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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会会议议程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
大家好! XXXXXXXXXXXXXXXX 项目评标会议,现在开始。
一、介绍参加评标会议的监督小组。
今天参加评标会的监督人员 签到人员名单 。
二、请监督小组宣读评标会场纪律、《评委守则》和《监督人员守则》。
三、介绍评标专家委员,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次评委会由XXX名评委组成,招标人评委_XXX_名,专家评委__XXXX_名,他们是____见签到表__。
评标委员会正式成立。
请评标委员会推荐选出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
经评标委员会一致推选通过____________为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任。
四、介绍开标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的开标会于2012年12月 1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整召开,在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 18日北京时间上午9:30分前,共收到XXX 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并按照程序进行了开标、唱标。
五、发放评标相关资料,了解评标办法。
请工作人员将有关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分发给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评委委员会主任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
六、评标。
评标正式开始,请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分发给各位评委。
进入评审程序后,工作人员向评委发放评标需要的“评审意见表”,请全体评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按评分标准评出相应的得分并汇总,然后全体评委签字并由工作人员收回。
评委会汇总评分数据,在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的此基础上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序,然后全体评委签字并由工作人员收回。
七、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委会完成评标后,由评委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及监督人签字。评标报告中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八、评标结束,工作人员整理评标会场,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九、结束语。本次评标会议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的参与和支持!
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公平、公正的进行评标并对评审结果承担个人责任。
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从事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一切活动,不得互相询问评审结论或打默契分,确需共同讨论的问题应当告知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提交评标委员会集体商定。
3、除评标委员会成员外,评标现场其它人员不得对评标工作发表评审意见。招标(采购)人、评委不得发表对其它评委有诱导性的言论。
4、评标会议结束前,任何参加评标会议的人员不得离开评标区域。确需暂时离开评标室的,必须经监督机构同意,并由监督人员陪同方可离开。
5、评审专家填写的评审记录表、得分汇总表、谈判记录、评标报告等评标资料应无涂改、插字;确需涂改的,应在涂改处签字或按指印。
6、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任何投标人(供应商)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
7、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现场其它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评委守则》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正廉洁、不循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一)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二)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项目代理业主招标除外);
(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四)曾因在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工作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标过程、结果等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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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保管,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工作电话对外联系。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规定评分。对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可研究作出书面决定,报监督小组备案。个别评委评分与大多数评委评分差异过大,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监督小组有权请该评委进行复核或作出解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多数评
委认为该评委的评分与大多数评委的评分差异过大影响了评标公正性的,可报请监督小组同意后以评标委员会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取代该评委的评分。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评标纪律,徇私舞弊,操纵评标结果的,视其情节轻重,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监督人员守则》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淄博市对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工作应当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禁止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禁止监督人员带有个人私利参与监督。
三、进入评标现场的监督人员应当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交指定的人员集中保管,对外联系使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电话。
四、监督人员在监督活动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行使监督职责。监督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宣传和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监督招投标活动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公布的评分办法评分等,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人员在评标活动中没有评比权和表决权,不能对具体的投标文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和发表有趋向性的言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和影响评标的结果。
六、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必须指出的问题或必须纠正的错误,原则上监督人员须经集体讨论商议后,由指定人员向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责任人员指出。
七、监督人员应及时处理收到的举报,可采取查阅评标资料、与相关人员、举报人谈话等手段进行调查。涉及纪检监察对象的,可将举报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八、监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放弃监督职责,泄露应当属于保密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或评标过程等信息,向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通风报信,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越权监督等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笫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给予其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评标会议议程2017-04-08 15:35 | #2楼
主持人: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招标办
一、介绍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及投标单位。
招标评标会的人员:
评委 :
投标单位:
宣读评标原则与方法:
原 则:质量第一 价格合理 资信良好
公开 公平 公正
评标方法:此次评标将根据价格、质量、信誉、服务、业绩、标书响应
综合评比。
二、宣读评标纪律。
根据评标会场纪律规定,评标会议结束前,参加评标会的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评标会场,有急事的同志请提前提出,可以在评标会开始前离开。
宣读评标纪律
三、介绍招标项目情况(专业)
四、检查标书密封是否完好、有效,授权身份核对。按后签到顺序拆标,唱标。
五、投标单位针对投文件的说明,投标单位退场。
六、评委按抽签顺序提问投标单位(有问题的话)。二次报价。
七、评审(等结果)
九、宣布结果(第3天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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