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法定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省 市“蒲白高速公路洛河大桥”工程项目(施工地点:黄龙包茂高速至西禹高速连接处),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双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供壹份个人所得完税证明扫描件,原件存档进入
4.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居间报酬
1.居间总费用:按合同总造价的 %(以完税后为准)支付。
2.支付方式:共分三次付清
第一次支付:甲方在收到建设单位预付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的25%;
第二次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所付第一个月工程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的50%;
第三次支付: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所付第二个月工程款后的2个工
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居间总费用的25%。
四、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3.本合同内容只限于甲乙双方代表知情,其中内容禁止向第三方透露,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陕西省西安市当地人民法院调解。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建立在业主施工总合同实施的基础上,为不可撤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终止外,其他任何情况均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
5.本合同在乙方收到全部居间费用后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法人委托签字(盖章): 乙方居间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法定人签字(盖章): 乙方居间人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
甲方法定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码:
居间见证人:
协议加盖齐缝章
附件: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备注》:
房 屋 买 卖 居 间 协 议2017-04-19 16:01 | #2楼
售 方: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卖 方: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居间房:南京利众房屋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甲、乙、丙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街(巷) 号 栋 层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愿意购买该房屋。
1、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 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楼
层: 房屋来源: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丘号: 附属设施:
第三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该房屋产权或租赁权过户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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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该房屋产权或租赁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国家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参考和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 承担。
第四条:中介费支付
由 方支付丙方服务费 元, 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于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房屋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2)乙方于 年 月 日过户当日交付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交验单签字三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
第六条:相关事宜
1、甲方承诺 年 月 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给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2
2、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该房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乙方需要贷款,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4、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5、丙方应认真履行甲、乙方委托的事项,并完成甲、乙方委托代办的各项服务。
6、 根据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丙方将所了解的标的情况如实告知甲乙双方,及将委托事项办理的进展情况向甲乙双方通报。
7、丙方对甲乙双方个人资料予以保密,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
(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3)乙方须按照约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 %数额的违约金,用于支付守约方所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等。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价 %的中介服务费。
5、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按总房价的万分之五承担责任。
6、如甲方逾期迁出户口,每日赔偿乙方 元。
7、因居间方过错或违约,致买卖双方未能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方应向买卖双方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相关费用。造成买卖双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甲、乙、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约定其他事宜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该项交易各种手续交接清楚、完毕,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甲方共有人(盖章): 代理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 代理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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