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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稽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稽查管理制度1
一、帽子戴正,扣好领钩、衣扣,不得挽袖、卷裤腿、披衣、敞怀。
二、不得混穿不同季节标志服;内衣不得离出标志服两毫米,内衣下摆不得外露。
三、炎热季节,除执勤以外,在办公区内可以不戴帽,不穿制服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冬季着装不得围围巾,不得将口罩带系在帽子上,不戴时应将口罩取下,不得挂在胸前。
四、着装时,不得戴耳环、项链、领花、戒指等装饰品,不得穿拖鞋或拖着鞋。
五、头发要整洁,男不得留盖耳长发,不得留胡须,女不得留披肩发。女同志怀孕期间不得着标志服。
六、不得把标志服借给着装范围以外的人穿。
七、稽查人员执行公务中遇到党、政、军领导,本部门上级应主动敬礼。
八、变更季节时的换装时间,由市交通局统一规定全市要一致。
稽查管理制度2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组织纪律,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各尽所能,各负其责。大队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大队工作人员之间、中队科室之间要搞好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杜绝拨弄是非,品头论足,当面不说,背后乱说的行为。
四、清正廉明,不谋私利。大队工作人员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杜绝特权思想,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以权、以岗谋私。
五、立足本职,加强学习。大队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仪容风纪严谨,检查动作规范,语言表达文明。
七、出勤勤,干满点。大队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有事按规定请假。各中队科室负责人要搞好中队科室人员的考勤,并及时准确地填报考勤表。
八、遵章守纪,作风严谨。严禁大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上岗,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九、爱护办公设施,维护办公秩序。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办公设施和用具要摆放整齐有序,办公场所要保持卫生清洁。如人为造成办公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坚守值班岗们,严格履行职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处理好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情况。
稽查管理制度3
一、派车规定
1、大队办公室负责对车辆统一管理。
2、半天以上因公用车或因公出城区的车辆,均由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严格控制因私用车,因特殊情况个人用车时,半天内的城区用车和半天以上、出城区或夜间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派车辆在外过夜。
4、不经领导批准,私自驾车外出的驾驶员,发现一次对驾驶员提出严肃批评,屡教不改者将视情况调离岗位。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大队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办公室要坚持“管车先管人”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分析安全形势,排查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大队各项规定,爱护车辆,勤检查,勤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完好的.工作状态。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开呕气车,不开“英雄车”,不酒后开车,不私自出车,不带故障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4、认真抓好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的值班使用工作。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车辆必须按时到岗,除带班领导外,任何人不得调用值班车辆。双休日、节假日除值班车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5、严格控制夜间、雨、雪及大雾天气动用车辆。大队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办公楼院内。如车辆因特殊原则需在外停放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报带班领导批准。
6、严格奖惩制度。驾驶员如发生直接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车辆加油规定
1、大队所有车辆,必须凭大队开出的加油通知单到大队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因公外出及特殊原因除外。
2、建立油耗台帐,每车一帐,一月一统计,按月累计。各车的油耗参考值为大队办公室内控指标,并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3、为确保考核的准确性,车辆里程表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出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维修,否则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稽查管理制度4
为严格执法文书,加强对票证的使用管理,根据《交通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管理
严格票据、票证领用登记,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建档立卷。
二、会审内容
审查《询问笔录》、《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等执法文书和各类公路规费票据使用情况。
三、会审组织
由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四、会审程序
1、会审方式。月度抽审,季度会审,年度评审。
2、责任追究。每月不定期抽查,抽查中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一次的.,提出批评,责令限期改正;二次以上的系统内通报批评。
季度会审中,发现违规使用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的,或在月度抽审中存在的问题限期内未改正的,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年度评审中,对全系统的执法文书、票据、票证综合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层次,作为年终评选树优的条件之一。
稽查管理制度5
