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卸车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卸车安全管理制度1
1、自卸汽车司机应持证上岗,进入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这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入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档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入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顶升前,应拨出车厢固定销。作业后,应插入车厢固定销。
13、配合挖装机械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超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4、卸料前,车厢上方应无电线或障碍物,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举升车厢时,应控制内燃机中速运转,当车厢升到顶点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减少车厢振动。
1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应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16、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17、车厢举升后需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应将车厢支撑牢靠后,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卸车安全管理制度2
1、液萘运输车辆进厂后,供销科指定停车进行取样检测,在检测合格后,根据液萘罐容量,供销科指挥车辆进入卸萘区域。
2、进入卸萘区域后,供销科与熔萘工沟通协调进行卸萘前准备工作:
1、液萘运输车辆接通静电接地报警器,接地链必须接地良好。
2、蒸汽管道阀门紧固,回气管接入下水管道好后,缓慢打开蒸汽阀门通入蒸汽,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及时观察液萘温度,及时关闭蒸汽阀门。
3、不得向路面排水和蒸汽,在加热完毕后,将现场清理完毕后,与熔萘工沟通,在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卸车工作准备好后,方可缓慢卸萘。
4、卸萘过程中,卸车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及时观察周转罐,防止溢萘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止卸萘,确保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卸车。
5、卸车完毕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方可离开现场。
3、以上制度必须严格遵守,若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不允许运输车辆回皮,供销科负责对监督检查,若私自放行车辆,罚款200元。
卸车安全管理制度3
1、车辆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操作及相关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2、现场装卸人员必须检查押运证人员资格证有效;危化车辆驾驶员资格证有效;运输许可证有效;行车证有效;槽罐车使用证有效;检查槽车上消防器材完好;罐体有与将充灌的介质相符告示指示牌;罐体无外观损伤,警示灯具完好。
3、检查鹤管及发货系统完好;高限位联锁探头完好。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司机必须将车钥匙交给现场操作工,司机离开驾驶室。
5、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作业区人员要告知本岗位安全管理规定。
6、车辆停靠栈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7、装卸过程中,车辆已停稳并熄火;车后轮前后垫木固定。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温度超过35度时,应10点之前4点之后装车。
11、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卸车安全管理制度4
一、卸酸(碱)前的准备工作
1、当盐酸(液碱)槽车到达现场时由库管人员及时过磅记录重量,然后通知化验中心进行取样化验,合格后方可卸车;
2、检查盐酸(液碱)储罐的液位状况(安全容量为全容积的80%),并确认进酸(碱)的具体槽车容量;
3、槽车应停放在卸车区域内,检查卸酸(碱)泵、管道、阀门是否完好,阀门所处的状态是否正确;
4、在卸酸(碱)现场应备有毛巾、药棉及急救时中和用的溶液;罐区设有冲洗及事故冲洗用自来水,工作人员需了解阀门位置及操作方法,使用前应先检查冲洗水装置内是否有可使用水源,禁止无冲洗水强行卸车;
5、卸酸(碱)人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质和操作方法;并根据工作需要戴口罩、橡胶手套及防护眼镜,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裤脚应放在靴外);在卸车现场应站在上风的'位置,以防吸入飞扬的酸雾及药品粉末;工作负责人应检查防护设备是否合适;
6、卸酸(碱)前工作人员应做好安全措施,槽车旁边应架设围栏及明显的标志;
7、在高空作业(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8、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二、卸酸(碱)操作及注意事项
1、先将夹层钢丝软管的一端与槽车出口连接牢固,另一端与卸酸(碱)泵进口管道连接,检查并确认管道连接牢固无脱落喷料危险;
2、打开槽车出口阀门,打开卸酸(碱)泵进口阀、出口阀、排气阀,排除管道及泵内空气;
3、启动卸酸(碱)泵,将酸(碱)送入酸(碱)储罐内;
4、卸酸(碱)过程中,应注意泵的声音是否正常,管道阀门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泵处理;
5、当盐酸(碱)槽车无酸(碱)流出后,关闭槽车出口阀、停泵、关闭泵的进口阀;站在管道侧面拆除与槽车的连接管道;
6、如酸(碱)泄漏,应立即关闭槽车管道出口及卸酸(碱)泵进口门,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稀释,卸完后对现场进行检查,保证管路内不存料;
7、在进入酸气较大的场所进行紧急抢修时,应佩戴套头式防毒面具;
8、禁止随地排放酸、碱,如需排放应经过酸碱中和处理合格后排放;
9、卸酸(碱)操作过程中,岗位人员不能离岗,运行值班人员负有监护责任;
10、当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0、5%的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当强碱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迅速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再用2%的稀硼酸溶液清洗眼睛或用1%的醋酸清洗皮肤。经过上述紧急处理后,应立即就医治疗;
11、外来人员应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开关卸酸(碱)泵及阀门;
卸车安全管理制度5
1 目的
未来规范危险化学品卸车作业管理,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作业流程,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特指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卸车作业。主要包括液碱(氢氧化钠溶液)、正己烷(或异己烷)、浓硫酸;柴油不再《危险化学品目录》之列,但属于易燃品,卸车作业与危化品同等管控。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危险货物品目录》GB12268-20xx 《危险化学品目录》(20xx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条)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30010-20xx
4 术语和定义
4.1 危化品卸车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车辆进入厂区内进行危化品装卸的作业。
5 职责要求
5.1 作业所在部门职责
5.1.1 负责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5.1.2 向外来供应方人员讲明现场的危险源,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进行风险告知。
5.1.3 为卸车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5.1.4 监督现场卸车作业,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5.2 采购部职责
5.2.1 采购部应对危化品供应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货方。
5.2.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
5.2.3 采购部应对供应商开展入厂前安全管理制度、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
5.2.4 负责危化品入场时间的信息告知。危化品(如提取溶剂、液碱、硫酸等)入厂前,辅料采购部应提前至少8小时告知安全管理部危化品入厂事宜,可不旅行提报书面手续。
5.3 质检部职责
5.3.1 溶剂车辆停靠静止20分钟后,由质检部安排专人进行取样检验。取样人须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违章操作。
5.3.2 检验合格后及时将结果告知作业所在部门。
5.4 安全管理部职责
5.4.1 车辆入厂前,监督司机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5.4.2 负责对车辆安全状况、资质等核查,并联系相关部门接洽,引导车辆到卸车地点停靠。
5.4.3 确认卸车作业前安全准备情况,检查《危化品卸车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
5.4.4 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不符合项督促作业单位及时整改。
5.4.5 《危化品卸车作业许可证》归口管理。
5.5 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职责
