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技师学院代理协议
甲方:无锡技师学院动漫专业合作办公室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甲、乙双方就合作招生事宜,本着平等、资源共享和互惠双赢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给乙方提供《招生委托书》、招生宣传资料;
3、为乙方及乙方的招生团队提供招生业务培训;
4、甲方招生就业处全力配合乙方的招生工作,为乙方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
5、定期结算乙方工资、招生劳务费。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育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相关规定;
2、严格按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维护甲方形象;
3、服从甲方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定期汇报工作;
4、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把学生信息透露给其他院校;
5、注意人生安全,合作期内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劳务费标准及发放办法
一、劳务费标准:
1、输送学员人数(A)累计达1≤A≤10人,按1400元/人标准结算;
2、输送学员人数(A)累计达11人≤A≤50人,按1600元/人结算;
3、输送学员人数(A)累计达51人≤A,按1800元/人标准结算;
二、发放办法
1、前期按1400元/人标准发放劳务费,月累计达到标准,结算剩余奖励。
2、学生入校交清学杂费,一周后结算劳务费(特殊情况当日结算)。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解除和违约责任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或不履行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院利益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从事招生工作的;
(3)未经学院同意,私自签订招生广告、擅自发布广告对学院造成实际损失的;
(4)不注意保守学校秘密,向其他院校提供招生信息的;协议有效期为2017年 月 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 方:无锡技师学院动漫专业合作办公室 乙 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技师学院代理协议】相关文章:
承德技师学院春风行动方案05-20
技师合作协议11-30
代理的协议12-26
酒类代理协议04-19
品牌代理协议04-12
白酒代理协议02-14
公关代理协议02-21
代理记账协议02-23
代理客户协议01-15
有关代理协议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