为确实加强公司安全运营线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员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安全运营线各岗位的稽查、监督、考评全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对安全运营线各岗位进行稽查、监督、考评按“分级稽查、逐月考评、全员监督、公平公正”的方针和“不管不评、不诉不理”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与公司《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结合实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条:工作稽查指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检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个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都必须承担稽查责任,切实做好管理链中自己下一级的工作稽查。
第五条:稽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文明服务、安全生产情况;
4、对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5、处理问题公平公正情况;
6、公司布署的其它稽查事项。
第六条:工作稽查按管理权限划分稽查责任: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安全运营部经理,有权稽查上述人员管理下的全体员工;
2、安全运营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助理;有权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体员工;
3、分部经理主要负责稽查本部助理、文员,有权稽查本部的全体员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负责稽查站长、安全员、机务员、分队长、后勤人员,有权稽查本部的调度、驾驶员等员工;安全员、机务员协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长、分队长及其他调度、驾驶员等员工;
5、站长主要负责稽查本站范围内的调度、驾驶员(含临时进入本站)等员工;
6、分队长主要负责稽查本分队的驾驶员,并有权监督本分部其他分队的驾驶员和调度等员工。
第七条:管理人员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计入对该管理人员或部门的考评;由上级管理者做出的对该管理人员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处罚决定,除对过失员工处罚外,过失员工的上一级管理人员还要按过失员工处罚金额的10%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则办理,稽查中发现问题一经发现,稽查者可直接对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当即处理。
第九条:稽查处理结果按照经济处罚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计入月度考评成绩。
第十条:监控稽查是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对分部及个人的稽查,监控稽查结果与现场稽查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必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并收集归档,处理意见要送达被处理人签收,分部的处理按问题性质分别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
第十二条:按照下列权限对稽查问题进行处理:
1、对个人的经济处罚由有稽查处理权限的部门研究决定;
2、对个人停岗停薪一个月以上的处罚及解聘的处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在收到处理意见三天内,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议,公司按照问题性质,责成安全运营部或工会在五天内调查核实,并回复复议结果,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的执行。超过三天仍未要求复议的,以后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复议。
第十四条:经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稽查处理情况有事实失实或处理不公、适用条款不当的,可以责成重新处理。
第十五条:对不配合稽查的员工,按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稽查和处理必须公开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当运用稽查权限,有针对性地对同一人打击报复,并出现三次以上失实稽查和不公处理的,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互监督
第十七条:相互监督是指各分部没有管理隶属关系员工之间的相互检查和督促,相互监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第十八条:监督不受管理权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对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员工之间横向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和稽查的内容相同。
第十九条:员工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某一种方式处理:
1、当面劝导、督促其改正;
2、电话举报给有处理权的负责人;
3、书面举报给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负责人;
第二十条:监督举报必须说明事件时间、地点、责任人和造成后果,举报人须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
第二十一条:有关单位或负责人接到监督举报后三天内必须组织调查核实,如举报情况属实,立即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对监督举报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权限,与工作稽查处理相同。
第二十三条:社会义务监督员是受公司委托,负有特别权利的监督人员,对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不配合的员工,参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中不配合稽查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监督举报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对打击报复监督人参照不配合稽查的条款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出现同一举报人对同一被监督人的多次失实的监督,视作恶意举报,视其情节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四、岗位考评
第二十六条:岗位考评是对员工在所在岗位履行职责工作绩效情况的综合考核、评定,分为月度岗位考评和年度岗位考评。
第二十七条:岗位考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进行: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安全运营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2、分部经理负责考评分部助理、文员;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考评站长、机务员、安全员、分队长、后勤人员;
4、站长、分队长负责考评调度、助理调度、驾驶员。
