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管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管道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安全。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管道振动情况;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用大量清水将管道冲洗干净。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九、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1.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2.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3.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4.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5.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十、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11.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一、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道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行为,提高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条使用压力管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分为登记注册和登记发证(证书格式见附件一)两种形式。使用登记证有效期为6年。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长输管道的使用登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市(地级)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办理所辖行政区域内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的使用登记。使用登记部门内设的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受理、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二章使用登记对象的划分
第五条压力管道均应进行使用登记,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格式见附件二)。公称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gc1级管道、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和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应予监督使用的管道为重要压力管道,应当填写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第六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以使用单位为对象。使用单位所用压力管道,按其管辖部门或装置不同,分别进行使用登记。
压力管道注册代码和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规则、使用注册登记表填写说明见附件四、附件五。
第七条每个使用单位根据所用压力管道情况可有1个或若干个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原则如下:
(一)按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和工业管道分别至少填报1个或若干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二)长输管道管辖部门不同的,分别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三)公用管道可分区域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四)工业管道可按装置、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等形式填报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五)压力管道条数较少的单位,可只建立1个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第八条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含有多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的,按下述原则确定每个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一)按设计管线表编号从始端至终端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二)按物流输送的形式:以物流从流出设备至流入设备之间的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三)按装置、系统形式:以装置和系统内、外进行划分,以装置和系统内每条管道为压力管道登记单元;
(四)采用工程编号为依据确定登记单元。
第九条工业管道可选择本规则第八条任何一款方式确定登记单元。
长输管道登记单元划分以站和站之间的管道为登记单元,建立若干登记单元。
公用管道的热力管道的登记单元可按照工业管道确定;公用管道的燃气管道的登记单元可参照长输管道确定,也可采用工程编号为依据确定登记单元。
门站和阀站内压力管道的登记单元按照工业管道确定。
第十条压力管道、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的界定:
(一)压力管道是指由管道组成件、管道支承件、安全保护装置和附属设施等组成的系统,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二)安全保护装置指压力管道上连接的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和紧急切断阀等;
(三)附属设施指阴极保护装置、压气站、泵站、阀站、调压站、监控系统等;
(四)管道的划分界限为:管道与设备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的第一个密封面。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及确定方法
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以等级表示,分为1级、2级、3级和4级4个等级。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方法如下:
1级:安装资料齐全,设计、制造、安装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的压力管道。
2级:安装资料不全,但设计、制造、安装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下述压力管道:
(1)新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但难以纠正的缺陷,且取得设计、使用单位同意,经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出具证书,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2)在用压力管道:材质、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存在某些不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问题和缺陷,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论为3至6年的检验周期内和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能安全使用。
3级:在用压力管道材质与介质不相容,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存在严重缺陷;但使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经检验机构检验,可以在1至3年检验周期内和限定的条件下使用的在用压力管道。
4级:缺陷严重,难以或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或修复后仍难以保证安全使用;检验结论为判废的压力管道。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由下述检验机构确定:
(一)新建、扩建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的定级工作,由承担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负责,监督检验机构应当在报告上明确安全状况等级。
(二)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定级工作,由承担该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负责,检验机构应当在《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报告书》中明确安全状况等级。
第十三条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3级的在用压力管道,可由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并将其评级结论作为压力管道能否安全使用的依据。
第四章使用登记条件
第十四条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使用单位应当贯彻执行本规则和有关压力管道安全的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配备满足压力管道安全所需求的资源条件,建立健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体系,在管理层设有1名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派遣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操作和维修工作;
(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三)使用单位已经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有效实施;
(四)使用单位已经建立压力管道技术档案和压力管道标识管理办法;
(五)使用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十五条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公共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用户、居民和从事相关作业的人员了解压力管道安全知识,提高公共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具备:
