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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内控管理制度范则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上的缺陷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和安全隐患,甚至导致各类经济犯罪事件的出现。因此,在当前企业经营和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应不断完善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设。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财务部门内控管理制度范则,供你参考。
财务部门内控管理制度范则范文一
一、分管财务的领导和财务人员,要模范执行《会计法》和 财经纪律。
严格按财政局的规定从严控制经费的开支。
核算要准 确,帐目要清楚,必须做到帐帐、帐表、帐实相符。
对不符合财 经纪律和报销规定的有权抵制和不予报销。
二、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健全必要的帐目,出纳要记好现金帐 和银行帐,月末与会计对帐,做到帐实相符。
三、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 制,出纳员和会计责任分明,做到“钱账分离,不准一人监管”。
及时完成各项财务工作。
四、预算经费公务支出坚持“统一审核,一支笔审核”,任 何开支(包括现金、支票、报销差费等)由镇长审批。
五、凡报销的各项费用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的签字, 并送乡长审批。
未经乡批准的'费用,财会人员不得付款。
六、购买办公用品及其他用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自 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七、财务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到帐目清楚,月终后五日内将 经费收支情况按项目详细列表,送领导审阅。
八、负责管理和使用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防止 国有资产的流失。
九、严格现金的管理使用。
现金的开支,必须按规定的范围 支付。
十、 因公出差要严格遵守财政局规定, 住宿费、 市内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均按规定执行,超过标准部分由本人自理,非特殊情 况不能乘坐飞机。
十一、因公出差或购买办公用品等需借款时,须经局长签字 同意,否则财会人员有权拒付。
十二、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务人员的处罚,按《会计法》的 规定办理。
财务部门内控管理制度范则范文二
一、会计人员职责 为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严格控制 财务收支,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妥 善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本着 增收节支的原则,合理地使用资金。
2、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要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工作、会 计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会计检查工作。
3、合理使用现有资金, 4、负责固定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资产验收、折旧、报废、清理和在建工程费用核算等会计核算工作。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建立完整的会计档案,专人负 责管理。
6、会计人员认真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 7、会计人员有责任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提供有关财务资料给上级部门审计、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
配合 财务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二、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办理现金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 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对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的收付。
收付
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 确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帐支票时, 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在支票上写明 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
并由领 用支票人在专用的支票领用单上签章,由出纳保管,逾期未用的空白 转帐支票, 要及时收回注销。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 “作废” 戳记,作为会计凭证一并装订。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 手续。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 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现金帐面余额 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帐面金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 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 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出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库存现金。
对于现金,要确保其安全完整,如有短缺,要 负赔偿责任。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 人。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随意挪用现金。
4、 保管财务印章, 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必须妥善保管财务印章, 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项印章,必须由出纳和会 计分别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进 行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三、会计人员的权限
国家有关财经制度赋与了会计人员维护财经纪律, 参与单位的管 理,实施会计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为了确保会计人员能在职权 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特明确以下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 位各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财政财经制度。
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 务会计制度。
2、对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向 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
3、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财务计划、 制定定额或标准,参加有关的财务会议。
有权向领导提出有利于财务 开支的经济效果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 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 情况。
5、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各部门提供所有与财务会计工作 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 为确保固定资产增减和结存核算的真实性.挖掘潜力,发挥现有 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应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具体 管理办法规定如下;1、在每年编制年度会计报表之前,进行一次全 面清查工作。
2、根据需要可以轮流进行局部清查工作。
3、根据清 查结果编制“固定资产盘亏毁损表” ,并按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处 理。
4、盘盈的固定资产如没有账面价值,经主管部门批准,估价确 定其重置价值。
5、 不实行折旧制度, 根据重置价值调整 “固定资产” 的帐面数。
6、分别归类,建立固定资产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固 定资产完整的档案,做到物、卡、帐、实相符。
7、专人负责固定资 产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
五、票据管理办法 1、各种票证统一由处财务稽核科负责管理。
2、严格执行局规定票据管理及领用制度,专人负责保管。
3、在使用中严格按统一要求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票证、钱款分开负责管理,不得擅自一 人开票收款。
5、做到日清月结,要求票、钱、帐相实相符。
6、按月及时结清上月结存数、当月实发数、结存数。
填写销号 清单上报处稽核。
杜绝出现销误。
7、 由处财务科进行严格的审核, 证实无误后, 统计全处的票据数。
