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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运输代理服务协议货代协议
签订日期:
甲方: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任及法律关系:
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代表甲方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承揽货载、租船定舱、中转交接和报关报验等业务。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予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他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二、甲方的责任:
1、提供SHIPING ORDER给乙方;
2、及时支付运输费用,并及时传真或以其他方式告知乙方水单的内容;
3、最迟在ETD当天提供装船资料,并及时核对提单;
4、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关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
1、收到S/O后及时向船公司预定舱位并通知甲方及收货人船名和受载期;并书面通知甲方提单号码(B/L No.)、VSL/VOY、ETD。
2、若甲方指定拖车,乙方排载后将拖车吊柜用排载单送到指定地点,取得签收并通知拖车公司已送达。
3、若甲方指定报关行,乙方将报关用排载单送到指定地点,取得签收。
4、代理办理边检。
5、装船监装并应做好现场记录。
6、最迟在ETD当天传真提单副本给甲方确认。
7、在ETD后一天,向船公司确认装船记录。
8、ETD后7天内提供准确2程船资料给甲方。
9、每个月30日之前,提供下个月的运费报价。
四、佣金和相关费用:
1、佣金(代理费)及支付方式:为了结算方便,佣金每月支付一次。
2、运费的支付:
五、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在期满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以便相互确认。
六、协议的终止:
1、终止:协议双方应认真负责地执行各项条款。
在下列条件下,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项义务,而此项违约在接到另一方书面要求纠正的通知后 天内又未能加以纠正的;
(2)如一方自动或被-迫申请宣告破产,自动或被-迫申请改组、清理、解散,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乙方丧失货代企业资格的;
(3)如发生本协议第七条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义务的。
2、终止的法律后果: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按照本协议规定业已产生但未了结的任何债务。凡在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应受终止本协议的影响。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此类事由包括:水灾、火灾、台风、海啸、雷击、疫病、战争、封锁、禁运、扣押、电力控制、禁止进口或出口、或其他非人力所能控制的类似原因、或甲乙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
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
八、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诉讼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裁决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协议未尽事宜须加以补充或修改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后方能生效。
甲方: 乙方:
XXXXX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书2017-04-25 11:24 | #2楼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的良好关系及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在处理国际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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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作为国际运输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承接乙方委托的国际货物运输。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作为其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
二、乙方应在每票货物出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国际货物出口运输委托书》(简称“委托书),注明运出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目的地和要求出运日期等,并加盖有效印鉴。如乙方提交的委托书未加盖有效印鉴或未注明上述内容的,甲方将通知乙方重寄有效文件,将以有效文件及货物到达日安排国际运输。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的,应提供办理上述事务所需的文件和单证材料。如果产生查验,发现申报不实的情形,甲方将配合乙方向海关提出说明,尽最大能力解决,如经查实情节重大时,有行文批示,甲方不承担乙方所交付货物造成的任何连带责任。
四、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委托后要求变更或撤消其委托事项的,应采用书面的形式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或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航班到达目的港前10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六、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将货物送至甲方的仓库或指定的地点,或通知甲方安排上门提货。乙方提交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或表面状况不良的,甲方可以不予接收和付运。乙方应承担因货物不能付运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果航班因天气,政府禁令,战争,罢工,飞机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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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收运和交付货物,不应在其托运的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及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不受理危险品(包括不明化学性质的化学物品)、贵重物品、尸体、骨灰、活动物等的运输,进出口货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民航运输的有关规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其他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因受乙方货物影响而导致的甲方经济、名誉以及其他方面的损害,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九、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故导致货物受损、遗失、变质、污染、迟滞等情况发生,乙方应在运费付清的情况下,再按国际IATA规则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处理所发生的问题。
十、委托的有效性: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接收乙方出运的货物,安排或代为办理了空运或海运运输后,应作为承运人向乙方签发《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乙方。乙方未向甲方提交委托书或未在委托书上加盖有效印鉴的,只要甲方向乙方签发了《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或将承运人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递交给了乙方,且货物已由甲方安排出运,则应认为乙方已按照上述《空运或海运货运单》所载明的内容(运杂费用除外)向甲方委托了该批货物的运输。
十一、对于甲方向乙方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并非乙方而实际由乙方委托的运输,乙方保证其具有代理上述托运人委托该项运输的合法有效的代理权。对于乙方委托的运输,无论甲方向其签发或递交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托运人是否是乙方,甲方都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上述托运人的责任。(说明如下:如乙方出货要求以供应商为出货方,必须由乙方提供委任方的正确资料给甲方操作。)
十二、委托事项的确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以外,双方对所委托事项确认的结果以《空运或海运货运单》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十三、甲方为乙方代为安排上门提货、代为办理与货物进出口相关的海关报关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等事务时,无论甲方使用其自己还是乙方的名义,都应认为是作为乙方的代理。
十四、运杂费用:
1、甲方可以用函件或传真的形式就单票运输与乙方对运杂费用等进行约定。根据国际货运行业的操作惯例,双方对运杂费用的确认以委托书、双方的往来函件和传真中载明的内容为准,除非另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材料。
2、每票运输中,发生以下二种情形之一的,则认为双方已就该票运输的运杂费用进行了确认:
(1)乙方将货物提交甲方或甲方安排的实际承运人;
(2)甲方或其代理的承运人签发相应的《空运或海运货运单》。
3、乙方未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前对甲方此前以函件或传真形式提出的报价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其接受了甲方的上述报价。
4、每票运输中,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费用标准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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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有义务经常与甲方保持密切的联系,以了解最新的公布运价和优惠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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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支付基本费用:
仓储地面服务费:人民币/公斤
卫检费: 人民币/件
单证费: 人民币/票
报关费: 人民币/份
三检换单费: 人民币/票
服务费: 人民币/票
收费调整:航空或船运公司若有收费调整,甲方将照实向乙方收取。(*以上报价以行文
报价单为准)
7、如乙方要求甲方退关,甲方须收到乙方基本费用(甲方已为乙方产生的基本费用及运费以外)和服务费人民币 0 元/票后再退单。
8、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要求提取在甲方仓库内的货物,甲方按每公斤人民币/天加收仓储费用。协商解决。
十五、财务结算:
1、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的结算方式。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4‰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随时中止执行此协议。
2、运费到付的处理:对于运费到付的运输,如收货人届时不支付运费的,乙方将承担该批货物的运杂费用和合理的处置费用。
3、涉及索赔及异常运输款项的处理,应首先支付相关运输费用。其次根据责任归属,向相应责任方进行后续个别事件单独处理,任何一方不应擅自采用拖欠、拒付或抵扣运杂费用等方式解决。
4、结算汇率标准:如以外汇结算各项费用,应以甲方开具发票日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公布外汇牌价的该币种与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作为结算汇率。
4、双方帐号一览表
甲方 乙方
户名: 户名:
USD帐号: USD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甲方 乙方
户名: 户名:
RMB帐号: RMB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5、月结方式的运输代理人或客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工商、税务等有关法律文件和证明;
b. 货物运输费每月在
c. 货物运输费累计超过万外的余款将在 十六、对航空或船运公司相关规定的处理:本协议一方对航空公司根据其规定对运输及货物的处理有异议的,应直接向航空或船运公司提起,本协议的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十七、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处理。
十八、协议的附件:本协议涉及的传真、委托书和汇率佣金等确认文件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提供其所在地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九、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上述修改或补充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协议自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自动顺延一年。
二十一、乙方若在协议期内要求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结清所有应付费用。
二十二、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又无法协商解决时,同意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四、运输费报价单详见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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