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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纪念妇女节周年系列活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育局纪念妇女节周年系列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模范女教师”评选表彰和“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
(一)评选办法
按照女教工数的1%进行表彰(女职工少的单位二年或三年分配一个指标),各单位要切实将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成绩显着,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的女教师推荐上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违反计划生育或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查处者。
2.擅自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师德不良者。
(二)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
“模范女教师”需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演讲,时间定在3月份。同时教育局将在四月中旬开展“模范女教师事迹报告会”,择优进行宣传、学习。
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和“最美家庭故事会”
(一)评选表彰
各单位要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促进教职工家庭幸福、社会的和谐,并将评选出来的“最美家庭”择优推荐上报。
(二)教育局将在5月份,开展“教育系统最美家庭故事会”,择优进行进行宣传、学习。
三、第六届“我健康,我快乐”春季女职工健身操通讯赛
各单位要切实关爱女职工的健康,适时开展春季女职工健身操、妇科病普查等活动,并于春学段结束前将“女职工健身操”录像带交教育局妇委会参加评比(3月16日前将健身操名称和活动人数报教育局妇委会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开展纪念“三八”节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所有推荐上来的先进,须在本单位公示后,方可上报。
(三)“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事迹材料一份,需标明类别、单位、姓名、本人联系电话,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日前报送教育局妇委会。同时发电子稿至邮箱:xx
(四)“模范女教师”和“最美家庭”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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