(一)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二)巡线检查制度;
(三)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
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元件制造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当进行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应当达到1级或者2级的要求。
第十八条在用压力管道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并且安全状况等级达到1级、2级或者3级。对安全状况等级未达到3级的在用压力管道,可以进行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其结论应当符合压力管道安全使用要求。
第十九条在管理制度中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一)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一般修理、改造时,其修理、改造方案由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在用压力管道需要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时,向负责使用登记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并由经核准的监检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三)使用有安全标记的压力管道元件;
(四)按期进行定期检验。
第五章使用登记程序
第二十条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核查)和发证(注册)。
第二十一条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填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书和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携同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和资料也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或软盘形式提交。
(一)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二)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三)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四)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在用压力管道在定期检验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由使用单位按照工程或者装置填写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连同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和资料也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或软盘形式提交。
(一)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二)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四)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第二十三条安全监察机构在收到使用单位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将是否受理的结论书面通知使用单位。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报资料不齐全的;
(二)安全状况等级不明的,或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1级或2级的,或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3级且又未经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的;
(三)无设计、安装资格的单位所设计、安装的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的;
(四)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
(五)使用单位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培训的。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对提供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实施性负责,必要时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核查组进行核查。
第二十六条核查组由安全监察人员、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经验的专家和具有压力管道检验资格的人员组成。使用单位应当配合核查组作好核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使用登记的核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申报资料的核查;
(二)对使用单位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压力管道档案等)的检查;
(三)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资格的检查;
(四)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单线图与压力管道实物的核对;
(五)其他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八条核查后,核查组应当出具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当送使用单位和报送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九条安全监察机构对使用单位上报的资料或者核查组的核查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符合要求的,予以办理使用登记。
第三十条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发证或注册手续:
(一)对于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中的每条压力管道填写注册代码,在汇总表右上角盖“准予登记发证”章;然后填写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同时注明使用登记证所包含的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编号。上述工作完成且经发证部门行印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颁发给使用单位。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和盖章的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的正本交使用单位,副本由安全监察机构存档。
(二)对于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压力管道和安全评定或者风险评估结论为可以使用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中的每条压力管道填写注册代码,在汇总表右上角盖“准予登记注册”章。盖章的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1份交使用单位,1份由安全监察机构存档。此类压力管道应当严格在限制条件下监督使用,暂不发放《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一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机构不予发证或者注册:
(一)未达到第四章要求的;
(二)申请材料与检查结果不符而未及时改进的。
第六章使用登记管理
第三十二条使用单位负责企业内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管理,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信息化管理系统。地市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实施动态监督管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到安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一)因租赁、转让或承包等原因更换压力管道的业主或使用单位的,新业主或使用单位应在租赁、转让或承包生效后的15日内向受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二)停用或者报废压力管道的,在停用或者报废后的30日内向受理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办理停用或者注销使用登记手续;
(三)修理改造或者定期检验后安全状况等级有变化的,应当在修理改造或者定期检验后的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变更。
第三十三条使用单位在使用登记证有效期到期前90天提交换证申请,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第五章使用登记程序办理换证手续。
第三十四条使用重要压力管道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到办理使用登记的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重要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复核。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使用单位贯彻执行本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使用单位,安全监察机构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或者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导致发生压力管道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使用单位、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一)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在用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的;
(三)使用不符合使用登记条件的压力管道的;
(四)已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压力管道,未按时进行定期检验的;
