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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消防管理制度_煤矿消防管理制度条例
为做好煤矿的消防,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应制定规范的煤矿消防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煤矿消防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煤矿消防管理制度篇1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矿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矿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分管保卫副矿长、安全矿长
成 员:安全站第一副站长,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及科长助理,生活
服务公司经理,多经公司经理,供应科支部书记,综合办公
室主任,设备科科长。
2、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矿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报保卫科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矿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单位的行政正职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本岗“三懂三会”的内容;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3、逐级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措施;
4、定期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5、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消防工作计划、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年实施演练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地面消防安全;
2、下列单位为矿重点防火单位:
供应科、生活服务公司、医院、财务科、办公室、机电科、运输工区、 机修厂、多经公司
重点消防单位必须有明显防火标志,建立日常消防巡视制度;
3、矿房产对外实行承包、租赁时,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书》中要明确承租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4、有火灾危险的`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卫科要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台帐;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时刻处于完好状态。需要维修的,应及时汇报给保卫科进行修复。凡发现擅自挪作它用,无故喷放、丢失、被盗等,要照价赔偿并加倍罚款;如发生火灾,因上述原因影响扑救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5、需要配备消防器材的单位,要提前写出申请,写明灭火器材型号、数量、用途,由分管矿长签批后,交保卫科购置;维修、新配备的灭火器材一律计入单位材料费;
6、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单位要妥善保管,严格按规定存放;电焊、气割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现场至少配备两台以上的灭火器,方可作业;
7、冬季不得使用电炉、火炉取暖,因工作须用火炉的,提前写出申请,制定防火措施,经安全矿长批准,报保卫科备案,方可点炉;
8、矿举行大型会议、晚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时,主办单位或提供场所的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任何人发现火灾事故,应立即实施直接灭火,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保卫科应保护好现场,事故单位要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落实事故责任。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场。
四、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重点单位和保卫科对矿区重点防火部位,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其他单位可根据需要至少每旬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防火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25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并在保卫科召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主持,总结布置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火灾隐患整改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各单位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当场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消防责任人应向矿保卫科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应当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4、保卫科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消防责任人在《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存根上签字,单位消防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书面报保卫科备查。
六、奖惩:
1、奖励:
地面杜绝火灾事故,月度活动正常,对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按季度每人奖励100元,奖励保卫科300元;否则罚消防领导小组成员每人100元,罚保卫科300元。
2、处罚:
(1)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由责任单位全额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人按损失额的20%罚款;发生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责任单位赔偿损失全额的20%,并对责任人处500---2000元罚款;后果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2)各单位对保卫科下发的《火险隐患通知书》要及时整改,否则,给予200---500元罚款。
七、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
保卫科值班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和义务消防组织。
2、报警程序: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要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直接灭火,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为:“xxxxxxx,xxx部某地点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向矿调度室和保卫科汇报,调度室和保卫科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在向矿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矿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矿区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尤其是干部带头)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后,矿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矿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发生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的方法(略)。
八、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08年下发的《沛城煤矿地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苏沛煤(2008)46号文”同时废止。
煤矿消防管理制度篇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星期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对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区队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井下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
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砂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二)安设要求及标准
1、安设要求
砂箱:1000㎜×600㎜×600㎜(长×宽×高)
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高不得超过1500㎜
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
消防铲:1-2把
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3
(三)使用和维护
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综治办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综治办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消防办处理。
消防器材管理:
3、矿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实施灭火器上报换药工作。
4、矿派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井下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综治办负责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二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
6、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上报矿井。
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工房、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
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
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
2、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
3、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
4、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
5、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
八、矿井采面火灾事故的预防
(一)做好采空区注氮管理工作。
1.工作面下端头采空区埋注氮管长度不低于12米,随着工作面推移而拖移,设专人管理,综放队当班值班干部负责本班次注氮管埋设拖移管理工作。
2.加强注氮机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注氮机运行正常,且制氮浓度在97%以上。
3.注氮方式,根据取样分析结果,确定间歇注氮时间及注氮量。
4.注氮量及位置:工作面架后10-25米为采空区注氮区域。每次注氮量不低于900m3/h,注氮浓度不低于97%。
5.注氮车间由机运队队长负责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注氮管路巡视由安通队队长负责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注氮管埋设由综采队队长负责落实。
(二)减风降阻
工作面推进因某种原因受到限制时,为了减少采空区氧化带的宽度,工作面考虑减风,以工作面及上端头瓦斯不超限为原则,进行适量减风,减风前要制定专项调风方案,报批后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工作面适量减风。
(三)做好堵漏工作,减少采空区漏风。
1.加强采面上下端头堵漏,堵漏采用煤袋墙。工作面10-15架以下至下巷外帮吊挂挡风帘,挡风帘挂在立柱前,接顶接底,下偶角转载机尾以里构筑煤袋墙,在后机头以里第三架以下至下巷外帮再挂一道风帘,以减少采空区漏风。
2.对工作面上下巷所有钻孔,不能用或报废的钻孔,孔口必须封堵严实,封孔长度不低于两米,防止钻孔形成漏风通道。
3.综放面上下端头挂设风幛,随工作面推移而移设。每班由综采队值班干部负责。
(四) 预防性灌浆
1.利用邻近层按设计要求打穿层孔注浆,注浆孔始终对应工作面架后30-50米区域注浆。
2.下端头或工作面见浆则停止注浆,注浆孔后移。注浆人员必须与综放工作面保持联系。
3.灌浆工作由通风队队队长负责。通风部负责灌浆孔标志点的确定,通风队根据设立的标志点,确定注浆孔具体位置。
(五)工作面推进速度必须保证。要求工作面每月推进不低于50米。
(六)做好气体观测工作。
1.气体检测点和检测方式:在采面对应架后采空区10米、20米、30米、40米、60米做为采空区气体检测点,上端头设一个气体检测点,这些点一是由瓦检员每班人工检查一次汇报调度室,二是由救护队人工检测和取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三是采用束管连续监测,四是利用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测。
2.取样时间:正常推进时,要求救护队每周取一次样;出现异常,要求救护队每天至少取一次样,具体情况根据公司要求确定。
3.工作面瓦斯员每班负责检测上端头瓦斯、一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测3次,检测结果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做好记录。
4.采面对应工作面架后采空区气体检测点建点工作由通风队队长负责落实。
(七)上下顺槽各两道应急密闭材料准备到位,始终与工作面保持50米距离。
煤矿消防管理制度篇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结合我矿的特点,特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按其价值50%予以处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保卫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保卫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一律由保卫科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卫科统一管理。
二、重要机房、库房防火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重要机房属矿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库外照相、绘图,库房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机房、库房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重要机房、库房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重要机房、库房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6、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清除。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7、因生产需要的爆炸器材必须按公安消防部门规定设炸药库存放,炸药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8、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9、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10、井下应当保障安全出口畅通,按照《矿井灾害计划》,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防火检查,保卫科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好)。
4、消防安全重点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补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和其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五、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矿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员培训时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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