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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医改的思考
学校医疗改革专项课题理论研讨组于2017年4—6月期间学习了我国医改政策相关知识,围绕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背景、国内外医疗模式的比较分析、医疗体制改革的动态等专题进行了系统学习研讨,并对我校第一附属医院和河南宏力医院进行了实地考察,赴济南听取了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秦佰益院士《医疗体制改革的路还很长》专题报告。6月中旬课题组就以上学习研讨和考察情况撰文,作为第一阶段研究成果。
一、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回顾
我国医疗卫生发展经历了两个不同阶段,第一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50—80年代初期),第二阶段是市场经济体制时期(1985年至今)。
1.计划经济时期
我国的医疗制度始建于50年代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国有医疗机构为主体,在城市以全供给公费医疗覆盖城镇居民,农村则构建了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以计划配给的福利分配方式,由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制度,形成了分级医疗体制。这个时期医疗卫生事业成绩显著,被一些国际机构评价为发展中国家医疗卫生工作的典范。
2.市场经济时期
1985被称为中国医改元年,从1985年医疗卫生改革启动,到2017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课题组研究报告得出“我国医改基本不成功”,期间20年,先后经历了五次较大的医疗体制改革,尽管每次改革的背景不同,任务不同,效果大小不同,但都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需要。
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医疗卫生体制的五次改革,主要成效有:1)通过竞争以及民间经济力量的广泛介入,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2)医疗服务机构工作效率普遍提高。管理体制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普遍提高。带来的消极后果主要有: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2)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3)简单照搬国企改革模式,让公立医疗机构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造成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趋利欲望增强。
改革中凸现的一系列问题,导致了消极的社会和经济后果。不过在改革开放多元化思想的碰撞中,人们已经认识到:基本医疗服务与一般商品及服务具有很多不同的特征,不能单纯依靠市场来组织和提供,政府理应对国民健康承担主要责任,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必须告别国企改革的逻辑,强调公益性。在医疗卫生领域成为社会矛盾最突出最激烈的领域之一时,新一轮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新医改方案解读
新医改达到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二是分担疾病的经济风险,三是增加社会满意度。
新医改方案的基本原则:一是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二是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三是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四是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1.新医改方案框架及医改走向
新医改方案的总体框架:“一个大厦”和“四梁八柱”(陈竺)
“一个大厦”指新医改方案的总体目标,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四梁”指新医改方案的核心内容,即: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这四大体系;“八柱”指新医改方案的主要政策措施,即: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和健全完善的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新医改后,国家要建设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2.新医改方案中的热点问题
如何落实、如何制定操作性的配套措施,还处于酝酿中。其中,政府如何投入、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如何改革、大卫生部如何构建、管办分离如何实现等关键性问题还存在争议和讨论。
1)政府投入问题。
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不低于5%是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要求。但政府毕竟还要受到财力的约束,需要在支付能力和健康需求之间寻求平衡。
