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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精选9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
为了把好购进药品质量关,保证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本医院制定本制度。
1.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质量验收应包括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3.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医院药房提供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验收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审核其《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6.药品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7.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8.验收工作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或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予以拒收,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9.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保管人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库(区),并做好记录。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2
1、 所有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入库、销售,购进药品验收工作由药房验 收员负责。
2、 验收员应根据“随货同行单”内容和购进记录,对到货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3、 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进行,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 货后半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需冷藏药品应在到货后2小时内验收完毕。
4、 验收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 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① 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 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 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OTC”字样;
④ 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 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 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5、 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 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6、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7、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验收员应及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管理员,并退回供货商。
8、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或数量与“随货同行单”不符时,药店验收员要在“随货同行单”上注明并记录,并通知供货方。经供货方核实确认后,予以更正。
9、 验收合格的药品,交仓管员入库或交各柜组营业员按药品陈列与储存要求 分类摆放。
10、 验收员应做好〈药品购进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名,盖验收合格章,注明验 收日期。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按月归档,集中存放,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11、 售出退回药品的验收
(1)、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营业员查明所退药品是否由本药店售出,包括核对发票或电脑小票、购买时间、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数量、批号等。经确认是本药店所售药品后,则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如不是,则不予退回。
(2)、 售出退回药品必须由验收员按照购进药品的验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经验收质量合格的继续陈列销售,不合格的不予退回。
(3) 验收员按规定填写〈售后退货处理记录〉,并将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3
一、从事药品质量验收人员,须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验收药品必须在库房内划定的“待验药品区”进行。
三、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凭证、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检查。
1、核对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
2、外观质量检查,根据药品剂型、类别,参照《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进行检查。
3、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证件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4、检查中小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成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存条件等内容。
5、检查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首营品种时,应进行质量审核。
五、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该品种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六、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由保管员入合格药品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拒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七、验收员做好购进和退回“药品验收记录”,结论准确、不缺项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购进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供货单位。
1、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及时送规定的药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必须根据订货合同、发票或随货同行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及价格;
3、验收的药品如与合同所签订的药名、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应及时上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验收入库。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4
1、目的:建立药品验收工作程序,规范药品验收工作,保证验收药品符合法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购进和销后退回药品验收工作。
4、职责:药品质量验收人员、保管人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保管员收货:
5.1.1保管人员依据药品购进人员所做的“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随货同行单"参照实物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药品购进记录”和供货单位收货单上签章。所收货的药品为进口药品时,应同时对照实物收取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该批号药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或《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药材批件》)的复印件和《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5.1.2保管人员根据销售部门所开具的“药品退货通知单”对照实物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核对后收货,并在退货单位的退货单上签章.
5.1.3保管人员应将属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将属销后退回药品放置于退货药品库(区),并做好退货记录,及时通知验收人员到场进行验收。
5.2药品验收:
5.2.1验收的内容:药品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2.2验收的标准:
5.2.2.1验收人员依据药品质量标准规定,逐批抽取规定数量的药品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5.2.2.2验收人员依据药品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逐批验收。
5.2.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
验收人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内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根据来货数量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到验收养护室进行外观性状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后,对已开箱药品进行复原,并用本企业的封签封箱;在药品验收记录上填写药品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签章,并将药品验收记录交档案人员归档;同时通知保管人员办理药品入库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5.2.4药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内容:
5.2.4药品包装、标识主要检查内容:
5.2.4.1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5.2.4.3验收首营品种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该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