填写统一的销号清单上报局主管部门核销。
六、内部牵制制度 1、票款分离,规费票管不准开票,开票人员不准收款。
2、出纳不能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 作。
3、章证分离,支票印件应留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会计名章, 其应分别保管,签发支票要领导审查签章后,出纳方可签发支票。
4、单位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由会计登记入帐,下设专人保管,不 允许既管帐又管实物。
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
七、财务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安全防范,做好现金的保管,明确财务人员在财务 现金安全方面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5、会计档案借阅、均应经过领导批准,严
1、财务科及全处财务人员皆在本制度约束之内,财务人员应做好 对财务账目、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时将有关凭证、报表、帐簿入 档案室。
2、财务室应配备保险柜用于存入日常用现金及帐簿。
财务人员应 严格遵守备用金制度,严格按银行规定的限额储留现金,严禁将现金 放于保险柜外存放。
对于超限额现金,财务人员应及时存入银行,如 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由承担该现金保管的人员自负责任。
3、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窗,在离岗、下班时,财务人员应将门窗 锁(关)好。
4、财务人员应做好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的保密工作,不得对无关人 员介绍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5、财务人员应加强对安全防范方面的学习,提高防范意识,树立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财务工作。
八、专用基金管理制度 我站属上级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按照“统收、统支,收支 两条线”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专用基金是单位具有特定来源和专门用途的可自行掌握 的自有 资金。
为加强对专用基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部 门的有关规定 管理和使用专用基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专款和专项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不能任意改变专用基 金的用途和扩大专用基金的开支范围。
2、坚持“先提后用,计划使用”的原则,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略有结余。
3、财务科要坚持按计划、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
4、集中掌握使用的事业发展基金应由处,财务科等部门提出安排 使用资金的方案经有关部门讨论,审定后转处领导审批,没有领导批 示不予拔款。
九、经费管理制度 经费是征稽部门从事正常业务需的办公费、 车辆使用费、 印刷费、 业务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等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 奖金、补贴等费用。
1、坚持财务制度,执行财政法规,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范围标准, 不得扩大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提高经费开支 的标准。
2。
严格经费开支、报销手续、各种支出凭证要注明清楚.以及经办人、验收人、有关门签字同意核销,否则,财务不予办 理。
3、职工出差借款,先由本人填写借款单,经处领导审批和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借支,出差回来及时到财务报帐,结清借款, 非因公的个人借款,不能借支。
职工住院、自然灾害等情况需暂时借 款的,经处领导审批后才予办理。
4、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专控商品审批手续后才以购买,财务才予以报销。
5、零星设备购置,经处领导审批后,财务才子付款。
十、会计核算的要求 1、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受。
2、记帐凭证的填制:记帐凭证使用交通厅统一下发的凭证填制, 填制时须将所列项目填写齐全,所要求签章必须齐全,记帐凭证必须
按月装订成册,每册15公分厚。
一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过多司 分册装订,封皮的注明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盖章完毕装入档案盒内, 归档保管。
3、会计帐簿的设置登记:帐簿设置日记帐、明细分类帐、总分 类帐。
(1)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登记和管理,根据银行收付,逐笔登记,每月结出余额。
现金余 额必须 与库存现金相符合,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 帐单核对、调节 后达到一致。
( 2) 、明细分类帐是根据各项费用及规费收入等 ( 3) 、总分类帐设置的,各帐户余额必须与总帐户余额一致。
反映各帐户总体情况,按总帐科目设置帐 户,按汇总登记总帐。
(4) 、记帐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簿,月末 结出帐户余额,明细帐与总帐核对并相符。
(5) 、记帐规则:启用帐簿、登记帐簿、改错、核对、结帐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第三节登记会计帐簿的要求办理。
十四 、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会计档案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自治区财政厅、档案局 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章 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 、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2、记帐凭证3、汇总凭证 (二)、会计帐薄 分类帐薄。
1、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总3、各类明细分类帐薄。
4、其它辅助帐薄及有关卡片、帐册。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
会计移交清册。
毁清册。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 保管,待档案室建立后,由财务科编制清册后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二)、归永久性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用毛笔或碳素、蓝黑墨水的 钢笔书写。
(三)、归档的会计档案应装订牢固、美观、不得缺页,掉页。
案 卷题名应规范,卷内目录应填写清楚。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整理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应先按分类方案或报表、帐薄、凭证 三大类。
然后再组卷,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帐薄以本 单位组成案卷;凭证按时间和原始凭证的顺序号分别组卷。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排列目 (一)、会计档案的排列,应分类,分别:凭证类应将工资册排前, 凭证排后,每年类推;帐薄类将保管期限长的排前,期限短的排后, 1、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2、月季 1、3、会计年度报表(决算) 2、会计档案保管请册。
四、其它类3、会计档案销
每年的以此类推;报表类分两种:季、日报的排法同帐薄、年报时间 顺序往下排。
(二)、会计档案的编号、凭证、帐簿和季、月按年度编流水号;决 算则应从机构成立起编流水号。
第四章 档案的保管 第六条:每年至少对保存价值和到期的会计挡案进行再次鉴定, 销毁的档案,应按照销毁程序上报,进行销毁、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上架应排列整齐,美观大方,不得随意堆放, 以防鼠咬,虫蛀等现象。
第八条:应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九条:为各级部门查阅会计档案提供便利,外单位查阅时应持单 位介绍信, 经行政领导等鉴批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在查阅会计档案时, 不得在会计档案上做任何记号,折叠式标注任何符号和标记,更不准 抽换会计凭证和帐页,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进行严 肃处理。
财务部门内控管理制度范则范文三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及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