在基本医疗服务领域要求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分担费用,这里的“社会”指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保险。新医改方案将采用“供需兼补”,但还没有明确的百分比。政府对供方的补贴,首先投入的是基层、社区和农村县乡村三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办法,实行严格的管理。对于需方,政府主要是补贴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特别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政府投入时,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投入比例怎样确定?对需方的补贴采样何种形式?在购买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时采用何种途径等都还没有详细的规定出台。如何使得补供方(医院)的投入真正落实到需方(患者)身上,在减轻看病费用和公益性前提下,又如何保证医院服务的效率、谁来监督政府投入的效果?都是未来要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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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
对于上一轮医改的失败,人们认为都是市场化惹的祸,所以“市场多一点”还是“计划多一点”,成为新医改方案讨论的热点。以政府和集中计划为导向的体制,更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和宏观效率。而一个以竞争市场为导向的体制,更有利于实现生产的微观效率和增进消费者的满意度。目前,任何国家的现有医疗卫生体制都是政府和市场在某种程度上的结合。新医改方案将以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不会彻底抛弃市场成分和市场体制,也不会回到完全由政府主导的另一个极端。
3)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问题。
新医改涉及融资政策、价格、税收、资产处置权、社会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如此多的机制调整,存在众多的改革对象和利益受损者,难度较大。医院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对恢复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减轻群众的负担肯定是有益的;但是收支两条线实施之后,医疗系统的效率如何保证?需要有一个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来保证。
4)大卫生部关键性权利归属问题。
机构改革方案中,原药监局已归属卫生部管理范围。但从各方反映看来,这仍不“解渴”。构建“大卫生”的前提是厘清现有各部门的卫生行政权限边界,首先,经费谁来管?医疗卫生有两部分经费,一是医疗保障的经费即医保经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还是卫生部门管?二是直接给卫生事业部门的经费,由卫生部门管,还是由负责拨款的财政部门直接管?其次,卫生服务定价权由发改委管还是卫生部管?第三,医保由谁来管?第四,医疗和医保的统一问题。目前,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实际分散在社保部、卫生部、民政部、保监会等四个部门管理。一些专家认为要把医保部门纳入卫生部门管理;一些专家认为,应该设立一个独立于卫生和社保部门的半政府机构来管理医疗保险,包括新农合、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但是无论谁来管,都应该另外成立非营利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理想状况是把人事、钱、基建、价格等都归到统一的部门管。”但是很难实现。还有人认为,医疗卫生系统可以分为筹资保障、医疗卫
生服务、行政管理三个不同功能的子系统,按不同归属分出不同的卫生管理模式——大部制(一个部门管理三个子系统)、中部制(卫生服务体系和管理监督体系分开)、小部制(各子系统都由不同部门管理)等。
另外,公立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院怎样布局?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的比例怎样控制?区域卫生规划时,区域医疗中心与社区医疗如何布局,如何有效形成区域医疗中心的有序竞争,让百姓得实惠等,都是新医改方案中大家关心的话题。
三、对医疗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
1.对社会建设的作用。
卫生事业关系民生和社会和-谐,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壮大,加上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会打破老百姓对生病后无钱可医的担忧,增长对生命的预期,在城乡居民不再为生病发愁时,可以大大刺激消费。另外,可以缩小城乡差别,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2.新的医疗体制下的医学人才培养。
随着新的医疗体制的形成,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也随之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首先,医学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战略目标,在医学教育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阶段、各个场合加强正确的价值观教育、伦理道德教育,强化国情教育和“大卫生”理念的培养。其次,要大力培养医学实用型人才,尤其是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才,政府将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给予优惠,解决人才队伍不稳定等难点问题。第三,社区卫生服务对医学人才要求更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需要大量全科医生,专家认为,按照最低标准,我国五亿城市人口至少需要16万多全科医生,目前只有不足4千人,而且本科生不到20%。全科医生需要重点掌握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理、常见疾病和慢性病的处理与管理、多发病群体的饮食指导与合理用药等,还要有社交技巧以及可提供健康咨询的全面知识等。所以作为医学院校,要不断研究,探索多途径培养方案、多形式课程体系、多种培养目标。第四,对公共卫生的重视,会需要一批懂得医学专门知识和公共卫生的人才。第五,医保制度体系的建立,将提供一个非常大的人才市场。第六,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会发展更快。第七,医学领域国际合作会更紧密,适宜国际竞争的医学人才将更受医疗机构的欢迎。