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月度个人考评实行定期考评,每月21日至30日为考评日。考评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应当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一部分为本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规范,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对员工奖励加分和稽查、监督处理扣分当月计入月度考评之后,最后综合得分为员工月度考评分值。
第三十条:员工岗位年度考评就是将员工逐月考评情况综合累计的结果,年度考评基准分为1200分。
第三十一条:员工年度考评的结果整理归档,作为员
工年度奖金、评先评优和年度续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
五、上报和汇总
第三十二条:各分部第一负责人是分部个人稽查、监督、考评情况整理汇总上报的责任人,分部文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分部对个人的稽查结果应当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对个人月度考评结果,经分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8日前报安全运营部汇总;安全运营部在每月30日前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分部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员上报到安全运营部,安全运营部汇总后上报给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六、组织领导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线稽查考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总办主任、安全运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维修中心经理、各分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在安全运营部。
第三十七条:各分部要相应成立稽查考评小组,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稽查、监督、考评工作。
七、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稽查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酒店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高效的管理队伍,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行'能者上、庸者下'的淘汰机制,特制定此管理考核办法。
2.引用文件
《质检管理规程》
3.稽查管理考核的内容和对管理人员的要求
3.1要求管理人员对企业的理念要有集体认同感。稽查部按照部门职责对酒店所有管理人员实施稽查考核管理。
3.2管理人员对待上级领导及酒店总经理的指令、命令及酒店的各项决定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下传达、布置、执行、落实并取得实效,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从而保证酒店各项工作能按部就班地进行。
3.3 管理人员对酒店发布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及时地向下传达、贯彻、宣传、学习及落实执行,确保所属单位的干部员工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实施要求,并能自觉地遵守。
3.4 酒店各部门的工作一般情况都应事先制订书面计划,事后进行必要地总结并留存书面材料。各项工作都应该按计划、按规定、按规范、按标准按部就班地进行,并力争取得实效。
3.5 各级领导干部和酒店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酒店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争取做到严细、认真、负责、高效;要严格管理、努力工作、灵活有效,保证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3.6 各部门的团结互助、及时沟通、密切协作是保证酒店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因此,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应发扬团结互助、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密切配合,不允许产生相互扯皮、相互推委、相互指责、相互攻击等不利于团结的情况。酒店提倡见荣耀就让、见困难就上、出了问题首先查找本部门、本人的原因的精神。
3.7 酒店管理人员应该是遵守纪律的模范、以身作则的标兵,酒店强调管理人员应切实遵守三关键的原则:即关键时间、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应当准时到位。
3.8 管理人员应该自觉接受酒店员工的监督,虚心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真心地关心员工的生活,努力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做好酒店各项人性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4.稽查考核结果处置:
4.1对于管理人员的稽查考核结果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置。处置包括:确定过失、曝光批评、扣减分数、直接扣款、停职检查、降职降薪等;
4.2稽查发现的过失分类: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四类;
4.3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轻微过失处罚
4.3.1对于某些一般性的工作或在非重要场所下,尚未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3.2属于下属的原因或属于本人领导方法欠佳等客观原因没能做到或做好工作造成的失误,但尚未对工作造成损失时;
4.3.3发现问题后本人能正确认识,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再次违犯时。
4.4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一般过失处罚
4.4.1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或在比较重要处所出现过失,但是尚未给酒店工作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4.2由于本人责任心不强,'三关键'不到位或者由于本人监督管理不力而发生了过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4.3发现问题后本人尚能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及时加以改进,吸取教训并且没有重复违犯时。
4.5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严重过失处罚
4.5.1对于酒店的重要工作或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较大的损失时;
4.5.2主要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不负责任而发生过失,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时;
4.5.3发现问题后本人先是推委扯皮强调客观,后经过批评教育能逐步正确认识,查找原因,加以改进,并且后来没有多次重复违犯时。
4.6凡查实以下情况时给予责任人重大过失处罚
