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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细则
考勤制度是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员工准时正常出勤和公平合理的考勤制度影响到单位形象、员工士气,进而影响员工的工作效率及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一
为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以打卡的形式考勤。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打卡次数为一天2次,员工应严格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2、员工上班时间内应公事到盱眙以外出差,不需要打卡但必须有经批准的《出差审批单》,提前1天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该员工外出事由确定是否需要添加出勤记录。
3、员工上、下班漏打卡者,2日内必须填写《考勤补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办公室作补卡依据。当月累计补卡超过4次,从第4次起每次按50元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休息日需加班的,必须事前填报《加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为有效。没有《加班审批单》的,考勤记录不作为加班依据。
5、所有员工上班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如发现打上班卡后不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下班时间再回公司打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50元,以示警告,累计3次以上者扣除年终奖,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6、员工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每月办公室编制《考勤统计表》,并予公示,如有疑问应在3日内提出更正申请,否则不予更正。
7、员工请假必须填报《请假条》,1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经部门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送交办公室备存。无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8、一个月内连续请假10天以上,且无故不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以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特殊情况报请董事长批准。
7、本规定与公司原《考勤管理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8、本规定从20xx年10月15日执行,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二
一、迟到、早退及有关事项的规定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扣工资10元,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扣50元。超过两小时,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日工资计算:月基本工资除以二十二个工作日),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30天,将按国家公务员条例予以辞退。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罚(50-100元)。
3、请假程序: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提前请假。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出具请假条,先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经领导批准持请假条在办公室备案。遇有特殊意外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由其他工作人员代话。
4、准假权限范围:警务室工作人员请假由警务室警长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警长批准后;告知社区主管领导。社区工作人员请假半天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请假半天以上2天以内由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5、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值班时发生迟到、早退、不到岗的现象,严格按工作时间考勤执行。
6、社区考勤一月一汇总。全体工作人员每月考勤汇总后,在社区范围内通报。因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岗发生的罚款,应以现金的方式三天内交到办公室。
二、病事假管理规定: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病假
1、工作人员因病必须治疗的,凭指定医院医师证明,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病假。病假到期后,持医院发票报办公室销假。
2、长期休病假的,要定期出具医院证明。
3、凡弄虚作假取得休病假的,一经查明,除按旷工处理外,须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二)事假
1、工作人员处理私事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2、事假每人每月不超过2天。每月事假累计超过两天者,每超一天扣50元。
3、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函大、业大等类学习,需脱产上课的,持授课通知单在办公室备案,按照休假第3条执行。
(三)休假
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如下:
1、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十天。
2、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休假十四天。
3、病假年累计超过两个月,事假年累计超过二十天的,不再享受当年休假,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不影响当年休假安排,意外受伤的视条件状况给予处理。
(四)婚假、丧假、产假的管理
1、职工初婚,按法定年龄结婚(汉男青年满23岁,女年满21岁;少数民族男满21岁、女满19岁)婚假3天。职工初婚属于晚婚的(汉男青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少数民族男满23岁、女满21岁),再增加婚假
20天。
2、丧假3天(指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按事假对待)超假需另行请事假。
3、产假90天。初婚晚育120天,哺乳期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期为10个月)。居委会工作人员按时在考勤人员处报到。
4、实施计生手术者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年底考核和评优的规定
1、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六个月,不能参加年度考核。
2、病假年累计超过24天,事假年累计超过24天者,不参加年底评先选优。
(六)其它未列明事项,按有关文件法规规定执行。
综合制度
(一)南社区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一律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警务室工作人员、社区保安一律穿着制服。
2、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办事群众。
3、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维护民族团结,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不造谣,不搬弄是非。
5、塑造自身形象,严禁酒后上岗。(酒后上岗者罚款100元。)
6、工作责任心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7、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办公场所禁止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秩序;禁止在办公室吃零食。