3.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医疗机构(大医院)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新医改方案出台后,医疗卫生领域将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防分开、非营利与营利分开。卫生资源进一步整合,形成城市两层结构医疗服务体系,即区域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将采用双向转诊机制,因此二级医院将分流、改造、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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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医疗机构带来的机遇。
第一,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向更加明确,发展原则和思路更加清晰。
第二,随着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与职责更加明确,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病员的分流、医院分工会更加清晰合理,病源及其支付能力会进一步得到提高,看病的会增多,市场将进一步扩容。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基本药物供应将得到保证,医院服务能力和医疗需求的矛盾会得以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等问题将得到解决。
第三,随着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及科技、人才、信息、法律建设的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将逐步得到落实,政府对医院的投入将逐步加大,这些为医院的发展和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益化提供了充分的必要条件。
第四,国家对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提供高端医疗产品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管理,有实力的医疗机构进行对外拓展就有了政策上的支持,市场拓展机会更多,空间更大,环境更宽松。
2)医疗机构面临的挑战。
第一,大型医院的医疗市场份额可能逐渐缩小,收入减少。随着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建立和功能不断完善,病员和医生资源将向社区逐步分流。大型医院需要重新找准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根据服务对象、医疗需求质和量的变化等,有效整合院内资源,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改善和调整结构布局和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扩大发展空间。
第二,经济收入增长压力更大。国家近期对城市三级医院的投入不会有较大幅度增加,医院不再享有以药养医和财政补偿的双重机制。政府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控制医院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严格医院高新技术准入,抑制医疗范围盲目扩张。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医生、医院、药品、检查的一元化经济利益共同体将被打破,创收手段更加单一,创收压力会进一步加大。医院要适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模式,走良性发展的轨道。要充分利用医疗保障制度迅速发展带来的机遇,管好、用好医疗保险费用,转变观念,适应按病种结算方式。
第三,医院内涵建设及管理面临挑战。随着法律制度和监管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医院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规范的医院运行机制,强化依法办院,实施精益管理,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施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安全。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实施以人为本的管理,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确保医院整体运行绩效持续改善,保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和同步提升。
(注:该研究成果成稿于2017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0月正式公布新医改方案,并公开征集意见)
医疗改革专项课题理论研讨组 冯 杰 王宏玲 段东印 李保昌 陈启兵 于连-发 郑会绍 王广志 张献领 李 庚
新医改的思考2017-02-19 21:45 | #2楼
通过个人近20年的临床实践和对医疗卫生事业及社会的观察,个人得出以下对医改的观点,供大家笑品:现详述如下:
一. 政府如何筹资与监管?这是所有问题的核心。
在这次新医改的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政府的投入不够。其实政府投入不是不够,我看已经够多的了,问题是体制的腐-败,资金没有正确地有效使用,重复建设,大量浪费到处可见。但不管怎么说,加大投入是好事,要维持投入,保证正常资金流动,解决免费医疗等所有的问题,那么有效的政府筹资问题就必须法律化。这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1,筹资多少?2,向谁筹资?其次,要解决筹资后资金管理和筹资给谁的问题。
