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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合同

时间:2023-01-13 13:05:57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房地产项目合同集合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项目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地产项目合同集合15篇

房地产项目合同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就乌鲁木齐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项目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 问服务等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介绍乌鲁木齐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并促成合作项目的顺利签约,双方签约成功,居间方的任务即完成。

  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合作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开始操作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居间方按委托方的意见,促成委托方与合作方签约成功,则委托方应支付__________( 万)给居间方,作为劳务报酬,劳务税由委托方代缴。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合同,并实际支付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就应该开始支付。

  第五条 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合作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再介绍其他公司的名义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与合作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合作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合作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推动与合作方的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2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

  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 内

  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

  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约定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大智路号(以下简称本物业),项目性质为住宅及商业,建筑用地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其中公寓及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最终规划设计为准)。本项目由武汉绿地新龙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本“房地产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独家全权销售代理单位,委托期限一年。代理期从本项目满足销售条件(见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并且甲方取得预售许可证及开盘广告刊登之日起计, 开盘广告刊登之日不得迟于取得预售许可证5日之内,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负责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租售之法律程序,同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销售之法律批文副本资料,包括:

  A.武汉市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B.发展商营业执照;

  C.小区总平面图、各楼层平面图、房屋立面图、鸟瞰图、室内厨卫设施表、装修装配标准(含家具配置图及效果图)。

  D.武汉市楼盘销售窗口表;

  E.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屋订购书;

  F.与银行签订的按揭协议。

  G.上述证照、资料须经乙方确认无误并加注“销售专用”字样后盖章。

  02、全权委托乙方安排本项目销售的广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本项目销售过程中的.有关成本费用,其中包括:

  (1)各种广告、宣传及有关销售资料之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及发布费用;

  (2)与本项目销售直接相关的市场调研、客户座谈等费用;

  (3)售楼处、展销会场地及有关设备的设计、建设、装修、租用、布置等一切费用;

  (4)提供电话、空调、复印、传真、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5)有关销售促销活动费用。

  上述费用乙方均需事先提出预算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生。

  2、根据乙方的建议负责确定本项目销售进度、销售报价、付款方式、按揭办理、 物业管理内容及收费标准等。

  3、甲方选派工作人员负责与认购者签定《商品房销售合同》,并负责接受客户各类房款、契约盖章、客户催款、银行按揭、产权办理等工作。所有房款及定金须由甲方专门负责收取,甲方人员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且必须与乙方在售楼处的员工上下班时间一致。

  4、提供租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租售,并在乙方工作人员陪同客户看房时提供帮助。

  5、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的溢价分成、佣金。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本项目的销售代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及武汉市的有关法规,不损害甲方品牌形象。

  2、负责对本项目的销售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包括销售价格定位、付款方式设计、销售对象、时间、付款方式及各种租售渠道等。

  3、负责在现场组建售楼班子,负责本案的现场销控,本部设立项目专案组负责市场信息分析、销售跟踪、巡视及督导。

  4、负责计划、监督制作与销售有关的售楼书、推广宣传单、展览板、认购书、认购须知及其它一切有关销售之资料,以及有关的报刊、电视及电台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及制作工作。

  5、各种销售宣传推广的计划及费用均需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承担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交通等费用。

  7、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签本项目之销售认购书,协助甲方统一收取认购者临时定金。

  8、安排有关之售后跟进,如协助甲方客户催款、提交详细之租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媒介分析、策划及销售方面之检讨分析报告。

  第四条:销售价格及佣金事宜

  1、项目销售价格

  双方约定本项目销售均价为元/平米,以此基准价格为基础,经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幢差、楼层、朝向等做成一房一价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销售底价必须达到此价格表标准。

  2、销售完成时间

  双方约定本项目的销售完成时间为____个月,乙方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销售。

  3、固定代理佣金

  甲方同意在委托期内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本项目在达到上一条规定的销售价格实现销售时,甲方按实际销售回款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给予乙方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溢价提成

  以一房一价价表为基础,实际成交价超出价格表以上的部分视做溢价,溢价部分甲、乙双方各得50%(百分之伍拾)。

  5、结算方式

  租售佣金结算方式为月结,结付标准以客户正式签定购房合同并已支付首期款,其中首付款的金额不得低于该房总房款的20%,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日,每月成交单位有关之代理佣金、溢价提成款甲方须于次月10日前付清予乙方,收到款项后乙方应开具有效发票。

  6、若甲方于委托期内自行销售给买家,则该甲方自行租售之单位计算在乙方之租售业绩之内,该部分之租售额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佣金计算方法支付佣金予乙方。

