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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_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规定
学生阅览室是学生进行阅读、拓宽知识面的重要场所。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篇1
1、借阅书刊凭借书证(卡)或学生证,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并当场领回借书证或学生证。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办理借出手续。
4、保持阅览室安静。不得大声谈笑、喧哗;不能使用外音播放器;移动电话应调至静音状态,接听电话应到室外;搬动桌椅避免发出噪音。
5、不得在阅览室吃零食,不得乱扔瓜果皮壳和纸屑等垃圾。
6、爱护报刊及设施。避免茶水、饮料等污损报刊,污染环境。避免随身物品磨损、划坏阅览室桌椅、墙壁、地面等。
7、对不慎损坏的报刊和设施要勇于承担过失责任,主动征询管理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8、对于因个人过失而丢失、污损的报刊及损坏的财产,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赔偿。
9、对故意损坏报刊(含乱涂乱画,撕下或挖下书本扉页、内页者)及破坏财产的',视情节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原价的3-5倍赔偿。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篇2
阅览室是学生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阅览室是读书的圣地,是求知的'摇篮,是文明的场所,应时刻保持安静、整洁、美观。
二、进入阅览室阅读书刊,要遵守管理制度,尊重并支持管理员的工作。
1、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报刊阅读限于阅览室内,不得带出。阅读完毕,按管理员要求,归还到位。
3、确因重要资料复印需要带出报刊者,应与管理员协商,并办理借出手续,且必须在一天内归还。
学生阅览室管理制度篇3
一、读者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应佩戴胸牌,出示校园一卡通,要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室内。
(二)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他人,证件丢失,要及时挂失。
(三)要遵守公共秩序和本馆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要维护阅览室的安全,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阅览室。
(五)要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唱歌、相互追逐、吵闹和吹口哨。
(六)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要赔偿,禁止穿带钉的鞋入内,保护墙壁整洁,不准乱贴、乱涂、乱刻。
(七)严禁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皮纸屑,严禁吸烟。
(八)读者所借书刊,必须按时归还,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进行批评教育,公开检查或报请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二、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阅览室只对本院读者开放,凡进入者需佩带本人校牌。
(二)本室期刊仅供本院读者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准带出室外。
(三)凡借阅书刊者,必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
(四)不准谈话、朗读、吃零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等。
(五)不准串位,乱走动(借还书刊者例外)。
(六)进入阅览室需将手机调至震动,室内严禁拨打和接听手机。
(七)室内所有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和挪动。
(八)严禁在桌子上乱写乱画,不抢占座位。
(九)如有违反规定者,按《阅览室学生管理考核办法》处理。
(十)读者应互相监督,配合管理人员维护好室内秩序。
三、阅览室学生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管理,确保阅览室内卫生、安全、秩序文明,给同学们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校牌进入室内者每人次扣1分。
(二)使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每人次扣2分。
(三)将所阅期刊带出室外者每人次扣2分。
(四)有谈话、吃零食等现象之一者每人次扣2分。
(五)乱串位、乱走动者每人次扣2分。
(六)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者每人次扣3分。
(七)手机等通讯设备发出声音者每人次扣5分。
(八)在室内打闹者每人次扣10分。
(九)打架斗殴者每人次扣50分。
为体现以人为本、和谐为先的原则对初次违反以上各条款者,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扣分,情节严重者报学院处理。
四、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只对校内读者开放,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凡进入者需佩戴本人校牌,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对号上机。
二、入室读者要自觉遵守《电子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和《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电子阅览室的作息制度。
三、读者要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和秩序,严禁大声喧哗,不接打电话,电话保持静音。不在室内食用各种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
四、读者要文明上网,礼貌待人,衣冠整洁,坐姿文明。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实行一人一机,不得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
五、读者要爱护室内的设施设备,注意保持设施设备卫生,按规范和要求操作使用所有设施设备和文献,不按规定和要求操作使用造成损失的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读者不得随便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或拷入文件,不得自行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程序,需要拷贝拷入文件或安装软件系统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
七、读者使用计算机设施设备的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系统设置,发现设施设备有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由管理人员处理。
八、上网读者一律不准在电子阅览室利用电子阅览室的设施设备玩与学习无关的游戏。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管理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其违规行为或请其离开电子阅览室,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电子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是电子阅览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电子阅览室的安全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和质量,保证消防器材配备齐全、质量合格,并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
四、管理人员要熟悉电子阅览室的防火、防盗重点部位,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和配电设施的运行使用情况。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电子阅览室内,读者上机过程中管理人员要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电子阅览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或其他电器设备,入室读者应听从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规定。
七、电子阅览室开放时要保持通道畅通,空气流通,卫生整洁。
八、下班时管理人员要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按规定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和电路,关好窗、锁好门,并认真填写《电子阅览室值班记录表》。
九、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若发生事故应果断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凡违规上述规定,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者,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六、网络信息安全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电子阅览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电子阅览室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电子阅览室网络用户。
二、不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
(9)有损我校形象和教师形象的;
(10)含有法律、行政、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破坏性程序;
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四、在电子阅览室网络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或在网上报警。
五、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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