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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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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安排,我们于2017年5月,先后深入我市榆阳、横山和绥德3县区的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6个行政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调研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又是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多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人们“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保持了较低生育水平。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大、影响面广,使各项优生优育知识和妇幼保健知识不断深入人心,加之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多子多福的传统生育观念有了明显转变。我们调查的6个乡镇(办事处)二胎及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占到90%,多胎育龄妇女很少,且大多数是年龄大的育龄妇女。基层干部和群众普遍反映,有两个孩子就满意了,再生多了父母会受累。2017年以来,全市人口年出生率最高是9.59‰,没有突破11‰;人口年自然增长率最高5.49‰;年计划生育率最低是95.93%,没有低于95%,较好的完成了当年的人口计划,保持了较低生育水平。但在全省的位次仍然靠后,去年有所好转。

(二)优惠政策兑现到位,起到了很好的利益导向作用。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了50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都能够及时、足额兑现。有的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加大了优惠幅度,榆阳区岔河子乡排子湾村人均1.6亩水浇地,给双女户多留一份地,鼓励双女户不要超生,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注重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建立和完善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绥德县名州镇东街社区常住人口12839人,流入人口3577人,是流动人口较多的社区,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严格实行了“房主、业主”负责制,对流动人口实行挂袋插卡管理,按出租房屋一房一袋,对租房户按所租房屋制卡插袋,中心户长月月摸底,及时变更信息,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管得实,效果好。

(四)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县乡有服务站,村(社区)有服务室,普遍开展了“三查”和妇女病检查服务,重点对象的“三查”率达到了98%.以上。同时加强以“三网一库”( 政务信息系统、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和人口基础数据库)为主体的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横山县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形成了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为骨干,乡镇计生服务站为依托,村(社区)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格局,较好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我们在基层调查时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农村“一孩半”和干部职工“一孩化”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超计划生育现象。2004

年,我市调整了农村生育政策,改变了原来的“两孩”政策,规定一胎生了男孩的家庭不能再生育,一胎生了女孩的家庭还能再生一胎。实际上农村真正只有一个男孩且不准备生育的家庭并不多,不少双女户也还想再生一胎男孩。干部职工超生的也不少,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了无证结婚、非婚生育、包二奶、假离婚生孩子等现象。

(二)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出生婴儿性别比居高不下。据我们对县、乡、村、医院近三年出生婴儿调查,性别比在100:125—100:165之间,其中一孩在100:100—100:144之间,二孩在100:158—100:250之间,多孩绝大多数是男孩。总体上看有几个特点,男孩明显多于女孩,而且有越来越多的趋势;性别比随孩次递升;性别比失衡主要在农村。

(三)出现了人口老龄化现象,而且将越来越严重。榆阳区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突破10%,绥德县2017年以来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一直在10%以上,且逐年增加,全市2017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2.25%,突破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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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体系不完善,导致一些虚假,造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压力大,队伍不稳定。现在的考核方案是1990年制定的,指标过于严格,不切合实际,导致基层弄虚作假,一级哄一级。比如超生,大家都知道有,而且进行了处理,但不敢往上报,报了就扣分,只好瞒报,其实计划外生育没有得到全面控制。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严格的考核指标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加之从上到下对计划生育干部处罚的多,奖励的少,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特别是社区计生干部待遇低,不稳定,给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带来很大困难。

以上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思想观念陈旧,政策本身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协调等等,具体分析是:

一是超生处罚措施不到位,对超生者没有形成压力。计生干部求稳怕乱,缺乏强硬的手段和应有的工作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严重不到位,《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计划外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实际工作中是协商交一小部分了结。特别是对干部职工超生的行政处分不到位,我们调查的三县区甚至全市近三年都没有处理过超生的公务员,这并不代表近三年没有超生的公务员,而是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

二是相关部门配合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办理有关证照时要严格审验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市早在1998年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场会上,决定推广“房主、业主”负责制和“一证管多证”的管理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衔接,加之重视不够,协调不力,总体上没有形成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的工作局面。据榆阳区反映,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全区有流入人口14万人,流出人口4万人,流入人口大部分租房住,工作人员叫不开门,有的今天住在这,明天又住在另外地方,有意逃避计划生育管理,个别超生户甚至暴-力抗拒检查,殴打计生管理人员。流出人口更难管理,由于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居住范围广,追踪管理路程远,费用高,发函协查回复率低,真实性差,很难做到有效管理。

