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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名词解释
1、直音:用一个汉字直接标注另一个汉字读音的注音方法。例如《尔雅》郭璞注:“钊音招。”意思是说“钊”和“招”读音相同。
2、反切:是用两个字合起来为一个字注音,有时单称反或切,是我国传统的一种注音方法。基本原则是上字取声母,下字取韵母和声调,合成被切字的读音。如“毛,莫袍切。”
3、六书:文字学术语。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造和使用方式归纳为六种类型,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总称六书。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作了详细的解释。后人一般认为,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造字之法,转注、假借为用字之法。
4、《说文解字》:简称《说文》。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东汉许慎著。收字9353个,按文字形体及偏旁构造,分列540部,首创部首编排法。每字下的解释,大抵先说字义,再说形体构造及读音,依据六书解说文字。该书对后世影响很大。
5、古今字:训诂学术语。指同表某一字义而古今用字有异的汉字。由于历史的发展,汉字的演变,产生了一个新的字代表一个字的一个或者几个意义,分担原先那个字的部分意义,那么前一个字为古字,新产生的字为今字。如“责”和“债”、“莫”和“暮”等。
6、隶变:文字学术语。隶书是秦汉时期汉字形体演变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字体,它在书写笔法小篆圆匀的线条改成点画,实现了汉字的笔画化,在字的形态上变小篆的长圆体而为扁方体,标志着汉字进入了今文字阶段。汉字的这次转变在文字学上有个专门的名称,叫“隶变”。
7、同源字:在汉字里有许多音同义近,或音近义同的字。这类字往往是语出一源,如“广”和“旷”、“线”和“贱”、决“”和“缺”等,语义相通(或相同),声音相近,所以称之为同源字。
8、右文说:文字学上一种从声符求字义的学说。形声字大都声旁在右。宋王子韶研究文字学,认为汉字类在左,义在右,字从某声即具某义。如“戋,小也。水之小者曰浅,金之小者曰钱,贝之小者曰贱,皆以戋字为义。”
9、词类活用:词类活用是指汉语中的某些词,按照一定的语言习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具有了另一类词的语法功能的现象。古代汉语的词类活用主要有名词用如动词、动词名词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名词形容词的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动词作状语等。
10、韵例:就是关于用韵的格律:在韵文中什么地方用韵,什么地方不用韵和怎样用韵。
11、韵部:古韵学家把古代韵文押韵的字分成类,每类叫一个韵部。
12、叶音:也称叶韵。南北朝以后的人读前人的韵文感到不押韵,就临时改变其中一些押韵的字的读音,使韵脚和-谐。这是由于不懂古今语音不同所致,是错误的。
13、古音通假: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或本有其字,或本无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两个字本来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如“蚤起”,“ 蚤” 通“ 早”。
14、三十六字母:音韵学术语。字母是古代用来标记声母的代表字,唐末守温和尚制定三十个字母,后来又有人增加了六个。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时代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按发音部位分为牙音、舌音、唇音、齿音、喉音五类,称为“五音”。三十六字母是见溪群疑等。
15、连绵字:两个字联缀在一起不能分开来讲的双音节词。从语言的角度来讲,就是“连绵词”。连绵字可以分为三类:双声字、叠韵字、非双声叠韵字。有人把“叠字”(或称重言)也列入连绵字之内。
16、句读:也叫“句逗”。古代称文辞语意已尽处为句,语意未尽而须停顿处为读,书面上用圈(句号)和点(读号)来标记。
17、传:训诂学术语。指解释经义的一种体式。
18、注:训诂学术语。是一种解释经书词句意义,兼及订正衍讹的训诂体式。
