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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_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扶贫办的财务管理,提高扶贫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参照其他部门的做法,结合我办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职责
1、会计: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起草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运筹资金,处理会计重大事项,参与会计人员的交接,传达上级财会文件精神,指导下属企业单位财务核算工作,协调财政等部门的关系。负责核审收支凭证,对原始凭证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对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对当事人作出合理解释,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凭证有权扣留,并及时向领导汇报。负责出帐、记帐、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按月向办领导报告预算计划和执行情况。负责整理和保管会计档案,组织本单位的财产清查,搞好财务管理工作。
2、出纳:负责本单位帐款的收支工作,根据手续完备的凭证收支款项,不得无故拒付、提前或延付帐款。负责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记帐,每月三号前向会计移交上月全部原序始凭证。
二、款项支付程及审批权限
1、报帐人员须在报销原始凭证背面签注经办人姓名(购买物品的还要由验收人或使用人签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要求填制“费用报销审批表”并粘贴,如报销凭证,先交会计审核,并按以下权限审批后,交出纳报销入帐。
2、审批权限
(1)10000元以下(不含一万元)的开支由办主任直接审批。
(2)10000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开支,由党组研究决定后实施,报帐时附上党组会书面决定。
(3)办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差旅费开支,由办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审批。
(4)办主任外出期间,由党组指定一名副主任审批。
3、当事人不得审核、审批属于自己经办的开支事项。
4、汽车维修、加油等费用在会计审核前必须经综合科科长签字确认。
5、为明确责任,签字人应签全名,清晰易认,不得使用草书、篆书或其他不规范字体签名。
三、出差批准程序及报销标准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备案,一份作为报销附件,市内出差可不填,但应事先口头报告),参加业务会议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出差事项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办主任批准。
2、出差期间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北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执行。
3、出差人员须在回单位上班后三十天内报帐,否则按借款管理规定第三条处理。
四、业务接待范围、标准及审批程序
1、范围:(1)前来本办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及随同人员;(2)本系统来访人员;(3)应本办邀请来洽谈业务、交流工作和参加会议人员;(4)办领导交代接待的人员。
2、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
①省(部)级以上领导住宿安排套间;
②厅(局)级领导住宿安排套间或单间;
③县(处)级以下领导及随员住宿安排标准间。
(2)平餐标准
①省(部)级领导带队团组:80元/人.天;
②厅(局)级领导带队团组:70元/人.天;
③县(处)级领导带队团组:60元/人.天。
(3)宴请标准:
①省部级领导(含随员)每人每餐100元(酒水另计);
②厅局级领导每人每餐80元(酒水另计);
③县处级干部每人每餐70元(酒水另计),每个来访团组织只能搞一次接待餐。
④工作餐:每人每餐30元;
⑤其他就餐地点宴请标准视具体情况再定;
⑥宴请原则上不用名贵酒水,以当地酒为主。
3、接待规定
宴请客人原则上由办领导、综合科和对应业务科负责人陪餐。
4、审批报帐程序:
(1)经办科室接待有关人员,应填制“业务接待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办主任批准后执行。特殊情况由经办科室或分管领导事先向办主任口头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2)接待应严格按标准限额开支,不得超过限额的10%。
(3)除特殊情况外,业务接待应在定点单位进行,接待完成后,由负责接待的办领导或综合科负责人签单结算,然后由财务统一付款。
(4)报帐时由综合科(财务人员)填报销单,并附上“业务接待申请表”。
五、个人借款管理
1、个人借款由办主任审批,办主任外出期间指定一名副主任审批。特殊情况可电话请示办主任同意,副主任审批。
2、一般借支公款,须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支差旅费的,在报帐时归还。
3、没有特殊原因超过一个月不归还借款,或出差上班后30天内未报帐的,按银行借款利率计息,并在借款人的工资中抵扣,达到挪用公款标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财物管理
1、物品的购置、保管、调配和签领由综合科负责。各科室按实际需要填写“申购单”,提前2天报综合科,由综合科办理审批和购买。因特殊情况须由各科室购买的物品,应经综合科科长同意,并在报销时给予确认。申购单由办主任审批或委托副主任审批。
2、综合科定期对各部门使用的财产进行清查,使用人应妥善保管所用物品,损坏或遗失的,视实际情况赔偿,价格由综合科评估。
七、财务报告
财务每月向办党组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提出财务意见,并将财务报表分送办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的办领导每季度向党组通报财务开支情况。
