县指挥部领导报告。
(2)水污染应急处置机构根据有关情况报告,调派专家到达现场做进一步评估,确属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应立即上报县政府,启动县级重大水体污染应急预案。
(3)县指挥部负责全盘指挥,紧急调集和征集相关人员、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备、装备,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应急支援,并做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工作。
(4)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县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启动水体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事件救援现场指挥部,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5)县生态环境局在实施应急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水体污染事件情况、采取的处置措施及效果上报州生态环境局。
4.3.2.扩大应急
在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和发展的趋势时,水体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统一听从县指挥部的指挥,配合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4.4.指挥协调程序
县指挥部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开展指挥工作,制定决策机制、报告、请示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的各专业应急机构、应急中心、现场指挥部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工作,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
4.5.新闻发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体污染事件的新闻报道、宣传和沟通工作,统一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混乱和误解。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县指挥部制定新闻发布的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发布时机、方式、途径等。新闻发布前,报县委宣传部审定。
4.6.应急处置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条件为:重大水体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发水体及下游水体污染物指标已降到规定限值之内;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彻底消除,且无继续发生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水体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由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由其指定的专门处置单位处置;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等工作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处理建议,报县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5.2.社会救助
对社会、国外机构和个人所捐赠的救助资金要妥善管理,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由县指挥部根据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补偿处理建议,包括所捐赠物资都要由县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3.保险
各保险公司要深入水体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线,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最大限度地进行理赔,县指挥部如有异议,可提出建议报县政府。
5.4.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县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组织撰写应急总结报告和突发事件调查报告。15日内上报县政府,同时由县生态环境局上报省州生态环境部门。
5.4.1.应急评价依据
应急过程记录;现场处置组及各应急机构的总结报告;其它应急情况;应急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公众反映等。
5.4.2.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包括突发事件起止时间及地点;参与处置人员构成情况;突发事件情况及起因、事件等级和开展的应急工作,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处置效果,应急工作总体完成情况;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要求;出动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的影响及其它情况和结论。
5.4.3.应急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县生态环境局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对事发地继续实施必要的环境跟踪监测与监督的措施和安排;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应急预案;指导各应急机构补充、更新装备,培训人员;完善避免类似污染事件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
6.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全县要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通讯、信息传输、应急指挥系统,建立环境应急处置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建立系统维护和信息采集制度,确保应急方案启动时县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处置工作组间的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及所属执法、监测等技术部门,要在现有检验、鉴定、监测、污染治理等技术力量和装备的基础上,增加和加强污染检验、鉴定、监测设备的配备,特别要配备水质快速应急监测设备,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等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重大水体污染事件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6.3.应急队伍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环境执法、监测队伍的建设,加强应急业务、技术的培训,提高人员应对污染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县生态环境局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保应急知识和技术、充分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保证突发污染事件发生后,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迅速参与并完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交通运输保障
县生态环境局要配备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专用应急车辆,应急期间所有车辆要保证随时服从县指挥部的征用和调动。
6.5.医疗卫生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6.6.治安保障
总指挥部协调公安部门制定相应的专业分预案组织实施。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共和县水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与实施。
7.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9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全体班主任校医后勤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学区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0
为加强我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组长:
成员:
2.报告:事件发现人向总务处报告,总务处向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医务室医生及有关人员
4.现场保护:总务处
5.解释工作: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6.协助调查:分管校长、总务处、医务室医生及供水管理员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网络,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3.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5.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1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学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发生在学校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每年两次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组长:胡晖负责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副组长:周军飞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工作。
组员:邹艳负责污染情况的报告和饮用水的切换工作。
1、报告制度
校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胡晖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同时负责向教育局体卫科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监督部门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2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幼儿园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幼儿园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幼儿园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幼儿园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园长并保留水样。
2、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事故初步确认后,园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园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幼儿园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幼儿园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幼儿园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园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林华芬联系干净水源到幼儿园,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幼儿园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3
