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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金融法名词解释

时间:2022-11-20 02:38:25 名词解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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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金融法名词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它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金融事业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

存款准备金制度:指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将其吸收的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款额,缴存中央银行指定账户的制度。

基准利率:指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的利率。

再贴现:指当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在到期前,需要资金周转时,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贴现,取得贷款,这种贴现就叫再贴现。

公开市场业务:中央银行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从事买卖业务,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或汇率等指标,这种业务称为公开市场业务。

商业银行:是指依照《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简述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条件。

(1)有符合《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符合《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第四节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与监管

资本充足率:是指银行资本与经过风险加权后的银行资产之比。

外资银行: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与其他外国金融机构或中国境内机构合资经营的银行类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的,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信托:是指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把自己的财产或资金委托给他人代为管理或经营的一种法律行为。

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购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账户实名制:是指客户应当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开户,不得使用假名、化名、笔名。按照我国现行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个人账户名称必须与个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企业的账户名称则须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

专用存款账户: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的抵销权:抵销权在我国银行业务中一般称为“扣款还贷”,即当客户欠银行的款到期时,如果客户拒不还款,银行可以扣收客户在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款项归还贷款。 定活两便存款:指存款时不确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随时可以支取的存款,其利率最高不超过整存整取1年期存款利率的6折的存款制度。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单位存款: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人民币存款。 存单:是银行对存款人出具的证明其在该银行的存款金额的书面凭证。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基于借款人的信誉而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购买未到期商业汇票,向贴现客户贷出资金的一种特殊贷款形式。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取本金和利息。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单一银行贷款:指一家银行对一个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我国国籍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人:在我国必须是经过银监会批准,持有银监会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金融机构。

物的担保:是指以特定财产作为保障债权的手段,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抵押、质押、留置等都属于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以保证人的信用来担保债的履行。保证这种担保形式属于人的担保。 单一担保:是指对单个主合同项下的某一特定金额的债权提供的担保。

最高额担保:是指对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个债权,在预先确定的最高限额内提供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对为自己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又称为“担保的担保”,其功能是保障第三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顺利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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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解]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权利质押:是指用代表金钱或财产的有价证券作抵押,对债权进行担保的行为。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现金投放:是指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支取现金时,现金就从央行发行库发出,进入商业银行的业务库的过程。

现金归行:当商业银行业务库中的现金超过了核定的限额,就需要把超过的部分交回到央行发行库,称为“现金归行”。

伪造人民币:是指仿造人民币的形状、特征、色彩,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

变造人民币:是指用剪贴、挖凑、涂改、正背两面揭开等方法,增大票面额或增多张数的行为。

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实务中,外汇储备通常指政府手中持有的外汇,它是一国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的基础。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转移等项目。其中,贸易收支指一国出口商品所得收入和进口商品的外汇支出的总称。劳务收支指对外提供劳务而引起的货币收支,包括境外建筑安装工程、国际运输、保险、跨国文化体育的商业表演等。单方面转移指对外进行单方面的、无对等往来的支付,如华侨汇款、政府的对

外援助和捐赠等。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因资本输出和输入而产生的资产与负债的增减项目,包括直接投资、各类贷款、证券投资等。

外债:指境内机构对非居民承担的以外币表示的债务,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潜在外汇偿还义务,是一种或有外债,也纳入外债管理。

外汇担保:是指我国境内机构对国外其他机构借入外债或发行外汇债券等向外国债权人提供的担保。

逃汇:指境内机构和个人逃避外汇管理,将应该结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保存、转移、使用、存放境外,或将外汇、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者邮寄出境的行为。

套汇:指境内机构和个人用人民币或物资非法换取外汇或外汇收益,从而套取国家外汇资源的行为。

利率:也叫利息率,它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贷出或存入款项的本金的比率。

罚息:是借贷合同下借款人逾期归还本息时适用的违约责任方式。

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一般是指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它是一种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在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的参照作用,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

再贷款浮息制度: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授权的范围内,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在再贷款(再贴现)基准利率基础上,适时确定并公布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的制度。

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和另一个国家货币之间兑换的比率。

购买力平价方法: 以两国货币在本国市场上的实际购买力的比较来确定汇率的方法。 侨汇:是海外华侨汇给国内亲友的外币。

即期汇率:是当前外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价格。

远期汇率:是汇率期货的价格,指在未来特定时日买卖外汇或人民币所使用的兑换价格。 银行卡:是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贷记卡:是纯粹意义上的信用卡,持卡人无需在发卡银行事先存款,而是在发卡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准贷记卡:则要求持卡人须先在发卡银行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

