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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调整通知

时间:2022-02-12 16:13:53 社保 我要投稿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汇总八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通知,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保调整通知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保调整通知范文汇总八篇

社保调整通知 篇1

  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得低20xx元/月,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商保险的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15130元/月,最低不低3026元/月。德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单位职工参保必须按照上封顶、下保底的原则。”

  从今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按照以下四个标准选择:一档(40%)缴费基数为20xx元/月,缴费标准为403.6元/月;二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605.2元/月;三档(80%)缴费基数为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807元/月;四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1008.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选择购买。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以下三个标准选择:一档(60%)缴费基数为3026元/月,缴费标准为272.34元/月;二档(80%)缴费基数4035元/月,缴费标准为363.15元/月;三档(100%)缴费基数为50.44元/月,缴费标准为453.96元/月。

社保调整通知 篇2

  20xx年广西区社保下限基数调整为2749.2元 涨406.9元

  从6月广西区统计局的公布数据,广西区20xx年在岗职工全年社会平均工资为54983元(月社平工资为4581.9元),故20xx年广西区社保基数的下限基数将调整为2749.2元(原下限为:2342.3元,即月社平工资的`60%),上限为13745.7元(原上限为:11711.4元,即月社平工资的300%),生效月份从20xx年1月起。因此,20xx年调整后广西区社保个人部分费用最低缴费为288.8元(原246.1元,比未调整前上涨42.6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3

  缴费基数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4个县市为1230元/月

  九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4个县市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2.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农信社或农商行;

  3.农信社或农商行根据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划扣养老保险费,将养老保险费转入收入户,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和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

社保调整通知 篇4

  本报讯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征缴社会保险费和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记者联系采访了多个市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他们均表示,按往年惯例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通知》称,省统计局已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公布,各市县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社会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计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通知》在附件中列出了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各市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其中20xx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8406元,月平均工资为4867元。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我省职工20xx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直接相关。

  我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20xx年度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

  我省各市县将从7月起调整社保相关缴费基数,城镇从业人员五项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为14601元(4867×300%),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20.2元(4867×60%),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433.5元(4867×50%)。

  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20xx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社保调整通知 篇5

  养老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0xx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13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费19%,个人缴费8%;

  5、有雇工的个体商户雇主:12%,雇工:8%;

  6、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7、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医疗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5、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单位缴费比例0.6,%,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缴费比例:单位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不用缴费。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874元;

  2、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

  3、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4370元;

  4、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5、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6、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社保调整通知 篇6

  为了确保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青岛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通知,20xx年度青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工作将启动,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即将调整。本次基数调整主要依据20xx年度青岛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

  社保基数调整规定

  1、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2114元;

  2、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23元;

  【备注】:

  1、企业在职职工随用人单位缴费进行差额补收,无需个人办理。

  2、今年1-5月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须尽快到原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基数差额,重新计发养老待遇。

  3、企业职工20xx年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即2423元的和高于20xx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10671元的均在此次调整范围。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

  5、领取失业金期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为基数缴费,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807.6元、646元和484.6元。

  社保缴费咨询专区

  一、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缴费金额分别是多少?

  【回复】:20xx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20xx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80%及60%三档确定,月缴费金额分别调整为1251.78元、1001.30元、751.13元,月缴费额分别较去年同档次缴费额增加149.11元、119.04元、89.59元。

  二、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与下限分别是多少?以什么为依据?

  【回复】: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20xx年青岛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其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2114元,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423元。

  三、20xx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已经开始了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20xx年度青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咨询电话0532-12333。

社保调整通知 篇7

  20xx年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潍坊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标准

  社保费率下调后,一些职工开始担心“甘蔗没有两头甜”,以后的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会不会有所下降?

  多地明确表态,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要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天津表示,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湖北指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各项待遇水平,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各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陕西也明确,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人社部也多次强调不会影响职工社保待遇。张义珍表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尤其是阶段性地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国务院对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提就是要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这是一个前提条件,是要确保的。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部分降低失业保险个人费率的地区,其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有望变多一些。以湖北为例,湖北提出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湖北省人社厅指出,初步测算,降费率两年,全省可再为用人单位减轻负担20.9亿元以上,增加职工个人收入3.7亿元以上。

  社保缴费比例调整通知

  6月12日,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xx年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

  根据公布数据,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58197元,月均4849.75元。据此确定潍坊市20xx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平均基数为4850元/月、最高基数为14550元/月、最低基数为2910元/月。企业职工退休金计发基数为4850元。

  潍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办理程序

  1、实行年报与完善单位登记信息以及核对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有机结合。各参保单位应根据提示,完善补充单位登记信息中的必填项内容,同时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的.邮寄信息(邮寄地址、邮编、收件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对修正,确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准确寄送。已开通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通过系统上传单位登记信息以及个人权益记录邮寄信息数据。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2、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原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联合下发的《转发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劳社办[20xx]2号)的要求,对本单位职工度的缴费基数(即“上年月均实得收入”栏目)如实填写,按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市局将组织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进行稽查,对瞒报、漏报及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参保单位填报内容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因填报不实或未经职工签字认可出现问题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关责任。逾期不报的,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逐月确定应缴数额。

  4、各县市区应根据全市统一经办流程的要求,利用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及其他社保业务,不得使用U盘传递数据,以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社保经办能力。

  5、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调整是社会保险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如实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足额征收,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要围绕扩面征缴任务目标,认真研究年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年报工作顺利完成。

社保调整通知 篇8

  广州养老金新政策变化

  1.只要参保人缴费参保,政府将一直给予补贴直到21600元封顶,不再受15年限制;

  2.个人缴费最高档由130元/月上调到300元/月,享待遇时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3.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政府补贴不再“回收”,而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4.不管是否在领取养老金,凡参保人死亡后都可发放丧葬抚恤费;标准由2600元提高至3000元。

  小例子:

  比如某参保人45周岁,按原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标准(个人130元/月、集体60元/月)缴费15年,费用3.42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551元/月;如果他按照调后个人和集体第七档最高标准(个人300元/月、集体300元/月)缴费15年,费用10.8万元,其获得的养老金为1082元/月。

  前后对比月增531元,年增6372元。

  广州124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有望全部享受到政府的21600元足额补贴;若参保人死亡,连同政府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策拟规定的方向。

  11月12日起至21日,《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

  变化1:补贴年限可超15年最高可得21600元

  新政策拟放开政府补贴的15年期限,保留最高补贴21600元的规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此前政府对参保人的补贴期限为15年,而一些年轻人由于收入水平不高,会选择低档次缴费,缴费满15年时,无法得到最高补贴21600元,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部分年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为激励年轻群体早参保、长缴费,市人社局通过本次修订,在政府最高补贴不变的情况下(即每人21600元),放开政府补贴15年的.限制,以使这部分人员通过长缴费来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进而鼓励参保人根据个人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缴费满15年后继续缴费,既可充分享受政府的补贴,也可进一步提高养老金水平。

  变化2:个人多缴170元可以多领531元

  新政策拟调整缴费档次,原个人缴费的第七档“130元/月”调整为“13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集体补助档次第七档“60元/月”调整为“60元/月及以上,最高不超过300元/月”;相对应的享受待遇也提高,缴费期满达到可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时,养老金标准也由551元/月提高到约1082元/月。

  据分析,调整后的新政策更能满足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提高缴费,享受更高养老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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