在中国,目前的医疗保险机制,其筹资方式基本是政府行为,其目的是低水平,广覆盖,让大家都来加入保险机制。其特点是较为公平筹资,先由政府和个人出资,依收定支,大家比较平衡。其缺点是筹资不科学,富人过分占有医疗资源,穷人得不到有效的及时医治,资金管理困难,流向有明确的权力因素,市场化调控差,浪费严重。
个人认为,现有模式不会长久,因为他解决不了社会的根本问题。我们认为,要想解决问题,就要把事前筹资变为:事前政府财政筹资及事后政府向当事人个人筹资转变;政府筹资好办,现有的资金量足以满足
实际需求,关键看你怎么支付给医疗机构,象现在的模式,再多资金也不够用。至于向个人筹资,这个难度比较大。这首先需要公安系统建立较为完备的户籍系统和较为可靠的个人及家庭收入的经济情况以及个人的社会信誉度等评价系统,并要求定时更新,政府依据每年当地的医疗实际费用总额,扣除政府投入的一部分后,剩余部分应按人均分配的两倍向高于当年各地人均收入的家庭和个人抽取,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政府并直接向患者筹资,对患者进行分类,具体如下:
患者家庭或个人人均年收入设为 : A
当年当地社会人均年收入设为: B
患者当年医疗总花费设为 : C 则
当A<B时,当年个人或家庭的C不支付,但必须申请国家支付。
当A≥B时,若C≤1/3A时,个人或家庭全额支付。
若1/3A≤C≤2A时,个人或家庭支付50%
若C>2A时,则个人支付2A元,但余额部分必须申请国家支付。
国家筹资的目的是用于患者,所以向患者筹资不能影响其生活为目的。具体的问题还需要专家测算,政府在实际中总结才能逐步完善。对于个人的资信档案建立,必须由政府完善,每年更新等方能让政府筹资顺利完成。
国家筹资的方式,不再多议,但对于患者的筹资,应该是在其治疗结束或一定的治疗周期后进行。对于一定时间后不愿出资的家庭或个人,政府应该强行从其单位或个人账户上扣除,并建立不诚信档案等制约个人信誉。
第二点,政府如何监管。在目前的医疗格局中,政府对医疗卫生的职责是缺失的,监管肯定是无力的,加之对公立和民营的两种极端思想,管理是混乱的。真正的医政法规等法律条文对于所谓的“公立”本身就是一纸空文,毫无任何法律及法规的价值,也就直接导致了所有的“公立”部分单位胆大妄为,违法乱纪,监管困难,而部分民营乘机乱来,从中牟利,对于那些真正想做福利事业的单位或个人,却形成了阻力。因此,管办分开,秉公执法,是保证下一步公平监督,监督到位的基础。是医疗服务走向良性发展的必须。 过去政府的监督是事后监督,而新医改体制我们要求是事前及事后监督。事前的监督应该是在投入总数,规划设置,准入条件,患者就诊时的条件,转诊的条件,报销或补助的标准和单位或个人能力等方面公平,
公开把关;事后的监督,应涵盖医疗服务的各个方面,如医疗机构的条件,能力,容量和服务标准,群众评议,发展方向,收费是否合理,政府是否能够满意,政府支付能力是否和医疗机构的服务对应等等。预付费制度改革后,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救助,看病贵问题应该不会存在,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更具有话语权。医疗机构的过度医疗会自行受到限制。政府只支付合理的,基本的,必需的和明确的已产生的医疗行为费用,对于过度的,超标准的和不明确的费用,政府可以拒付甚至加大处罚等以规范其行为。 总之,政府勇于承担职责,正确筹资与监管,是医改成功的关键。
二.改革现行的预付费制度,是解决群众看病贵,医疗机构过度追逐利润的关键。
现在的中国卫生界,怪事层出不穷,有过度医疗的500万,100万明星医疗单位,也有见死不救或到处抛弃患者的公立或民营医疗机构,更多见的是一幕幕的无钱医治,到处筹资艰难的辛酸故事,更有无钱医治抢劫和偷盗、卖身或卖器官的故事。这一些到底说明了什么?大家都归罪于中国的医疗费用高,老百姓看不起病。行内就有很多医务人员甚至全体叫冤:我们整日工作,风险又高,工资其实很低,待遇一般,患者的花费有高的,也有低的,其实和国外的比,少的可怜。那么原因在哪里?其实很简单,就在于一个预付费制度造成的恶果。
预付费制度的实施,其实是政府推卸对社会,医疗机构筹资和监管的职责,说白了就是政府不作为。因为患者看病要先付费, 所以医疗机构就不怕经营中的任何风险,因为先付费,钱由医疗机构掌控,所以一些花费患者就必须听从医院的,多收少收医生说了算,没有钱,就是马上很快能筹到钱,你有了急症也要等死,得了大病,因为要先凑钱,所以凑不到钱的患者延误治疗,放弃治疗甚至自杀的随处可见。因为要先付费,导致的延误死亡,医疗纠纷更多。先付费,后治疗,推卸了医疗机构和政府应尽的职责,违背了医德和人文常规,让医务人员背起了黑锅。先付费的优点,就是解决了医疗机构的运转经费问题,医疗机构可以不接受患者和政府的监管,我行我素,政府不需要为了医疗机构的运行经费烦心,患者也就认为没有钱先治病,是不应该的,治不起病是命不好。其实这是政府责任,是制度问题,我们应该改变,而且必须改变,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
改革现行的预付费制度,那么,怎么解决患者就诊中所产生的费用问题,就成了医疗机构和政府所关心的大事。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是能办到的,那就需要政府先解决如下几个问题:1,患者如何支付费用?
2,患者支付的标准是多少?3,政府如何监管?这些问题必须制度化,法律化方能解决问题。 1,患者如何支付费用?
首先,如何付费?应该确定,只要患者是急症的,皆应该先救治,治疗结束后或病情稳定后再查验证件,确定要求付费,患者无力支付的,可以申请国家支付,由国家民政部门调查核实执行;个人有支付能力不愿支付的,由医疗机构上报国家规定部门强行支付,但相关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先行垫付。
其次,慢诊患者,必须先行预约,对于有支付能力的,按实际费用支付就诊,若超出个人支付能力的,亦可以申请国家支付;对于没有支付能力的,可以先到民政部门申请验证
,出具相关手续后,再预约就诊,所产生费用由民政部门支付。
再次,慢诊和急诊无主人员,由医疗机构申请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核实后出具相关手续,费用由民政支付,治疗结束后送返福利院等单位。
对于患者就诊过程中,凡是已经达到治疗标准的,继续由患者或医务人员形成的过度医疗,占用国家医疗卫生资源的,必须要求个人加倍支付或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国家不承担相关费用。
相关就诊和付费流程图如下:
慢诊有支付能力的患者→→预约→→规定接诊数量→→确定接诊费用
↓
慢诊无支付能力的,先到民政备案核实,出具证明等,并联网查询↓
慢诊无主患者 住院治疗←←确定治疗方案
↓ ↓ ↓
医疗机构申请民政核实并出示证明 ↓ ↓
↓ 出院 门诊治疗
接诊治疗 ↓ ↓
↓ ↓ →→ ←← ↓
↓ ↓
→ → → → → → → → 发生费用按规定程序支付
↓
无力支付的,由民政支付
2,患者支付的标准是多少?