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在刷卡使用时,商店的终端要与发卡银行连线,经持卡人输入密码后,确认持卡人账户有足够款项支付消费金额,才能完成刷卡支付程度。同时,发卡银行登记持卡人账户金额的减少。

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专用卡仅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功能,不能用于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的消费。

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储值卡如同钞票一样使用,不记名,也不能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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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广义上说,证券是各类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在民法中,“物”的一种就是有价证券,它不仅指股票、债券等,而且包括票据、提单等权益凭证。狭义上的证券,仅指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权利凭证,表明持有者对证券上代表的经济利益的权利。其中最典型的是股票、债券和基金单位。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

人。证券公司必须成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交易。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

优先股:是公司在筹集资金时,给予投资者某些优先权的股份。这种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固定的股息,不随公司业绩好坏而波动,并且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二是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优先于普通股股东的索取权。但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亦无表决权,不能借助表决权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国有股:是指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并按企业经营方式运作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又称为A股,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为B股,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其投资者最初限于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等。近年来,B股市场对我国境内居民开放,后者可以其合法持有的外汇参与B股交易。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在境外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的股票。其中,在香港市场发行并上市的股票称为H股。

股票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承办股票发行事宜,筹集发行人所需资金的行为。

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股票,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股票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证券上市:指发行人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行为。

集合竞价:是指交易所主机将规定时间内接受的多宗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交易所主机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这是正常交易时段内采用的竞价方式。

停牌: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的事件,上市公司的股票暂停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发行、交易的活动。

操纵证券市场: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背离市场自由竞争和供求关系原则,人为地操纵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参与证券交易,为自己牟取私利、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基准股票:是指债券持有人可以将债券转换成的发行公司的某类股票。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每股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赎回:是指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按事先约定

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的行为。

回售:是提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或者在一定的条件下,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人的行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它是一种无担保、无追索权、信用级别较低的、兼有债务性和股权性的中长期混合型融资和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根据信托契约原理,由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公司型投资基金:是指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依据公司法组成以营利为目的、投资于特定对象(如各种有价证券、货币)的股份制投资公司。

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设立的基金,它对投资人的身份、职业、收入状况、最低投资额等没有限制。

私募基金:是指针对特定投资人、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

期货交易:是一种集中交易标准化远期合约的交易形式,即交易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期货合约,并根据合约规定的条款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的交易行为。

商品期货:是指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期货合约,如玉米期货、小麦期货或者金属期货等。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金融期货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具有期货交易的一般特点,但与商品期货相比较,其合约标的物不是实物商品,而是传统的金融商品,如证券、货币、汇率、利率等。

期货合约: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实物商品或金融商品的标准化合约。

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结算价:在我国交易所中,开盘价是指交易开始后的第一个成交价;收盘价是指交易收市时的最后一个成交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指当日交易中最高的成交价和最低的成交价;结算价是指全日交易加权平均价。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一般实行会员制,即由会员共同出资联合组建,每个会员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期货经纪商: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介组织,一般称之为期货经纪公司。

期货保证金:在期货市场上,交易者需按期货合约价格的一定比率交纳一定资金作为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方可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这种资金就是期货保证金。

初始保证金:是指交易者初次买卖合约时存入其保证金账户的一笔款项,它是根据交易额和保证金比率确定的,即初始保证金等于“交易金额×保证金比率”。

追加保证金: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以达到初始保证金水平,否则在下一个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施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

涨跌停板制度:也称“每日停板制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制度”,是指期货合约

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成交价格不能高于或低于以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为基准的某一涨跌停板幅度,超过该范围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也称“逐日盯市制度”,是指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计算、检查保证金账户余额,通过及时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使保证金余额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防止负债现象发生的结算制度。

限仓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是商业单位和生产企业日常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这是金融机构从事的最主要的贷款业务。

自考金融名词解释大全2017-04-09 12:42 | #2楼

实物货币: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商品来充当货币。

存款货币:通过银行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划转,货款得以结清,商品交易完成。在这个过程点点,能够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发挥着与银行劵同样的购买功能,我们将其称作“存款货币”。 电子货币:是指处于电磁信号形态,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

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各类实物和金、银、铜等金属的自身商品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相等。