(五)未按照本规则第六章的要求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变更、换证和复核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在本规则实施前已经使用的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应当在本规则施行后1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在线检验,提交第二十二条(一)项要求的资料和在线检验报告,安全监察机构按照本规则程序办理登记注册。在6年内完成全面检验或者安全评定,核定安全状况等级,换发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八条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登记证的工本费。
第三十九条本规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则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道管理制度3
一、概况:
化机厂使用的管道天然气体为公司储运部直供气,在机动车间煤气站降压后分为两路分别输送至各生产车间和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降压前管道内气体压力为0。4mp,降压后管道内气体压力分别为0。05mp(供生产车间)和0。1mp(供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在生产稳定的状况下其主要成分为甲烷。为了有效控制风险,确保我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事故风险主要表现:火灾、爆炸、窒息、高温灼烫
二、管道气使用一般管理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的主要成分的.理化性质,掌握燃烧、爆炸、窒息的应急处理技能和急救知识。
2、车间各缓冲罐必须标示“天然气”中文标示,缓冲罐油漆、编号、无锈蚀。
3、车间管道只用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加温预热,不得用于烤火取暖等与生产无关的用火。
4、车间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缓冲罐、阀门、接头等管道构件和安全附件,保持完好、无泄漏。并认真填写化机厂《管道天然气使用检查表》。
5、使用管道天然气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加热工装进行检查,接头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在加温过程中作业人员需关注燃烧情况,出现熄火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关闭阀门。
6、点火时,必须两人配合。一人点火,一人开阀门。点火程序:先点燃火种,后开阀门送气。严禁“先送气,后点火”。点火时,点火人与点火点距离1。5米以上(使用点火棒点火),防止烧伤。
7、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加热时,使用的橡胶管不得横穿车间安全通道。特殊情况横穿安全通道时应加防护措施。
8、加热工装固定、支撑牢固。周边3米以内无易燃物和电器设施。周边10米内无危险化学品及各类气瓶。加热时,严禁用易燃物(木质材料等)做管道支撑。
9、天然气加热结束后,作业人员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加热工装、橡胶管等归位定置摆放。
10、车间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对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使用中的异常情况。
11、机动车间煤气站接到储运部“停气或送气”通知后,立即报告生产部调度室,由生产部调度室通知用气相关单位,各单位在接到天然气通知后必须安排专人检查天然气阀门关闭情况。
12、机动车间每天对厂公用管道(含厂区外)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半封闭、封闭空间(设备内、筒节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前,车间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作业人员对该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加热时,必须落实通风措施,防止因缺氧自熄。
3、点火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查加热火焰是否燃烧正常,经确认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监火。
4、因生产需要夜间持续使用天然气加热,车间必须安排专人对燃烧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火焰已经熄灭,必须立即切断气源,并使用压缩空气对封闭空间吹扫,待检测合格后方可点火。
5、直径较大的工件反扣后内部加热,必须将工件下端垫高。下平面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6、作业人员在半封闭、封闭空间内作业,同时需要在内部加热,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落实通风、监护等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方可作业。
四、车间内管道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全厂统一检维修管道及设施,由机动科统一组织实施。各车间必须按照机动科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车间临时检维修,必须向厂机动科、安保科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2、检维修前车间必须切断气源。严格执行盲板管理制度。
3、对检维修管道,必须使用氮气充分吹扫置换,排气口用橡胶管引至厂房外空旷处排放。同时,挂牌警示。
4、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检测合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用火。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管理制度。
5、检维修完毕后,检查各部位完好无泄漏。
6、检维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厂高处作业等各项管理制度。
管道管理制度4
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编制本单位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加以完善,以确保安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广泛交流。在制度制订后,应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执行。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 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1) 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 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 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 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 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振动情况;
5.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 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 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 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0. 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11.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 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14.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
(1) 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 压力管道存在的问题;
(4) 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
九、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1. 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 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 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 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5. 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6. 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 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2)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将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十、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 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 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 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申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 (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 (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十一、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 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 l次;
3. 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二、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1.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 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管道管理制度5
