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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乙方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 居室出租给乙方,并保证出租的房屋系本人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 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 3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4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每年人民币 );
第5条 租金按年支付;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租金,共计: 元;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6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甲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消,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7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8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9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不再承租该房屋,甲方应将剩余时间的房屋租金退还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0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1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做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甲方退还租金后,租赁关系自动终止。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2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3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4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15条 甲方应承担对房屋进行的修缮的所有费用。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16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
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17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10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所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行为,甲方应退回乙方未履行租期的房租。
第20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未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2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褪房,必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下次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10%计算。
第23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4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期间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25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26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7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28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
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29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0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第31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违约责任
第32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33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部分 合同生效
第34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址: 住址: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2
立房屋租赁契约人蒋xx(以下简称甲方),林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自有的本市x路x号底层朝南的房屋壹间,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一、此房屋共20平方米,甲方租给乙方居住,租期xx年(自19xx年xx月xx日至19xx年xx月xx日),双方协助商议定每月租金人民币x元,每月由乙方于上旬以内付清,甲方收到租金时出具收据为凭。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一个月内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按规定付清了租金,甲方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租房的要求。
二、甲方将放在此屋中的双人床一张、五斗橱一只、方桌一张、木方凳四只,挂灯壹只和房门上的司必灵锁壹套,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届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各物以及门窗,墙壁的责任,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底屋后屋为厨房,为甲方所有和使用。但为方便乙方的日常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此屋内置放煤炉一只和小菜橱一只,乙方可使用此屋中的自来水龙头、水槽、方桌,可在此屋烧饭,做菜和洗涤衣物。双方都要保持此屋清洁卫生。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与甲方共用电表和水表。电费照双方所装灯头及使用灯泡的实际数量按经例计算,收音机、电视机、收录机以及其他家用电器按各件规定的瓦数按比例折算、积压自承担应付的电费。南屋和北屋之间的过道公用灯壹只、厨房公用灯壹只,由甲乙双方对半负担。水费按双方实有人数计算分摊,儿童和成人都照壹人计算。
五、底屋南屋之间的'过道,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但不得堆放东西,并须保持过道的清洁。
六、南屋前面的庭院,乙方可以用来晾晒衣服,夏天也可在此乘凉或吃饭,但保持庭院整洁,并不得损坏花坛和水泥地面。乙不得在庭院中增加任何建筑设备。
七、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订租约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故拖延迁出日期。
八、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立租的人:蒋xx(签名盖章)
立租约人:林xx(签名盖章)
证明人:邹xx(签名盖章)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双方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租赁房屋位于。
2、乙方对房屋的权属、面积、结构、质量、周围环境、现有装修及设施、是否设定抵押或列入拆迁范围等必要状况已经作了认真查验,并确认满足其承租要求。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自月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照月租金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
2、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4月、10月支付。乙方迟延给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利息。
3、租金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租金之外的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自行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清洁卫生、门前三包、治安、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自行处理与收费部门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房屋外墙面和房顶的利用
利用房屋外墙面和房顶架设设施、发布广告的决定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但乙方为了自身经营的必要需求,可以利用该房屋外墙面和房顶安全合理地架设店招、发布与其业务相关的广告,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架设的设施、店招、广告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转租及转让
1、除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他人。
2、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出售房屋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是否购
买房屋的决定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房屋的使用及修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对该房屋进行内外装修,但装修应当依法妥善进行,不得破坏该房屋原有主体结构,不得施行任何危及房屋安全或留有隐患的装修,不得损害房屋相邻住户的合法权益。涉及变动房屋结构的装修方案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由于租赁期届满等原因乙方退还该房屋时,对于乙方的装修(含户外设施),若甲方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给予乙方适当补偿,具体由双方协定;若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可要求乙方自行恢复原状,或者代乙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据实收取费用。
2、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妥善管理房屋,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房屋(包括门前三包区域内)的.卫生、消防与安全等进行管理,并配备有关防护设施。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房屋、设施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甲方报修,由甲方负责及时修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房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4、租赁期间,房屋因乙方原因对乙方自身或者对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但是,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应尽的房屋维修义务而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原有设施毁损、灭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在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其欠付的租金、费用及利息,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未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或者甲方垫付的费用,且超过十个工作日;
(2)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对房屋造成其他严重损坏;
(3)致使房屋出现安全、消防或水电隐患,被指出后不立即改正;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
(5)利用房屋存放危险品、违禁品、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6)假冒建设银行名义开展经营或其他活动。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在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已经提前预付的租金及利息,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违约金不足以覆盖乙方的损失,甲方还应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妨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排除妨碍;
(2)房屋出现自然损坏而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或者产生安全隐患,经乙方通知后,甲方不及时修缮。
(3)因房屋权属存在瑕疵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3、由于房屋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而毁损,或者被征用、征收,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自前述事由发生之日得以解除,且双方互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就已经履行的租期的租金,乙方应当支付;就尚未履行的租期的预收租金,甲方应当退还。
第十条 续租
乙方如要求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另行签订有关租赁合同。乙方虽未明确提出续租要求,但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如双方未及时签订新合同,则本合同继续有效,但任何一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房屋退还
1、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否则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房屋退还甲方。
2、乙方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房屋的,由乙方承担迟延期间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乙方退房时应自行采取合理措施,使房屋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对未经甲方同意而乙方留存的设施、物品,视为已被乙方抛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但发生处置费用,或者留存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仍由乙方予以支付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租赁的登记备案
如须向有关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因此发生有关费用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1)向房屋所在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
4、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租赁房屋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按其现状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证明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图。甲方合法拥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以租赁范围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为 年。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腾空房屋。
