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居间合同
委托方:*************************公司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
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项目居间合同2017-04-19 16:03 | #2楼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地址:
联系 电话: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 地址:
联系 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法、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居间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将甲方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地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后在有效的范围和期限内)的工程或者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或项目),引荐甲方和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业主)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或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该工程或项目的技术咨询合同。
2、居间协议的完全履行是指本协议所列的全部委托事项,乙方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正式的技术咨询工程合同,且实际严格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未签订书面的技术咨询工程合同的,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信息、协助、撮合等服务的,或合同签订后,因建设单位(业主)原因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作为居间人,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或项目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 1
于招标信息、议标或合同条件信息、工程项目建设方(业主)、投资方主体及资信信息、工程项目概况、项目结算方式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或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或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则乙方无权获得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进行合同谈判期间,乙方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业主)的关系,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
4、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时,
相关的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甲方因履行技术咨询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承担滞纳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或项目居间报酬为该工程或项目所签订合同金额的
2、居间成功后,甲方收到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合同所约定的预付款时,既给乙方付清居间报酬。
3、甲方可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事项,乙方都统一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若甲方同意承担差旅费等的,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合同终止
2
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签订地:
十一、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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