改革了预付费制度,大家最大的担心是医疗机构的经费是否能够足额按时到位,以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在明确了政府职责后,只要政府按民生工作的需要,制度化后应该不成为一个难题。但紧接着的一个问题就会出现,那就是医疗机构应该怎么确定收费标准?患者到底应该支付多少?后付费,医疗机构会不会乱收费?等等问题。其实,问题只有一个,监管前必须确定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而且应该全国统一才比较合理。
确定患者的支付标准,就必须了解医疗机构的投资目的和运行成本,运行方式和财务监管方式。我们现在大家都普遍承认,医疗卫生事业是人类的福利事业,是不能够依此用来谋取利润的。也就是说,无论社会投资,或个人投资。亦或国家投资的医疗机构,都不应该牟利,国家应该统一管理模式。有了这个目的,我们就可以确定,医疗机构的利润应该是零,或利润部分全额上缴国家财政。那么,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是需要成本的,他的成本主要来自于医务人员的劳动工资报酬和国定资产投资成本,维护(修)成本,医疗过程中的药品及材料成本和行政后勤人员的工作报酬成本以及发展资金的需求和人力部门的社会福利成本等等。
作为福利事业的医疗机构,其固定资产应该由国家全额出资,或有社会或个人捐赠出资。因此在制定收费标准成本时应该不考虑此类因素。只要是固定单位的人力资源,同样个人的社会福利也应该是国家出资,单位的日常维护(修)等办公经费也应该是国家的,这样,国家就必须全面严格掌控医疗机构的财务方能有效运行。医疗机构的收取费用只有两大项,那就是医务人员自身的劳动价值和医疗过程中的药品及材料成本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报酬。同时,国家也可以让医疗机构增加收取发展经费成本,以促进医疗机构个体的竞争发展。
药品及材料的价格虚高,一直被认为是百姓看病贵的原因之一。其实,后付费后,国家不怕其虚高。国家支付给医疗机构时,或患者个人支付时,不能按医疗机构给出的价格支付,只按国家统一牌价支付。国家必须从药品和材料的出厂时确定其到医疗机构的统一价位,不应该有地区和不同医疗机构给出不同的价格。凡不是国家统一价位的基本药品和材料,国家和患者一律拒付。对于确需的个人,必须事前申请,个人提
前付费。但要严格审查。这样,虚高的药品和材料就不会存在了。
剩下的就是医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医院发展资金,后勤人员工资等问题。国家应该确定不同医疗机构的行政后勤人员的总数及所占费用比例,并按标准纳入发展资金的经费成本中收取。这样,患者就诊时,只需要支付两大块,一份给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无条件地及时兑付给劳动者,一份交给医疗机构,用于医疗机构发展及后勤人员工资等等。
这样,我们就可以基本有办法确定了医务工作者的劳动报酬。医务工作者是一线工作人员,应该是社会人,自由多点执业,因此,他们的劳动是应该计酬的,在医疗机构内,分为两部分,计量和计时。对于外科临床人员,现有的国家物价收费标准是能够满足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各项需求的。而对于以门诊医务人员和内科工作人员的,我们就必须按照计量和计时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收费标准,一般而言,每个特别精力旺盛的工作人员每天按接诊30人计算足矣,否则会导致医疗风险。因此,每月按参照公务员双倍工资约6000元计算,每人每月工作22个工作日计算,则每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应该支付此类医务工作者270元以上,每个人员每天接诊30人计算,则双倍计费应该为每次患者支付20元医疗服务费即可。若要多工作,也应该在保证效果的基础上限量。多出处罚为宜。这样,医疗机构和患者与医务人员间的关系就会平衡。各有所得。并在治疗结束后能够得到及时监管和兑现,也能真正意义上让医务工作者多劳多得。同时,水平医德不好的医务人员,受到医疗机构间的挑选和患者的投诉,会加强自身的自律,改变服务的。
医疗机构的收费,主要用于国家补助不足的部分;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国家资金及政策要不同。监管同样平等。规范其价格行为等,对于骗取钱财为目的任何医疗机构,皆应该立即取缔,严重的要以欺骗罪等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非营利的机构,在医疗机构的发展,人员聘用,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等等,皆应该由国家统一调配。财务统一监管。多出的费用必须上交财政,补助不足部分。医疗机构是医生等工作人员的工作平台,医疗机构不许营利,但医务工作者必须“营利”。因此,对所有医务工作者,我们都应该在政策层面考虑他们的处境和收入等,是医改成功的保证。
