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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_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范本
为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应制定规范的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环卫工人的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夯实工作责任,完成清扫保洁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按时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二、清扫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三、道路清扫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实行8小时作业制,(早7:30前、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0至5:30)两班作业。
四、路面必须达到“四无、六净、二不”标准,(四无:路面无落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无积水;无人畜粪便;无各类垃圾漏收堆积;六净:路面净,下水口净,人行道净,树坑墙根净,绿化带净,垃圾容器净;不丢堆、不漏段)。
五、上岗时,必须着标志服,服从管理,作业期间要时刻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垃圾及时入桶,不得随意堆放,乱丢;责任区内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要及时进行清掏、擦洗,保证周围干净整洁。
七、爱护公物,对统一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工具完好无损;着标志服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严禁着陈旧脏烂的服装上岗。
八、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上班时间要在岗,在岗期间有作为。
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篇2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打造环境优美的新农村,结合我村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工作任务
1、村道保洁人员任务:
捡拾、清理村道路面、路肩、路沟的生活、生产垃圾和零散垃圾等。道路两旁十米内无白色垃圾、村道两旁两米内无杂草、绿化带花树上无杂草及枯叶。
2、村民小组保洁人员任务:
捡拾、清理小区内路面、雨水沟,保持清洁畅通,无杂草、无白色垃圾。
3、清理沿线建筑物、电线杆等处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4、积极参与村组织的突击性活动,服从村两委的统一领导。
二、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7:00-11:00 至下午 13:30-17:30。
注意事项 :
1、全体环卫工人要接受村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否则立即辞退。
2、环卫工人应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与村领导申请,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不得酗酒。并增强安全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因工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出现意外事件,由自己负责。
4、环卫工人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扣分,将依情进行处罚。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发现,将按规定罚款 30-50 元,如车辆丢失,按原价赔偿。
6、环卫工人应自觉遵守工作制度,迟到扣 5 元,早退扣 5 元,无故旷工扣 10 元,工作期间发现一处垃圾扣 3 元,警告一次,未及时清理的扣 10 元,无故旷工两次扣 30 元,三次立即辞退。
7、实行结构工资制,每半年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工资。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制度由村委会负责解释。
8、环卫工人上班应统一着装。
9、以上条例由村领导进行监督,并在工作时间内不定时进行检查。
农村环卫工人管理制度篇3
为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优质的镇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清扫所负责范围内的垃圾,并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并且要做到日产日清。
2、清理垃圾桶,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屋(池),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3、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4、清理主要道路的杂物、建筑垃圾等。
5、服从镇村的管理和安排,确保所负责区域内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
6、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清运垃圾时,出现一处不彻底或不认真者,罚款5元,在15天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辞退。
二、考勤制度
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2、清洁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班长负责批准;15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班长统一安排替岗人员。夏季上午要在八点半之前收完,下午三点之前清理完毕。冬季上午要在九点钟以前收完垃圾、下午二点之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
3、有下例情况之一的,一次从工资中扣除10元:
①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②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③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4、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辞退。
三、文明上岗制度
1、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4、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辞退。
5、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