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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地震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地震灾情报告
1、报告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地震灾害,乡人民政府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高强度地震,乡人民政府立即派人了解地震发生的基本情况,在1小时以内报告办、县政府办及县安监局。同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初步处理。
3、报告方式和内容:乡人民政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有关情况。报告内容应注明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破坏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控制措施、事件报告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要信息互通共享。
4、报告的原则:建立严格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漏报、缓报事件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应急指挥系统组成及部门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
成立乡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我乡区域内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控制及应急储备物资的调度。(见附件)。
(二)部门分工
突发性高强度地震处置工作由乡处置高强度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四、控制措施
1、乡党建党政办、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应在30分钟内集合所有干部、武装力量,于1个小时内赶赴事发地点。
2、切断电源,在各主要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干部、群众抢救伤员、搜寻被困人员,疏散群众远离建筑物,防止余震;同 1
时向群众宣传如何做好自我救助、财产保护等。
3、疏通主要道路,做好通讯、水电的恢复工作,切实维护治安,防止不法分子趁乱打劫。
4、调用储备物资,提供初步的食宿服务。
5、控制住局面,等待上级的进一步处理,并做好相关处理记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紧急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安全的区域。各村也要做好应急储备。
(二)资金保障
高强度地震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安排不少于2万元用于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具体情况追加经费。
(三)人员保障
乡机关、各站所、学校干部职工及各村两委班子成员、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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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寨镇地震应急预案2017-04-04 18:49 | #2楼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综合反应能力,明确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援救资源的作用,减轻灾害损失,使地震应急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一、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镇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镇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总寨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人口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恢复建设组。
总寨镇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总指挥长:王顺邦(镇长)
指 挥:李世云(人大主席)
副 指 挥:杨国晓(副书记)
张金霞(纪委书记)
成员:机关各部门成员为各工作组成员。
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由杨国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统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
指挥部的职责:
(1)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
(3)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4)组织余震监测和震情会商,负责震灾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5)负责对外的联络工作。
(6)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1、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程利华同志担任,刘长生、周儒平二同志担任副组长,广播站、文化站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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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王海霞同志担任。
成员:计生办、新农办、能源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村、街道办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负责指导各村、各单位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到预定安全区域,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孕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和心理疏导。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3、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长由王如山同志担任,苏尚全同志任副组长,综
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邓永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程辉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寨卫生院,成员为总寨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卫生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柴建英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丁健、闫生军、刘登福三同志担任,林业站、农技站、畜牧站、道路办、精细化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后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供电保障组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供电所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总寨供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7、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曹军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长生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财税所,成员为财税所、民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和落实工作,提供保障抗震救灾所需物资和生活必须品。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上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8、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闫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村村委会主任担任,成员为各村工作人员、民兵、抢险救灾队员。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民兵一个急分队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9、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张延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葸健同志担任,成员为项目办、经管站、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各村、街道办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区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一般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以下的地震。
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党政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镇抗震救灾办公室汇报灾情,镇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其他等级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按上级政府要求实施。破坏性
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1、镇防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2、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3、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4、保证供电的畅通。
5、加强全镇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抗震救灾人员疏散
全镇按实际情况在各村设临时疏散避难点,每个点应本着宽阔、平坦、附近无高层建筑、特种输送管线、上游无水库的要求设置。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担负本区域内受灾群众的安抚、疏导及开展自救、安全疏散避灾的组织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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