  6、如遇认购者签署认购书后违约,认购者所付定金归乙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须于委托期限完结前30天内由甲、乙双方代表书面决定。

  2、如由甲方工程进度、销售手续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时完成各项销售工作,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已实际达成的销售无条件结付全部乙方应得的佣金(含广告费)、溢价提成,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该套房屋仍视为乙方的代理业绩。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乙方完成本合同所指的销售代理工作且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代理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4、若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全程策划代理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拾万元整,并由违约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并导致诉讼,则由本项目所在地法院解决有关司法管辖之问题。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案名及开发商名称(甲方)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2、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数据,以项目-最终的测估为准并相应调整。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所有由乙方事先提出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各项费用预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另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刻生效。

  附件一:本项目可售房源表

  附件二:本项目销售计划

  附件三:项目房产销售价格表

  附件四:本项目宣传推广费用预算表(分阶段提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签署本合同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第一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项目”指_______。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8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

  3.3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1.5项目财产保险单;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5.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2.4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5.2.5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2.6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

  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

  6.3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第七条帐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帐户监管包括: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2.3有权以偿债基金帐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帐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帐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帐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帐户;

  7.4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帐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9.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4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通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

  房地产项目借款合同

房地产项目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房地产项目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文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市寻求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块开发房地产项目。项目信息具体情况如下:该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亩。区域内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设施齐备,规划中的地铁站就设在项目旁。

  2、甲方在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后,初步同意接受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

  3、为便于甲方与乙方达成项目合作协议,乙方积极配合进行调查和分析。向甲方提供了土地业主方资料及进行沟通,供甲方参考。并陪同甲方工作人员对项目作了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

  二、中介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鉴于乙方提供了上述房地产项目信息和相关的服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按乙方所中介的房地产项目土地金额(市场价值) ___________%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__万元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税后)。双方约定,该款项在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后一个星期内付清。否则,乙方有权按年息20%收取滞纳金,同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守约方均可向法律机关申请仲裁,或提出起诉,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地块1亩,合1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XXXX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

  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

  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XXX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

  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

  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

  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

  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

  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

  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X____月____日20g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 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依据国家计委、司法部计价费(1997)286 号《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国家计委、司法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 )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 )甲方累计3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8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业

  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1.2 项目位置:位于 。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编号为:

  1.3 项目类型:住宅;

  1.4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

  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

  (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

  (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

  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次正式公开发售后三个月止。

  合同期满,后续合作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认。在甲乙双方未以书面方式明确终止服务合同之前,乙方有权继续为本项目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仍需按本合同所约定之权利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终止履行合同之日止,此期间销售代理服务费率按双方已结算的最高销售代理服务费率计算。

  第三条 工作內容

  本合同订立后,乙方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参加甲方的营销工作,提供前期策划服务,指导整个销售工作。

  3.1 前期策划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1 完成市场调研、物业定位、营销推广;

  3.1.2 提供竞争项目案例分析及推荐意见书,根据甲方需要按时派遣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进行工作沟通和交流;

  3.1.3 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1.4 根据甲方需要推荐物业管理、设计单位等相关专业公司;

  3.2 销售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2.1 项目公开发售准备期内(以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公开发售计划时间为准)完成标的物业销售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标的物业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公开销售期各种销售情况应对预案等,并获得甲方的确认;

  3.2.2 标的物业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第四条 双方声明和保证

  4.1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4.1.3 甲方保证甲方是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的唯一权利人,对本项目享有完全所有权。如本项目预售许可证中载明有其它权利人,则甲方应当保证于预售许可证经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其它权利人认可本合同并同意甲方将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标的物业交由乙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书面文件。甲方保证本项目不存在与合作方、出资方、土地权益分享方等主体的任何纠纷,并保证上述主体不会就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事项提出任何异议。甲方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率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并不得因本项目存在其它合作方而对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之给付义务提出任何异议。如因甲方保证之事项不能实现,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未能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或乙方其它主体享有权利的物业提供了销售代理服务而无法收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1.4 甲方对因标的物业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2 乙方向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4.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4.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第五条 双方权责

  5.1 甲方权责:

  5.1.1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服务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数据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在本项目公开发售日前,甲方必须提供本项目公开销售所需的各项文件数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以及经甲方书面盖章确定的可售单位清单及价格表,尽可能提供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销售服务证明》资料或文件等,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服务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数据真实并承担上述数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若本项目甲方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分期分批取得,则甲方应分别提交。

  5.1.1.1 甲方须在每个客户签署《认购书》当日,将甲方加盖公章的该《认购书》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作为乙方服务工作的确认。