一、总则
1.1、目的
为在自来水管网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抢修,避免造成次生灾害,尽可能减少不良的社会影响和降低经济损失,结合公司的生产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2、原则
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抢修,连续作业直至修复,保留事故现场资料。
1.3、编制依据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原xx市自来水公司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属原xx市自来水公司产权范围内的所有管网突发性事件,包括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造成输配水管网的大型爆管或大面积停水事件,由于管网设施运行、维修、安装等操作以及严重违章导致可能或已经影响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事件。
二、应急xx机构
2.1应急xx机构组成公司组成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贾卫东担任,组长长由主管管网的副经理李国钧担任,相关人员为成员。
突发性事件应急xx组总指挥:X组长:X副组长:X成员:X安装公司、城北、城南、城东营业部、监察队、安全科、设备科,调度中心全体。同时成立应急办公室,办公室xx由X担任。
2.2、职责
2.2.1、指挥部制定和不断完善《自来水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决定自来水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xx,负责xx、指挥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2.2、xx组负责判别管网突发事件的'性质,制定抢修方案,协助抢修工作的实施,对抢修质量进行验收,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并与xx联系公布停水通知及事故原因。
2.2.3、成员组的安装公司、城北、城南、城东营业部(维修队)、监察队负责实施管网突发性事件的抢修工作,安全科提供根据管网突发性事件的具体情况协助xx组制定抢修方案,调度中心负责进行供水调度以及负责向用户做好解释工作。
三、分类
按引起管网突发性事件的原因,将管网突发性事件分为以下两类:
3.1、爆管事件,指管道发生大型爆管或管网设施损坏造成大面积停水事件。
3.2、严重违章导致可能或已经影响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事件。
四、应急保障
4.1、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4.2、常备的抢修材料:DN100—500mm的球墨铸铁管,DN100—1700mm的钢管,DN63—300mm的PE管,DN63—300mm的法兰盘、法兰头,DN100—300mm的抢爆器,12mm钢板,水泥。
4.3、抢修设备:潜水泵(1台)、加压泵(6台)、电焊机(1台)、钻台(1台)、切割机(1台)、余氯吸收塔(1座)、行吊(2辆)、抢修车(2辆)、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4、供水管网抢修时限:DN50以下管道白天6小时以内,夜晚10小时以内;DN100以上DN200以下管道36小时以内;DN200以上管道72小时以内。
五、应急处置程序
5.1、爆管事件的应急处置
5.1.1、维修队接到爆管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初步判断可能属于大型爆管,则立即通知xx组负责人,同时尽快执行停水作业,并将停水范围报供水服务热线值班人员。
5.1.2、xx组负责人在接到大型爆管信息后,应立即分管管网副经理XXX汇报情况,应赴现场协调指挥前期处理工作。
5.1.3、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由指挥长XXX决定是否启动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启动预案,则立即通知全体成员,xx部署。
5.1.4、在执行停水作业的同时,维修队应根据现场情况,立即xx必要的抢修设备,如警示牌、照明、发电机、挖掘机、抽水泵等。
5.1.5、属人为破坏的,则在第一时间现场取证,包括目击证人的证词和联系方式、现场照片等;同时向监察队报案。
5.1.6、由指挥部内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会同维修队制订抢修方案,以保证采取最合理、科学和快速的抢修方式。
5.1.7、维修队根据指挥部制订的方案实施抢修,对抢修过程中,超出维修队自身能力的需求,由指挥部负责协调调动其它部分的人力和物力资源。
5.1.8、抢修完成后的回填和路面恢复根据具体情况的难易程度由维修队实施或请市政维修队实施。
5.1.9属人为损坏的,由xx组根据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城市供水管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责任单位(人)进行索赔。
5.2、对严重违章行为导致可能或已经影响供水管网安全运行事件的处理程序
管线巡检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及时告知xx组负责人,xx组负责人应到现场进行查看,如果违章行为可能或已经影响供水管网安全运行的,则采取措施。
六、应急结束
6.1、自来水管网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由管网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2、整理、xx并归档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资料。总结、评价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4
为确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证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正常,确保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防汛、抗旱期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并及时组织抢险工作。
2、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水厂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应急抢险组,汛期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抢修,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建龙,副组长:李建国,成员:贾启军、钟睿、黄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个抢修小组划分为抢险单位及区域,由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抢险责任,不能贻误抢险时机,做到指挥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应,相互沟通,协调调度。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紧急意识,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要有针对性的储备
对抢险物资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发生险情时,确保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及时到位迅速组织抢修,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发现险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服从统一调度安排,顾全大局,哪里出了问题,哪里的责任人负责,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
2、严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严明纪律,密切监视险情变化情况,一旦遇有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修。
四、加强水质监督检测
严格出厂水质监督检测,确保出厂水质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资源地的环境保护,对各取水点的源水水质检测每周不少于两次,防止源水水质污染。
加强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格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为县城居民身心健康负责,为县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供水行业应有贡献。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5
为有效应对、及时控制重大供水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供水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处置城区供水重大事故的能力,保证城区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县城居民用水及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①《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②《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桂政发[2005]62号);
③《灵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④《灵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规则》
⑤《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不间断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1.3现状
灵山县县城城区面积约21km2,人口约22万人。现有两个水厂,合计供水规模8万m3/日,现有供水管道DN100以上约170千米,DN100以下约700千米,自来水用户约4.3万户,自来水覆盖率约98%。近
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及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经本公司的努力,供水安全生产抓得较为扎实,未有发生重大供水事故,杜绝了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发生,机电设备事故、水源污染事故极少出现,管道爆裂事故虽偶有出现,但都较轻微。随着灵山县城区给水系统扩建工程的逐步推进、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供水安全事故将会大大减少。
1.4分类分级
供水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水厂及城区供水管网区域,以水源污染事故、二氧化氯消毒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管道爆裂事故为主。水源污染根据污染物毒性高低有不同程度破坏性,水源污染于本单位没有可控性,但只要科学处理,均具可防性;二氧化氯消毒事故因自来水余氯过量而发生,轻微过量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只有严重过量才会影响人体健康,该类事故影响范围广,但具有可控性;机电设备事故多由操作不当及漏电引起,对人体伤害大,由于科学技术的提高、设备的更新改造,此类事故发生率极低,且只要规范操作,就能预防;造成管道爆裂事故的原因有地质变动、车辆及人为破坏、管材老化、局部水压偏高。此类事故多发生在冬季气温忽冷忽热的时候,发生事故轻微的仅影响到用水人、事、物,严重的会引起地质变形、破坏道路,危及群众和群众财产的安全,处置此类事故经验较为丰富,可控可防。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灵山县城区供水范围内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供水水源污染事件。
