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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薪酬管理制度_2018薪酬管理制度条例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应制定规范的2018薪酬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2018薪酬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8薪酬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人事
第一条 基金会理事任免参照《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
第二条 秘书处工作人员任免
(一)基金会正、副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免;
(二)专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理事会决定是否聘用;
(三)兼职工作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理事长决定是否任用;
(四)项目负责老师由秘书长与立项学校协商任免。
第三条 秘书处采用秘书长负责制,秘书处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该服从秘书长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否则秘书长有权报请理事会或理事长同意后予以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第二章 薪酬
第四条 为加强基金会规范化管理,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根据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基金会理事、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项目负责老师,凡本基金会人事及薪酬问题,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基金会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的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和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因素确定。
(二)绩效工资:根据本基金会目标实现情况及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所给予的报酬。
(三)交通补贴:补贴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用。
(四)通讯补贴:补贴员工工作中发生的通讯费用。
(五)电脑补贴:补贴员工自购电脑的费用。
第七条 下列款项由基金会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公积金;(二)养老保险金;(三)医疗保险金;(四)失业保险金;(五)工伤保险金;(六)生育保险金;(七)其它必要的款项。
第八条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基本工资、电脑补贴于每月 10日前发放;
(三)绩效工资在下一年度2月20日之前发放;
(四)通讯、交通补贴每月报销,如发票不足部分,与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第九条 各项工资、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
(一)基本工资
由理事长在每年的1月份协商各位理事之后,确定全部专职人员的基本工资
(二)补贴
1、全职工作人员
(1)通讯补贴;
(2)交通补贴;
(3)电脑补贴;
(4)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同时结合对员工实际工作的表现,基金会每年1月份都可以对专职人员下一年的基本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2、兼职工作人员
秘书处兼职工作人员是秘书处工作团队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力量,按照所兼职岗位的重要性及工作强度不同,基金会对不同岗位的兼职工作人员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补贴金额在200-800元之间,由秘书长依据工作需要提请理事长批准发放;
3、项目负责老师
项目负责老师是秘书处项目管理部管理力量的延伸,项目负责老师的无私奉献是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的基础,考虑项目老师的实际情况,基金会给予项目老师适当的补贴。
每个县高级中学作为该县项目管理中的中心,项目负责老师的补贴标准为2400元/年,每年分两次发放,分别是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对其他学校的项目负责老师的补贴标准将根据学校的等级、管理学生的多少、管理工作的难易等情况分为:沅陵县境内的项目负责老师300元/年,沅陵县境外的项目负责老师600元/年,在每年教师节发放。项目老师补贴支出均放入对应项目中,列为项目运行费用。
(三)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照《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员工和基金会共同出资为个人建立公积金。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基金会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统筹,由基金会与员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员工个人账户。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各类待遇规定
第十二条 全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常规体检。兼职人员及有单位安排体检的全职人员不由基金会安排。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秘书长确定。
第十三条 带薪休假
1.工龄1-10(含)年,假期每年为5天;工龄10-20(含)年,假期每年为10天;工龄20年以上,假期每年为15天。
2、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庆假除外。
3、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4、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5、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二十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超过二十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第十四条 弘慧基金会员工及亲属,主要指配偶或子女生病住院,发生一次给予探望费1000元;父母、公婆、岳父母生病住院,发生一次给予探望费500元。以上支出列入管理费中。需由理事长和经手人签字。
第十五条 婚丧假
(一)婚假:婚假一般为3天,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到6天。
(二)丧假:丧假一般为2天,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批准,最多可以延长到5天。
(三)待遇:不变。
第十六条 男女双方初婚,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包括双胞胎、多胞胎),可按规定享受产假3 个月,另增加晚育奖励假1个月,如实行剖腹手术,须有医院证明,可增加剖腹产假半个月。在此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电脑补贴,不享受绩效奖。
第十七条专职人员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批准,3天以上的休假及特殊情况需要事先告知理事长并取得理事长的同意。
第十八条 基金会需要建立一支面向社会的机构志愿者队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四章 附则
本办法经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释权属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8薪酬管理制度篇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制定原则
(1)竞争原则:企业保证薪酬水平具有相对市场竞争力。
(2)公平原则:使企业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原则:企业根据员工的贡献,决定员工的薪酬。
第3条适用范围
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2章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第4条企业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1)企业高层薪酬构成=基本年薪+年终效益奖+股权激励+福利
(2)员工薪酬构成=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5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
员工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70%~80%,试用期内不享受正式员工所发放的各类津贴。
第3章工资系列
第6条企业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企业的工资划分为行政管理、生产、营销、后勤四类工资系列。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表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行政管理系列1.企业高层领导2.各职能部门经理
3.行政部、财务部、业务部所有办公室职员生产系列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所有员工(各部门经理除外)后勤系列一般勤务人员如司机、保安、保洁员等第4章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确定
第7条基本年薪是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它是由个人资历和职位决定的。该部分薪酬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30%~40%。
第8条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由薪酬委员会确定,确定的依据是上一年度的企业总体经营业绩以及对外部市场薪酬调查数据的分析。
第9条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该部分应占高层管理人员全部薪酬的`15%~25%。
第10条股权激励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激励手段。股权激励主要有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方式。
第5章
一般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11条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第12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和员工个人工作绩效计发。企业将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其标准如下表所示。绩效考核标准划分绩效工资分为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种。
月度绩效工资: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同岗位工资一起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第13条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1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XX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第14条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6章员工福利
福利是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外,为解决员工后顾之忧所提供的一定保障。
2018薪酬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 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 管理规则
第三条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 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八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 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 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 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系数×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 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第十三条 设立总经理专项奖,由总经理嘉奖当期为公司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专项奖总额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员工的奖金为当期奖金基数×系数×出勤天数+总经理专项奖。
试用期内的员工薪酬标准按拟聘用岗位薪酬的60%执行。
第四章 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据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五条 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方法为:
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
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十六条 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点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条 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 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日薪酬计发。
第十九条 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请病假超过一年即被认为不能胜任在本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 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据上月的考勤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奖、年终奖和其他专项奖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决定发放时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不进行公开,由财务部在指定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转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 薪酬计发人员及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酬情况,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 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总额内扣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年*月*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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