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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来村新梅屯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依靠科学、因地制宜,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四)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现灾害的灾前应急、灾害发生过程中应急和灾害发生后应急。
(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大山包乡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大山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
大山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和抢险救灾工作。
1、乡指挥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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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指 挥 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副指挥长:乡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所人大主席
国土资源所所长
成 员:国土资源所、财政所、派出所、水管站、民政所、卫生院、、安监站、武装部、乡中心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2、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决定并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启动《大山包乡》。
(二)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山包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办公室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乐居国土资源所所长兼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同志组成。
2、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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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乡政府的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信息发布,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6)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部门的职责
国土资源所:承担大山包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构筑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查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乡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害评估,确定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派出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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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站:组织和督促主管部门开展库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民政所:及时掌握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应急救灾款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器械、药品等,及时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安监站:负责灾区的生产安全,并指导、监督灾区迅速恢复生产;并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中心校: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安置就读和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通讯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电力部门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视灾情需要,武装部在乡政府指挥下,负责迅速调集民兵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转移灾民、维 4
护灾区社会治安;其他有关部门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监测和预报
(一)乡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所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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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乡人民政府和昭阳区国土资源分局报告。
(三)建立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检查制度。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
(四)国土资源所要及时将气象、地震等部门发布的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村及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所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 5
的乡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四、备灾工作
地质灾害特别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做好备灾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一)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建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确保发灾后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二)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乡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筹集救灾资金。财政所应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四)加强防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应急防治反应
(一)地质灾害应急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于及时将灾情速报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质灾害发生后,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应在上级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政府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人民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协助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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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土资源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乡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分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山包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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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17-04-04 21:51 | #2楼
为切实做好我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和出现临灾险情后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我校围墙外校道内侧的陡坡处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应重点检查巡查。
二、工作原则:
1、地质灾害应急分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2、临灾应急是指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而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3、灾害应急是指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4、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敬平
副组长:邹卫东
成 员:邹晓敏、刘维、李长江(安保人员)和各班主任
四、具体措施
(一)、前期预防准备
①密切关注市县气象局发布的天气情况,如有台风、强降雨天气,邹卫东老师应立即进行校园安全情况大排查,特别是针对易滑坡地段,应检查排水情况,详细检查是否有裂缝、有新泥块下落等,提高预防巡查次数,并做好记录。邹晓敏主任通知各班主任提前做好对学
生进行安全教育通知,警示学生可能出现的危险,提高学生安全防患意识。
②分时段,落实专人负责。安保人员李师傅每天不定期巡查3次以上;周一至周五,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巡查,如遇特殊天气,应在学生上下学4个时间段,加强巡查;周六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白天由邹卫东老师负责,晚上由李长江师傅负责,视天气情况决定巡查次数。
③周一至周五,如遇特殊天气,当天值日人员负责在学生上下学4个时间段到位监督,引导学生快步通过危险地段,严禁停留或玩耍。
④准备好相应防灾、救灾物资。
(二)应急准备
1、当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领导小组应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首先应在路口设立警示标志,情况较严重时应封路,严禁师生通行,同时值班老师应在校门口(校道口)站立,截停学生或行人,严禁通过危险路段。
2、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1)、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安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如遇陡坡处出现(或可能出现)危险时,邹晓敏主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负责组织班主任带领学生由校门右侧通道入校(返家)。
(2)、工作小组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3)、组织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施工,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三) 组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四)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五、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实行“每日一报”制,遵循逐级上报工作原则。
1、发生地质灾害后,防范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向镇教育组防灾领导小组报告。
2、教育组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防治工作的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学校要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教育组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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