4.6.1对于酒店的特别重要工作或特别重要场所下出现过失,或给酒店造成重大的损失时;
4.6.2纯粹属于个人原因或由于本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过失时,或严重影响了部门或酒店的工作时;
4.6.3发现问题后本人无理强辩,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接受,或多次重复违犯同一过失时。
4.7其它处置方法:
4.7.1管理人员发生过失后,一般情况下将参照酒店奖惩制度进行扣分;
4.7.2稽查考核情况与管理人员的过失情况要不要曝光或公布,将视酒店安排进行; 4.7.3对于一般过失以上的稽查结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直接扣款;
4.7.4其他处置办法根据酒店的规定处理。
5.稽查考核人员的权限和稽查考核办法:
5.1稽查考核人员有权对任何部门的文件、资料、材料进行查看(酒店保密文档除外),当稽查人员需要检查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
5.2稽查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地到酒店任何部位或对所有管理人员的言行、举止和工作进行检查稽查考核,稽查人员为了工作可以使用包括影、音、相等任何记录方式进行稽查,酒店其他人员不得干涉;
5.3稽查部可以采取任何考核办法对酒店任何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进行时各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5.4稽查人员稽查考核的结果直接报总办主任或总经理审阅,对于稽查结果的处置,任何人不得阻挠或干涉;
6.稽查人员的工作纪律
6.1稽查人员必须大公无私,严格执法,对于稽查人员执法不严或知法犯法或徇私舞弊的现象酒店员工有权向总经理举报,一旦查实,严惩不怠。
6.2稽查人员的言行和工作与普通员工一样,受酒店质量检查人员的检查。
7.稽查人员的工作评价
7.1稽查人员归属总办主任直接领导,其工作直接受命于酒店总办主任和总经理。
7.2稽查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由总办主任决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稽查管理制度7
一、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
二、不准对运输业户和驾驶人员打击报复、有意刁难。
三、不准接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宴请、物品。
四、不准酒后执行公务。
五、不准少于3人使用票证、查车、补费、罚款。
六、不准工作外私自查车,处理违章。
七、不准将补罚的费款挪用、转借或作其他开支。
八、不准因个人私事或为亲朋调用有车单位和运输业户的.车辆。
九、不准超越职权范围和超越标准收费罚款。
十、不准公事私了。
稽查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分局又好又快的发展,xx年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将结合xx年度工作实际,经分局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局设立三个执法监管科室及一个执法管理科室。执法监管科室的主要任务为开展行政执法及小作坊的监管。
执法管理科主要任务为:管理案卷负责卷宗归档、保管、受理立案及登记,负责案件的初审、审理及结案的报送工作;负责12365举报投诉受理;执法报表信息报送及小作坊审核申报及登记工作。
第三条执法领域分行业和小作坊监管区域。
行业为农资、特种设备、建材、3C强制认证、食品、纤维。执法监管科长长为科室负责人及小作坊监管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所担负的行业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及小作坊监管区域的监管责任。
行业领域及小作坊监管区域的划分具体为:稽查一科担负行业领域为食品、纤维;小作坊监管区域为沈集?I、马良镇、高阳镇、李市镇、沙洋镇。稽查二科担负行业领域为建材、3C强制认证;小作坊监管区域为官当镇、毛李镇、后港镇、拾桥镇。稽查三科行为领域为农资、特种设备;小作坊监管区域为五里镇、曾集镇、十里镇、纪山镇。
第四条各科室开展执法等业务工作实行业务审批制度,即各科室在开展执法等业务工作后,24小时填报〈〈案件受理记录》,报分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而擅白开展执法工作的其案件予以没
第五条分局对案件实行查处登记制度,即任何案件查处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分局登记,拒不登记的,没收该案件并罚款1000元。
第六条案件调查终结应将卷宗材料装订成册,提交分局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报局监督科初审,初审通过的案件,由分局统一报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
第七条办理案件过程中严禁私白与行政相对人接触或者联系;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报分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由两人以上人员参加。私白与行政相对人接触或联系的`,一经发现作待岗3个月的处理。
第八条办理案件要严格遵守《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
第九条案件办理结束后15日内(以罚款票据时间为准)应整理完善案卷材料,并在分局案件登记表中完成各项记录,逾期不能完成的,该案罚没收入不计该科任务。
第十条罚没物品和带样物品应当在72小时内上交物品保管员登记保管。
第十一条禁止收钱不开票、打白条,罚没款直接由行政相对人交局财务室,若特殊原因需执法人员代收,应当24小时内上交财务室,严禁挪用。
第十二条各科室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上报分局,对办理的案件原则上要求45日内写出结案报告报分局审批。逾期视为办理私案,没收案件并从该科收入中扣出该案的标的罚款金
第十三条各科室及执法人员要令行禁止,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办理案件的费用是实际收入的3%,对完成任务的科室奖励该收入的1%,由科室负责人支配。
第十五条分局为鼓励执法人员办好案、办大案,提高办案质量,设立大案奖及超额完成目标奖。
大案奖:个案收入达到3万元以下的,奖励该案收入的2%。5万元以上的奖励该案收入的3%,奖励3000元封顶。
超额完成目标奖:对超额完成目标的科室,5万元以内的给予超额部分的10%进行奖励。5万元以上的给予超额部分的20%进行奖励。
稽查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性,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保证出勤率,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适用范围。大队全体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除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时间外,每月的出勤情况、值班和节假日加班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病假、事假、旷工等,均在考核范围之内。
3、奖励。每月法定工作日,正常值班出满勤,发足额全勤奖。