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 计价单位:货币作为计价单位,就是指用货币去计量商品和劳务的价值,赋予商品、劳务以价格形态。

交易媒介:在商品流通中,起媒介作用的是货币,补称为交易媒介,马克思称其为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在商品买卖行为与货款支付行为相分离的情况下,货币不再是商品流通中的交易媒介,而是补足交换的一个独立的环节,此时货币发挥的是支付手段的功能。

货币制度:是指国家对货币的在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和管理等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货币单位:当货币作为计价单位为商品和劳务标价时,其自身也需要一个可以比较不同货币数量的单位,这就是货币单位。

无限法偿:是指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亦或缴纳税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收。 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行为中,超过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在法定限额内,招收则不受法律保护。

区域货币一体化:是指一定地域内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主要银行来发行和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

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信用工具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互通有无,则这种融资形式称为直接融资。

间接融资:如果货币资金供求双方通过金融机构间接实现货币资金的相互融通,则这种融资形式被称为间接融资。

信用风险:指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未能用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而出现违约的可能性: 商业商用:是工商企业间以赊销或预付货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用。

商业票据:是在商业信用中被广泛使用的表明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商业本票:是一种承诺式票据,通常是由债务人签发给债权人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无条件支付款项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债务证书。

商业汇票:是一种命令式的票据,通常由商业信用活动中的卖方对买方或买方委托的付款银行签发,要求买方于规定日期支付货款。

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

国家信用:是以政府作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信用。

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

消费信货: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方式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货款。 票据抵押:指持票人将商业票据作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抵押货款的行为。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同等金额的货币其现在的价值要大于未来的价值。

终值:因为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因此,任何一笔货币资金无论其将来会被怎样运用,都可以按一定的比率水平计算其在未来一定时点上的金额,这个金额通常被称作终值,也即本利和。 现值:与终值相对应,这笔货币资金的本金额称作现值,即未来本利和的现在价值。 基准利率:是指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

无风险利率:是指这种利率仅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即仅反映市场中货币资金的供求关系,

不包含对任何风险因素的补偿。

实际利率:是指在物价不变从而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不变条件下的利率。

固定利率:是指在整个借贷期限内不随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而相应调整的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内会根据市场上货币资金供求状况而定期进行调整的利率。 市场利率:由货币供求关系直接决定并由借贷双方自由议定的利率。

行业利率:由非政府部门的民间金融组织、如银行公会等,为了维护公平竞争所确定的利率。 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汇资产。

自由外汇:是指无需货币发行国货币管理当局批准,就可以随时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的货币或者向第三国办理支付的外汇。

汇率:又称汇价、外汇行市或外汇牌价,是一国货币折算成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一国货币相对于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100或1000)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来表示汇率。

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成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来表示的汇率。 基准汇率:各国往往会选定一种或几种外国货币作为关键货币,制定各关键货币与本国货币的兑换比率,这个汇率即被称为基准汇率。

套算汇率:又称交叉汇率,是根据本国基准汇率套算出本国货币对国际金融市场上其他货币的汇率,或套算出其他外币之间的汇率。

即期汇率:一般的外汇交易是在买卖双方成交后的当日或2个营业日内进行外汇交割,这种即期外汇交易所使用的汇率就是即期汇率,也叫现汇汇率。

远期汇率:是在未来一定时期进行外汇交割,而事先由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达成协议的汇率。 金融市场:是资金供求双方借助金融工具进行货币资金融通与配置的市场。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按约定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用以证明其股东身份和权益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公司债券:又被称为企业债券,是由公司企业为短信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按预先确定的比例将债券转换为该公司的普通股的选择权。

可赎回债券:是指该债券的发行公司被允许在债券到期日之前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和方式赎回部分或全部债券。

偿还基金债券:它要求发行公司按发债总额每年从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信托基金,定期偿还本金,即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一定量的债券。

带认股权证的债券:是指公司债券可把认股权证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附带发行。

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票据和证券等金融工具初次发行的场所。

无形市场:是指对交易所外进行的金融交易的统称,它的交易一般通过现代化的电讯工具在各金融机构、证券商用投资者之前进行。

货币市场:是指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机构同业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

回购协议:是指证券持有人在卖出一定数量证券的同时,与证券买入方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症状的出售方按约定的价格再将其出售的证券如数赎回。