八、其他
1、属于本单位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交财务入帐,各科室不得截留,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2、本制度如与财政部门的规定有冲突的,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3、扶贫服务中心、世行办的财务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对办公经费的管理,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达到合理安排,统一调配的目的,特制订财政管理制度。
一、财务开支(含借支)审批原则 办公室财务开支必须本着必需、节约原则,按照实际需要集中管理,统一调剂,合理使用。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范围
(一)审批权限: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具有财务开支审批权,每项开支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签字同意才能报销。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范围:财政预算拨款部分,每笔6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副主任审批,600元以上至政府采购中心限定开支标准的额幅度以下的由主任审批。
(三)办公室重大开支须经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不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办公室人员不得在任何销售单位、服务单位挂帐开支、赊购物品。
(二)报帐员要认真负责协助结算中心做好每月的报表,要按时将财务月报表呈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
(三)办公室确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的,由相关科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报帐员具体输。购置的物品村的额达到政府采购中心规定以上幅度的,由报帐员按程度办理。
(四)领导已签字同意报销的票据,特别是干部、职工已垫支的经费,报帐员要及时结算。所有的报销凭据,自领导签字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办结。
(五)在一般情况下,办公室要确保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每月的工资福利、各项津贴按照足额发放。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车辆保险金等政府性的开支要按规定的财政拨入对口帐户。
(六)报帐员每个月要把报销凭证分门别类整理好,每月的中旬、下旬各一次递交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核,由办领导依据实际情况,逐月向干部、职工通报开支情况。
(七)购买实物时,由工人以上经手,报销票据分别由经手人亲笔签名递交领导审核。
所有报销凭据,必须有经办人员和审批领导两个或两人以上的亲笔签名,签批后的票据由报帐员收集结算。
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篇3
为了加强对办公经费的管理,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达到合理安排,统一调配的目的,特制订财政管理制度。
一、财务开支(含借支)审批原则
办公室财务开支必须本着必需、节约原则,按照实际需要集中管理,统一调剂,合理使用。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范围
(一)审批权限: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具有财务开支审批权,每项开支必须经领导审核批准签字同意才能报销。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范围:财政预算拨款部分,每笔600元以下的开支由分管副主任审批,600元以上至政府采购中心限定开支标准的额幅度以下的由主任审批。
(三)办公室重大开支须经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不经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办公室人员不得在任何销售单位、服务单位挂帐开支、赊购物品。
(二)报帐员要认真负责协助结算中心做好每月的报表,要按时将财务月报表呈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核。
(三)办公室确需购置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的',由相关科室提出书面申请,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报帐员具体输。购置的物品村的额达到政府采购中心规定以上幅度的,由报帐员按程度办理。
(四)领导已签字同意报销的票据,特别是干部、职工已垫支的经费,报帐员要及时结算。所有的报销凭据,自领导签字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办结。
(五)在一般情况下,办公室要确保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每月的工资福利、各项津贴按照足额发放。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车辆保险金等政府性的开支要按规定的财政拨入对口帐户。
(六)报帐员每个月要把报销凭证分门别类整理好,每月的中旬、下旬各一次递交主任、分管副主任审核,由办领导依据实际情况,逐月向干部、职工通报开支情况。
(七)购买实物时,由工人以上经手,报销票据分别由经手人、难收人亲笔签名递交领导审核。
(八)所有报销凭据,必须有经办人员和审批领导两个或两人以上的亲笔签名,签批后的票据由报帐员收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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