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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方案
传统的教师管理忽视和阻碍了教师的发展,而发展性教师管理关注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将它看作是学校教师管理的使命和核心。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这对学校的发展很有帮助。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
2、工作时间内如果利用空课办事,看病等须向本办公室负责教师请假。
3、工作时间里要一心扑在工作上,不搞私事,不做私活,不带小孩。
4、不能擅自调课,调课须经教导主任同意。
5、上课预备铃响后,上课教师要立即离开办公室,上课铃响后要立即进入教室。
6、学校组织的全校性活动,要求全体教师人人参加。(如早操、集会等)。
7、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开会、小组讨论等)、业务活动(业务学习、公开课、集体备课等)、文化学习。
教工学习制度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者,须事先向学校领导请假,并经领导同意。
2、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思想集中,不随便谈笑,不打瞌睡,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随便离开学习室。
3、认真听报告和讨论。听报告时专心做好记录;讨论时,积极思考、发言,并虚心听取别人的发言。
4、加强自学。除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讨论外,要自学政治理论,提倡天天看报,关心 国内外大事。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改先进经验,自学时间,每周不少于二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或心得笔记。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学习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
会议制度
1、学校重要会议要按计划定期召开。
(1)全体教职工大会,每学期三次,期初、期中、期末各一次(必要时临时增开)。
(2)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
(3)校行政会议,一至两周一次(根据情况确定)
(4)教务会议,每月一次。
(5)班主任及少先队辅导员会议,每月一次。
(6)后勤工作会议,每月一次。
2、会议要求
(1)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目的,充分的准备,要能解决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
(2)重要活动或重大问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要由主管人事先充分酝酿、周密思考,在会议上拿出主导意见供大家讨论、修改或事
先将议题告之与会人员,以利于节省讨论时间,提高会议效率,避免议而不决。
教科研活动制度
1、学期初,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须根据学校工作意见和教学计划订立好各组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教科研组长会议,研究教科研工作,传递教改信息。
3、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研活动,探索教学规律,推进教学改革。
4、建立各学科师徒队伍,组织新老挂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5、有计划地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定期抽查学生作业,了解作业份量、难易程度和学生完成作业、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分析教学情况,及时进行调控。
6、学校要关心和组织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青年教师要制订文化学习和业务进修计划,中高级教师要制订教学科研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7、提倡写教学专题总结和教研论文,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每两年举办一次论文评奖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奖励优秀论文作者。
8、教科室会同教研组要详实记载每次教科研活动的.情况,及时向教导处报告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领导改进工作。
9、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科研工作组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存入学校业务档案,作为转正、调资、晋级、评比的一个依据。
文明办公室条件
1、遵守作息制度,准时办公,不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2、办公时,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讲究工作效率。
3、教师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帮助,团结共享。不说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工作的话。
4、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桌椅整齐,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5、热爱学生、认真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
1、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允许空堂。工作时间一律不准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要按时参加会议或活动。
2、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通过教导处调好课,再写出请假条,然后到校长室请假,否则,学校不予准假。
3、每月准予事假2天。
4、婚假7天,产假3个月(年满25周岁,晚婚晚育且独生子女者5个月),丧假(直系亲属)7天,这些假期,须经县(镇)教委批准。
5、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3天以上者,由县(镇)教委批准。
6、除十分特殊情况外,不准用电话或他人代请假。
7、除每天早晨、下午预备时间集体考勤外,其它时间使用签字制度。
8、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站好岗,值好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9、紧紧抓住“教学质量”这一学校的生命线,争取时间,改进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教导处做到每月两次检查,分别选出优秀备课簿20本,优秀作业20本,对检查出的'问题,当面指正,及时解决,期末考查,考试成绩连续低于全镇中等水平者主动申请调离本校。
10、无正当转学手续,一律不准转学,更不准辍学,确保在校学生巩固率100%。
11、经费收支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严禁乱收费。
12、教室、科室内的一切物品,分别由班主任、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13、校产由校产管理员负责管理,由保卫人员具体看护。
14、宿舍内的物品由有关教师负责管理。
15、迟到或早退或未签字1次者,扣2分,每超假1天扣5分,空堂1节或旷会1次扣5分,病假超过3天,每天扣10分,无故不请假者,按旷课论处,每天扣20分。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年度和阶段性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
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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