5.5.1 是作业现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
5.5.2 组织落实卸车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指定专人现场监护。
5.5.3 负责核实《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5.5.4 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作业。
5.5.5 作业完毕,负责组织现场清理。
5.6 监护人职责
5.6.1 全面了解危化品装卸区域和部位状况,掌握急救方法,熟悉现场处置方案,熟练作业所在消防器材及其它救护器具,负责现场的监护与检查。
5.6.2 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卸车作业。
5.6.3 对现场卸车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或制止。
5.6.4 在卸车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上报。
5.6.5 卸车作业后,须确认现场清理干净,溶剂罐、管道等阀门关闭牢固,车辆无异常状况。签字关闭《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后,方可离开现场。
5.7 卸车作业人员职责
5.7.1 接受卸车作业安全操作培训,掌握危化品卸车作业安全风险、安全操作程序、应急处置技能。
5.7.2 熟知作业方案,并严格按方案作业;
5.7.3 了解应急处置流程,熟练使用自救互救设施设备;
5.7.4 对强令冒险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7.5 作业过程中发现作业异常情况,发出信号或及时报告,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并尽快撤离现场。
6 作业前安全管理要求
6.1 资格审查
危化品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并遵守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等要求。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核查。
6.1.1 危险品运输车辆所需证件
(1)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2)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4)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5)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6.1.2 危险品运输的从业人员所需证件
(1)驾驶员: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者(押运员证)。
6.1.3 危险品运输车辆要求
(1)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以防摩擦、震动等引起事故。如必须采用时,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2)运输车辆的栏板应坚实、稳固、可靠,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栏板高度。车辆底板应平整、密实、无缝隙,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
(3)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有遮阳措施或其它防护措施,或限定夜间运输。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措施。
(4)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防护急救用品,以供急用。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渗漏、破碎、变形或重量减轻、筒身摇动有声响等,应立即维修或更换,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危险品”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工具。
(6)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排气管应加防火罩,并宜设在车头位置(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在车尾部及侧部);储罐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摩擦而产生静电;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
6.2入厂登记
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好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工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洗、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厂时间。严格禁止车辆内带有烟火、燃易爆品进入厂区。运输危化品车辆进出门须经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6.3现场清理
6.3.1 作业前应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卸车作业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3.2 应确保消防通道、行车通道畅通无阻。
6.4 安全教育危化品卸车作业前,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告知。
6.5 办理作业许可证
6.5.1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若作业现场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时,安全管理部有权拒绝审批《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5.2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办理完毕后,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或指定的监护人落实作业安全措施。现场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及其它相应的应急救援物品。
6.5.3 首先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有无泄漏情况,运输车辆接好静电接地,用手握住静电导地装置,进行人体静电接地,当确保人身无静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6.5.4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禁止穿戴化纤、呢绒及带静电的服装,做好车辆的装卸准备工作。
6.5.5. 防爆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进入禁区的作业人员,严禁携带烟火、非防爆电器和钥匙等火种火源;严禁穿钉鞋、化纤衣裤;禁止开启手机,进出车间在禁区附近的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禁止机动车辆通过禁区。
6.5.6 强风、雷雨、高温等异常天气禁止装卸溶剂。
7 作业中安全管理要求
7.1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审批后,不得私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2 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安全管理部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督促整改。
7.3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
7.4 存在交叉作业时,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易爆品(如正己烷或异己烷)入厂时,周边30米范围内动火作业提前停止。保卫人员做好现场交通管制,并指派一名人员到卸车作业现场监护。
7.5 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应通知其他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装置。
7.6当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作业所在部门监护人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经清点人数无误后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恢复作业。若遇异常情况无法在短期内排除,则应取消卸车作业,恢复作业时应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8 作业后安全管理要求
8.1 卸车作业结束后,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罐体、管道等阀门关闭牢固,无“跑、冒、滴、漏”后,关闭《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8.2 作业人员清理完现场后,与作业所在部门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9 作业证管理
9.1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由作业所在部门(车间)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负责审批。
9.2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单位、作业所在部门、安全管理部留存。
9.3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8h,超过《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上标注起止时间的由作业所在部门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9.4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应至少保留三年。
10 相关记录
10.1 《危险化学品卸车许可证》
10.2 《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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