1、目的作用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3、设备前期管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2)压力容器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这些资料都将被列入压力容器的档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并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5)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4、设备安全使用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对在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5、事故处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制定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严格遵守执行。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公司按照《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高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特种设备科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6、报废管理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管道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无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设备管理制度》
6.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设备操作规程》
6.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相关记录
7.1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管道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设备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燃气管网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第二章调压箱(柜)
第三章运行管理与内容
(一)管理部门应对调压箱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二)调压箱外观无损坏、脱漆,箱门开关灵活,箱内无灰尘、无锈蚀,箱体正面标明警示标识,报警电话等。
(三)保证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泄漏。
(四)调压器及仪表运行正常,应无腐蚀和损伤。
(五)新投入运行和保养修理后的调压器,必须经过调试,达到技术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停气后重新启动调压器时应检查进出口压力及有关参数,并做好记录。
(七)每天应对调压箱进行一次巡检,保证箱内设施运行正常,信号管或根部地缝无燃气浓度。每月测试一次调压器出口压力,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八)每月抽动调压器切断拉杆一次,保持拉杆启动灵活。
(九)调压器允许最高关闭压力为正常运行压力的1.25倍(当运行压力小于5kPa时)或1.2倍(当运行压力为5kPa~0.2MPa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调压器出口压力和切断阀切断压力。
(十)检查中、高压及低压管线地上部分(箱腿)防腐层,应无破损现象,保证调压箱周围无搭建物和杂物堆积。
(十一)调压器、切断阀皮膜按规定三年大修一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十二)对调压箱体有损坏、锈蚀、箱门掉、门锁坏等现象要及时修复,保证箱内设施安全运行。
(十三)检查发现调压器有水堵、灰堵、冰堵等现象,应立即处理,保证供气正常。
第四条故障处理
(一)发现运行故障时,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
(二)用户报修的调压器故障,应及时处理,通知用户做好停气准备。
(三)处理调压器故障时,应由2人以上进行操作。
(四)关闭调压器时应检查进、出口阀门是否关闭严密。
第三章调压站
第五条运行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调压器允许最高关闭压力为正常压力的1。25倍。
(二)中低压调压器出口压力应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设定,专用调压器出口压力以满足客户要求为准。
(三)有备用调压器的调压站,应标识调压器运行状态。每月要启动备用调压器至少四小时,并试验关闭压力,检查供气压力能否符合要求。
(四)调压站内外的阀门,应标明转向、启闭状态。
(五)调压站内的管道、阀门、调压器、过滤器、压力表、流量计、水封等设施,均应做到不锈、不漏、运转灵敏有效。
(六)调压站周围严禁建立建筑物,水平净距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调压站墙上或附近应设“燃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或警示牌,并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七)调压站内要按规定配备数量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器具,且要设专人负责维护、检查、保管。
(八)调压站运行管理人员在岗期间严禁从事与岗位无关的活动。
(九)调压站值班员每天对站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设备和设施的完好,并随时做好监控工作。
(十)搞好环境卫生。要做到门净窗亮、摆放整齐,保持设备本色,及时清除与调压站设施无关的物品。
(十一)定期对站内燃气泄漏和报警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检修,保证报警及排风设施运行正常。
(十二)定期对各种仪表进行检测。
第六条故障处理
发现运行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第七条调压站超压事故抢修规定
(一)由于调压设备、安全切断设施失灵等原因造成出口超压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关闭调压器进、出口阀门,并在超压管道上放散降压,并立即向调度部门报告。
(二)调度人员接到报警后,确定事故级别,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三)抢修人员接到调度中心指令后,携带必要的抢修工具、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装备,迅速出动。
(四)抢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关闭超压影响区内所有进户阀和切断阀。
(五)对超压影响区内所有用户进行逐户安全检查,遇有爆表、漏气、火灾等情况,按相关规定、规程处理,直至排除所有隐患。
(六)对超压影响区所有管线包括引入管进行严密性试验,居民用户稳压不少于15min,商业、工业用户稳压不少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
(七)对所有超压影响区内燃气设施做全面检查,排除所有隐患后方可恢复供气。
第四章阀门井
第八条运行管理与要求
(一)供气管理单位对阀门、阀井均应设立台帐进行管理。
(二)建立阀门巡检、维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巡检维修保养内容、操作者。
(三)阀门井壁上安装燃气阀井标识,阀门井盖上宜加装防盗链。
(四)维修人员要定期维护保养阀门,保证阀门无腐蚀,确保启闭灵活。
(五)巡线人员每天巡视的阀井,要注意检查有无漏气现象,井盖、井圈齐全无损,发现井上有堆积物要立即清除。
(六)阀门井内的积水和淤泥要尽快清除,冬季雪后应立即清除井盖上的积雪。
(七)进入地下阀门井内作业时,首先应设置安全路障,开启井盖放散、检测燃气浓度,下井操作人员要穿戴劳保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宜穿荧光警示服。
(八)井下进行维修检修,应采取防爆措施或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能产生火花的铁器等工具进行敲击作业。
(九)民俗节日、特殊情况应采取相应特殊措施进行监护和检查。
第九条维护管理
阀门、阀井每半年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故障处理
(一)发现故障时,能够当时处理的,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派人处理。有危险的,要疏散周围行人及车辆,并设立警戒区,及时向调度部门报告。
(二)处理漏气故障,地面至少有2人进行监护,由抢修人员进行抢修。
第五章燃气管道
第十一条燃气管道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应熟悉运行段、片内的管道走向、位置、管材、管径等内容。
第十五条燃气管道的巡检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运行人员应按照巡检规定对所辖区域燃气管道进行巡检,遇有工程施工等情况有可能影响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未与供气单位会签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主动交涉,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已会签的要进行24h监护,做好施工配合工作直至施工完成。每天应认真填报巡检记录,并注明巡检时间。
(二)燃气管道外缘两侧1.5m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区。(应参照《城镇燃气运行、维护和抢修技术规程》CJJ 51第三条分为安全保护范围和安全控制范围,具体数值可以参考相关《城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中对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的规定:
(1)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m范围内的区域。
(2)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低压、中压、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0.7m至6m范围内的区域;高压、超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6m至50m范围内的区域。)
(三)安全保护区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建筑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安全保护区进行焊接、烘烤、爆破等作业、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