1.6工作原则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
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信息共享,加强合作。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成立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由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科室科长组成。
2.2办事机构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是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办事机构,分管副经理任主任,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专业人才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由本公司在职给排水专业人员、机电专业人员、技术公关人员组成专业人才库,负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技术的研究及应用。加强与广西城镇供水协会的联系与协作,发挥协会对其成员的技术支持作用。
2.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2.4.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突发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4.2及时将所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机构报告,并保持联系;
2.4.3协调相关应急处理机构的关系,负责供水事故的专业抢救;
2.4.4布置供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做好日常防范准备工作:
2.4.5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问题,贯彻奖励办法。
2.5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2.5.1组织框架
略
2.5.2组织框架职责说明及联动机制
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统一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即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报告,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即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科、厂、中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行动小组进行救援。
3、运行机制
3.1预测、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3.1.1信息监测与报告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各科室、队、厂、中心负责收集科室管辖范围内有可能造成供水安全事故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向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果断处理。
3.1.2预警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在职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向本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其所掌握的供水安全事故隐患信息。事故突发现场人员负有报警责任,应向本科室领导报告,本科室领导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汇报。报警采用电话联系方式,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人员负有接警责任,不得拒接、谎报情况。
3.1.3预警级别及应急措施
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供水重大事故根据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
3.1.3.1三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24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蓝色。
3.1.3.2二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48小时以上。二级预警信号为黄色。
3.1.3.3一级预警,指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水源污染等无法预控的情况,致使无法正常供水,致使全县城用水户停水72小时以上。三级预警信号为红色。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组织人员逐户通知方式进行。
3.2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三级、二级、一级预警事故时,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启动应急机制,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发现异常情况的第一人,应立即按照科室领导—分管领导—公司领导的方式逐层上报,公司领导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根据灾情来组织应急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进行抢救。把水质情况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环保局报告的同时,加强对出厂水水质的检测,对源水的监督应沿着源水上游1000米采水检测,若生物监测出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过允许尝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报县应急办备案,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停止用水的消息,直到水质达标后再恢复供水。
应对水源污染事件,必要时可停止从河道取水,启动应急水源。
3.3指挥协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现场指挥,公司各科室、厂、中心配合,公司专业人才库辅助决策,必要时聘请广西城镇供水协会专家参与决策,提供技术咨询。
3.4应急结束抢救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应急状态解除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发布机构提供应急结束信息,予以公布。
3.5后期处理
3.5.1善后处置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事后要做好人员及物资补偿、救济物资上报。
3.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及时进行调研、分析、总结,并将结果向上级汇报。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教训,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分清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3.5.3信息发布
调查评估后,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发布遵循客观真实、准确明白、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陈述与分析相结合原则,内容包括:
①事故单位、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地址、时间;
③事故简要经过;
④事故处理的经过及措施;
⑤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评估损失、经验教训;
⑥事故报告单位主要领导签发,单位盖章,签发日期。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1.1应急处理要加强领导,应急人员及时到位,履行相应职责。
4.1.2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成及通讯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1.3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通讯录:
略
4.1.4灵山县自来水公司专业人才库成员及通讯录
略
4.2经费及物资保障
应急救助经费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确保应急处理经费足额、到位。根据事故类别,明确相应物资储备,保证物资性能,随调随到。此项由财务科负责。
4.3交通运输保障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现有广州本田公务用车一辆、双排座供水抢修汽车三辆、五菱宏光S两辆、宏光小卡一辆、奥铃货车一辆。供水安全事故突发时,车辆及其驾驶员按照应急处理方案要求作好启用车辆准备,服从指挥。运输车辆用于现场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调配及其他抢救运输,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
4.4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社会治安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通信保障按上级规定执行。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预案演练,所有参与人员不得缺席,并熟悉各自职责任务。每年春秋两季各在水厂演习一次,演练内容包括水源突发污染应急处理,管道爆裂应急处理等。演练采取实战形式,努力追求速度与技能统一,要求快速反应,紧急行动,措施果断,有条不紊,达到最大限度避免事故扩人和人员伤亡的目的。
5.2宣传和培训
5.2.1在新闻媒体公布上本预案,利用微信公众号、墙报、横幅、电视联办专题等舆论阵地宣传相关应急法律法规,讲解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处理基本常识,指导居民合理科学使用供水设施。
5.2.2培训
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培训后方可上岗。灵山县自来水公司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安排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技能知识和应急处理知识,有计划组织应急处理相关人员参加本行业和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题知识讲座,选派应急处理相关技术人员到院校、科研机构深造,不断提高本公司员工应急处理技术水平。
5.3监督检查
灵山县自来水公司突发供水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相关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实施现场监控,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6、附则
6.1本预案相关自来水生产技术指标执行国家标准。
6.2本预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突发事故处理预案规定执行。
6.3本预案由灵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和解释。
6.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6
1. 目的
