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4 16:29:47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为严肃校规校纪,树立良好的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应制定规范的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参加或请假逾期者一律以旷课处理。

  第三条 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

  (一)病假;

  (二)事假;

  (三)因公事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毕业生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等)不能参加规定活动。

  第四条 课程学习阶段,请假3天以内者由导师批准;3天以上者由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五条 论文研究阶段,请假2周以内者由导师批准;请假2周以上者由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因公事派遣请假1个月以上者,研究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导师签署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六条 研究生请假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交至研究生院备案。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 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八条 研究生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第九条 学校不受理研究生在学期间请假出国(境)旅游、探亲等申请。

  第十条 请假期满须及时到研究生院销假。如需续假,本人在请假期满前须来函来电向导师及研究生院说明缘由,并明确续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请病假需续假者,返校销假时需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十一条 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请假期满未返校且未续假者、续假未获批准者、返校但未销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第十二条 研究生日常上课的'考勤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和任课教师负责,如研究生无故连续缺课六节以上,要及时上报;论文研究期间的考勤由导师负责;研究生院负责抽查。

  第十三条 在每月五日以前,各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向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科报送上个月研究生日常考勤表。

  第十四条 除以上规定外,同时遵守联合培养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 研究生应该按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的规定参加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考核、实验、实习等各项教学和科研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请假。

  研究生在节假日、寒暑假应该按学校规定的日期离校、返校。

  研究生平时因故离校,应该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校。

  第二条 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与学业有关的各类出国(境)活动或承担国家留学基金委、校际交流等公派出访任务,均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北京大学学生出访申报表》,到研究生院办理出访审批和离校手续,并按期返校。

  研究生因私出国(境),应在校历规定的假期期间。

  第三条 研究生因病请假,在校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一般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经校医院认定。请假一周(含)以内,由导师(或研究生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批准。研究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病假一个月以上者,需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研究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病假超过本学期学习周数三分之一以上者,必须办理休学。

  研究生如确需请事假,一周(含)以内由导师(或研究生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批准。研究生在一学期内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者,则应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停学手续。

  研究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需要续假时,手续与请假相同。

  研究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相关证明及有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应及时报告所在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员,并将材料存学院(系、所、中心)教务办公室备查。

  第四条 研究生不按规定请假,属下列情况的,均按旷课论,一天按4学时计算: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或科研活动;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含未办理审批程序出国、出境);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期注册者;

  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对旷课的研究生根据情节轻重和本人的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以至给予纪律处分。旷课研究生的纪律处分,具体参照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篇3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如期返校并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提交有效证明请假,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开学2周内未注册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视为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

  3.研究生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离开学校,须经导师和所在学院领导同意。因故提前离校须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校。

  4.研究生因公出差、参加学术会议、赴外地调研或做学位论文等学术活动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5.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有本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病假累计达到8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病情严重者,可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传染性疾病患者(如肝炎、肺结核等)必须休学。

  6.研究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达到30天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7.研究生请假均须书面申请,填写《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导师审批,报所在学院备案;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领导审批,报研究生部备案;请假7天以上,由导师和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部审批。

  8.请假期满,应按时返校,并到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部办理销假手续。如确需续假,可用电话、传真或书信申请,经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部同意后,方可续假,回校后提交必要的证明,补办续假手续。

  9.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校,或假期期满未按时返校,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均按旷课论处,并根据《中南民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04-20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04-20

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04-20

请假考勤管理制度05-18

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04-19

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04-22

酒店考勤请假管理制度04-22

医院考勤请假管理制度04-14

职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04-14

员工请假考勤管理制度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