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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时间:2022-03-19 12:35:13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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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关于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为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引导学生进行高质量的学习,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师评学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教师评学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评学的范围

全校本科专业各班级。

二、教师评学的程序与办法

1.教师依据《教师评学评价表》,从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三个方面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评价并合计出总体评价分数。

2.承担合班课(两班以上)的任课教师要分别对每个班级做出评价,分别填写评价表。

3.承担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只对选课的所有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评价,填写评价表。

4.各学院办公室组织教师填好《教师评学评价表》,并统计汇总评价结果,填写《学院教师评学汇总表》,做出评学分析报告。

三、教师评学的基本要求

1.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的常规教学工作,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评学活动。

2.各学院在评学前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评学文件,熟悉评学表各项指标,统一认识,明确目的,严肃认真地做好评学工作,使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3.各学院在每次评学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对教师评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5月21日前将《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和教师评学分析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学评价科,电子版发送到http://cankao.gcw818.com。

附件1:任课教师评学评价表

附件2: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任课教师评学评价表

备注:1.课程性质指:①公共基础课、②职业基础课、③职业技术课、④职业技能课,(只填序号); 2. 选项在A、B、C、D中选择一项;

3.总体得分为教师评学调查表中10项评价内容的合计分数,其中A为10分,B为8分,C为7分,D为5分;

4. 本表由教学单位自存。

附件2:

任课教师评学汇总表

填表说明:1.课程性质为①公共基础课、②专业基础课、③专业课、④实验课(只填序号);

2.合计得分为教师评学调查表中10项评价内容的合计分数,其中A为10分,B为8分,C为7分,D为5分。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教学单位自存,一份交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7—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活动的通知2017-03-14 16:45 | #2楼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信息反馈,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评学管理制度》的要求,学校决定于12月21日—元月5日期间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范围

学院全日制学生。

二、评学方式

1.教师评学活动由各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由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认真填写《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评学信息表》。

2.教师评学结束后,各院(系、部)负责对本部门的评学情况进行整理、总结,并据此进一步强化学生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评学材料的存档工作。元月5日前,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的评学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指导室(知行楼439房间)。教务处将把学风建设较好的班集体向学工部推荐,作为推选优秀班集体的重要参考指标。

三、评学要求

1.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参加评学活动。

2.教师评学由课程主讲教师单独完成。

3.任课教师需对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认真填写评价意见,以便有效地反馈信息。担任多个班级及合班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照所授课程班级分别进行评价。

附件:河南教育学院教师评学信息表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龙子湖校区)教务处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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