为科学应对制水分公司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管事故,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应,使事态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应于制水分公司厂内管网爆裂的应急处理。
3. 管理职责
3.1制水分公司运行班班长负责一般爆管事故的应急处理及重大爆管事故的上报。
3.2制水分公司经理或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厂内重大爆管事故的现场指挥。
3.3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对重大爆管事故的.对外协调处理。
4. 内容及要求
4.1应急准备
4.1.1制水分公司每年应组织一次爆管应急响应的实地演习。
4.1.2制水分公司对新上岗员工进行管网与工艺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的培训,并填写“培训记录表”,形成培训记录。
4.1.3制水分公司安排人员每小时对厂内主要管线巡视检查1次,当出异常时要及时报告运行班班长或制水分公司经理,同时增加巡视次数;运行班班长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1次。
4.2一般爆管事故的应急处理
4.2.1一般爆管事故指爆管管径在50mm以下,并且基本上不影响制水分公司的正常生产。
4.2.2发现一般爆管事故,巡视员应立即报告制水分公司运行班班长,并关闭该管道的进出水阀门,运行班班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查明爆管位置,向制水分公司经理报告,并根据需要对其它相关设备作出处理。
4.2.3制水分公司经理接到一般爆管事故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对该管道进行抢修。
4.3 上水管(取水泵房至反应池管道)爆裂的应急处理
4.3.1 一旦发现上水管爆裂,第一目击者应立即通知取水泵房停机,同时报告送水泵房和制水分公司经理。
4.3.2 制水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查清情况,组织抢修,同时,向主管副经理和经理汇报。
4.3.3 若送水泵房需停机,制水分公司应电话通知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4.3.4客户服务中心向外发布停水通知(打电话)。
4.3.5 具体还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有关要求执行。
5. 相关文件
5.1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6.相关记录
6.1 QES-R/YSBGS-P-002 “培训记录表”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7
1、目的
预防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制水分公司对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控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击等。
3、管理职责
3.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全面指挥。
3.2制水分公司负责对自然灾害信息的掌握及对紧急事态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紧急事态预防措施及应急行动的协调与配合。
4、内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灾害
4.1.1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巡视,特别是在梅雨或涨水季节应加强对构筑物及其排水设施的巡视,提高警惕。
4.1.2确保排水沟渠畅通,排污口大小满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设施或构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应及时通过书面申请形式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从而及时处理问题。
4.1.3定期检查制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当灾情发生后,制水分公司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工作,受灾部门/单位为抢险工作的主力,当需要增援时,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4.1.5若水灾发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势上涨猛烈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所有机组的'工作,然后切断一切供电电源和操作电源,组织人员马上疏散至安全地带。
4.1.6灾情过后,制水分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改进防护措施,若文件有不妥处,负责进行修改。
4.2雷击
4.2.1制水分公司机电设备、构筑物(包括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的防雷系统,由技术工程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4.2.2.1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4.2.2.2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4.2.3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4.2.4若发现防雷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技术工程部,由技术工程部统一处理。
4.2.3当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制水分公司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4.2.3当因雷击发生火灾,按照《火警应急预案》处理。
5、相关文件
5.1 《事故管理规定》
5.2 《火警应急预案》
自来水污染的应急预案 1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保障农村供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供水安全事故,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浙江省水利旱情预警管理办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丽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举报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提高停水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成立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水利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县府办联系水利工作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兼任。
各乡镇(街道)、县国控集团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助专家组开展有关工作;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助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应急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及时安排和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会同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暴雨、干旱、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警报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对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县民政局:负责统计核实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灾情;负责协助县政府做好遭受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水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负责林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制止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卫生监测,负责农村遭受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按职责对饮用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及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应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气象、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对突发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各乡镇(街道)给予技术支持。
5、各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国控集团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县级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根据乡镇(街道)供水安全应急机构指示做好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农村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全县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主要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灾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指挥机构应掌握供水范围、供水人数、水源状况、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水源储备情况,加强信息监测,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受灾情况。遇险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上报。
由气象局提供雨情,并向领导小组提供今后雨情变化,突发事件出现时,缩短上报时间。
当水源水质遭受突发事件而发生污染时,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水源受污染指标及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当因洪涝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引起工程毁坏,由水利部门提供影响级别,险情出现时,每天一次。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是农村供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供水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维修物料,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科学编制供水计划,注意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要建立健全重大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二)预警
