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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度规定
学校卫生、防疫保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师生身体的健康,影响着师生生命的安全。。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度篇1
做好我校卫生防疫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对我校卫生防疫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
二、实行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为部门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教研(年级)组长为所在班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班主任为所在班级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任课教师和全体职工为所在岗位卫生防疫工作责任人。
三、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1、学校办公室、医务室负责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全体教职工生的卫生意识和传染病防治观念。
2、中小学政教处负责对学生进行日常的卫生防疫知识普及教育,结合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安排开好主题班会,办好班级黑板报。
3、团委、少先大队要利用升国旗仪式、广播站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办好宣传栏,开好主题团队会。
4、中小学教务处按照上级规定负责开设好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5、宣传材料由各部门负责收集,统一上交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留存归档。
四、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营造良好卫生环境。切实抓好教学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三方面工作。
1、中、小学教务处负责教学卫生工作。
(1)要求教师不拖堂,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课间休息时间.
(2)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布置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障学生每天学习和休息时间.
(3)培养学生正确坐姿和握笔、听讲的姿势。
(4)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要加强监测,班主任要尽快通知其家长到校带学生到医院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和政教处,学校医务室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政教处要把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执行领导的处置措施。对于突发重病的学生,班主任要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并拨打120,通知学生家长,把学生紧急送往医院。
2、中、小学政教处负责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工作。
(1)建立班级卫生和个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每天检查,每周小结,每周评比,并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内容。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区,坚持每天早上、中午两打扫,确保校园净化,教室洁净。
(3)坚持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教育,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垃圾,不涂污墙壁,便后要洗手。
(4)要求学生仪容仪表整洁大方,朴素得体,符合中小学生身份,符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平顶山市卫东区光华学校关于中小学生仪容仪表的规范要求》有关规定。
(5)坚持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进行日常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6)教育学生早上要在家吃好饭,不购买校外小商小贩食品,不在课间买零食小吃,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7)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要求班主任每一个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保护和矫正学生视力。
(8)坚持做好上、下午两次的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坚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3、建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月开展一次全校卫生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清洁。
(2)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管理,防止水源污染。
(3)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及时清运垃圾,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及时打扫厕所,及时灭蚊灭蝇,确保厕所无臭味、无蚊蝇。
(4)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校园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5)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制度、学生健康状况登记制度。
(6)依据相关规定组织预防接种工作。
(7)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设立学生健康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8)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隔离防范措施,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度篇2
学院卫生是学院工作的窗口,是体现学院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校卫生、防疫保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师生身体的健康,影响着师生生命的安全。为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和防疫保健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健全职能机构及组织,按职位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建立和健全学院卫生组织,由主管后勤工作的行政副院长分工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学院卫生委员会,分设学校环境卫生组、饮食卫生组、体育卫生组等,分工负责各自所辖的卫生工作。
2、完善学院各类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检查评比标准,使卫生工作有章可循,工作的好坏有标准可查。
3、学院医务室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大医院取得密切联系,争取在业务技术上给予协助和指导。
4、抓典型、树榜样,以点带面,推动学院卫生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5、有计划地开展卫生防疫保健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注意培养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建立全面的师生卫生保健档案,注意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学院的食品卫生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对本院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卫生宣传以及技术手段等方法对校园内食品的卫生问题进行科学管理,保障师生日常饮食卫生安全。
1、学院食品卫生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1)任务
①保证供给师生员工优质、卫生的食品以防止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掌握学院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以及销售部门的现状,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食物污染。
③对食品中毒事件、食品污染事件及影响食品质量、危害师生健康的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事件的蔓延和扩散。
④通过预防性和经常性食品卫生鉴别、监督,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条例和标准,确保食品卫生的质量,促进师生身体健康。
(2)内容