2、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返还租赁房屋。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若出租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出租房,并由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上述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二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三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四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2、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约返还承租房屋并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支付等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实际损失或实际应付款项超过押金部分的,由乙方补足。
4、在房屋承租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情况支付给物业公司。
(2)水费、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给相应单位。
(3)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
5、甲方确认在乙方入住前该物业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等已付清(截至乙方入住时,该物业水电的数字以正式收楼时验表读数为准,并签字确认),如甲方未付清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并应遵守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提供给自己的已经存在的或今后形成的关联企业使用(含存在控股、参股、母子公司关系以及乙方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1、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以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
2、乙方应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认可后,在不损失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的,甲方应当同意。
3、乙方应对自己的装修行为负责。对租赁房屋因装修而添附的财产,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归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房屋租赁到期后,如不再续租的,对拆除的楼梯及墙体进行恢复。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1、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根据甲的要求立即自行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代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修复。因甲方不及时维修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营业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不能使用期间的房租予以减免,不能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交租金中予以扣减。
5、租赁期间,因甲方权利瑕疵,致使乙方租赁权受到影响的,甲方应立即负责出面处理并赔偿损失,若出现乙方必须另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甲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下损失:乙方重新租赁同类地段同档次房屋所多支出的租金、乙方装修费、搬迁费:(按120元/平方米计算),耽误乙方正常营业的损失(按日租金的2倍计算)。
6、甲方负责消防检测事宜,因消防验收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因存在消防或线路老化等隐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7、甲方负责做好防水及防渗漏工作,如因渗水及漏水导致租赁房屋用途受到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8、甲方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地面及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作。在房屋承租期间,如发生下水管堵塞及排水不畅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予以解决。因排水问题导致房屋被淹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租房屋的转租、权利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转租权,但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2、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其他方,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在15日内,甲方不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同意转让。乙方因转租与其他方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与其他方产生任何关系。
第八条 租赁房屋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欲将该出租房屋转让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将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停车场地的使用和物业管理
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停车场的所有车位作为配套设施供乙方免费使用。
2、水费、电费按乙方实际使用额及时缴纳。电费按 的标准计算。(如遇政府电价调整,则甲方将相应调整)
3、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排水防漏、地标及地下排水系统检修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安保及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的管理维护以及整栋楼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甲方确保上述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及额外支出的,甲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租赁物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建筑物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费及租金等问题,甲方在交付该建筑物前办理妥当。承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使用租赁物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部门管理,自主经营合法且安全使用该房屋。如有违法违规和非安全情况发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3、甲方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之日起2日内迅速恢复。由甲方引起时,甲方应减免相应租金。如遇国家规定需要安装用电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需要积极配合。
4、乙方在使用房屋因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税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如期缴纳税款。如因甲方欠缴房产税致使乙方经营手续无法办理的,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乙方与任何第三者发生各种经济或法律纠纷时,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将租赁之房产和本合同向银行和第三者作任何财产抵押、质押或有其它类似抵押。
7、甲方交付的经营场所,应当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和经营需按消
防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承担因重新装修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租赁房屋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以承包或合伙的名义将其交付他人使用的;
⑤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超过15天仍未交付房屋的;
②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相关图纸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甲方自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提供的。
③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甲方不同意装修或在乙方交付设计方案后1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的;
④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未将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给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⑤非因市政或电力部门要求甲方停止供水或供电连续超过3天或从租赁合同生效起累计超过5天的(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⑥甲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又不同意乙方委托他人修缮,导致乙方超过10天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
⑦因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权利瑕疵,致使乙方无法使用该房屋,或者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注册事宜,或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付租金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逾期交付乙方的,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四/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万分之四/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
止合同的,则甲方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不予赔偿。
4、乙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应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使用的全部租金,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给予赔偿。
5、在租赁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乙方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回已收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乙方已付房屋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擅自占用租赁房屋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月返还所租赁的房屋,否则视为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从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之日起至清理、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并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原租赁人应按同期租金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的留置权
因乙方违约且未清偿债务的,甲方对租赁房屋中的财务享有留置权,甲方留置财产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未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将留置物按自己的意思予以处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欠甲方债务,处分该留置物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并由甲方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而造成的损失或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各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充分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由此可能给各方带来的风险与收益,签约各方确信已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后方签署本合同。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乙方在此期间进行房屋装修用,此期间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在免租期内的装修施工因甲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乙方可相应顺延免租期。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给乙方一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需房屋拆迁、被征用时,乙方方予以配合,未发生租期的租金应予以退还。承租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营补偿,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获得该部分补偿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方进行补偿。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注册事宜,因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办理注册或者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与该租赁房屋有关系的文件或材料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签订时间地点
本合同在 处,于 年 月 日完成签署,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乙方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现金。
第五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四川省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五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七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七 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租金的20%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联系方式均是法定通知地址和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化,均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书面告知对方。若未及时告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甲方无关。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其中甲方执壹份,乙方执 壹 份。
5、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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