  5.1.1.2 标的物业之销售代理服务权具有排他性,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认可的前提下不得就标的物业自行销售,也不得另行让其它主体提供销售代理服务。

  5.1.2 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5.1.2.1 甲方根据乙方在各阶段提供的分析报告及相关建议,最终确定本项目在不同阶段的营销实施方案,乙方需根据甲方书面盖章确认的实施方案完成方案中应当由乙方完成之工作。

  5.1.2.2 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甲方可要求乙方对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处理并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进行更换。

  5.1.2.3 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项目小组,配合乙方工作。

  5.1.2.4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书面文字、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口头通知等方式告知甲方。

  5.1.2.5 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变更、终止享有决定权。

房地产项目合同9

  委托方(甲方):xxx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xxxx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项目顾问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xxx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服务方(乙方):xxx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地块项目”(暂定名称)规划设计顾问咨询服务工作,经协商一致,签订该项目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的顾问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密切配合,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一、______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___亩;

  二、______服务边界: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给予专业顾问咨询的支持,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全程顾问咨询: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定位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项目规划设计的总体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功能分布及空间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及户型配比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项目规划设计的配套设施规划的合理、完整性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建筑风格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项目规划设计的住宅及商业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园林规划提出专业意见;

  ⑼对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局提出专业意见;

  ⑽对项目规划设计的目前及未来市场风险规避、后续项目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2、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全程顾问咨询服务:

  ⑴对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经济指标提出专业意见;

  ⑵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建筑形式、建筑单体外立面的造型、色彩组合、使用材质等提出专业意见;

  ⑶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户型配比及户型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⑷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商业规划细化提出专业意见;

  ⑸对每期项目建筑方案的环境景观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⑹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路网布置提出专业意见;

  ⑺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安防消防布置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⑻对每期项目规划设计的交通消防分布设计提出专业意见;

  3、项目成本控制:

  根据本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从该项目区域发展和项目营销策略角度,结合品质要求,提出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专业意见。

  4、项目形象和企业品牌建设:

  通过该项目规划的后续发展及甲方企业发展对土地的规划需求,编制并提交:

  ⑴项目形象品牌建设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⑵甲方以此项目为契机的企业品牌发展策略的专业建议。

  5、其它方面:

  ⑴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针对性考察学习;

  ⑵参加关于项目的有关会议及讨论;

  ⑶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类报告及建议书。

  备注:以上服务工作所提交的成果应根据该项目开发节奏、强度,视阶段性不同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支撑项目的顺利推进。

  6、顾问咨询服务工作要求:

  ⑴乙方应对顾问咨询工作持有专业服务态度,对各提案或方案提出专业可行参考意见,发挥为甲方项目稳定良性运作的参谋支持作用;

  ⑵乙方提出的专业建议需附带以下内容以供甲方对乙方提出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①该建议相关的规划知识及政策法规支持;

  ②该建议在规划报批通过的经验或技巧;

  ③该建议在市场或同行业可借鉴的先进范例、经验或新信息支持。

  ⑶乙方需准时参加甲方通知的各类会议;

  ⑷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间规定准时提交各类书面报告及建议书。

  ___四、服务目标

  ___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企业品牌建立发展战略进行全程顾问咨询,为甲方该项目在规划设计、成本控制、风险规避、项目形象建立、后续发展、企业品牌建设等方面起到参谋、顾问作用,使本项目实现甲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最大化发展。

  五、服务费用

  1、在本合同范围内,本项目全程顾问咨询服务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整(¥xxx元),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各种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含乙方应纳各项税费。

  2、双方约定,如因以下情况出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由甲方指定的,非广西本省范围内的专项考察的出差费用。

  2)乙方在顾问咨询作业过程中,应甲方要求派出人员赴非本项目所在城市与外协机构沟通的出差费用。

  六付款方式

  1、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用以分阶段方式支付,具体分期如下:

  ⑴在双方签定合同后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预付款:人民币xxx万元整(¥xxx元)。

  ⑵甲方本项目完成项目用地概念性规划暨总图设计,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xxx天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第二笔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⑶甲方本项目完成每期项目用地的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十五天内,甲方每期支付乙方该期项目全程顾问咨询费人民币xxx万元整(¥xxx元)/每期。

  ⑷其余款项在甲方完成该项目全部建筑方案设计后,并通过甲方和合作单位审定后半年内逐步支付完成。

  3、上述各阶段付款均以转帐或现金形式支付。

  银行资料如下:

  ______户名:

  ______帐号:

  ______开户行:

  七合同终止

  1、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甲方责任非正常终止,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2、如出现在乙方已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全程顾问咨询服务作业,因乙方责任非正常终止,乙方根据项目的实际工作进度情况给予甲方相应补偿。