三是一些地方和单位计划生育管理不严格,存在管理盲区。绝大部分地方对育龄妇女不参加“三查”没有强硬约束措施,育龄妇女“三查”率达不到100%,有的乡镇在90%左右,甚至更低。有的单位对请长假、外出学习、结婚不办证、离婚、丧偶的职工管理不严格,“三查”反馈不及时,个别的甚至包庇纵容超生;有的干部职工权利大、关系硬,不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照样申请了二胎指标;有的企业下岗职工,单位不移交,办事处又没法管,导致偷

生、抢生现象。部分中省市驻榆单位不能遵守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原则,计划生育管理不力。火车站、中能煤田、银河电厂等知名大企业拒绝配合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榆林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由榆阳区干职办管理,但该区居民的计划生育责任不明,无法管理,桃园小区成了超生者的“避风港”。

四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养儿防老仍然是广大群众的本能选择。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群众认为有两个孩子就行了,但是必须有一个是男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很少。加之,农村“一孩半”政策本身会导致男孩多于女孩,造成性别比失调。

五是由于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了较低生育率,年轻人口相对数量减少。加之,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寿命大大延长,导致出现人口老龄化现象。

三、对进一步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几点建议

完善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政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应首先从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入手,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力度,加大计划外生育处罚力度,加大工作创新力度,采取一切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确保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坚持宣传教育工作先行,进一步转变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提高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自觉性。应该做好长期、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内容,拓展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大人口意识、新人均观念、人口健康目标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核心内容,进户到人,入心入脑,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转变生育观念和提高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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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合榆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造性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

1、为从根本上解决性别比失调,人口老龄化等社会问题,应适时调整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11条第3款,“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农民,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的规定,协调省上相关部门,争取将我市划为人口稀少的高寒山区,允许农村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可以选择一男一女。城市继续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

2、在全面落实现有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的就业问题。将《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 农村独生子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的双女户,凭独生子女证或者绝育证明享受劳动、乡镇企业管理部门在招工和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扩大到城市居民;并对所有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在市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时给予适当加分,帮助其就业。

3、加大对超计划生育对象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开除处分;企业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超生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降低一个工资档次,情节严重的,分别给予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超生子女的父母系农民的,不再增加宅基地指标、承包地和各种集体财物的分配额度。”特别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超生的,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处罚必须到位,彻底改变工资制度改革后既不影响工资待遇,又不影响提拔重用的现象。

(三)加强部门协调,实现齐抓共管,切实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

1、应进一步深化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流出地应严把“婚育证明”办证关和外流地“三查”证明反馈关;流入地应严把“婚育证明”审验关和节育措施落实关,使双向管理及时对接,不留盲区。

2、应全面落实“凭婚育证办多证”的工作机制。公安、民政、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城建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审批办理各种证照时,要认真核查《婚育证明》,对没有《婚育证明》或未经有关部门审验的,一律暂缓办(发)有关证照。

3、应依托社区管理,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工作机制,使其真正担负起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责任。应在全市推广绥德县名州镇东街社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经验。

(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计划生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1、解决县区干职办、流动办工作人员既不是公务员又不能评职称的问题,将其参照公务员管理,解除两办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2、针对社区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社区,编制统一安排在街道办计生服务站。

3、将乡镇医院与计划生育站合并,实现资源共享,解决计划生育站技术力量不足和乡镇医院病人太少的问题。

4、加大农村“三查”工作力度,并与“三查”工作相结合,全面启动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做到人性化管理,经常化服务。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体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 应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 应将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任务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的作用。

3、 应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建立一套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操作性强的计划生育工作考核体系,对过去的一些过时的考核内容应做调整,该奖的奖,该罚的罚,促进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汇报2017-03-10 11:11 | #2楼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在我就全区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2011年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