19、笺:训诂学术语。补充、申发旧注原意,间抒己见的一种体式。此名源自东汉郑玄所作的《毛诗笺》。郑玄解《诗》依据毛传,从而引申生发,更下己意,故名之曰“笺”。后人注书,或宗主一家,并博引诸书以证之,亦称为“笺”。
20、疏:训诂学术语。指疏通旧注并加以引申发挥的一种体式。“疏”之名源于南北朝时讲论佛家的经典,当时称为“义疏”。唐时,“疏” 也称为“正
义”, “正义”也就是厘正、阐发前人的义疏。
21、衍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衍”,也叫“衍字”。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
22、脱文:校勘学术语,简称“脱”,也叫“脱字”。用来指明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
23、平水韵: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刘渊,将同用的韵合并,成107韵,金人又减为106韵,被称为平水韵,又叫“诗韵”。为元明清以来作近体诗者押韵的依据,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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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平仄;近体诗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诗和韵文中构成一种高低长短相互交替的节奏,即所谓的“声律”。阴平、阳平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为仄声。
25、对仗:诗律术语。指诗歌中词句的对偶。可以两句相对,也可以句中自对。对仗一般用同类句型和词性。作为格律要求,律诗中间两联须对仗,首尾两联不用对仗。绝句不用对仗。对仗的类型有工对、宽对、借对、流水对等。
26、流水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指一联中相对的两句关系不是对立的,且单句意思不完整,合起来才构成一个意思,似水顺流而下,故称。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27、借对:对仗中的特殊类型。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令一词相对。如“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取“寻常”本为“平常”之意,但又为古代测量单位,借对数目。
28、破读:又称“读破”。它是通过改变一个字的原来读音以区别意义或词性的方法。例如“衣”字,读yī是本义,表示“衣服”的意思;读yì是破读,表示“穿衣”的意思,词性由名词变为动词。
29、词调:本指写词时所依据的乐谱,后指把前人每一种词调的作品的句法和平仄分别加以概括,从而建立的各种词调的平仄格式。
30、词牌:词调的名称,如“浪淘沙”、“念奴娇”等。
古代汉语名词解释2017-04-09 08:52 | #2楼
1. 疏:古人给古书作注解时,除了解释古书原文(经)之外,还给前人的注作注解,这种经注兼释的注释就叫做“疏”,也叫“注疏”、“义疏”。
2. 读为:古人注解古书常用的以本字说明假借字的训诂术语。其特点是,既注音又释义。 3 读若:古人注释字、词的术语,主要作用是注音,有时也用来说明假借字。
4. 衍文:校勘学术语,也叫“衍字”,简称“衍”,是指古籍因传抄、刻印等误加的文字。 句读:古人读书,常在句末一个字的旁边加个点或圆圈,叫做“句”;在句中停顿处字的下面加一个点,叫做“读”。两者合称句读。
5. 正义:又叫做“疏”,也叫“注疏”、“义疏”,是一种经注兼释的注释。义疏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唐代出于思想统一和科举考试的需要,由官方以指定的注本为基础把经书的解说统一起来,这种新的注疏唐人称之为“正义”。
6. 十三经注疏:宋代学者为了便于查阅,把儒家十三部经书的注和疏加上唐代陆德明《经典释文》的注音合刊成一部书,即《十三经注疏》。这十三部经书的注疏包括:《周易正义》(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正义)、《毛诗正义》(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正义)、《周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礼记正义》(汉郑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左传正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正义)、《春秋公羊传注疏》(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春秋谷梁传注疏》(晋范宁集解,唐杨士勋疏)、《论语注疏》(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孝经注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尔雅注疏》(晋郭璞注,宋邢昺疏)、《孟子注疏》(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7. 