  3、如经甲方评估乙方的工作确未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或完成情况未能推动本项目进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需再支付未付余款。

  八其他

  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变更或争议均应根据现行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

  2、本合同书如需增订或删除,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协商并同意后签订补充合同。

  3、其它未尽事宜另以补充协议(合同条件)为准。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服务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名人签署: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合同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产项目合同10

  委托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代理销售物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深圳市 区 路开发 层住宅 栋,命名为 。房地产证号为:

  二、经协商,甲方同意将该项目委托给乙方独家策划代理销售。(委托清单附后)。

  三、委托方式

  乙方负责全部的策划及销售工作。甲方承担相关的宣传推广费用。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入伙之日起。

  在委托期限内,所委托的物业都须通过乙方进行销售,甲方不再自行销售或委托他人销售。在委托期限内成交的委托清单内的物业,甲方均应支付乙方代理费。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三日内,乙方从现场接待中心撤离,并将有关销售资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五、费用

  双方同意乙方取费由策划费和代理费两部分组成。

  (一)策划费

  双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策划费为人民币 元整。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 万元,在乙方达到70%的销售率后三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另外 万元。如果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能完成70%的销售率,则乙方退回已收取的策划费用。

  (二)销售代理费

  1、在委托期限内,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以下,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支付代理费给乙方;(销售率=销售成交面积/委托面积)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50%-6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2%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60%-7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3%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70%-8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5%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80%-90%之间,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6%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如果乙方的销售率在90%以上,则甲方按销售总额的1.7%支付代理费给乙方;

  上述代理费率均是按结算时所达到的销售率全程计费。

  正式发售的.条件为:取得预售许证,售楼处、样板房装修完毕,售楼环境规划建设完毕,其它销售工具准备完毕。

  2、代理费双方每周结算一次,结算范围为本周内销售成交的房号。结算时先按总销售额的1.2%结付销售代理费。委托期限结束时,根据最终的销售率,按本合同规定的相应的销售代理费的比例,进行最终结算,多退少补。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销售代理费。如超出约定的支付期限达10日以上,则每天应追加应付销售代理费总额的0.5%给对方作为违约金。

  3、销售成交标准为:客户已交来规定的足额定金并签订认购书。

  4、乙方收到甲方付来的销售代理费后,应向甲方开据票据并自行交纳有关税费,甲方不代扣税费。

  六、买卖合约签订及款项收取

  1、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及付款方式对外销售。

  2、双方同意认购书由甲方和客户直接签订,定金由甲方直接收取并向客户开据收据。

  3、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房款也由甲方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开据票据。

  4、客户已交定金后要求退订的,视客户退订之理由由乙方决定是否没收。若有未退或没收之定金,甲乙双方各得50%,若有退订的情况,则乙方也应退给甲方相应的代理费,退订的情况不计入代理业绩。

  七、广告、策划及销售人数

  1、本项目广告推广预算(指报纸电视等媒体广告的设计、发布费用及有关的宣传资料的设计、印刷费用,不含样板房、售楼处、工地包装等费用)为总销售额的2%-3%。,即约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负责编制广告计划并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进行创意设计,广告稿经甲方签字认可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媒体刊登。

  3、乙方派驻现场销售人员不低于5人,其中包括销售经理1 人、营业代表4人;另派项目经理和策划师各1人,负责项目的全程策划和跟踪。其薪资、奖金、加班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派销售人员于进驻现场前需经甲方面试认可。

  八、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本项目符合政府关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有关规定,并应向乙方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完善的销售代理委托文件。

  3、甲方与购房客户签订买卖合约后,因合约条款引起的纠纷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4、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广告推广预算和第二款的广告计划支付相应费用,导致销售进程及计划受阻,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保证对本项目代理销售工作尽善尽责,同甲方进行多方协调和沟通。每周举行一次销售工作会议,定期向甲方提供详尽的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项目的销售策划、包装宣传、广告推广及软性炒作等方案的编撰。

房地产项目合同11

  发展商:XXXX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商: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盘活甲方的土地资源、回笼资金、配合诏安县新市区的建设,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合作建设商住综合楼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实施本项目开发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政策规定,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办事。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一、合作项目位于漳州市诏安县路号。该地段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76.714平方米,地块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诏安县规划局红线图)。

  三、项目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划为楼高七层的商住综合楼,使用年限40~70年,容积率3.15,建筑密度68%,绿地率27%。