5.2.4.4特殊管理的药品、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应有规定的专有标识。
5.2.4.5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附有中文说明书
5.2.4.6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一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药品名称、产地、发货日期、供货单位;中药饮片应标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其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5.2.5抽样的原则与方法
5.2.5.1验收抽样的原则: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5.2.5.2验收抽样的方法:
5.2.5.2.1化学药品制剂和中药成方制剂的抽样方法:每批药品必须进行抽样,如为整件包装必须在每件包装中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取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查。凡需进行药品外观性状检查时,检查样品的具体数量(支、瓶、片或粒等)应符合《药典》关于检验抽样数量的要求;如来货不属于整件包装的,应每瓶或每盒都进行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的验收
5.2.5.2.2中药材的抽样方法:药材总件数在100件以下的,取样5件;贵细药材,不论件数多少均逐件取样。
5.2.6验收的时限:所购进药品均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
5.2.7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由两位验收员在场进行验收,并验收至每一最小销售包装。
5.2.8验收记录
5.2.8.1药品验收记录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供货单位、供货数量、到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章。
5.2.8.2药品验收记录的保存:药品验收记录由专职验收人员按日或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3药品入库:
5.3.1验收完毕后,验收人员在验收记录上写明药品质量状况、签章并交保管人员;保管人员根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人员的签章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合格药品库(区),并做好记录。
5.3.2保管人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管理人中处理。
5.4有关问题的处理:
5.4.1验收人员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应按《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报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5.4.2验收人员发现本程序未明确的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人员,由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5有关记录应执行本企业《记录管理制度》的规定。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5
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资质符合法宝要求的单位购进。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6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xx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7
一、医疗机构应当凭本单位的用药处方向就诊者提供药品,凭本单位的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根据诊疗需要向就诊者提供医疗器械或者医疗器械服务。
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村卫生室(所)的从业人员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可以从事村卫生室(所)的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
三、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审核处方人员认为处方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认为处方存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书面报告。
四、配发药品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并在交付药品时提供用药指导。配发儿童使用药品的,应当详细说明服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使用医疗器械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已经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作出记录。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8
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便于系统统筹材料采购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编制本流程。本流程只适用于安装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
一、材料采购流程
1、为了避免因物资采购程序的不规范而造成物资不能及时准确到位,避免因物资请购计划统计不准确而造成的采购成本增加及材料浪费的现象,特制订本流程。
2、采购应坚持成本效益原则、质量原则、进度配合原则、公平jz原则。要求向多家供应商发采购函进行询价和质量比较,在材料质量保证不影响安装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质优价廉、同质价低的原则采购。按照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定价、请购、订购流程进行。
3、常规物资的采购,项目部需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合理安排物资具体的到场时间,再根据采购各种材料需要的合同签订周期及供货周期,计算出材料需提交请购计划的时间;
4、采购计划表的填写、审核
成本部门或项目部提前提交材料计划给采购部门,公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材料计划,如审核不通过需及时让成本部或项目部重新提交。如审核通过,采购部对成本或项目部提交的材料采购计划单进行登记并存档;填写xx项目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由项目部申报,表格式并由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总经理和成本经理审核签字后提交财务。
二、采购计划表的'内容
(1)项目部需在采购计划表中准确填写所要请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计划到货时间等。
(2)对于采购材料必须符合项目中标品牌,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须在采购单上注明完整,必要时可附有说明、图纸等,以作为采购和验收时的标准。
(3)采购单上的文字、数字、字母等需填写清晰,特别是易混淆的字母、数字等,要保证他人可以辨认清楚。
(4)项目负责人在采购单上签字后应注意在空余部分是否已注明“以下空白”或打斜杠。
(5)采购单上填写的日期需与提交时的日期一致。
(6)采购单一经总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后,则不得涂改或加入新的内容。
(7)对于有样品的,供应商须将样品提交到相应的采购人员手中,收样人应确认“已收到样品”,且留存于公司办公室人员专人保管。
(8)对于特殊紧急情况,采购部门可直接填写采购单,交付相关人员执行采购同时告知公司总经理,采购后补签字后存档。
(9)采购单上的到货期限需符合材料采购周期。
(10)采购单须注明采购物资的用途及使用部位,材料采购量的审核依据为:公司成本部门预算+现场实际情况。
(11)不能出现重复采购,原则上在同一采购周期内不能出现同一物资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采购。
三、采购合同谈判、编辑、审核流程
第一条
合同谈判
1、在和客户谈判之前,主谈人员必须做好详尽谈判计划,使用规范的表格做成洽谈备忘录,及时记录洽谈的内容;
2、所谈物资含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时,必须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参与谈判,并对相关技术参数签字确认;
3、无论何种物资,原则上杜绝独家投标,必须找至三家以上的客户进行投标、洽谈,特殊情况需报批。公司战略客户不需货比三家。
4、所谈供应商为新客户时,则应要求其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签字的委托书)。
5、我方合同谈判人员须向对方认真讲解我公司合同文本的相关条款;
合同起草
1、采购合同应清楚的说明采购产品的名称、产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要求、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检验与违约索赔条件、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发票、付款期限等内容,并规定采购的产品不合格时,供货方应承担的义务等重要事项;
2、买卖双方单位名称要做到“四一致”(乙方单位全称、落尾、图章与营业执照);
3、若因技术、质量约定条款较多无法在主合同上表述清楚时,要单独以合同附件的形式签订;
4、合同上所有栏目都必须认真填写,若有些栏目不需填写时可用“/”代替;
5、“合同产品清单”中单位栏的填写应符合现行国家计量标准,不能以“捆、扎、堆、斤”等模糊或不规范词语填写,合计金额栏应用规范的大写文字填写;
6、所谈对方是个体户时,乙方名称中必须填写对方身份证号码,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7、材料及设备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且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9
一、医疗机构的药房负责人(和设备科负责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情况收集、报告和管理工作。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范围:
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收集并报告它所有的可疑的不良反应。
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报告它严重的`或罕见的或新的不良反应。
三、医疗机构内发现有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必须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青田县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如发现严重或罕见的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四、医疗机构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事故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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