(四)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五)一般情况下,每周向燃气管道周围单位和住户调查询问管道有无异常情况,并进行维护管道安全的宣传。
(六)在巡检中发现管道漏气,一方面应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另一方面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二条燃气管道的.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燃气管道泄漏检查,严禁明火试漏,应采取仪器检测或地面钻孔检查,应沿管道方向或从管道附近的阀井、窨井或地沟等地下建筑物检测。
(二)对设有电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根据管道运行时间、电化学腐蚀状况,定期检查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桩、井是否完好并做好维护工作,保护电位必须满足保护的最低要求。每季度应至少一次对系统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三)运行中管道第一次发现腐蚀漏气点后,应对该管道选点检查其防腐和腐蚀情况,针对实测情况制定运行、维护方案。管道使用20年后,应对其进行评估,确定继续使用年限,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并应加强巡视和泄漏检查。
(四)经检测后管道腐蚀严重确需更换的,所在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上报xxxx燃气有限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应对沿聚乙烯塑料管道敷设的可探示踪线及信号源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控制范围内进行爆破工程时,应对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五条对架空敷设的燃气管道应有防碰撞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应定期对管道外表面进行防腐蚀情况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地下燃气管道的泄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高压、次高压管道每年不得少于1次;
(二)聚乙烯塑料管或没有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2年不得少于1次;
(三)铸铁管道和未设阴极保护的中压钢管,每年不得少于2次;
(四)新通气的管道应在24h之内检查1次,并应在通气后的第一周进行1次复查。
第十七条对燃气管道设置的阴极保护系统应定期检测,并应做好记录;检测周期及检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系统检测每年不少于2次;
(二)电绝缘装置检测每年不少于1次;
(三)阴极保护电源检测每年不少于6次,且间隔时间不超过3个月;
(四)阴极保护电源输出电流、电压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
(五)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系统应对管道沿线土壤电阻率、管道自然腐蚀电位、辅助阳极接地电阻、辅助阳极埋设点的土壤电阻率、绝缘装置的绝缘性能、管道保护电位、管道保护电流、电源输出电流、电压等参数进行测试;
(六)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系统应对阳极开路电位、阳极闭路电位、管道保护电压、管道开路电位、单支阳极输出电流、组合阳极联合输出电流、单支阳极接地电阻、组合阳极接地电阻、埋设点的土壤电阻率等参数进行测试;
(七)阴极保护失效区域应进行重点检测,出现管道与其他金属构筑物搭接、绝缘失效、阳极地床故障、管道防腐层漏点、套管绝缘失效等故障时应及时排除。
第十八条在役管道防腐涂层应定期检测,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正常情况下高压、次高压管道每3年进行1次,中压管道每5年进行1次,低压管道每8年进行1次;
(二)上述管道运行10年后,检测周期分别为2年、3年、5年;
(三)已实施阴极保护的管道,当出现运行保护电流大于正常保护电流范围、运行保护电位超出正常保护电位范围、保护电位分布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应检查管道防腐层;
(四)可采用开挖探境或在检测孔处通过外观检测、粘结性检测及电火花检测评价管道防腐层状况;
(五)管道防腐层发生损伤时,必须进行更换或修补,且应符合相应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更换或修补的防腐层应与原防腐层有良好的相容性,且不应低于原防腐层性能。
管道管理制度8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压力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安装单位进行设计和安装,并符合《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应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天内向质监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压力管道的显著位置;
三、在用压力管道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注册;
四、做好压力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
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压力管道检查,并做书面记录;
六、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七、使用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制订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计划;
八、压力管道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重新使用;
九、压力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
十、压力管道使用中严禁超温、超压操作;
十一、做好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文件和压力管道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书、使用维护等文件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工作;
十二、压力管道的重大检修作业应由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
十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十四、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十五、压力管道发生事故时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办理事故报告手续;
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职责(供使用单位参考)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具体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建立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注册登记工作;
四、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验工作;
五、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六、对事故隐患及时措施进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质监部门;
七、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腐蚀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八、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
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供使用单位参考)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三、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供使用单位参考)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三、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四、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五、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管道管理制度9
一、事故
当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系统或附件由于破裂或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业主或用户要立即向本省授权管理机构报告事故,并将本省授权管理机构规定格式的事故报告表尽快传递给本省授权管理机构(安大略省要求48 h内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本省授权管理机构负责事故现场检查检验与事故调查。一些涉及的政府部门和警察部门在伤亡事故发生时要介入调查。
对于锅炉压力容器发生导致修理的损坏事故,阿尔伯塔省规定,当锅炉协会行政官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用户向其提供损坏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报告。
安大略省在20xx年分别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9起、10起、10起,死亡或严重受伤人数分别为3人、13人、2人。
二、违章与处罚
(一)阿尔伯塔省
违章行为主要如下:
(1)干涉或阻挠行政官或安全规范官履行他们的职责与权力;
(2)在安全规范官进行检验、审查、评定、主持考试时,他人有意识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假证或误导;
(3)没有准备好、没有保留或没有上交阿尔伯塔省《安全规范法》要求的资料;
(4)违犯《安全规范法》,违犯有关许可、证书或变更通知规定的条件;
(5)违反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官或安全规范官命令;
(6)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令要求采取的行动。
第一次违反《安全规范法》时,个人处罚不多于15 000加元,如果是在连续几天发生的,每天罚款不超过1 000加元。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并处。
第二次或以后再违反时,处罚不超过30 000加元,如果是在连续几天发生的,每天罚款不超过2 000加元。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并处。