  其中地面上沿街1层为裙楼,使用性质为商业铺面,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2~7层为主楼,使用性质为住宅,每层建筑面积为122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431平方米,其中商业铺面1100平方米,住宅6800平方米,底层车库50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部门批准文件为准)。

  四、项目建设还包括与项目配套的停车场、公共道路、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签约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建设或销售完毕时为止(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第四条:合作期间甲方的责任:

  1、提供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面积2676.714平方米,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规划许可证。

  2、负责办理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报建、施工许可、确权及建筑施工用临时占道、用水、用电等手续。

  3、负责办理项目地段上现有建筑物的拆迁手续,负责建筑物内现有办公场所、住户搬迁、安置工作及其费用。

  4、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要的其他一切手续及负责处理与社会、政府各部门的关系。

  5、负责办理乙方分得楼宇面积的房产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6、承担项目土地须补交的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作期间乙方的责任:

  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的投资,包括项目设计,建筑安装、装修、水电安装以及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费用的投资。

  2、负责对项目地段上现有建筑物进行拆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3、负责安排合法的施工单位对项目工程的建筑、安装、装修。具体装修标准为:室内一般抹灰,无砌隔墙,室外按设计图纸施工。

  4、负责对项目设计图纸的审定。

  5、负责项目营销总策划工作,并以投资商之名义出现在各媒体上。

  6、负责项目承担广告设计、媒体发包费用。

  7、负责执行工程建设现场、售楼处业务操作,承担售楼处日常电话通话费用及相关日常管理费用。

  8、负责售楼业务人员薪资及奖金、售楼处现场办公费用(纸、笔、计算器、笔记本等杂费开支)。

  9、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第六条:资金投入的时间及投资总额:

  1、甲方项目土地成本折合人民币160.6万元。

  2、乙方视项目建设进度实际需要分期分批投放项目建设资金。乙方对该项目的建设费用及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约776万元。

  3、政府部门批准本项目建设时,由双方共同对整个项目建设、销售所需资金进行预算。项目建设完成,再由双方在预算基础上共同对项目建设、销售的全部费用进行结算确认。双方确认的结算费用即为乙方投资总额。

  第七条: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案进行利益分配。

  1、甲乙双方可以依照以下方案进行利益分配:

  1.1、本项目建设期间,从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后,开始计算回笼资金,由甲方和乙方按土地款和项目建安成本的18:82进行销售收入分配,即甲方占18,乙方占82。直至项目总成本收回止。(各自分配的销售收入的税费各自承担)

  1.2、本项目建设期间,甲方和乙方的土地款及项目建安成本收回后,由甲方和乙方按双方投资比例为18:82进行销售收入毛利润分配,即甲方占18,乙方占82。(各自分配的销售收入的税费各自承担)

  1.3、本项目建成后,由甲方和乙方按双方投资比例为18:82进行未销售楼宇分配,即甲方占18,乙方占82。

  1.4、对乙方分配得到的楼宇,甲方应在楼宇竣工后一年内为乙方办妥楼宇的过户登记手续,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任何一方如要对其分享的楼宇对外销售,所需销售费用(包括销售税费)全部由各自承担,销售收入全部归各方所有。

  2、由乙方对项目实行利润包干即该项目总利润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应得利润人民币万元。乙方分期分批支付甲方土地款人民币万元及利润款人民币万元,具体时间及金额如下:(具体待定)

  第八条:本项目立项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收取任何房款,也不得将此基地变相抵押他人。

  第九条:帐户管理:

  本项目以甲方名义在贷款行设立专款资金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第十条:项目建设工期

  1、本项目七层建设工期为十八个月,即乙方应在十八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2、本项目建设工期自政府批准项目建设,完成拆除项目地段现有建筑物及乙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建设项目在政府部门批准后至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前,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3、项目建设被政府部门批准及乙方投入建设资金后,如果甲方违约,除应退还乙方投入的资金外,还应按乙方投入资金的50%支付乙方违约金,同时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订立本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本合同权利,履行本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订立本合同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3.1、当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3.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所列之义务后或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3.3、本合同依法解除。

  4、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能实现本合同。

  5.2、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并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另一方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诉讼判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以书面方式”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房地产项目合同12

  第一节概述

  严格说来,房地产行业的合作开发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含义十分确定的概念,迄今也没有关于这一概念的权威解释。依本文理解,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共同出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而签订的合同。这是在广义上解读合作开发的概念。只要是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从事房地产开发即可构成合作开发,出资形式既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或其他无形财产。在形式上,无论合作各方是以股东名义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还是不设立项目公司而直接由合作各方共同开发,均属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当然,已成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在从事房地产开发时也可理解为是其股东之间的合作开发行为,但这种“合作开发”不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不包括在本文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之列。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要内容