①健全学院内食品经营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卫生档案工作。掌握管辖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总结食品卫生管理经验,对卫生问题严重的进行处罚并限期改进、定期复查。
②对校园内销售的食品进行卫生和质量方面的.管理。检查项目可按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项目全面进行,也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进行检查。
③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学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时,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必要时通知附近的医院抢救中毒者;及时处理造成中毒的剩余食品(未查明中毒原因者,应封存),及时对有关的污染器具进行消毒。
④加强对校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体检,检查中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要隔离并进行治疗,治愈前必须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卫生知识、食品卫生法规及从业人员守则等方面的培训,还要特别重视对校内个体饮食店铺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其进行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卫生宣传。
2、对校内食品销售部门(包括食堂)、店铺的主要卫生要求
(1)不准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部门或店铺必须先取得经营许可证照,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食品暂存室以及餐具、用具消毒处理后的保洁柜,并做好防蝇、鼠、霉、虫等工作。
(2)批量购入食品应索取该批食品的检验单或合格证,无检验单或合格证不得销售,或经主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所购食品必需做到“四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新鲜食品与变质食品隔离的要求。
(3)不出售超期、霉变、生虫、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准出售三无(无生产厂家、无注册商标、无产品合格证)产品。
(4)出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钱货要分开。
(5)从业人员应持健康合格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保持环境整洁。
3、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防治
食源性疾病是指进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所致的重要传染病和中毒性疾病。
(1)食源性疾病的种类
①有毒化学物质,②细菌及细菌毒素,③有毒动植物。
④霉菌及霉菌毒索。
(2)食物中毒的种类
健康的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的可食状态的食品,因该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急性过程为主的疾病,称为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按病原分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最常见,一般夏季发生较多),有毒动植物中毒,化学物质中毒,霉菌毒素中毒。
(3)学院内食源性疾病的预防管理
①加强对师生食品卫生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增强师生识别、选择安全性食品的能力,形成师生勇于和善于监督食品卫生的风尚。
②加强对校内食品生产、经营部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训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习惯,严禁无证上岗。
③要求校内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加强自身管理,按行业规范程序进行生产经营,把住卫生质量关。
④加强与政府食品卫生监督机关的联系,争取他们对校内食品的监督检查,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的、民事的或刑事的责任。
⑤学院要重视食品卫生,特别是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对食品的加工、运输、采购和分发销售等关键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对校园内无卫生许可证的食物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教育师生在校外进食要注意食品的卫生质量。保证广大师生的健康,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治:
学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在当地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管理下协同进行,通过对校园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管理,掌握传染病在学校发病和流行的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规划和对策,组织广大师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以预防、控制甚至消除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减少直至杜绝人员死亡,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学院的稳定和发展。
1、一般措施
(1)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消、杀、灭工作。
(3)对不同的疾病采用不同管理办法。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的隔离治疗,接触人员的检疫,疫点、疫区的封存、销毁等措施,均按政府规定强制执行。
2、对传染源的预防与控制
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理发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学院开学,特别是新生入学体检时,应加强对传染病方面的检查及预防免疫。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规定给予隔离治疗,直至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无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或上课学习。
3、对传播途径进行预防与控制。
4、保护易感人群。
5、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采取紧急措施。
四、学院卫生检查制度:
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办公环境,整洁院容院貌,以月卫生检查形式开展全院性卫生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1、检查方式:由总务处负责对各系部处室办公室、图书馆、课室、实验室、实训室、值班室、活动中心、舞厅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学院的其他各部门随时可以派人参与检查活动。
2、检查时间:
(1)正常检查:每个教学月分区完成全院卫生检查一次,检查时间为每周三下午,具体安排如下表:
(2)临时检查:如遇学院重大活动需要,将安排临时卫生大检查,检查范围和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果一并参加考核。
3、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门窗、防盗网、墙壁、地面、天花板、室内设施设备的卫生整洁情况等。
4、食堂卫生检查工作由膳食科日常检查与医务室安排专人采取每周定期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
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制度篇3
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
二、加强药品管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贮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
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
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管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
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控制传染病源。
六、管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资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七、学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对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安排治疗、修养。
八、学校重视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发现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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