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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 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 意购买该房屋。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 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 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 《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 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 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
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 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 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 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 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 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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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 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 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2017-04-21 12:15 | #2楼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全国客服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丙方提供居间服务,现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和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甲方(卖方):
第一部分 房屋买卖部分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出售之房屋(简称该房屋)座落: 第 层,共 层,建筑面积约为 ㎡(以房产证或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车库约为: ㎡。
房产证号: 土地证号: (以下统称房屋证件)。 乙方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
第二条、该房屋附属设施:全部固定装修以及水电、窗帘、空调等 楼顶冲屋、自建院子、自建柴屋、楼顶空间、地皮、余基空坪、门前道路使用权、公共楼梯(详见该房屋附属设施清单),附属设施为该房屋交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已包含在房屋总价款内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计价方式及房屋总价款】
本合同按套面积计算房价款,实际面积以房产证或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该套房屋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房屋、证件交付】
1、 年 月 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贰万 元整(20000.00元)。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 元整(元),其中包含定金 贰万 元整
(20000.00元)
2、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通过分批来支付剩余房款。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元整(元),甲方将该房屋及房屋证件交付乙方。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元整(元),甲方将该房屋及房屋证件交付乙方。
甲方将该房屋过户后办理完毕的房产证、土地证交付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尾款 元整( 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通过申请贷款来支付剩余房款。 年 月 日前,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元整(元)后,甲方同意将房屋证件过户并以乙方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来支付后续房款。 年 月 日前,贷款办理完毕,乙方支付甲方房款 元整(元),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如银行放款至甲方账户,视同甲方已收讫乙方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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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甲、乙双方其中一方要求提前履行合同,经另一方同意后,可以提前履行。
第五条、【房屋交付约定】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将腾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一并交付乙方,并保证房屋附属设施与附属设施清单一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交付日止,甲方应保持该房屋附属设施及其装修装饰状况良好。 交房之前甲方应结清所有必要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第六条、【税、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过户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乙方承担;需要甲方协助过户的,甲方应积极配合。若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则申办贷款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过户由甲方负责办理,所涉及到的税、费由甲方承担;需要乙方协助过户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过户完毕并交付乙方,土地使用权年限双方约定办理 年。若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则申办贷款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两证暂未办理,经协商,由甲方负责办理,两证姓名为乙方或乙方指定,办证所涉及到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需要乙方协助办理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证件办理完毕并交付乙方,土地使用权年限双方约定办理 年。
乙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房屋总价款2%)、房产证工本费、土地证工本费、水电开户费;除前述费用之外办证所涉及的地税、房产局、土管局等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每日向甲方赔付应付款0.1%的迟延履行金。
2、甲方逾期交房或逾期交证,每日向乙方赔付已付款 0.1%的迟延履行金。
3、乙方中途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毁约,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4、房屋过户或交付后,如发生违约,赔付规定的延迟履行金,合同照常履行。
5、如因国家、银行或房管、税务、土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合同各方的不可抗力、不可预见
因素,导致过户或贷款延期等情形,甲、乙双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该房屋抵押、租约及水电情况】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甲方保证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偿还贷款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取回该房屋证件并按合同约定予以交付。
甲方已经将该房屋对外租出并确认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乙方承诺此买卖不破坏原有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电费:电卡预存供电所按时缴纳专人集中收取,水费:自来水公司缴纳专人集中收取。
第九条、【有关承诺】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及债权债务纠纷,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权和处置权。
2、双方保证根据履行合同的需要,及时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及时配合签署相关文件等。甲乙双方对其提供的房屋证件、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3、本合同及附件(该房屋附属设施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为双方共同商定,均无异议,并均征得共有权人或家庭成员的同意,如因共有权人或家庭成员原因造成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与他人共同购买的,由乙方自行协商产权份额分配。
4、如申请贷款,乙方保证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并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各项税、费;保证积极配合亲临签署相关文件等。贷款利息遵照所在银行现时政策执行,房产局收费(如贷款评估费等)由乙方到房产局缴纳,银行收费(如贷款保险费等)由乙方向银行缴纳。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部分
第一条、【居间服务】丙方提供以下居间服务。
1、接受乙方购房委托并为其提供售房信息,陪同看房;丙方建议仅供乙方参考;
2、接受甲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其联系合适的买方;丙方建议仅供甲方参考;
3、向甲、乙双方报告并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为促成双方签订《居间买卖合同》提供媒介服务;
第二条、【见证服务】居间服务履行完毕,《居间买卖合同》签署之后,丙方免费提供见证服务。
1、见证房款交接;2、见证房屋交接。
第三条、【其他服务】
1、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丙方提供托管服务。为敦促双方如期履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方托管购房定金、房屋证件等资料,托管资金视同甲方已收讫乙方房款,《居间买卖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丙方敦促双方履行义务后即为托管结束,在托管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以任何理由拿走托管物品或资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不委托丙方提供托管服务;由甲、乙双方自行督促履行合同。
2、受甲、乙双方委托,丙方可以提供过户及贷款相关手续的咨询、代办服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委托丙方代办过户的,按《居间买卖合同》中约定,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丙方已告知甲、乙双方,房地产交易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为准,涉及共同购买的,乙方自行确定产权分配份额与丙方无关。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委托丙方代办过户和申请银行贷款,过户税费 元整(元),过户代办费 元整 ;贷款手续费 元整,前述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于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支付丙方。
3、在本合同签署三日内,甲、乙双方根据履行合同的需要,向丙方及时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相关资料(含过户或贷款等必备资料);甲乙双方对其提供的房屋证件、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居间买卖合同》约定的责任。
第四条、【居间服务报酬】
甲方承担居间服务费:房屋总价款× 即 元整,
乙方承担居间服务费:房屋总价款× 即 元整。
服务报酬应在合同签署当日一次性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丙方,逾期支付一日,赔付丙方房屋总价款0.1%的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发生违约,已收服务费不予退还,守约方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过户或贷款延期、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守约方可依《居间买卖合同》追究违约方责任,丙方免责。
3、如因国家、银行或房管、税务、土管部门政策变化等不可归责于合同各方的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过户或贷款延期等情形,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英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合同数量及持有】【合同生效】【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 3 份,买方 1 份,卖方 1 份,居间服务方 1 份,合同附件(该房屋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其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或其代理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丙方或其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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