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技术保密协议书3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保密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技术保密协议书 篇1
本协议由公司与员工(涉及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的人员)
同志签订于年月日,签订地址:**省**市。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有效保护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切身利益,同时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1、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在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生产技术秘密,包括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数据,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配方、数据等。
1.2在甲方独立和甲方与外部共同进行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包括科技成果(已鉴定和未鉴定成果)和专利技术本身,以及甲方在新产品生产,新工艺采用,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所需的技术与技能的总和。
1.3在甲方工程设计、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和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和各种主要设备的照片、图纸资料,相关技术数据资料,操作、使用说明资料,各种电子版本资料和计算机软件等。
1.4公司产销策略及其具体措施等。
1.5公司产品出厂价格方案、生产成本及出口产品的换汇成本等财务数据。
1.6对外采购设备、对外承揽工程的内定方案、意向、对策、招标中未公布的标底等。
2、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义务,对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应主动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请示,并积极承担保守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秘密不被他人知晓的责任和义务。
2.2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与甲方技术和经济秘密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更不能利用甲方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准擅自扩大技术和经济秘密的知晓范围。
2.3乙方发表文章、公布信息、公开展览时,对涉及技术和经济秘密的.,应经甲方相关技术和经济情报管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和经济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2.4乙方对公司以外人员和公司内无关人员提出的涉及技术和经济秘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否则由此造成的泄密,由介绍人承担相应责任。
2.5乙方离开公司前,须向甲方交回涉及公司所拥有技术和经济秘密的全部文件、计算机软件、图纸、图片等相关资料。
2.6乙方因退休、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情况下,离开甲方后三年内(涉外保密期限的遵守其合同约定),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直接、间接参与组建使用甲方拥有相同技术的新单位;
(2)帮助他人在与甲方拥有相同技术的领域内与甲方竞争;
(3)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单位内任职;
2.7乙方有权检举他人泄密行为和履行反侵权的义务。
2.8甲方应对乙方加强保密教育,并在保密期内向乙方支付保密津贴,支付方式和额度为()。
3、免责
本协议无免责条款。
4、违约责任
4.1因乙方(在职期间)所致的泄密,乙方须退还甲方的保密津贴,甲方处以乙方1-5万元的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4.2因乙方(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后)所致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保密期限
乙方离开岗位后承担保密义务,自离开之日起3年内。
6、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技术保密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科委1995年1月6日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文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技术秘密是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是每位职工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法手段泄漏、发表、使用、许可、出售、转让本单位的技术秘密。
第三条 各单位特别是技术业务和科研、人事、组织等部门要把技术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规划,计划及经济责任制,使技术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单位设立技术保密工作小组,由主管技术的领导任组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心为技术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技术管理人员兼管本单位的技术保密工作。
第五条 技术保密工作小组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一、技术保密工作小组职责
1、制订技术保密工作规划、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同时负责划定本单位内项目的密级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2、研究解决技术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3、对各部门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评比,并负责对泄密、失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对重大特大泄密事件上报及协同调查工作。
4、组织职工学习技术保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二、技术保密工作者职责
1、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技术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定,提高广大职工的保密意识。
2、贯彻执行本单位技术保密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对本单位技术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报告泄密事件。
4、建立本单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协议管理档案;负责保密协议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
第三章 保密范围
第六条 本《规定》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被列入国家秘密的技术项目和列为企业秘密的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不应为本企业外所知悉的,能给本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配方、样品、数据、制作方法、技术方案、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第四章 技术保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各单位对载有技术秘密的文件材料、图纸、磁(光)盘、图像、声像等资料及样品,必须注明保密和密级字样,并根据密级采取保密措施,归档保存,严格查阅、借阅制度。
第八条 本单位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必须与法人签订包括有保护技术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第九条 在职职工和新调入职工应签而不同意签订包含有保护本单位技术秘密内容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本单位将予聘用的不予调入。
第十条 对列入确认为上级和本单位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者有关合同课题组成员名单的科技人员,在科研任务尚未结束前要求调离、辞职,并可能泄漏上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或科研任务所涉及的秘密,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离、辞职的,需与单位再签保密协议,并专档跟踪履行情况。未经同意强行离职人员,列专档跟踪调查,一旦有违规,通过法律程序保护本单位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离开本单位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它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本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第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本本单位时,其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向该人员重申其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人员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
第十三条 人事、组织部门在调入新职工时,应当主动了解该职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科技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单位后,利用掌握或接触的本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本本单位所拥有的,涉及其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时,应当征得本本单位的同意,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费。未征得本单位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保密义务的科技人员依法享有因从事技术开发活动而获取相应报酬和奖励的权利。无正当理由,在长时间内单位未支付奖励和报酬时,科技人员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变更或者终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单位对外宣传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发布(表)新闻、通讯和报告文学作品,以及其他人员对外发表文章时,不得涉及技术秘密的实质性内容,其稿件必须经技术保密主管部门审查,在确认不会造成泄密后,签字认可方可发表。
第十七条 本单位及各部门档案馆存档案资料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应按照《档案资料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外单位人员、外商等来本单位培训、学习、参观、考察、洽谈生意等活动涉及技术秘密的,须报主管部门呈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接待参加访问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按指定的路线和范围进行参观考察。
第十九条 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中,包括讲学、发表论文、参加会议、参观访问、提供咨询、通讯联系、洽谈生意等时,应严格保守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载有技术秘密的资料和物品等。
技术保密协议书 篇3
甲方: _________工作组
乙方:_________(工作组成员单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愿加入_________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并依工作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关工作(以下简称“相关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相关工作的承担或参与单位,其工作任务依据相关工作的有关任务书确定,本协议仅涉及承担或参与该相关工作过程中及以后的保密责任。
二、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4.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
5.经甲乙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根据相关工作任务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2.甲方在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传真、磁盘、光盘等)向乙方提供技术信息时,可以进行登记或备案;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注明保密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本相关工作无关的任何第三方;
4.对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经公开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仅将工作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于工作组范围内的_________制订工作。
2.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3.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工作组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4.乙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乙方在职或曾在职人员在保密期内;
5.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五、本协议中涉及的有关保密信息,其中已经拥有知识产权的归原所有人所有;相关工作实施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其知识产权的归属依相关工作任务书的约定。
六、甲方为实施相关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别声明不能提供给他人的以外,可以将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此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乙方在实施相关工作过程中,需要向本相关工作的有关方面(包括:承担相关工作的其他成员、聘请的专家、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保密信息时,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者由甲方负责提供。
七、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本协议要求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字之日或者自双方中的一方取得有关文件,资料之日起,以时间在前的为准,至本相关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项目,双方应在终止本相关工作后的_________年内继续履行有关保密责任。
九、双方在履行协议中产生的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工作组所在地,机构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成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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