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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轮岗制度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轮岗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轮岗制度1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构筑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对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科、药剂科、医械科、后勤保障部、项目办、计算机中心等重点部门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
二、对药品采购员、仓管员,医疗器械械采购员、仓管员,务物资采购员、仓管员,财务部会计、出纳,药品信息维护员等敏感岗位人员,实行定期轮岗。
三、加强对重点部门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敏感岗位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如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按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如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重点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五年一轮岗。如经组织考察、群众测评工作表现好,忠于职守、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轮转期。
五、药品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人员、医械设备采购员、物资采购员、仓库管理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实行两年一轮岗。岗位周期满后,由医院统一安排岗位调整,不服从轮岗安排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待岗处理。
六、院领导的`分工也要定期调整。
采购轮岗制度2
员工轮岗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1、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开拓人才培养机制,尽快培养员工成长为企业的多面手、全能工、骨干、以及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激励员工,提高积极性:使员工在轮岗中开拓视野,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避免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产生“惰性疲劳”。
3、规避风险,防止腐败:通过定期轮岗制度防范管理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形成腐败。
二、职责权限:
1、管理部负责员工轮岗的统筹管理,以及轮岗制度的制定修改、监督检查和落实考核;
2、各分厂、部门根据各自权限负责分级管理和落实。
三、轮岗对象及部门:
1、轮岗对象:本制度轮岗对象包含:保卫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计量人员、项目工程监督人员、招标办预算人员、质检人员、设备验收人员、分厂设备科人员、仓库保管员、物料收料员、财务核算员、铲车司机、天车司机,以及跟供应商和客户有接触的岗位人员。
2、轮岗涉及部门:保卫处、销售处、供应处、物采处、原料检验一科、原料检验二科、原料检验三科、计量科、项目建设管理委员会、设备处、分厂设备科、仓库、分厂收料组、财务部、运管处、成品库天车司机
等。
四、轮岗的方式:
1、科室内部轮岗:同一科室进行不同职能的轮换。
2、部门内部轮岗:各部、厂下设科室之间,跨科室岗位轮换。
3、跨部门轮岗:跨部、厂岗位轮换。
五、轮岗期限:
六、轮岗管理:
1、科室内部轮岗,由涉及科室一把手负责。
2、部门内部轮岗,由涉及部门一把手负责。
3、跨部、厂轮岗,由管理部统筹安排和实施。
七、轮岗的程序:
1、轮岗计划:
每年初由各部门根据轮岗期限,制定员工轮岗计划,轮岗计划应包括轮岗员工名单、时间安排、轮岗岗位等,并报管理部人劳科备案。
跨部、厂轮岗计划由管理部人劳科负责制定。
2、轮岗前工作移交。
在到新岗位前,应当于一周内办理工作移交,并尽快到新岗位任职。工作移交内容包括(尤其是经营部门):
第一、完整的工作文件移交;
第二、目前进展中工作移交,包含目前进展程度、目标结果等;
第三、工作资源移交,如客户资源资料、技术资源资料等。
3、管理部人劳科要不定期监督检查轮岗情况,收集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领导提出改进意见。
八、附则:
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采购轮岗制度3
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健岗位人员的监督,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
1、人事、财务、总务基建、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总务科、设备科、药学部采购员及仓库保管员,图书采购员。
3、工程管理员、卫生材料管理员。
4、财务科会计、出纳,单列核算科室(项目)的财务人员。
5、其他关键岗位。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或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适时轮岗交流。
2、采购员、会计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三、具体措施
1、重点部门负责人轮岗交流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2、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
4、纪委、监察室负责督促落实。
采购轮岗制度4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制度。
一、定期轮岗交流的岗位或部门包括:
1、人事、财务(会计、出纳)、后勤、药剂、设备、信息等重点部门负责人。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采购、保管人员。
3、其他关键岗位或人员。
二、轮岗期限:
1、重点部门负责人每三年轮岗交流。
2、采购人员等关键岗位每二年轮换岗位。
3、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年限,适时地进行轮岗交流。
三、具体措施:
1、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交流根据医院干部任免制度和程序,由医院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必须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由所属科室提出申请意见,并报医院主管部门或领导,最后由医院研究决定。
4、发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应及时整改、调查处理。
5、轮岗交流人员按要求做好交接工作,党办(或人事)等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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