逆回购协议:是指证券的买入方在获得证券的同进,与证券的卖方签订协议,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证券的买方按约定的价格再将期购入的证券如数返还。

一级交易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可以直接向国库券发行部门承销和投标国库券的交易商团体,一般包括资金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

货币市场基金:是集合众多小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基金。

贷款承诺:也叫信用额度,是指银行承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以确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商业票据的发行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贷款,为此,商业票据的发行人要向商业银行支付一定的承诺费。 承兑:是指商业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明事项,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给汇票持有人并在汇票上签名盖章的票据行为。

中央银行票据: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其实质是中央银行债券。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流通转让的大额存款凭证。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资本市场:是以期限在1年以上的金融工具为媒人进行中长期资金融通的市场,也被称为中长期资金市场。

公募发行:又称公开发行,是由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将债券销售给不特定的投资斱发行方式。 私募发行:又称为定向发行或私下发行,即面向少数特定投资者发行债券。

名义收益率:即为债券的票面收益率,是债券的票面年收益与票面额的比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从买入债券到卖出债券之前所获得的收益率,在此期间的收益不仅包括利息收益,还包括债券的买卖差价。

到期收益率:是采用复利法计算的以当期市场价格买入债券持有到债券到期能够获得的收益率,是衡量债券收益率最重要的指标。

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的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非系统风险:是指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只对个别或少数证券的收益产生影响的风险。 委托驱动制度:也称竞价交易制度,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或将委托通过各自的经纪商送到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

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股票的买方或卖方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而进行的股票买卖。

市盈率:是股票的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

股票价格指数:是反映不同时点上股份变动情况的相对指标。通常是将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选定的基期价格相比,并将两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数值,即为报告期的股价指数。

金融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各自筹资机会的相对优势,以商定的条件将不同币种或不同利息的资产或负债在约定的期限内互相交换,以避免将来汇率和利率变动的风险,获取常规筹资方法难以得到的币种或较低的利息,实现筹资成本的一种交易活动。

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对两笔币种与金额相同,期限一样但付息方法不同的资金进行互相交换利率的一种预约业务。

货币互换:是指交易双方互相交换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币种不同的两笔资金及其利息的业务。

看涨期权:也称买权,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以执行价格从期权卖方手中买入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

看跌期权:也称卖权,是指赋予期权的买方在给定时间或在此时间以前的任一时刻以执行价

格卖给期权卖方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权利的期权合约。

利率期货:其标的物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相关的某种金融工具,即各种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 股份指数期货:即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

金融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确定的时间,按照某一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利率协议是交易双方承诺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按双方协议利率借贷一笔确定金额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指在一定的基础性金融工具的基础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一般表现为一些合约,其价值由作为标的物的基础性金融工具的价格决定。

中央银行:是指专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统一管理金融活动并代表政府协调对外金融关系的机构。

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发起或出资建立,按照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在限定的业务领域从事银行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定时期,政府为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由政府出资专门收购和集中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是以受托人身份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职能是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管理、经营、处置资产。

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也被称为金融中介或金融中介机构。

管理性金融机构: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金融管理监督职能的机构。

商业性金融机构:是指以经营存放款、证券交易与发行、资金管理等一种或多种业务,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 政策性金融机构:它的业务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是贯彻落实政府的经济政策。

账面资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它可以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中观察到,账面资本有时又称为权益资本或会计资本。

监管资本:是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保有的最低资本量,是商业银行的法律责任,因此,监管资本也可称为法律资本。

经济资本:是指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人员根据银行所承担的风险计算出来的、银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资本量,也称风险资本。

资本充足:其确切的含义是资本数量适度,即商业银行持有的资本数量既能够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又能满足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

现金资产: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 表外业务:顾名思义,是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能够影响银行当期收益的业务。

次级金融债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东资本的债券。

结构性存款: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全能性商业银行:也称综合性银行,是指不受金融业务分工限制,能够全面经营各种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

专业性商业银行: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或某一类型银行业务的商业银行。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投资银行:是指经营部分或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帮助证券发行人就发行证券进行策划,并将公开发行的证券出售给投资者以筹集到发行人所需资金的业务活动。

兼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实体形成新经济单位的交易活动。

收购:是指两家公司进行产权交易,由一家公司获得另一家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权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交易活动。