(二)安大略省
违章行为主要如下:
(1)制造安装单位、修理改造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或未能服从《技术标准与安全法》及有关规则和部长命令的任何条款;
(2)制造虚假陈述或提供假信息;
(3)违反或未能服从授权管理机构的`条款和项目;
(4)违反或未能服从检验师的要求或命令,或妨碍检验师工作的行为都是违反行为。
对于违章行为,处以个人不多于5万加元罚款,或1年以下监禁,或两者并处。处以公司最高100万加币的罚款。
管道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用水、供水管理制度根据市安全用水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对供水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辖区范围内的供水系统(即自来水公司向辖区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公司管理。
2、用户出门前应将水阀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用户不可随意更改小区供水管道。
4、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水行为,管理公司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装表接水或绕表接水者,除当场停用,按最大流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还要赔偿大楼损失。
(2)私自启动水表的封印影响准确计量,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3)私自启用水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水量和使用时间加倍追计水费外,赔偿大厦损失。
5、用户违反安全用水规定,拒绝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水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水系统或对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二、小区节水、用水措施
1、严格按照节水办所批复的用水量用水,不超标用水。
2、在各洗手间、茶水间张贴节水标语,加强用户节水意识。
3、安装感应式或延时式水龙头,防止用水后不关水源。
4、定期抄录总水表读数,发现读数异常增大,马上追查原因。
5、做好地下水池、屋面水箱、冷却水塔水池、膨胀水箱的防漏措施。
三、物管部停水、限水管理制度
1、所有的停水、限水审批权限为工程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有关停水通知或决定需停、限水应立即报告总经理,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用户。
3、主管管理员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停、限水工作。
4、停水前应将地下水池注满。
5、停水期间工程人员应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地下水池水位,发现水位过低应关闭水泵以免水泵吸空,并立即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6、当值人员应将停水、限水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给排水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1、保持水泵房通风换气,环境卫生清洁。
2、每班检查水池的水位是否正常,水池盖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3、每班检查泵房供电是否正常,所有阀门应处于开启或关闭的正常状态。
4、每班将转换开关转到'手动'位置,用手动试验主泵和备用泵运转是否正常,然后将转换开关转回'自动'位置。
5、定期检查水泵、电机的紧固螺丝有无松动、轴承润滑油情况是否良好等。
6、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告示牌。
7、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自动失灵等,立即报告主管管理员,并留在现场观察。
8、每班对泵房进行检查后,在机管泵房巡检签到卡签名并认真填写机管系统巡查表。
五、给排水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保养由暖通、给排水运行维修班负责。
2、主管管理员每年12月份负责制订和监督实施下年度的`系统保养计划。
3、维修及保养过程如要限、停水,需提前将停水区域通知物管部,由物业管理部通知受影响用户。
4、根据设备特点重点做好润滑、除尘工作。
5、供水泵故障时马上停止故障泵,开启备用泵,以保证供水。
6、污水泵故障时应马上采取措施,降低集水井水位。
7、所有系统的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
8、给排水设备的故障应于24小时内修复,无法解决的应马上要求通知受影响用户,并报告上级领导,限期修复。
六、给排水系统故障排除措施
(一)给水系统故障处理
1、因给水泵故障影响供水时,把出现故障的给水泵打到'停止'位置,将备用水泵投入'自动'状态运行。
2、因给水泵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影响供水时,由两名技工分别在上水池和下水池泵房采用手动状态定时供水,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和在现场监护,防止出现水浸事故,待自动控制系统修复正常使用后恢复自动控制状态。
3、因供水管网或供水阀故障影响供水时,应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二)排水系统故障处理
1、排水管故障,先将该区域的供水管网关闭,用沙包拦截溢水区域,防止溢水流人电房和电梯等,组织疏通排水管并用吸水机吸水。
2、雨水管堵塞,先用沙包拦截,防止溢水流人电房和电梯等,组织疏通排水管并用吸水机吸水。如雨水较大,无法拦截时可将溢水从走火梯引走,排到街外。
管道管理制度11
1、 pe庭院燃气管安全管理问题提出
由于pe管与钢管相比有许多优点,使其在我国许多城市燃气工程中得以广泛使用。与钢管相比有许多优点:首先pe管使用寿命约为50年,而钢管为一般为15~20年;其次,pe管有卓越的耐腐蚀性能,柔韧性强、抗地震能力强,其断裂伸长率一般超过500%,对管基不均匀沉降的适应能力非常强,而且pe管可直埋敷设、蛇行敷设,焊接工艺简单,管道质量轻,施工方便,减少了工程量,效率高,工程综合造价低;此外,在抢修时,pe管可带气碰口作业,使用夹扁工具,快速夹扁带气pe管,能够迅速恢复供气,及时消除隐患。
但是,pe管在施工及运行中也暴露了一些弱点:施工中如果出现纵向划痕,坚硬物划伤,可导致pe管道应力开裂:一旦具有腐蚀性有机化学物质附在pe管道上,投入运行后,耐环境应力开裂的性能有所降低;pe管抗紫外线能力差,敷土必须达到一定深度;另外pe管在焊接质量上不能有可靠的保证,因为现行的国家标准没有具体规定,国内厂家也没有相关的检测设备,国外的检测设备也还处于初级阶段,而且价格昂贵。其焊接的质量,主要靠的是焊接设备性能的稳定性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然而,当他们的状态处于低谷时,极易留下质量隐患。
pe燃气管遭受人为破坏的可能性较高,尤其是用作庭院管时,其破坏的可能性更高,因此,采取综合措施加强pe庭院燃气管道的管理安全,保证安全供气这一问题非常重要。
2、加强pe庭院燃气管安全管理
管道供气设施的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全,一旦出事,就会导致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由于部分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用户缺乏安全意识,不重视燃气管线的'安全,任意施工,不计后果,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为保证pe庭院管的安全,减少人为破坏,加强pe庭院管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2.1pe管施工时首先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使用合格焊接设备,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上岗证,方能保证焊接质量;其次,随pe管应敷设示踪线,且在距管道不小于300mm处敷设警示带,警示带上应有醒目的标志,地面上的标志桩埋设应清晰,能够准确体现管道铺设位置,竣工图要完整真实。
2.2在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时,需在供气单位办理施工现场燃气管线确认手续,杜绝施工单位代替办理,在工程建设初期,对燃气管线的保护就有了直观的认识,在整个燃气工程建设过程中,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签定供气合同,办理供气手续,每个环节都会体会到保护燃气管线安全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提高了保护庭院pe管的意识。
2.3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整个小区燃气开通前后,各物业管理人员应接受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并接受燃气经营单位的相关技术指导,供气单位和用户(特别是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必须签定安全供气协议,并且严格执行协议内容:
(1)物业管理单位要拥有燃气管道竣工图纸,掌握本住宅区内燃气管道及控制阀门的分布和运行状况,加强对管辖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及用户燃气设施的巡视和监控,尤其在庭院装修期间,燃气用户及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检查。
(2)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辖区内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和安全保护距离内挖坑取土等进行地下开挖作业时,应当向该区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危及、影响到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施工作业通知燃气经营单位共同指定保护监管措施或制止施工单位施工。
(3)为满足管道供气安全及24小时紧急抢险、日常管道系统的巡检、维修等要求,用户必须无条件提供作业场所,正常供气后,若有任何改动,必须首先经过管理处,通知供气单位确认,保证庭院pe燃气管道安全。
2.4庭院pe管管理重点是巡查要到位:
(1)管道安全距离内,有无因其他专业施工而造成损坏燃气管道的情况,管道覆盖层上有无土壤塌陷、滑坡、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管道上搭建建(构)筑物等,沿线有无燃气异味、冒泡、树草枯萎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漏发出声响等;
(2)每半年用检漏仪对地下管线及周边雨(污)水井、电缆沟井、地下室等进行燃气浓度检测。
(3)新投入运行的管道或漏气抢修修复后的管道在投入运行24小时内,应加强巡查
(4)庭院装修期间,增加巡查密度,保证每天巡查到位,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