  由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形式上的多样性,其合同内容也随着合作形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下面就其中若干必要性条款进行介绍。

  1、当事人条款。对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为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有)、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如为自然人,则应明确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2、合作形式。此为明确合作模式及合作各方主要权利义务的基本条款。合同应明确是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还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如不成立项目公司,是各方联名开发,还是有一方或数方隐名参与开发。如成立项目公司,不论是否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需对其公司的组织形式、主要机构如股东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则无股东会的制度安排)、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及其运作机制进行约定。

  3、合作条件。合作条件是指合作各方用于合作开发的主要投入,也可以理解为出资。前已述及,用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出资主要为资金与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其他形式的财产。按合作合同约定投入其约定的合作条件是合作方的主要合同义务。

  4、土地使用权条款。任何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基础均是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条款在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合同应明确合作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由合作一方取得再投入合作开发,还是由合作各方共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支付责任如何承担;如项目用地原为划拨用地,应明确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主体及相关费用的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与项目的规划存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国土部门通常按照项目的可建面积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规划部门在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调整项目容积率,则极有可能需要就增加的建筑面积另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此如存在调整规划的可能,则应在合同中对此问题予以明确,以免滋生纠纷。

  5、项目工期房地产项目投资巨大,能否按计划完工对投资各方的利益有着重大影响。合作开发的各方由于在项目中投入的方式不同,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在工期方面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如土地使用权投入方则会要求资金投入方尽快投入资金,确保工程尽快竣工,以保障其利益,而资金投入方则可能因融资问题,力图在工期方面令自己的压力减轻。因此,在合同中对项目的工期应予明确约定。如由一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则应明确其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责任。

  6、收益分配条款。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具体收益分配方式非常多样化,但总的来说不外乎实物分配与现金分配两种。如为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则其收益分配应受公司法及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如非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其收益分配也应以不损害项目债权人合法权益为原则。如采取实物分配方式,则涉及到的税费金额可能相当巨大,对此也应作出约定。

  7、违约责任合作各方的主要可能违约行为便是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相应地违约责任条款也应重点规制这种情况。除此之外,项目公司型合作开发的合作方可能利用其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管理层中的优势地位,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应在合同中明确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

  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属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由于我国城市土地的国有性质及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严格行政管理,有着众多房地产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因而该类合同在相当程度上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也呈现出较强的中国特色。通常说来,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体现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体的复杂性这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题中应有之义。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要复杂得多。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严格的资质要求,而合作开发则给大量的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介入房地产开发提供了空间。因此,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呈现出较为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外国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内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国立法并未禁止国内的自然人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主体,但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限制,故个人只能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股东参与合作开发,而不能以个人名义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

  2、较强的行政干预性。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主要体现在应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及登记手续,其效力等问题也受到土地、规划、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规的诸多限制。具体说来,包括土地使用权制度及其登记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批及登记制度,此外还有我国相关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关于中外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合同应履行的审批及登记制度等。对房地产开发进行规划方面的限制是世界

  各国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资准入的审批制度等则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在我国合同法领域,房地产合同的行政干预性相对较强,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性在房地产合同中又属相对较强。这是我们在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3、合作形式的多样性如前所述,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着多样性。在组织形式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而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项目公司而是由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联合进行开发,各方对其开发所得房地产属共有关系;既可以是内资企业之间的合作开发,也可以是中外合作开发;中外合作开发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进行开发,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行开发。当然,不论合作形式如何多样化,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资。而出资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和以资金出资两种,此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出资,即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出资。我们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也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是无形财产的一种,以此作为出资,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单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的较少,因为在合作各方拥有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可直接申请获得,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通常与其他出资形式共同作为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出资。

房地产项目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独家策划代理工作,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本项目前期策划、营销策划、广告策划、销售代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期限

  委托期限由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使用后_______个月止。

  第三部分 委托策划代理工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之部分为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商铺、住宅等可销售物业,可销售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部分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甲方负责本项目策划代理过程中营销推广所需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

  (一)各种广告推广、销售道具、建筑景观及户型效果图及有关销售资料的制作、派发及发布等费用。

  (二)各类公关活动所需的展示场地(包括售楼部、展示会等)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水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以及视项目需要赴外地进行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

  (三)广告制作费:本项目的广告制作由甲方直接与制作公司签署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制作方付款。

  (四)广告发布费:本项目的广告发布由甲方与媒体单位直接签署发布合同,由甲方直接向发布方付款。

  三、全案广告推广费用控制在本项目可销售总额的____%左右,分期投入。详细广告计划及费用由乙方分阶段提交,在征得甲方确认后执行。

  四、甲方负责收取购房人的定金、购房款,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

  五、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代理费。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七、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第五部分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中所列部分或视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一、前期策划