***地处咸阳城区东部,总面积272平方公里,辖1镇9办,共38个社区,130个行政村。近年来,在省、市人口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狠抓计划生育质量管理,以国家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和省级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为载体,不断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模式和综合治理机制,以诚信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为契机,努力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截至9月底,全区总人口为42.05万人(其中育龄妇女79728人);年内出生2691人(其中男孩1404人,女孩1287人),死亡1149人。人口出生率为6.4‰,自然增长率为3.67‰,计划生育率为9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9。

1

一、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兑现落实各类奖励优惠政策作为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广泛宣传,严格程序,规范运作,落实资金,逐步形成了“政府投入,部门配合,群众满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们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宣传,严格审核,强化监督等方法,有力推动了法定奖扶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按照调查摸底,三级公示,逐级审批,网上录入,办-理-证-件,发放存折等程序,做到奖扶对象不漏一人,不错一人。2017年全区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39767人,落实奖扶资金75.4万元;2011年,全区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43046人,落实奖扶资金109.8万元。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为了不断完善我区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我们在推进奖励扶助工作的同时,根据《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下发了《关于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办法的通知》,区人口计生、住建、财政、土地、人社、农林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的通知》等一系列计划生育优惠文件,极大的促进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2017年,全区共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132.1万元;落实城市独生子女补助金650.8万元;在危房改造中对37户计生家庭补助资金21.2万元;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 2

共向360户计生家庭投入资金4.5万元;在集体收益分配中为189户计生户通过增加土地补偿款和减负土地承包费的形式共优惠资金106万元。2011年,全区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148万元;落实城市独生子女补助金511.4万;危房改造向24户计生户落实资金18.4万元,在新农保试点工作中为575户计生户投入资金14.7万元。在集体收益分配中,共为216户计生户优惠资金243.7万元。

(三)计生家庭创业工程实施情况。2017年,按照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方案》文件要求,我区及时下发了《渭城区创业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创业工程领导小组,按照“资金捆-绑,重点扶持,示范带动”的原则,把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一村一品规划相融合,在选择项目上做文章,在加大投入上下功夫,因地制宜,严格程序,促进了全区创业工程顺利实施。全区初步形成了无土栽培大棚、百亩葡萄园、都市一分田等创业基地。2017年确立帮扶家庭200户,落实资金20万元。2011年确立帮扶家庭209户,落实帮扶资金20.9万元。

二、2011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行政和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今年,我区以诚信计生示范县区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为重点,加快区、镇两级“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积极开展人口计生便民维权服务活动,推进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建设,全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抓创建,打造依法行政工作新亮点。今年,我区担负省级诚信计生示范区和全国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任 3

务,对此,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的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学习河南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区诚信计生活动实施方案》、《**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创建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办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了区、镇办、村居三级诚信计生联络员制度,共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57991份,覆盖率达到了83%。在全力抓好**办依法行政示范镇办的创建同时,要求每个镇办都要抓好诚信计生示范村居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普法宣传,统一规范了各类挂牌和帐表卡册。

二是抓阵地,创新服务理念。我们始终树立“为民、便民、利民”的优质服务新理念,按照《省人口委关于建设县乡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建设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列为今年人口计生的重点工作。按照“阵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本化”的建设标准,于今年6月份,建成了区级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8月份,**办、**办、++办等7个镇办的镇级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也相继建成。为了推进镇办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区人口计生局对建设便民服务大厅的镇办,通过以奖代补形式,为每个镇办配备1台电脑,补助2-5万元,有效提高了镇办的工作积极性。目前,已建成的便民服务大厅都投入正式运行,方便了群众办事,受到一致好评。9月份,**市电视台对我区的计生便民服务大厅进行了专题报导,在全市反响强烈。

三是抓维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们把打造阳光计 4

生,推行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在全区建立了每月5日“诚信计生公示日”制度,要求各级必须做到计生政策、奖励扶助制度等“五项公开”。在便民维权活动中,我区充分利用政府行风专线平台,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完善监督、投诉机制,全面启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解答群众咨询。修订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联席会议制、限时承办制等11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区、镇办、村居三级共162名信访联络员网络,实行人口计生系统领导值周信访接待和下访制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条例》贯彻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新《条例》实施后,我区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和量化。同时,邀请省、市人口委有关专家对全区所有新任镇办计生主管和村居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抓住重大节日、农忙季节等流动人口返乡高峰期,采取致慰问信、文艺节目演出等形式,在流动人口聚集地面对面进行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知识咨询和《条例》宣传,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义务、权力认识。从去年起,全区累计组织流动人口各类培训7次,发放流动人口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规范了流动人口办证程序。依据新《条例》规定,制定下发了《渭城区关于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范围缩小为成年流动育龄妇女,对