古文辞类纂:清代姚鼐编的一部古文选集,选录战国至清代的古文辞赋等,依据文体分为十三类:论辨类、序跋类、奏议类、书说类、赠序类、诏令类、传状类、碑志类、杂记类、箴铭类、赞颂类、辞赋类、哀祭类。所选古文大部分是应用文,而且多数选文社会意义不大。书首有序目,略述各类文体特点及其义例,书中并有评点,宣扬桐城派的文学观点。
四六:文体名,也称“四六文”,就是骈体文。全篇多以四字六字的句子,世称骈四俪六。此文体形成于魏晋时期,南北朝时期成为文章的正宗,唐代称为“时文”,晚唐至明称“四六”或“四六文”,清代始称骈体文。其语言特点是:骈偶、“四六”、平仄、用典和藻饰。 工对:骈体文和近体诗中的一种对仗,因其对得工整,故称“工对”。它要求在对仗中用相同“事类”的词语相对,即天文对天文,地理对地理,动物对动物,植物对植物等。
8. 律赋:唐宋时科举取士所采用的骈赋,要求平仄对仗,并限定韵字,因此又叫做律赋。律赋大都内容贫乏,文字呆板,毫无生气,在文学上没有多少价值。
9. 互文:古代修辞方式的一种,也叫“互文见义”,或简称“互见”。其特点是上下文义互相呼应、互相补充。
10. 孤平拗救:五言诗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第一字,七言诗的“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的第三字,必须是平声字,否则就是“犯孤平”,即全句除韵脚之外只有一个平声字(是“拗”的一种形式)。但“孤平”可以救,即把本句的第三字(五言)、第五字(七言)由仄变平。这就是“孤平拗救”。
11. 破读:是指在阅读古书时,用改变字(词)的读音以区别意义或词性的一种方法。破读音主要是声调的变化,而且大多数是把原来的平声(或上声、入声)字变读为去声;破读的意义和本音的意义之间则有着历史的联系。例如“王”字,在“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读平声,是名词,帝王的意思;而在“大楚兴,陈胜王”(《史记陈涉世家》)中破读为去声,是动词,称王的意思。后者的意义和读音是由前者演化而来的。 三十六字母:字母就是声母的代表字。“三十六字母”是我国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古时的三十六个声母,包括:帮滂並明,非敷奉微,端透定泥来,知彻澄娘,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日,见溪群疑,晓匣影喻。相传这三十六字母是宋人在唐末和尚守温创制的三十字母的基础上增订而成,大体反映了唐宋之间的汉语声母系统。
12. 出韵:近体诗用韵,要求必须用“平水韵”中同一韵部的字,否则就叫“出韵”。
13. 双调:词的一种,指包含两段的词。这两段叫前后阙或上下阙、上下片等。
14. 借对:近体诗特有的一种对仗,指利用一字多义或两字同音的特点来构成对仗。
15. 词牌:是各种词调的名称,如“浣溪沙”、“水调歌头”等。
16. 近体诗:诗体名,同“古体诗”相对而言,包括律诗、绝句和长律。是唐初形成的一种以讲究平仄和对仗为主要特点的诗,也叫“格律诗”。有五言诗和七言诗两种。律诗和绝句的句数是固定的,每两句构成一联,律诗四联八句,绝句二联四句。长律超过四联,数量不限。
17. 一字豆:词当中特有的用在句首起领起作用的单字,叫做“一字豆”,又作“一字逗”。一字豆在语气上有短暂停顿,通常是动词或虚词,大多是去声字,不出现在一首词首句和末句。常见于《沁园春》、《望海潮》、《六州歌头》、《扬州慢》、《寿楼春》、《忆旧游》等双调词中。
18. 重唇音:音韵学术语,按发音部位而划分的声母的一类,即今“双唇音”,发音时气流在双唇间受阻而成音。三十六字母中的重唇音是“帮滂並明”。
19. 绝句:近体诗的一种,全诗共四句,是律诗的一半,故称“绝句”。有五言绝句和七言
绝句两种,分别简称“五绝”、“七绝”。
20. 排律:又叫长律,近体诗的一种。句式、用韵、平仄等方面与律诗相同,但句数超过八句,为偶数句。对仗要求严格,尾联不用对仗,首联可用可不用,中间各联一律用对仗。以五言为常见,七言较少见。多人联句的诗常用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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