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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01 00:20:05 公司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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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公司管理制度

  装潢公司并不是全都是装潢员工,因此它的管理制度和其他企业是差不多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装潢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装潢公司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员工利益。

  第二条 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本着精简、高效、合理的原则,对公司员工招聘进行严格控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并建立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建立员工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第五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及脱岗教育。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事计划、劳动工资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核录用、聘用、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员工聘用

  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岗位工、临时工时,应向办公室人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负责招聘事宜。

  第八条 聘用人员考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人劳部门提供学历证书、体格检查表,近期免冠照三张,人事资料等。

  第九条 聘用员工试用期根据工作岗位及本人工作情况而确定。实习期通常为1-3个月,实习期内未被录用,或正式工作未满一个月者实习期只拿基本底薪的70%,无任何绩效奖励,但由部门根据本人工作情况而定。

  第十条 被公安机关或其它相关单位通告,有传染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品性恶劣者和未满16周岁者不得聘用。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由总经理提名,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副总,总经理助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聘用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凡公司聘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不准私自用工。

  第十三条 聘用员工实习期满考试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正式办理上岗手续。

  第十四条 上岗员工必须签订岗位合同,不适合岗位工作者,可调整待岗,违反岗位合同者,淘汰下岗。本人要求下岗的,解除岗位合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由部门调整待岗。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自然淘汰制,淘汰主要依据其工作表现、业务水平、操作能力、遵规守纪、身体状况等方面优胜劣汰。

  员工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工作办公室,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新招聘员工和转岗员工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十九条 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培训内容按照部门培训内容进行。

  第二十条 办公室按照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综合平衡后,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基础部分培训由办公室负责授课,专业部分培训由部门组织协调实施。

  第二十二条 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预算各项培训经费、编制专项报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做好培训记录,编制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授课人、授课地点、时间、教材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四条 根据公司和上级部门要求,员工外出培训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办公室,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培训,培训结果在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五条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工资分配

  第二十七条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行政后勤管理岗位、设计岗位、市场营销岗位、工程管理岗位,实行以岗定薪的分配制度和承包包干制度。

  第二十八条 部门管理者薪水以底薪+绩效考核指标。项目管理者按照承包包干+绩效考核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市场销售员工薪水以底薪+绩效考核指标。

  员工假期及待遇

  第三十条 休息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安排补休。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另享受3天探亲假,逐年递增1天。

  第三十二条 探亲假期间按照基本底薪工资发放,探亲假期按正常考勤记录填写休假单。

  第三十三条 员工享受探亲假必须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人事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探亲。

  第三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假期3天内按基本底薪工资计发,异地员工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路程)。

  第三十五条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员工料理丧事另给路程假1-2天(超过100公里路程)。

  辞职、辞退、开除、离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也有辞职的自由,但需按本制度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十七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办公室人劳部门上呈离岗报告,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八条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经公司批准后,由办公室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九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无薪解聘、辞退。

  第四十一条 公司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员工。确需辞退时,必须填“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劳资部门核实和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员工到人事劳资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无薪解聘: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第四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聘用关系,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十四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三千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五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人事劳资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考 勤

  第四十六条 每周休息时间星期二,如星期二有工作安排,则换本周星期三,换休人员必须提前一天通知行政部备案,并对工作进度进行安排委托代理人,如未提前通知按旷工处理每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考勤统一由行政部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考勤管理人员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并递交行政部进行抽查,发现虚假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按规定处罚。

  第四十九条 公司考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6:00

  第五十条 员工上班迟到20分钟内的按每次罚款20元,超过20分钟以上员工按每次40元罚款处理。提前2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早退超过20分钟以上按每次罚款40元处理。(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事先安排外,不得任意提早或退后上下班时间)。

  第五十一条 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在原罚款基础上另加重罚款100元,达五次者在原罚款基础上另加重罚款200元。

  第五十二条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每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员工,扣除当月工资,给予无薪辞退处理。 第五十四条 非指纹签到部门由兼职考勤员根据日常签到表逐日登记。

  第五十五条 考勤汇总应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逐项认真填写,并附带假条等相关文件。

  第五十六条 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按实际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五十七条 员工外出办理工作相关事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报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未申报或未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外出原因员工按每次30元罚款。公司员工外出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如行政部检查时,发现部门人员外出并填写了《员工外出登记表》部门负责人未签字,则按每次3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

  第五十八条 员工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随意离岗和旷工。

  1.未经批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下班时间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2.员工有事离岗,需向所在单位负责人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接替其工作后方可离岗,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3.无正当理由不到岗者、不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者、到岗后擅自离岗者均记为旷工。

  第五十九条 凡参加自考、函授教育学习考试者,享受正勤,但不计工资。因工作需要公司指派的培训学习享受正勤,并记发工资。

  第六十条 请假1天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总经理批准。 除正常休息日、急诊除外,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批准后方可休息。如遇疾病或临时重大事故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在当日内委托他人以电报、电话等方式迅速报告单位领导代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六十一条 公司考核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

  第六十二条 请假事宜:

  1、事假

  (1)员工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申请并递交请假条,经部门主管查实认可,核准后,并交于行政部备案,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事假工资计算方式为,每月事假3天内每天扣除当天工资。? (2)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及行政部,事后于到岗上班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计算假期。

  2、病假:

  (1)因病请假的员工,应于请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将请假条送交行政、人事部登记。病假工资计算方式为每天扣除当天工资。

  (2).员工因突发生病不能按时上班,应立即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及行政部。

  (3)请病假的员工应于到岗上班后当天出具医院证明,经部门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计算假期。

  (4)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1.5个月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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