  (一)市场调研

  1、(某地区)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某地区)主要路段商业状况。

  3、消费型商业业态分析。

  4、现有商城营运现状分析。

  5、典型业态经营现状分析。

  6、住宅市场情况。

  7、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

  (二)项目定位

  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项目产品定位。

  3、项目概念定位

  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

  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

  (三)产品优化建议

  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

  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

  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

  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

  二、营销策划

  (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

  (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

  (三)入市时机选择;

  (四)销售分期控制;

  (五)价格定位及策略;

  三、广告策划

  (一)项目推广口号

  (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

  (三)整体广告计划

  (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

  (五)项目形象策划

  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

  (1)标志

  (2)标准字

  (3)标准色彩

  (4)标准组合

  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

  (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卡、水杯、手提袋;

  (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

  (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

  (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

  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

  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

  四、销售代理

  (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

  (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

  (三)销售道具使用;

  (四)销售人员培训;

  (五)制订销控计划;

  (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

  (七)客户资源库的建立;

  (八)售后服务机制建立;

  (九)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

  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和计划实施。项目组人员构成:项目经理 名、策划 名、文案 名、平面设计 名、现场主管 名、文档管理专员 名、置业顾问 名。除策划、文案、平面设计外,其他人员长驻项目所在地,并根据项目需要,适时不定期另行派遣人员到 协助工作。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办公费用及其人员工资等各项开支。

  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

  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_________”策划代理的署名权。

  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代理费。

  第六部分 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

  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

  第七部分 策划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策划代理收费标准

  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商铺、住宅等可销售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收取策划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代理费的金额。

  二、策划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每月_____日先按人民币_____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

  (二)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后,乙方策划代理费按月结算。在购房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定金,即视为乙方销售代理成功,并计入销售目标考核业绩。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时,即可进行策划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

  (三)乙方总体销售目标是本项目可销售面积(不含____层商铺)的____%以上,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与销售业绩挂钩:

  1、乙方销售目标表(按可售面积计算,不含____层商铺):

  阶 段 时 间 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 项目开盘后____天内 可售面积的____%

  第二阶段 项目结构封顶____天内 可售面积的____%

  第三阶段 项目交付使用后____天内 可售面积的____%

  2、乙方策划代理费的提取比例:

  阶 段 完成的销售面积比例 提取比例

  第一阶段 可售面积的____%前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____%

  第二阶段 可售面积的____%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____%

  第三阶段 可售面积的____%以上 已结算策划代理佣金的____%

  (四) 层商业部分不列入销售目标考核,甲方按实际销售合同金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策划代理费。

  (五)策划代理费付款时间:策划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在每月的____日,双方结算当月的款项,在次月的____日前双方予以确认,在确认结算单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策划代理费。

  (六)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____%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代理费(同时不重复计算该次成交的按____%提取的策划代理佣金)。

  三、溢价款(不含 层部分)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

  (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

  (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若因特殊情况,甲方认可以低于底价出售,可视为底价销售,统计溢价部分时的销售金额以底价计算。

  (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未售部分的单元以底价表金额视为实际成交金额)视为溢价。

  (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____比例分配。

  (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的____个工作日内,双方进行溢价款的结算,在结算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双方工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策划代理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的许可下不得变更,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变更方负责。若需修改已确认的文件,需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乙方分阶段向甲方提交 “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将确定每一阶段的执行项目计划。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乙方提交之“项目工作计划”进行核准确认,并由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交乙方。乙方依据甲方负责人签署的“项目工作计划” 开展工作。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收到对方提供的意见及文件时,应在要求期限内就对方意见做出答复。若因对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书面答复,致使本项目工作产生延误,并造成实际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甲、乙双方对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方案均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第九部分 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一、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

  受权利与承担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若甲方未按规定的建筑标准、质量及交房日期将房屋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三、如因甲方与发布、制作单位产生纠纷而导致媒体发布及广告工具制作不能按计划完成,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得委托其它公司或个人从事本项目的策划代理活动。

  五、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策划代理工作无法进行或完成,甲方应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给乙方作为补偿金。若因乙方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也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方应如期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及时间付款,若甲方延期支付策划费用超过____个工作日,甲方应按应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七、在策划代理期间,若乙方连续两期未能完成预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由于乙方在策划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外界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九、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占、排它的本项目广告媒体上的策划代理署名权。非经甲、乙双方许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冠以“策划代理”等有关或同类字样。

