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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15:42:23 通知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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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及价值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和财产使用的合理性,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制订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盘点以及实物与账务核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1、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按其自然属性和用途分为四大类: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施。

3、账外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等形成的资产设备。

4、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12月24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1)对自用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盘点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桌椅等办公设施,如果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盘点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责任部门及职责:

1、固定资产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登记建账建卡、分配使用、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系统内调拨、提出处理意见等工作。生产技术部为生产性固定资产监督部门,综合部为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监督部门。根据已有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无台账的以此次盘点结果新建台账)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核算部门进行实物点验,登记固定资产盘点(自查)表(附件1),填写固定资产标签(附件2);对现场点验后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出

现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固定资产出具专项说明(附件3、4、5)。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或配合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查盘点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完好。

3、固定资产核算部门:财务管理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部门根据已有的固定资产明细账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实物点验;与监督部门一起核对盘点表与固定资产台账、明细账以确认盘点结果;配合监督部门进行资产分类;根据已批复的固定资产盘点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做到与监督部门账账相符、与使用部门账实相符。

三、盘点程序:

1、对本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清点,并登记造册。

2、将实物按类别、数量、型号等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填写、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3、按照管理权限上报有关盘点情况,并根据批复进行账务处理。

四、固定资产分类编码

固定资产监督部门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时应按照类别编码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编号,监督部门在填写固定资产标签和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时请按照上表的固定资产类别编码加4

位数顺序编号。

五、盘点时间及步骤:

1、固定资产监督部门在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协助下全面清点所有固定资产,做到不留死角,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

2、根据填报的《固定资产盘点表》进行现场点验,点验完成后签字确认。

3、现场盘点完成后,固定资产监督部门和核算部门根据点验后会签的《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资产盈、亏,闲置、报废等情况。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查明资产盘盈、盘亏原因后报固定资产监督部门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固定资产监督部门编写所属部门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财务部汇总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公司领导讨论。

4、公司对固定资产盘点结果拿出具体处理意见,财务部根据处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关于做好2017年度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2017-03-13 15:14 | #2楼

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真实全面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实物及价值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的完整性和财产使用的合理性,公司综合部与财务部将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实物盘点以及实物与账务核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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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一)核实财产、查清家底,做到账实相符。

(二)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造册登记,并对残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适合我司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长效机制,防止资产流失,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盘点范围:

1、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能够独立发挥作用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按其自然属性和用途分为八大类:房屋及建筑物、车辆、交通设施、收费设施、监控通讯设施、机械养护设备、电子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

1

3、账外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等形成的资产设备。

4、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基准日为2017年12月25日,即在此时间之前购建的固定资产均在盘点之列。

(1)对自用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盘点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桌椅等办公设施,如果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盘点表,并注明总数量。

三、盘点时间及步骤:

2

1、摸底清理统计阶段(12月19日—12月30日)。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要相应成立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本单位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统计,并登记造册。对于因公司历史变革、改制等原因造成固定资产信息变更的,由涉及的部门协调后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工作。各单位根据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附件1),签字确认后于12月30日前上交至财务部。

2、清点核查阶段(1月5日—1月15日)。公司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摸底情况,综合部和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点验完成后签字确认。

3、固定资产汇总整理阶段(1月16日—1月30日)。现场盘点完成后,公司根据点验后会签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与《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核对资产盈、亏,闲置、报废等情况。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查明资产盘盈、盘亏原因后报公司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编写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财务部汇总后形成正式文件上报公司领导讨论。

4、账务处理阶段(2月1日-2月15日)。公司对固定

资产盘点结果拿出具体处理意见,财务部根据处理意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总结完善阶段(2月16日-2月28日)。进一步完

善资产管理,健全制度。通过清理登记资产,要及时发现固

定资产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办法,认真总结推广,对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的,也要吸取教训,找出存在问题,改进管理措施。在账务处理结束之后,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统一建卡编号,及时填写、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由专人负责并定期盘查。

四、工作要求

此次清理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组人员的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管工作。所有的固定资产账目进行一次彻底梳理,在各部门自行清查登记的基础上,综合部与财务部对应账目进行核对,并建立真实、规范、统一的固定资产账目;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小组要对清查登记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有违规违纪的汇总报公司进行处理。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要克服清理不彻底、前清后不清的情况出现。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加快清理工作节奏的同时,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形成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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