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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为切实做好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乡办法。
一、评比目的和原则
(一)评比目的。把“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工作向村寨深入,落实市、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求,把全乡“多彩贵州文明行动”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创建工作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客观评估村寨环境卫生工作成效,激励先进,督促后进,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全乡文明卫生创建和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考核评比原则。动态、客观、公正。
二、评比对象
13个行政村(居)78个村民组的所有农户。各村按照《安乐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方案》(赫委办字﹝20xx﹞8号)“2332”分阶段实施比例逐步推进,20xx年先在明确的所辖20%的行政村组织实施。
三、评比方式
每季度评比一次。每次评比活动由各村组织(居)按评比流程开展,评选出各村清洁户名单后报乡农思办备案,由乡督查组组织抽查。
四、评比标准
评比档准分为“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四个等次。
(一)“最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性保洁。
(二)“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清洁较彻底,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洁较好。
(三)“较清洁”标准:家庭整洁,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卫生基本清洁,保洁工作一般。
(四)“不清洁”标准:家庭不整洁,物品摆放混乱,保洁工作差。
五、评比比例和名额
各村(居)的“最清洁户”和“清洁户”具体评比比例由各村根据本村卫生总体状况适当调整,原则上各村(居)“最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10%,“清洁户”不得少于本村总户数的20%。
六、评比奖励
各村申报上来的农户经乡督查组抽查合格后按每季度标准给予,用于对受奖励户进行物资奖励经费。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比办法上报乡农思政办公室备案。
七、评比流程
为增强我乡宣传效果,提高整治实效,同时减轻工作量,各村评选工作结合“十星级文明户”评比工作进行执行。
(一)农户自评。由村(居)组负责,向农户发放评比检查表,组织农户对照标准为自己评分。
(二)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村(居)委会发动,以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开展相互评议。
(三)小组审查。各村(居)要成立“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组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村支两委、环卫专职监管员、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组长等热心于环卫事业的人员组成。负责在本村进行日常检查,同时根据农户自评和互评结果,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户进行审查审定。
(四)张榜公示。村(居)“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审定结果及时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采用宣传栏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复议核定。农户对首次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由提出异议的农户提出复核申请,村“清洁卫生户”评比检查小组在接到农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审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被评为“最清洁户”和“清洁户”的家庭由村(居)统一制作悬挂标识牌。
(六)抽查复核。各村(居)评比结束后,核实结果无误后报乡农思办,乡督查考核组对评比结果应进行抽查复核核实。然后,乡党委政府兑现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执行每季度对各村评比工作,将奖励资金划拨到乡镇来,乡镇将购买奖励物资发放。如核实中发现各村工作开展不到位,有弄虚作假的,停发本季度奖励金。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督查组:组长:乡组织委员罗义平担任,成员:汪兰、顾虹、王明忠、李宇。
督查区域:安乐村、小河村、营上村、平顶村、大茶村、碗厂村。
第二督查组:组长:乡纪委书记陈耀东担任,成员:郭耀元、何婷、朱家宏、文苑。
督查区域:高桥村、丰岩村、瓦窑村、甘河村、花秋村、营坪村、青山村。
八、评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包村干部负责各村(居)环境卫生的评比工作,各村(居)成立相应的评比工作班子,负责本村(居)的评比工作。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各村(居)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做到村(居)主干道路整洁平整、村(居)公路两侧边沟、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粪土和杂物堆放;村(居)内沟渠完好,通畅,无淤泥、无垃圾,无臭味;村(居)办公楼卫生干净整洁。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加大宣传,结合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做到有声音、有图片、有组织机构,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清洁卫生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清洁卫生行动,维护村(居)荣誉,共建美好家园。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村(居)要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清洁卫生户”实施动态管理,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以促进村(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执行标准。“清洁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清洁户”评比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清洁示范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五)确保工作成效。在乡督查考核中,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除停发本季度奖励金外,还将对涉及村级进行本乡通报批评,并按一定比例计入“乡考核办”季度目标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同时上报相关部分进行纪律处理,对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到位导致工作滞后或出现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信息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将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及时向党政办何婷报送相关信息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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