  十、委托期的延续或终止在委托期限完结前____天内决定。

  第十部分 其他事宜

  一、在条件成熟时,本项目的总平图、建材设备及配套设施表、工程进度表、销售底价表由双方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文共8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地

房地产项目合同14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丙方:

  住所地:

  甲、乙、丙双三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 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筹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预计投资资金为人民币 亿元。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运作。 项目所获的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甲方占 %,乙方 %,丙方 %。

  2、甲乙丙三方确认,三方均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财务费用均按月息@@%的标准进入项目成本核算。

  3、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甲方按总投入的@@%,乙方按总投资的@@%,丙方按总投资的@@%出资。由乙方统一筹集,并以三方的名义投入该项目。

  4、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5、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变更,即在房屋销售完成之前,土地的使用权名义上仍然归甲方所有,但乙方和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享有收益权。

  6、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销售部负责人由乙 方委派。财务人员由三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5、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三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6、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1、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资金及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直接划入三方共同开立的帐户,专款专用。划入时间以项目部呈报的的用款计划为准。

  2、若因城市规划调整等而使乙方实际筹集投资数额超出本协议第二条第一款约定的金额,对增加投资额的应由各方实际出资额来确定增加利润的分配比例。若一方放弃出资的,享有由于增加投资而产生的收益的12.5%。

  五、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本建设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丙三方25:50:25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若因城市规划调整而新产生的利润,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约定的办法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乙丙三方25:50:25的比例分别记账,未经三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原则上优先偿还投资本金。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丙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 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和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和丙方人民币 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丙方顺利开展前期的相关工作。丙方办妥前期约定工作后,移交给乙方,再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壹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同15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拥有“XX”项目(下称该项目)用地,乙方拥有资金上的优势,为了促进XX市城市建设的发展,适应城市规划的要求,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该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XX”

  2、地籍号:

  3、土地座落:XX市湖里区

  4、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5、土地性质:出让

  6、该地块目前所具备的文件:

  1) ;

  2) ;

  3) 。

  第二条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 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对项目投入方式

  1、甲方以地块出资,乙方以现金出资,作为对该项目的合作条件。

  2、甲方地块作价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乙方出资 元,占该项目总投资的 %。

  3、投入方式

  1)乙方根据双方《项目合作框架合同》,已实际借给甲方20xx万元人民币整,现乙方以上述全部借款作为乙方对上述项目的投入;

  2) 略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甲方权利义务:

  1)办理开发本项目手续;

  2)同意将甲方在项目的经营管理权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出具正式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提供印鉴使用的便利;

  4)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协助甲方办理政府部门审批手续;

  3)按照约定比例分取利润;

  3、设立项目部,负责项目独立运作与核算。项目部运作模式:

  1)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人,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由乙方指派或更换。

  2) 项目经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任命副经理及成立具体经营部门、人事管理;项目经理签署的一切文件皆需向协议双方报备。

  3) 甲方公章及财务章的管理:

  4) 项目部的财务部会计由甲方指定,出纳由乙方指定。

  5) 项目部设立项目共管专用银行帐户, 。

  6) 项目部发生的费用及承担:

  7) 项目部职责:

  a、略

  b、略

  4、权益及风险:

  1) 项目销售收入应先行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项目开发成本,承担项目融资成本及其他因项目运行发生的诸如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用、行政审批费等费用;

  2) 双方约定项目运作后续仍需要继续投入的资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继续注资。如其中一方不能履行继续注资的义务,则不能履行的一方将自身拥有的项目股权按未付应注资额大小按比例转让另一方,同时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注资。(转让比例具体计算方式为:转让比例=未付应注资额/5000万)

  3) 在“金色XX”项目完成最后的结算工作后,甲、乙双方对余款按使双方出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一方较对方迟延出资或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延迟清偿对外债务等情形的,则每逾期一日一方应按千分之一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对项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千分之二向对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之1所规定履行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对项目因此而增加的损失(包括违约金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另一方发出催款通知后,一方仍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则每逾期一日应按 万元向对方支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样本提要: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期限超过 个月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约定如下:如系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按乙方已支付金额的30%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系乙方违约,则甲方可在乙方通知后15天内将乙方所投入资金一次性退还乙方,同时乙方应按甲方应支付金额的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退出本项目的,应向守约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5、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的,还应赔偿不足的部分。

  第六条

  在该项目合作期间,如甲方有其它地块需开发,在同等条件下选择乙方作为合作对象。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 依据法律规定解除;

  2、 依本合同约定解除;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

  2、合同解除;

  3、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违约责任条款的执行。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须经各方签字或盖章,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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