公司各级机构财务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系列具体内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第四条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1.确保公司日常财务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行政规章制 度的要求; 2.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方针能够贯彻执行; 3.识别、计量、控制各项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 公司稳健的运行;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告、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完整; 5.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 任务。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2.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覆盖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和流程; 4.保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5.具有良好的预防性, 能够有效避免、 防范或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6.符合相互制衡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环节都必须按 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既定程序或要求规范运作。
第三章 财务内控管理内容 第一节 财务架构及岗位设置 第六条 分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计划财务部架构及岗位设置, 应当符合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全公司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基本职能规范, 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 置财务岗位,相应制定所属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管 理要求,并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在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岗位监督机制。
第八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各级机构出纳岗、资金管理岗的持续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 超过两年。
第二节 第九条 财务管理控制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总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财务内
控要求,制定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分支机构围绕分 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分支公司各项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条 公司实行全预算管理制度。
各级机构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修正必须在分公司标准的年度整体预算框架范围内。
第十一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各分支机构应当在上级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经营管理。
对超 出授权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进行决策。
对于财务重大事项,应执行 重大事项上报制度。
第三节 第十二条 会计核算控制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总公司为一级核算单位。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反映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及利 润,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财务人员不得随 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得虚列、隐瞒或提前、 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不得随意调 整利润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会计帐务处理必须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帐帐、帐证、帐实三相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 帐外帐,不得提供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机构应定期核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 保证其一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更正。
第十六条各级机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不 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和变更会计凭证、会计 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各岗位的人员应实行定期轮岗,一人不能身兼不相容的两个(及以上)岗位。
第十八条 会计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妥善保管。
在规定的保管期内,任何人都无权决定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核算管理具体要求按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
第四节 资金管理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资金管理原则为“限额控制、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运用” 。
第二十一条 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资金调拔应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备”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审批,不得调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财务印鉴的管理。
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 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对于网银授权证书(开展网上银行的机
构) 、保险柜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代为保管、使 用。
第五节 第二十五条 重要有价单证控制重要有价单证由总公司统一组织设计和印刷, 未经总公司授权, 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印制。
单证编码由总公司统一制定, 并纳入单证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单证变更、作废必须书面通知相关部 门和下属机构。
第二十六条 重要有价单证领用应实行限额管理。
调拔、 领用时,需由单证经办人员填制调拔、领用申请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第二十七条 单证管理人员应按单证管理的规定做好单证申请、印刷、领发、使用销号、回收、返库、销毁等工作,按月向计划财务 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准确反映单证的入库数、发出数、使用数、注销 作废数、库存结余数、销毁数,做到使用的有效单证与业务签发的单 证数相符。
对连号已使用的作废、注销的单证,应将其正、副本与有 效单证一同连号装订、归档入库。
第二十八条 兼业代理人领用的单证要定期核对。
核对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九条 各分支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单证保管安全。
若发现单证短缺、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 告,同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六节 财务会计系统内控 第三十条 分公司应构建以满足财务日常核算为基础, 服务财务
管理为目标的财务会计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通过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明确各级机构、各级人员的财务职责、权限等。
第三十二条 离制度。
第七节 第三十三条 财务内审 建立财务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任分分公司应设立财务内审岗位, 编制年度财务内审计划,建立财务工作现场常规检查及专项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级机构应当每年对辖内机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应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 采用合适的方法及管理工具,通过对分支机构财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的发 现机构财务管理问题并予以更正。
第三十六条 中心支公司以上(含中心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任期内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手续前,必须进行任 期经济责任稽核,并在作出稽核结论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附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则本规定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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