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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管理制度_值班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应制定规范的值班人员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1
1、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睡觉、打牌、闲谈、喝酒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否则,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责任者自负。
2、操作人员要经常巡视,观察仪表、设备是否正常,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上报站长,对出现异常现象的原因及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3、操作人员要做到熟知现场,清楚各路阀门所起的作用,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妥善处理。
4、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基本操作规程,掌握电控柜、控制箱的`开关使用方法,电控柜、控制箱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站长。
5、计算机控制系统,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操作。
6、站内设备、管路出现问题时,由站长组织处理,其他人员要服从安排。
7、值班人员要采取挂牌上岗,以便随时检查当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8、当班人员交班接时,要做好站内卫生,否则接班人员可拒绝接班。
9、值班人员要按记录表所包括内容做好记录,交接班人员要在记录表上签字。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使值班人员执行工作有章可循,将本公司值班人员管理制度明确、细化,确保公司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公司值班人员、公司员工及来宾。
第三章 值班人员管理
第三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穿着整齐,不得留须及长发。
第四条 出勤时间:早班:上午8:30至晚上7:30;晚班:晚上7:30至次日上午8:30;出勤每人为一个班次,轮流值班,按时巡逻,巡逻时间及路线由综合部确定。
第五条 值班人员应依规定时间交接班,并提前十五分钟换班交接,换班时应填妥《值班日志》,并将列入交接之物件移交,换班人员在日志上签名确认。
第六条 值班人员的巡逻,应依据部门规定的路线适时、适点巡逻。
第七条 值班人员如遇天灾、火警、人为破坏、紧急或意外事件时,应依下列程序处置:
A: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B:向综合部报告或直接报110、119。
第四章 值班规范 第八条 值班时间严禁睡觉,打瞌睡、处理私务。
第九条 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条 不得在值班室内与任何不相干人员闲谈。
第十一条 应整齐着装,并保持仪容整洁,姿态端正及值班室和卫生区域整洁。
第十二条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值班室。
第五章 人员进出管理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须佩戴标识方准进入。
第十四条 本公司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须提供其主管批准之放行条。
第十五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协作单位、重要客户、政府机关人员、员工亲友等),一律在值班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领取来宾登记单,凭由接待人签字的`来宾登记单离开办公区。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班人员管理制度篇3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义务值班管理,人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男员工(兼职员工除外)。
1.3.权责单位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拟定和完善,编制《人员义务值班表》,并组织实施。 2.值班时间
2.1.当日17:00时~次日8:00时。
2.2.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值班按《公司加班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时间及补助标准执行。 3.值班要求
3.1.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公司办公区定时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值班电话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3.2.值班人员要熟记所有紧急联系电话,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第一时间向值班领导报告。
3.3.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值班,并到门卫填写《义务值班签到表》,签字,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
3.4.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在《值班检查表》中,做到登记准确,记录清楚。
3.5.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应至少提前1天申请,填报《值班请假表》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后,自行调换班次,并在人事行政部登记,行政专员通知调班人员及时到岗。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
4.奖惩
4.1.值班人员必须填写《义务值班签到表》和《值班检查表》,对于代签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扣发当事者和夜班门卫各20元/次。
4.2.任何被安排的'义务值班人员,不得拒绝值班,不得擅自不值班,否则记警告处分。
4.3.夜班门卫每天对义务值班人员进行2次检查,时间不定,一旦发现义务值班人员不在岗,罚款
20元/次;若夜班门卫漏检,罚款20元/次。
4.4.每天早上由人事行政部长检查《义务值班签到表》和《值班检查表》,并将检查结果显示在LED大屏幕上;若人事行政部长未将检查结果显示在LED大屏幕
上,罚款20元/次。
4.5.行政专员每日负责通知当日义务值班人员,若有疏漏或未通知到值班员本人,罚款20元/次。
4.6.值班人员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况给予嘉奖。
5.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6.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2年印发的第一批管理制度中《员工值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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