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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条则

时间:2022-04-13 12:14: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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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条则

  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这对学校的发展很有帮助,制度建设是管理工作的基础,对教师实施弹性管理,需要以合理而科学的制度作为基础。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条则

  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范文一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学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师德八条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管理制度

  全体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学笔记,认真批阅作业,耐心辅导后进生,做好后进声的转化与巩固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努力培养双优生。各位教师必须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狠抓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改,继续喊响“三个口号”:向管理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40分钟要质量。

  三、管理方案

  1、要求教师有事必须请假。

  2、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教师不准无故地迟到或早退,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学生全部离开学校,教师检查没有问题并安排好守校事宜后方可离开学校。并且在迟到、早退或缺席期间,所教班级出现不安全的事故,由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3、故意不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发现一次,当年考核不能评优,二次以上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4、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校务日志、班务日志的值日教师,发现一次扣5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5、不按时打铃的值日教师,发现一次算一个缺席,并扣该教师20.00元,经批评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6、发现备课不认真或者不备课就上课的教师,一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7、发现不批改作业或者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教师,每次扣10.00元。

  8、发现所教班级的教室、卫生区出现脏、乱、差现象的,每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9、教师在学校内部吵架、打架,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10、发现在社会上做有损学校名誉之事的教师(如打麻将、斗地主、酗酒闹事等)学校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上报镇中心校处理。

  11、教师要随时保证衣着整洁大方,不穿拖鞋进教室上课。发现每次扣10.00元。

  12、上课时不讲普通话的',发现每次扣10.00元,并对该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1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每学期家访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3,并做好访谈记录。

  14、公派外出学习、办事、开会的教师,负责人必须提前安排好该教师的一切工作,否则出现误工、误课及安全事故的,扣负责人10.00元,并且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15、教师每学期至少听15节课,少听一节扣10.00元。

  以上制度望全体教师认真遵守执行,否则一经核实,罚金当场结清,并追究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如发现有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并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做出解聘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职业负责。课前认真备课,让自己的每一堂课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

  三、上班不迟到,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安排。

  四、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值日教师要尽全力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和学生的.出勤情况,确保学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活动。

  七、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学校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范文三

  第一条: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广大教师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青海省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为人师表。事业上有责任心,育人上有挚爱心,工作上有自信心。要坚持教育必须为“三农”服务的思想。

  第二条:教师要养成崇高敬业精神,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每天坚持1-2小时自修。并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不断学习和研究教育教学理论,且要写好教学反思和教学案例。转变教育观念,及时掌握新信息、教育动态、政策方向。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第三条:教师的学历要达到规定学历,尚未达到的要通过离、进修,函授,自学等渠道在2-3年内达到规定学历,即:小学中专以上,中学大专以上(45岁以上者除外)。

  第四条:教师的仪表要端庄,行为端正,作风正派,服装整洁、大方,谈吐文明,教师不准留怪发型,不准穿奇装异服。保持周边卫生清洁,处处起表率作用。违反以上行为者,每发现一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五条: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对学生各方面的要求和各科的教学要严格按照教育规律进行,加强正规训练,规范各种行为和教学。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坚决制止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对课堂、对学生的侵蚀。

  第六条:上课期间不准赌博或陪同他人酗酒,更不准酒后进教室或学生宿舍。发现上述情况一次罚金100元以上,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制造矛盾引起是非者、无故顶撞和谩骂领导者,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在学校大会上做书面检查等处理。若再次出现上述行为者加倍罚款。

  第七条:上课期间不准离堂、迟到、早退,不准随意外出,不准随意脱岗、拖堂,要准时进入课堂。若有违反,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八条:每学期制定出相应的计划。要有学期、年度和阶段性的总结和经验交流材料。要认真按照“三表”(即课程表、时间表、课外活动表)进行工作(“课外活动”不仅指单一的课外活动,还指一系列实践等活动)。未按“三表”工作的,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

  第九条:要做好校园内的绿化、美化、文化建设工作。要及时办好黑板报,学习专栏等宣传栏目,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使课内外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做最大的努力使各种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电教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得到开发和利用,若发现有可利用的教学资源而未加利用的,每发现一次罚50元。要加强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上午第二节课不准拖堂按学校的要求组织学生认真准确地做好“两操”。要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第十条:加强公共卫生和安全防范教育,要求各校、各班每周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讲座、竞赛、检查、评比等活动,若因失职而发生问题,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大扫除,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若不参加者,每发现一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若无组织者,对班主任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一条:要求每位教师要高度重视“两基”工作,做好对在校学生的巩固工作,对流失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学校、乡政府取得联系,积极深入地进行动员,使其重返校园。对巩固成效好的班主任或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因工作不当或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或学生辍学、转学较多的,对班主任及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不准随意代周、代班、代课、私自调课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代周、代班、代课

  的.,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一切责任由被代者承担。若私自有上述行为者,双方均处以50元以上的罚金,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要严格执行收费有关规定标准收取,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更不准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变相收费。若出现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要退还相应的款项,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和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加大力度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成效好的进行50元以上的奖励,造成一定影响的处以50元以上的处罚(具体问题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第十五条:做好办公室值日及财产手续的交接工作。整齐有序地摆放作业本、教学用具、各类文件、报刊、仪器、桌凳等。经常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第十六条:每个教师要乐意接受党支部、团委、少先大队、工会、总务处、教务处安排的工作,按期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借故推托和不服从安排的视其情节处以200元以上的罚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若有故意阻碍和无故不参加者,当年不评优、不评先,并处100元以上的罚金。

  第十七条:按时参加学校和其他部门在学校召开的各类大小会议,若不参加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开会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不开“小会”、不吸烟,进入会场后关闭手机,若在会议中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每发现一次罚金5元。

  第十八条:每天放学或半月假及节日放假时,各班主任,各室负责人对自己的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务必关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锁。否则,一经发现,一次罚金50元以上,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第十九条:值周教师严密组织升降国旗仪式。值周教师要公平、公正、如实地对各班级的纪律、卫生和“两操一活动”及“两自习”情况做好详实记录,抓好住校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值周教师努力组织学生充分发挥监督岗的作用,认真填写值周日志及相关监督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若发现记录不实者,罚金50元以上。

  第二十条:严格实行学生插班的规定,教师无权私自接受和调换同年级的学生;不歧视、不驱赶学生,若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处以100元以上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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