对于社区和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由于他们是基层,国家应该按人头付费,每个注册到社区或村卫生所的医务人员名下的患者,其医疗预防和治疗费用皆按人头包干给出,假如每人按100元计算,全国1300多亿已基本够用,每转出一个患者,按月扣除月费用,每转出到上级医院就诊一例扣罚一例月费用,大病转出一样扣罚。不转出延误治疗的则加重处罚;大病转回康复的,则重新计费。
这样,各级医务工作者的待遇基本上也就明晰了,有了政策,谁也不会去追求灰色的收入了。
3,政府如何监管?
有了以上的初步管理思路,政府管理就会更加容易。在付费方式上,比现在的方式更容易监控,事后的监控主要是价格监控,其次是医疗的诊断与治疗的合理性的监控。政府有拒付的权利,就有有效的监控力。患者就不怕过度医疗和医务人员的不负责任。有了统一的付费标准,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一样只能是非营利性收费的数倍(3—4倍?),这样政府的监控就非常简单化。而对于每一个医务工作人员,一样能激活工作的热情,又能很好地监控个人的收入与纳税情况等等。
除了以上的监管内容,政府应该分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两块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来自财务的全面控制与业务的经常性考核;而对医务人员的考核与监控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评议。制定细化的监控标准和考核目标,在现有变革的体制下更容易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监管也就是日常工作中的简易事情了。
三. 医生多点自由执业,不再是单位的“奴隶”,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根本。
有很多人认为,老百姓看病难是因为政府投入不够,医疗机构少造成的。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在中国又有很多的公立或民营等医疗机构濒临倒闭,随处可见。社区和村卫生室的建设风风火火,可患者不买账,政府的好意老百姓却不领情,原因何在?其实很简单,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没有调动的根本原因就是现有的人事制度造成的,所有的医务工作者都是单位人,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大家都又成了单位的奴隶。没有几人有很高的工作热情。大家劳动强度很高,但报酬不高,风险却处处随时存在。因此,我们应该放开医务工作者,大家统一归人事部门管理,单位不应该再控制医务人员的行动权利,让所有具备从医执业资质的人员自由选择合适的多个医疗机构,体现个人的多劳部分,能够快速地解决老白姓的看病难问题。同时,由于医务人员间的竞争,能够很好地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的服务态度的转变,促进医患的良性互动。同时,对所有的医疗机构都是互相竞争的基础上,又有很大的资源共享协调作用,减少社会浪费。
医生多点执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们应该让他们体现自身的价值,在自由工作中,他们有更多的话语权,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会有更多的促进作用。放开医生多点执业,就必须分清,社区和卫生室有资质的人员都可以去注册独立门诊,都应该纳入统一的“公立”政策保护范围,这样才会有竞争,有公平,老
百姓才能得实惠。而医务工作者也可以同时到医疗机构服务,医务工作者待遇必须由医疗机构另行支付。或由患者在治疗结束时自己支付等。医疗机构只收取自己的相应成本等。医务人员开展不同的工作,除个人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外,相应的医疗机构也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方可以开展工作,以确保患者的安全。 对于边远贫穷地区的管理,政府应该财政包干,让医务人员拿固定费用。投入全部由政府负责解决。政府解决所有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并定期招募各种志愿者到边远地区服务。