另外,工程竣工后、供气前这段时间,燃气工程管理非常关键,明确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为安全供气提供保障。
3、结束语
燃气pe管工程质量管理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必须把燃气pe管的使用特点、物理特性和燃气工程施工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实施系统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管道管理制度12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作用。本规定明确了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职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
(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
(七)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
(八)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九)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管道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
(1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5000万以下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1人,劳务分包的工程50人以下的至少1人,50—200人的至少2人,200人以上的至少3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
(3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
(4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5严格执行《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8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2、安全防护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2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s低压配电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
(4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5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6施工机具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
(7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8距地下管线(5米(燃气管线2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
(9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
二、文明施工
(1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
(2工程造价100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规格要求不小于0。8×(2m,字迹端正,张挂牢固;工程造价100万以下的'工程(含抢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注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
(3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有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危险区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作业应设警示红灯。
(4不得在工地现场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5施工现场应作到工完场地清。当天不能及时回填、清运的渣土应用防尘网覆盖。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运输散体材料、流体材料或清运垃圾等应该密封、掩盖,不得沿途抛散、遗漏污染市容。
(6市区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震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噪声标准。施工现场应在规定时间(7:00—12:00,14:00—22:00)内施工,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因特殊工序需要连续施工的,应按要求申报并告示周边居民。有特殊要求的(如中、高考期间等),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统一着装并佩戴上岗证,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8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施工现场不同的作业条件,配备数量足够、型号正确、质量可靠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档案。
该管理规范未尽事宜,参见《关于下发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xx年11月13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xx。
管道管理制度14
天然气的应用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前进而迅速发展,管道运输作为连接供需双方主要的运输方式,其覆盖面非常广大。因运输距离较长,路面情况较复杂,天然气的运送对于管道的要求较高,铺设、维护好长输管道对于天然气的运送具有重要意义。一旦运输管道出现问题,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安全,给社会经济带来损失。管理好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对我们来说意义重大。
一、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现状
1.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输特点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运输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它是由油气田集气管网、输气干线管网和城市配气管网三大管网构成一个统一的、密闭的、连续的输气系统,部分利用地层压力来进行运送,其输气管道的末端需具有较大的储气功能。
2.我国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的情况
长输天然气管道一般指运输距离在25km以上的管道运输。目前,世界上大型天然气、输油管道总长度已超过200万公里,且每年都在递增。我国长输管道的总长度不足世界的1%,而油气储量却位居世界前列,比例的不协调在技术、安全性等方面加重了我国天然气长输管道运行的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管道运行安全的管理。
二、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意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便捷、快速的天然气等其他能源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多。天然气这类能源的易燃易爆特点决定了其应储存在远离大量人类生活的区域内。安全、迅速的将其运送非常重要,管道运输承载着天然气等能源运输的重要使命。长输管道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它对天然气的运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然环境、外部条件的不断变化会给长输管道带来腐蚀、焊缝开裂、管道穿孔等老化、破损现象,这就使天然气的长输管道运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如果不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一旦管道发生爆裂,将会严重污染环境,甚至带来人员伤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安全运行管理十分必要,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更有利于保障人类
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安定。
三、长输天然气管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天然气管道运送危险性的认识
采用长输管道对天然气运送是目前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运输方式,而人们却缺乏对其运送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的认识。天然气在管道运送过程中,常常要经过人口较密集的区域,往往要穿过民房、医院、工厂、田地等,而有些建筑物在施工或农民在耕田种地时,认为深埋在地下的天然气运输管道很结实坚固,不会因为一时的挤压或碰撞而被破坏,他们不了解长输天然气管道被破坏、天然气泄漏后的严重后果,所以不会考虑变更施工计划或耕种路线。这种意识上的麻痹大意是造成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2.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破坏
由于天然气运输管道深埋在地下,铺设线路较长,在考虑经济因素、人力物力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即便是灾害多发区,长输天然气管道也要穿过,这样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其影响就较大。如一些处于地壳活动较频繁的地段带来的地震,暴雨引起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极易引起天然气运输管道的破损、护坡堡坎垮塌现象的发生。即便未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因长输天然气管道多采用直缝管、无缝管、螺旋缝管等钢制材料制成,即便埋于地下也避免不了受常年的风雨积雪侵蚀,管道也易遭腐蚀。
3.私自窃取天然气或故意破坏对长输管道运输的影响
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距离较长,会经过多个地方。没有条件对各个地方实施实时监管,这就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他们为了个人利益,在居住环境附近的长输管道隐蔽处开孔栽阀盗取天然气,在窃取后将其装入简易的装置中存放使用或变卖。由于他们不是专业人士,不懂专业技术,不能将开孔部分很好的进行修补,这就为以后的管道运输埋下了安全隐患。这样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使自己和周围居住的人陷入了天然气泄露、爆炸等危险当中。