8、工作中讲大局,讲协调,维护整体利益,不搞小集团利益。
9、服从组织分配,不消极怠工。
10、认真学习,勤奋工作,比业绩,比贡献。
(二)服务岗位责任制
为进一步完善办事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将优质服务纳入日常工作,
结合办事处已有岗位责任,进一步完善如下:
1、工作中,严禁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或互相推诿扯皮。
2、认真提高工作效率。热情接待群众。推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询问时,要耐心解答,详细讲解,保证让群众满意而归。
3、社区领导要督促好工作人员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学习,勤奋工作。
4、工作中发生办事拖拉,与群众争吵,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辞退等措施。
(三)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为认真加强和改善社区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群众满意,特制定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管理办法。
1、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单位考勤制度,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期间严守八小时工作制,不得随意离岗,脱岗。
2、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来办事群众不得刁难,推诿扯皮。对因离岗脱岗造成的社区办事效率低下,让群众久等现象要严肃处理。
3、对擅自离岗脱岗1小时以内的人进行批评教育,离岗脱岗1小时以上不满2小时者,给予警告。
4、对离岗脱岗2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
5、对因离岗脱岗造成工作延误,产生不良后果的,除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检查外,将严肃追究责任。
6、社区考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人员离岗脱岗现象如实汇报不得隐瞒,如发现互相包庇者,一经查实,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出检查,并追究相关责任。
7、社区主要领导不定时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本工作制度内容。
综合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挂牌上岗,着装整齐。一次未挂牌罚款10
元;穿奇装异服或拖鞋上岗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2、上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吃零食,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杂活、私活,发现一次扣20元。
3、保持办公场所的秩序和严肃性,禁止大声喧哗。维护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办公室卫生差,杂乱无章的,一次扣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20元。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并在社区会议上进行通报。
5、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与办事群众发生口角吵闹者,不论对错,一次扣50元。
6、工作中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一经发现严格按离岗脱岗管理办法执行。
7、工作人员不得无故串岗,发现一次扣20元。
8、工作责任心不强,消极怠工,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处理。
9、不服工作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态度不端正,对本职业务心中无数,工作中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0、严禁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岗者责令立即停止工作,并按旷工论处。酒后上岗并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停职待岗直至开除公职的.处理。
11、爱护公共财物,损坏照价赔偿。如发现将公共财物占为私有者,一经查实,除原物退回外,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12、维护团结,正确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发现有人为制造工作障碍,造谣生事,搬弄是非,影响工作者,除责令在干部大会上做出检查外,将严肃处理。维护民族团结,对蓄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者,予以警告、停职待岗直至除名的处理,同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13、维护集体荣誉和本单位荣誉。八小时之外发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声誉的事,一经查实,处罚200元,责令在社区会议上做
出检查,同时视情节轻重以予通报批评、停职待岗、纪律处分。
14、最差工作人员的处理办法:
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不服从分配,无责任心,工作无成绩,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或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服务态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者,由社区领导、负责人对其做出鉴定结论,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停职待岗、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理。
15、领导干部不得有特权思想,要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如发现以权谋私,打击报复的行为,由单位做出鉴定结论,上报上级组织部门和纪检部门。
16、补充说明:
1、工作人员待岗期间工资一律停发。
2、对违反本办法第1-7条的,视为轻微过失,取消本人当月奖励(月奖励计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除以十二个月)。
3、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1、13条,情节轻微的视为一般过失。取消本人本季度奖励,不参与年终评先选优。
4、对违反本办法第8、9、10、13条,情节较重的,视为重大过失,取消本人全年奖励,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5、对违反本办法第11、12、13条,情节严重的,视为特大过失。
企业员工考勤规章制度细则范文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确保公司考勤制度更好地执行,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请事假1天扣发50元。
三、旷工1天扣发100元。
四、不签到/签退1次扣发20元。
五、查岗中发现迟到者1次扣发50元。
六、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签退者,须说明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补签单》由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核准,于次月1日前交综合办备案。
七、当月签到/签退口头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3次的`,按不签到/签退论处,每次扣发20元。
八、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公司组织的会议/活动,1次扣发50元;既不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的按旷工论处。
九、以上补充规定与《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标准执行。
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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