在我国的现有各种制度中,对于医务人员的行为一直是限制的多,放的少。根本原因是医疗机构的利润来自医务人员的劳动,医务人员是单位的“子民”。是上下级关系,没有“自由”。制度层面,意识层面忽略了,医疗机构是医务人员工作的平台,患者的聚集地,是“媒体”;医疗机构的存在不应该依靠医务人员,应该是国家和社会团体等等;两者不应该是利益关系,只应该是事业关系。医疗机构的发展与存在,应该来自政府的投入与导向,社会福利的需求和社会的捐赠等等,医务人员是独立的社会人,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问题,才能真正地放开,解放医务工作者,他们才能真正地,轻松地上场,全身心地投入医改的具体工作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
四. 医生在不同点执业的等值化,是解决医务人员劳动积极性的方法之一。
在现在的医疗体系中,我国的医务工作者,由于所处地区,医疗机构的不同,所得到的报酬肯定是不一样的,最关键的是,同样的劳动,可能医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截然不一样,这就直接挫伤了基层和低年资医务工作人员的劳动积极性。比如,一个阑尾炎,在乡镇手术,医生的劳动报酬可能就是几十元,患者花费几百元,而在北京,上海,医务人员可能得到上百元,患者花费几千元,这些都是很常见的,看是合理,其实非常地扭曲了人性,导致社会的不公。作为社会人的医务工作者,有可能为一些欠费或无主病人服务后,医疗机构拒绝支付劳动报酬。这就导致工作人员无心全职服务,敷衍患者,甚至丢弃患者;不同值的结果,基层不愿为,上层忙不完。作为统一的收费标准,无论患者在何处就诊,医务人员在何处接诊,患者支付给医务人员的费用都应该等值,患者无力支付的,政府或医疗机构就应该及时按标准支付给医务人员。患者只需对医疗机构的不同基本材料等区分支付不同的其他差价。医务人员,无论教授或住院医师,只要劳动性质,内容一样,都应该报酬一致。至于结果不同,应该由患者确定,出了差错由个人等承担相关责任比较合适。
只要是等值劳动,基层的同志就会把基层工作干得更好,分流向上的患者;上边的人员就会将更大的
劳动做好,基层的工作就会自动下转,让基层人员去做。这有助于医疗的分级管理和人员的有序流动。促进医疗次序的快速好转。
体现等值服务,医务人员必须是社会人,自由流动,那么,分级管理的愿望就能自然形成。无需特多的行政文件和命令,风气自然好转。大家的积极性,尤其是基层人员,会更加高
昂。
五. 医疗事故的处理快速化,是解决医务人员具备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必须手段。 在现在的中国医疗界,医闹层出不穷。大家分析原因,各有见解,就是不能解决问题。其实,不管医改怎么改,这都是政府的责任。对于医闹,无外乎医生和患者之间出现了矛盾,要么是效果,要么是经济等问题。其实处理很简单,那就是政府出面及时按制度化解。政府必须在医患之间搭起治疗和处理事故的平台。政府应该先公开,透明地成立有官方、民间、和卫生界共同组成的中间机构。对于所有有医疗纠纷的事件进行公开透明的及时处理,并规定时限,不服的,可以进入司法程序。但不管怎么解决,无论医方或患方,都必须遵纪守法,不得闹-事。不管是“医闹”,或是医务人员违规,都必须由公安机关立即强行拘留。并按违法处理。有事说事,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由一方上报政府调节机构解决。不论那方在医疗机构闹-事的,都应该以“违法”处理,强行离开方能确保以后的平安;对于非法的恶意“医闹”,一定要以法律制裁,快速处理,方能确保医疗秩序走向良性循环,才能保证那些居心不良的人员不敢从中作乱,危害社会。
在医闹的处理上,政府必须公平,公正地快速执法,作为一个秩序的强力监护者的身份出现,要求双方在法律的框架下处理事情,同时对弱者实施法律援助等等。只要双方心态正确,没有处理不了的事情。所以,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更需要政府的责任体现。单靠医患任何一方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政府不仅要有经济的投入职责,更有强力维护秩序的职责,不能因为怕事态扩大化而不问事,那样只能越闹越厉害。事态扩大了,只能说明政府处理事情的方法有问题,应该改进,而不是你政府介入的问题。
六. 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投资主体与目的的明确,应该是医改必要的方向。
医疗预防应该重视,并独立于医疗服务体系之外,作为公共-产品,为政府全额负担,已经取得了共识。 但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各医疗机构性质如何确定?服务体系如何建立?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现行的医改方案中,确立了医疗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福利性事业,这一点大家都基本认可。但公益事业,是需要人来做的,因此,也就确立了,医疗机构不应该营利,但医务人员是可以“营利”的。