1、预警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预警发布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标准,对收到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并报告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上报市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Ⅰ级预警、Ⅱ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发布。Ⅲ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研判,经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全乡镇(街道)发布预警公告。Ⅳ级预警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机构研判,受灾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布预警公告。利用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发布预警信息,重要预警信息在电视节目中能即时插播和滚动播出。政府部门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有效时间内到达有效用户手中,使他们有机会采取有效防御措施,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预警公告内容应包括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止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
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进行处理;各级应急组织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乡镇(街道)应急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应急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Ⅱ级响应
当发生特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当发生重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Ⅰ级、Ⅱ级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Ⅰ级响应邀请市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专家到会指导,进行工作会商,宣布进入特大饮水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调动县有关职能部门启用备用水源应急送水;Ⅱ级响应由上述县直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会商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影响地区应急供水方案及其它相应措施。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紧急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紧急会议,动员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国控集团要把供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应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派工作队,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工作队由有关单位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做到下去有任务,回来有汇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领导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发生Ⅰ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队和村组干群一道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发生Ⅱ级事件时,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队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作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当发生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时,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地饮用水供应。
出现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公安部门组织力量,维护供水用水秩序,保护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抢水、污染水等事件的发生。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民政局牵头深入受灾区,核实灾情,提出救灾方案,并向省、市申请救灾资金。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的补助。协同县水利局向市申请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资金。
县卫生健康局及事故发生地医疗部门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新闻媒体除一般的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外,及时准确报道事件处置工作。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配给和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恢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去。
(三)Ⅲ级响应
当发生较大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展及各项应对措施进行会商。
2、工作部署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农村供水安全通知,召开农村供水安全会议,组织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开展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事件减灾工作。同时下派工作组,深入第一线,收集信息,并督促指导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村的工程恢复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国控集团相关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当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部门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事件发生地人畜饮水供应。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与属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县水利局派出工作组,按照县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布置,提出恢复农村供水工程的计划,参加农村供水工程的实施,并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县财政局及时筹措下拨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和恢复重建费用,用于临时水源工程建设和调水费用及恢复重建工程费用。
新闻媒体适时报道事件有关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方案启动
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启动农村供水水安全应急预案,动用后备水源,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新闻媒体应适时报道事件处置有关情况。
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动员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四)Ⅳ级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水安全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国控集团和专家进行会商。
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应急机构、国控集团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国控集团下属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处理完毕后,由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3、部门联动
当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相关单位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成员单位应团结协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方案启动
乡镇(街道)应急机构研判后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具备条件的开辟新的临时水源,维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
5、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件发生地群众、统管单位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五、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国控集团要相应成立应急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资金保障
县财政设立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道)财政根据实际拿出与县财政相应的配套资金,列入本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算。当发生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动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二)物资保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农村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水利、应急、消防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医疗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一周内,国控集团和乡镇(街道)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应向上级指挥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应急领导小组要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县水利局及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直到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国控集团对参加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警级别暂时规定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
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
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
(三)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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