4、处罚。凡违犯劳动纪律规定,经查属实的,将按照大队《工作目标考核奖惩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5、考核。大队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由各科室负责人考核;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考核;大队领导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主任受大队长的`委托代为考核;夜间、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情况由办公室和带班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人员结束值班后,应将值班室钥匙及值班记录及时转交给下一个班人员。各中队科室由中队科室负责人填写中队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和加班情况明细表,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记录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按规定实施奖惩。
7、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勤奋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稽查管理制度10
进一步完善稽查部门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供用水,加强对收费服务过程中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减少违章、违规、违法用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稽查工作内容的管理及要求
1、向公司内部及广大市民宣传贯彻执行供水行业有关法规和制度。
2、对公司营销等部门内外勤工作人员工作质量、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3、对公司的内部职工采取不正当手段同用户联手损害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等贪污现象进行稽查处理。
4、会同各收费部门对各类违章用水进行查办、追缴、处罚,包括对公司内部违章用水的`查处。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私自进行水表装、改、换、移、落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外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外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必须持有执法证件进行监督、检查。
2、稽查人员对违章用水点要控制好现场,摄影取证,证实违章用水事实,同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下发违章用水通知。
3、对不履行处罚义务的用水户,稽查人员要请示稽查保卫处长,采取停水措施。处罚金额以《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为准,并开据税务局下发统一发票。
4、违章用户对处罚提出异议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对内稽查工作的管理及要求
1、在对内执法过程中,稽查人员严格检查各收费部门的收费质量及服务质量,内查工作每月至少一次。
2、对所查出问题稽查保卫处统一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被稽查部门领导反馈,如有不同意可要求复核、进一步稽核,对已确认问题要及时处理。
稽查管理制度11
一、微机
1、微机及辅助设备由违章处理室统一登记,管理、使用,每季度由支队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微机与辅助设备由内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切实保证微机外部卫生清洁,内部定期保养。
3、按规定程序操作微机,外部人员需要查询微机内存资料,须经大队长批准。
4、微机不允许用于游戏娱乐或干与业务无关的事项。
二、取证设备
照像机、摄像机等贵重物品由专人使用管理,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器械保养工作,确保及时正常使用。
稽查管理制度12
一、值班人员要服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坚守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需经办公室同意,方可替岗。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好有关事项(包括:上级的重要指示、紧急通知、下级的请示报告、举报投诉、来人来访等)。有需要请示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带班领导,值班中如有失误,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积极搞好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由值班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备查,并向接班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五、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查岗和处理值班人员请示的问题。
稽查管理制度13
一、违犯交通局待岗规定的,按要求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待岗。
二、上岗按百分制达标工作制度。对上岗无故打人骂人事件,超权查车不按规定开据扣证、扣车通知书,每次扣5分。
三、收款不开或少开单据的`处5倍的处罚,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四、人民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属实,违纪行为是三乱的每次扣20分。
五、年内两次业务知识考核,两次低于80分,每次扣5分。
六、稽查人员执行公务时,仪容风纪不整者,发现每次扣5分。
七、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的,除消除影响外,公开检查,严重者调离岗位,并给予处分。扣20分。
稽查管理制度14
一、大队长办公会:由大队长主持,大队其他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召集并记录。原则上每月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大队各分管领导汇报月度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及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
二、大队月度工作例会:由主管领导主持,大队其他领导和各中队部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记录。
三、大队全体人员会: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办公室负责召集并记录,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大队工作情况;部署下步工作任务。
稽查管理制度15
一、大队全体工作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大队实行周五上午学习日制度,学习内容以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及政策法规为主,同时也应加强对时事政治的学习。
三、大队全体工作人员除周五上午或因天气不好不能路查安排学习外,应坚持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
四、政治业务学习由分管领导统一组织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经大队领导批准。
五、政治业务学习要持之以恒,大队全体职工每人每季度至少写一篇读书笔记和一篇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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