现金管理业务:是投资银行为向客户提供的现金管理服务,其目的在于解决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因不得不持有大量现金资产而产生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之间的矛盾,即让企业在保持其金融资产足够流动性的前提条件下,将企业持有现金带来的机会成本降低到最低的程度。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投保标的之间的利害关系。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欧式期权:只允许期权的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行权的期权合约。

再保险: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经过特别合同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通过购买保险,将其自身原来承担的特定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来承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给予被保险人的经济赔偿恰好填补被保险人因遭受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货币需求:是在一定的资源(如财富拥有额、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等)制约条件下,微观经济主体和宏观经济运行对执行交易媒介和资产职能的货币产生的总需求。

名义货币需求:是指个人、家庭、企业等经济主体或整个社会在一定时点所实际持有的货币数量,如1万美元、5万元人民币、8000英镑等,通常以Md表示。

实际货币需求:是指名义货币数量在扣除了物价变动因素之后的货币余额,它等于名义货币需求除以物价水平,那Md/Pc。

流动性陷阱:它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当一定时期的利率水平降低到不能再低时,人们就会产生利率上升从而债券价格下跌的预期,货币需求弹性变得无限大,即无论增加多少货币供给,都会被人们以货币形式储存起来。

货币供给: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银行系统向经济中投入或抽离货币的行为过程。

基础货币:又称强力货币或高能货币,是指这种货币是整个银行体系内存款扩张。货币创造的基础,其数额大小对货币供给总量具在决定性的作用。

原始存款:是指商业银行接受的客户以现金方式存入的存款和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而形成的准备金存款。

派生存款:是指在原始存款的基础上,由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等资产业务活动衍生而来的存款。 现金漏损率:漏出银行体系的现金(也即流通中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总额的比率被称为现金漏损率。

货币乘数:是指货币供给量对基础货币的倍数关系,即基础货币每增加或减少一个单位所引起的货币供给量增加或减少的倍数。

通货—存款比率:即流通中的现金与存款总额。

准备—存款比率:即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总和占有全部存款的比重,也就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和。

通货紧缩:是指由于货币供给不足而引起货币升值,物价普遍、持续下跌的货币现象。 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又称“国民生产总值折算价格指数”,是衡量一国经济在不同时期内所生产和提供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价格总水平变化程度的经济指标。它等于以当年价格计算的本期国内生产总值,和以基期不变价格计算的本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通货膨胀:是指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由于货币供给过多而引发货币贬值,物价全面、持续上涨的货币现象。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我们通常所说的CPI,又称零售物价指数,这是一种用来测量各个时期内城乡居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平均变化程度的指标。

批发物价指数:是反映不同时期批发市场上多种商品价格平均变化程度的指标。

国际收支:是一国居发与非一国居民之间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进行的全部交易的货币价值记录,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

国际收支平衡表:是一种按复式薄记记账原理编制的统计报表,系统记录一国一定时期的国际收支状况,是各国制定合理的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

货币均衡: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基本相适应的货币流通状态。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运用各种政策工具调控货币供给量和利率所采取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经常使用的且能对社会的货币信用总量进行调节的工具。

选择性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采取的旨在影响银行资金运用方向和信贷资金利兹结构的各种措施。

直接信用控制:是中央银行以行政命令或其他方式,直接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信用活动所进行的控制。

道义劝告: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其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们和威望,通过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出的通告、提示或与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举行面谈的方式,以影响其放款的数量和投资的方向,从而达到抑制和调节信用的目的。

窗口指导:是指中央银行根据产业行情、物价趋势和金融市场的动向,规定商业银行每季度贷款的增减额,并要求其执行,如果商业银行不按规定的增减额对产业部门贷款,中央银行可消减向银行贷款的额度,甚至采取停止提供信用等制裁措施。

货币政策的操作指标:是指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操作能够有效准确实现的政策变量,如准备金、基础货币等指标。

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处于最终目标和操作指标之间,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操作和传导后能够以一定的精确度达到的政策变量,主要有市场利率、货币供给量等指标。

特里芬难题:为了满足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需要,美元供应必须不断聚增长;而美元供应的不断增长,将使美元同黄金的兑换性难以维持。

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间以赊销或预付贷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用。

并购业务:即兼并与收购业务,对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业务已成为投资银行除承销与经纪业务外最重要的业务种类。

信用货币:与商品货币相对应,属于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纸币货币存款货币电子货币都属于信用货币范畴。

有效汇率:是一种加权平均汇率,即一种货币与其他多种货币双边汇率的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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