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

时间:2022-04-30 11:20:27 计划 我要投稿

精选专项计划三篇

专项计划 篇1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精选专项计划三篇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专项计划 篇2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农民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素质,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及上级各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制定本项目部“农民工夜校”专项培训计划。

  一、组织培训形式

  1、项目部选派一名主要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农民工夜校”事宜,另外配备一至二名讲课老师。

  2、各施工队要安排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对的施工人员的日常学习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1、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相关文件;

  3、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消防安全知识等。

  6、公司、项目部制定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培训学时

  1、对每一位农民工培训的时间为每月、每人不少于二次(四个学时),并做好记录。

  2、每月1-4日晚7:00-9:00对木工、瓦工培训。

  3、每月5-8日晚7:00-9:00对钢筋工、焊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每月9-12日晚7:00-9:00对水暖安装、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5、每月13-16日晚7:00-9:00对油漆工、抹灰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每月17-22日晚7:00-9:00对教授级搭设人员、起重及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组织管理

  项目部设立专人负责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将分期分批对农民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备查、上报。

专项计划 篇3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奋斗目标,突破创卫工作的重点、难点,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议精神和《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区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突出特色、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思路,着力优化沿线市民生活环境,改善沿线城市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因地制宜确立建设标准和整治任务。通过整治,切实改变铁路沿线“脏乱差”现状,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综合整治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峰区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 组 长:xx

  成员单位:石峰区公安分局 田心公安分局 城管局 环卫局 株洲北站 株洲机务段

  三、整治标准

  (一)铁路沿线

  1、铁路红线范围内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破旧建筑和乱拉乱挂现象;

  2、有专门清扫保洁队伍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制度落实,无垃圾(含建筑垃圾)、污水积存;

  3、绿化带整齐划一、疏密有度,无荒芜和损坏现象;

  4、建筑物相对整齐,立面粉饰一新或修建统一格式的安全隔离墙体;

  5、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

  6、无废品收购站、点。

  (二)火车站

  1、有垃圾专用设施,垃圾收集密闭化(有适量的垃圾箱及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粪便收集有专用收集车辆,并做到无害化处理。

  2、空气质量符合国家要求,有完善的监测材料,有明显的控烟标志和劝阻吸烟人员,无烟草广告。

  3、食品和饮用水卫生。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布局合理,生熟分开,餐具消毒,经营的食品索证制度健全,包装符合卫生要求,无过期、变质食品。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储水罐、加水车设施完好,有旅客饮用水处,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4、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场地,有健全的卫生制度,“四害”密度达到国家爱卫会规定的标准。

  5、公共区域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清扫保洁制度落实,室内卫生达到“五净一整齐”。

  6、车站广场应绿化面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场内无垃圾污水,无乱摆摊设点、乞丐人员、无乱搭棚亭、乱堆乱放,无乱停放车辆,无烟草广告等现象。

  四、整治时间、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3月下旬—4月15日)

  各牵头和责任单位组织摸底调查,列出清单,制定详细整治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6日—5月31日)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参与单位对照方案,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工作进度及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创卫办。

  (三)评估验收阶段(6月1日—6月6日)

  区创卫办组织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对整治区域开展全面评估与验收,对未达标的区域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按《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启动有关处罚措施,确保整治按标准100%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整治任务作为当前创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抽调1—2名领导和足够工作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整治班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专抓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

  一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铁路沿线火车站专项整治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对行动快、任务落实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拖着不干的进行曝光。二是各单位在分段整治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合力,对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定期进行整治。三是不断探索和完善铁路沿线、河流及排水沟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

  (三)强化配合协调。

  整治工作涉及到单位、部门多,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安排,合理调度,各责任、参与单位要服从指挥,按照整治组的要求,保证人、财、物和工作到位,齐心协力开展整治行动。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应及时向区创卫办汇报。

  (四)严肃检查督办。

  铁路沿线和火车站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检查、指导,抓好部门和单位责任制的落实。区创卫办将根据《石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奖惩办法》对铁路沿线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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