4.他方施工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铺设获得批准后,其他一些工程项目的铺设等也需要同时规划建设。这就形成了多条线路的相互交错,如各项目间的交叉穿越、近距离的平行分布或成品油管线与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同沟铺设等。在施工时,就要求施工单位要综合考虑各个项目间的相互关系制定出不同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而现实情况却是,因各个项目所属的施工单位、开工时间、工期长短、设计要求、安全标准等不尽相同,施工效果就会互相干扰。如为赶工期、节约成本以创造出更大的利益会出现不同建设项目间的安全距离不足、不同管线的外加电流相互干扰导致反腐层的保护失效等等。另外为缩减开支,在管线两侧5米内挖砂取土,在未反复核查地下管线时就采用大型机械进行快速挖掘或碾压都会对地下管线造成破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着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
5.违规建筑引起的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安全隐患
一些个人或单位利用职务之便,在未履行一些法律手续的前提下,为自己谋求私利。他们不顾天然气运输管道的铺设,为了使自己获得最大效益,忽略长输天然气管道与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肆意的在其上或附近搭建违规建筑。这些违章行为已严重影响长输天然气管道正常发挥其效用,为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四、提高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对策
1.建立健全法律机制,为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建立健全的法律机制有利于保护国家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护其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同样,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的运行,也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私自盗取天然气自用或变卖的行为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处以罚款。对于检举揭发从事该行为的人进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嘉奖,以鼓励所有人对该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法律履行的力度,改善天然气管道运行区的治安环境,进而形成有力的制约。
2.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
加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是保证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风险预测力提高,就会提高天然气运输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可靠性,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长输天然气管道的常见事故主要有燃气泄漏、毒物扩散、火灾爆炸等,为了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就要对管道进行可靠性分析研究、进行定量风险评价,其主要分为明确评价的对象及范围并对其做充分的了解,根据项目周边情况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选择确定正确、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提出消除、减弱危险的建议并得出结论这几个主要步骤。定量风险评价可以分析影响管道失效的原因,制定恰当安全的维修计划,以减少损害。半定量分析则是根据事故损失后果和发生概率,通过计算形成一个相对的风险指标。而定量风险分析与评价__是最权威、准确的风险评价法,其对于提高对长输天然气管道风险的预测能力具有重大作用。
3.定期检查,及时维护
为了使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定期的检查必不可少。这里的检查包括:安装前仔细检查安装的管道质量是否合格、管道有无破损。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认真核对管道铺设的位置是否适宜,深度是否恰当;安装过程中,要认真检查技术人员的操作是否正确,一旦发现管道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更换;在安装后的使用过程中,要根据管道所处的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的不同做定期的检查,要及时排查出天然气泄漏或毒物扩散等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解决措施。对于管道的维护工作,要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企业要不定期的对这些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来确保他们具备过硬的技术,能及时处理突发状况,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
4.明确责任范围,加强监管力度
对于长输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管理,要建立完整的应急机制,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逐级分配到每个人身上,各级政府承担着对其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管道生产运营企业与政府之间要形成良好的沟通,一旦发生重大的管道安全问题,互相协调配合解决问题,建立联防机制,逐步形成良性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机制。同时,要增强对长输天然气管道的监管力度。
5.重视科技因素,提高管道自身质量
提高长输天然气管道的自身质量,增强其反腐能力,对于保证管道的安全运行具有深远的意义。提高管道的反腐能力主要有阴极保护、反腐涂层技术和聚乙烯管道材料的使用。科技的进步必然会带来一些新材料的出现,在环保节能、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将新鲜元素融入到以前的材料中,使其具有更高的耐碾压力、防破损力的功效。
6.保障资源市场供应安全
对天然气资源的灵活分配调度,可以降低供气风险,缓解供气紧张,维护社会稳定与安全。另外,积极引入国外优质的天然气资源,增强我国储气能力,在保障居民用户有充足的天然气可以使用的同时,也可以平衡市场的供求平衡。
结语
经济的持续发展促进了能源市场的不断前进,天然气资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其安全运输十分重要。它的安全运行不仅可以保护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维系社会的稳定,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改善天然气运输管道自身的质量、提高对其风险预估能力、加强对其的管理监督力度等手段以保障对长输天然气运行安全的管理,势在必行。
管道管理制度15
1、首先要制定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护人各把其关。否则,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2、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查仪检查瓦斯,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3、必须穿不含化纤的`工作服,穿不带铁钉的鞋。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4、所有维修人员不得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和点火工具进入瓦斯管道。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5、检查甲烷测试仪是否灵敏可靠。因测试仪不准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要按三级或四级过失处罚责任者。
6、配备2—3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7、检查处理瓦斯管道、阀门、设施时,应将甲烷测试仪从下风地段由远到近接近井口进行,当测试浓度≤1%时,方可接近小井打开井盖。违反操作规程,按一般违章处罚。
8、打开井盖后,如瓦斯浓度≤1%时,维修人员方可入井作业。否则要视甲烷浓度情况进行自然通风,只有经测试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均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井作业。
9、检查处理(包括焊接)瓦斯管道及设施时,必须先关掉相应的阀门(水封或加盲板)并进行瓦斯管道置换工作,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0、本工作至少应有三名以上专业人员进行,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站在距工作地点五米以外的上风地段观察监护。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1、在瓦斯小井进行排放水工作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毒面具,并执行1人排放、二人监护。监护人员站在离小井1—2m之内,并随时与井内人员取得联系,呼唤其名,当发生意外时,及时抢救。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2、排放区域(30m范围),应设专人站岗,以防外人不慎进入排放区。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3、在进行瓦斯小井排放水工作时,工作现场30m之内严禁有明火存在,严禁监护人员抽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严禁监护人员与闲杂人员闲聊。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14、排放工作应不少于4名专业人员进行。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5、排放现场必须配备2—4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6、瓦斯置放工作必须报批专门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置放。否则,作业人员按一般违章处罚,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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