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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托代管委托书
如果被委托人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委托代管委托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委托代管委托书1
甲方(委托人):XXX
乙方(受托人):XXX
签约地: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秉承平等、自愿原则,甲方为考虑其房屋出租的效率性、连续性,特委托乙方管理出租其房屋事宜,达成以下合意,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委托标的物
甲方将己方所有的坐落于XXX的房屋租赁事宜全权委托给乙方代为办理。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委托权限为:全权委托,甲方须另出具授权委托书书面凭证(附件一)
具体权限如下:
1、房屋出租事宜(包含房屋的推荐、带看、签订租赁合同事宜);
2、代收租金;
3、管理房屋修缮事宜(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实际票据为准));
4、有关房屋室内设施的保管措施;
5、其他事项。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房屋单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总计租金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2、委托租金支付方式:半年度支付方式,具体如下:首次租金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以后租金以前次租金到期日前7日内乙方以包括但不限于汇款的方式支付给甲方;
3、委托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支付时间:与首次租金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
退还条件及时间:合同期限届满,房屋水、电、物业费用等结清,室内设施无严重损坏情形。
4、委托房屋出租期限为3年,总计36个月;
5、本委托为有偿委托,以本合同第五条1款作为依据。
四、委托期限计算
本委托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计月。
五、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给甲方带来的租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1甲方有收取租金的权利,并有权定期质询乙方房屋租赁管理事宜。
1.2甲方应保证其提供房屋权属原件与身份证明真实、合法、有效,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附件二)进行备档,保证不得有妨碍房屋出租的权属纠纷,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保管。
1.4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2.1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2.2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终止情形
1、委托期限届满;
2、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的;
3、房屋无法实现租赁目的的;
4、其他情形。
九、免责情形:
因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导致合同目的履行不能的,当事人可免责。
3、乙方拖欠租金达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除了补交所欠租金外,应按应付额及实际拖欠天数向甲方支付银行利息
每期的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或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XXX
开户行:XXX
账号:XXXXXX
甲方确定上述户名、开户行、账号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
甲方(产权人及共有人签字):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XXX
房屋委托代管委托书2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XXX_
联系地址:XXX_
乙方(受托方):
联系地址:XXX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XXX(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该物业共有:_间,用来出租/出售,出租价格为元/间。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计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从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无需支付管理费。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双月15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当月约定的房租费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四、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补充约定
XXX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XXX电话:XXX
日期:XXX日期:XXX
房屋委托代管委托书3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乙方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
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
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xxxx
2、xxxx
3、xxxx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xxxx
2、xxxx
3、xxxx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