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流程、时限要求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落实了与流入人口户籍地、流出人口居住地互通信息的双向管理模式。三是落实流动人口免费服务项目。在流动人口密集的社区安装了流动人口避孕药具自助领取箱,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致富信息、就业岗位。今年我区在部分社区建立了“流动人口爱心超市”, 开展了“为流动人口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通过发放“爱心倡议书”,公布“爱心捐赠”热线电话等形式,为“流动人口爱心超市”提供财物保证,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凭社区发放的爱心券可在超市领取所需的生活用品。

(三)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和经费管理情况

在计生药具管理中,我区能够根据基层需求有针对性地按计划采购,发放渠道畅通。区计划生育服务站落实药具出入库的质量检查和在库养护,区、镇、村三级发放网络完善。为了拓展药具发放途径,今年在12个人口较多的社区新增了15个免费取套机。通过每月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排查,全区未发现免费药具流入市场,无挤占、挪用药具专项经费问题。

(四)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开展情况

今年,我区把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信得过活动和创建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示范单位,作为打牢基层基础、提升管理质量指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成立了计生统计数据质量督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同时,设立了区、镇办、村居三级计生统计质量监督员,对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的数据信息进行监督。

对基层计生统计质量进行不定期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与村居专干工资挂钩。对统计误差率超过2%的镇办,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大宣传,设立有奖举报制度。我们先后印制了《统计法》、《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在落实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中,利用来信来访、设立举报箱和网上举报、电话举报等多种形式受理举报案件。三是认真摸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为了防止人口漏统和出生人口漏报现象发生,我们利用二个月时间,要求各镇办逐村逐户进行了全员人口信息核查,有效提高了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截止目前,数据库人口覆盖率达到98%以上,出生政策属性差错率和出生人口性别差错率均控制在2%以内,个案数据项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和数据更新及时率均达到96%以上。四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计生统计质量。按照“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快捷高效、保障安全”的要求,建立了区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统计等多个部门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定期信息交换和对比,进一步提高了人口计生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加大投入,完善信息化网络设施。今年,按照省、市统计信息要求,我们投入28万元在区人口计生局办公楼前安装了大型电子屏幕,用于人口计生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在基层信息化建设中,先后投资120万对区镇两级机房硬件设施进行了全面更新,为镇办和村居配备了90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六是强化培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加强了计生干部的统计政策法规、统计技能和信息采集等应用技术培训,先后组织了4期

集中培训,共培训320人次。目前,镇办统计信息员均为大专以上学历,村级统计信息员均为高中以上学历。另外,通过自查,全区2017年至今无人口计生统计违法行为发生。

(五)出生实名登记与二胎全程优质服务工作情况

我们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作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区关于加强出生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把出生实名登记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出生实名登记管理情况、出生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和出生户籍登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辖区卫生医疗单位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出生人口信息,出具假医学证明的行为, 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保证了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真实准确。在二胎全程优质服务工作中,对符合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夫妇,镇办包村计生干部及村专干进行定期随访,区服务站对服务对象每月15日进行优生检测,同时,由镇办督促再生育妇女在指定医院进行接生。

我区在人口计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尚不能满足育龄妇女的要求。在实施“母亲健康工程”中,有限的医疗设备难以对全区育龄妇女进行全面的生殖健康检查治疗;二是二孩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监管难度大。因辖区内省、市直管医疗机构较多,出生人口日报告制度不能落实到位,给打击“两非”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三是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人员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统计

工作的信息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村部分统计员文化程度较低,已不适应新的统计工作要求。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查找不足,寻求对策,积极探索新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狠抓质量管理,打牢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奖扶政策,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力争使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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