作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群众福利,因此,就必须把所有的收入划分成两部分:医务人员的计量或计时收入,立即支付或垫付;医疗机构的成本收入。而对于医疗机构的收入,皆应该上交财政,由国家控制财务运行。并按一定方案监控医疗机构和个人的收支等等。国家全盘投入;而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应该定性为营利性,只能服务于高端,收费是非营利的3—4倍等,国家监控其价格、财务及其医疗行为,而不投入。无论营利和非营利性,国家对民营或公立应该一样监管和投入;所要区分的是“真营利性还是假营利性”;无论民营或公立,无论以营利或非营利性出现的医疗机构,只要不是真正做福利事业的,应该立即取缔。以医院为名骗取患者钱财的,应该以诈骗罪处理。
现在的中国,有很多的民营医疗机构和少量的“公立”医疗机构,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所以,市场很乱,没有“福利”可言。对于这样的医疗机构,很多是挂羊头,卖狗肉,国家应该严格分类,该停业的停业,该取缔的取缔;该纳入投入的同样给予投入。
国家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应该全面放开,在规划上、设备准入上和业务上,只要条件达到,就应该放开,为高端人群解决看病难问题。
而对于以非营利性为目标的医疗机构,国家在进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应该严格把关,同时,为了加强内部市场的竞争,促进发展,在一定的范围内,不应该只规划一个医疗机构,至少可以规划两个以上的同级医疗机构,以便让社会福利机构或慈善机构或个人投资建设,促进国有单位的管理。在设备准入上,只要不是国家投入资金,无论-公立和民营,国家都应该准予购买。只要是为了群众的真福利事业,就应该放开;我们不能因为怕影响了某些单位的业务,而让民间或社会的慈善大门关起来,让更多的无辜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数量的增加,只会给百姓带来好处,我们何必惧怕准入呢!这种设备和多种业务的准入制,看是合理,其实,它扼杀了民族产业的发展,加大了公立医疗机构间的垄断,加大了医疗资源的垄断,导致了百姓看病更难和更贵。
因此,在盈利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间设置多种准入制度,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的政策。最终受害的是群
众。使原本就垄断难以管理的医疗机构更加飞扬跋扈,难以驾驭。
七:三级医疗网建设不符合国情,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医改的倒退。
很多人认为,中国平穷,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另一个原因是,基层医疗网的缺失或瘫痪。其实这只是现实的表面。现在和改革以前,都有三级医疗网,问题解决了吗?没有!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大量的国有资产的浪费,百姓看病更难,基层原本能够赊账看病的村医的缺失,好多地方为了让村医合作,集体办医,采取多种极端手段,强行撮合。表面看,村卫生室或社区服务站存在,应该为站区或村里的老百姓看病解决看病难问题;而实际上,在站区或有些村子,相隔距离很远,原来村里的医生离远了,反而看病更难了;同时,强制的结果,没有积极性,也不能体现个人的价值,更导致基层的医疗服务能力下降;而对于乡镇级的医改,由于没有针对专业医务人员的方案,实行全额财政包干或现行的体制,导致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设备使用和管理等混乱,内部职工关系紧张等,不利于整体发展;对于县级二级及其以上医院,由于新医改赋予其龙头老大的永恒位置,可以说,飞扬跋扈,不服管理,对待患者服务差,推诿患者,过度医疗等等弊端已经司空见惯,医改三级转诊的梦想很难实现。大家都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现实谁也不愿让出自己的有利的业务。基本上讲,三级网的建设理论上是好事,现实中是败笔。
那么,怎么才能构建中国的医疗网?让百姓看得起病呢?我们认为,有些地方不妨还是学习国外的经验为好。对于社区或村卫生室,我们没有必要大量地投入;对于边远平穷地区,凡没有医务人员的地方,政府应该出面建设医疗室,财政包干招募来的医务人员待遇。凡是已有医务人员的地方,只要个人具备国家要求的资质条件,国家就应该准予独立执业,帮助建设治疗室,不论一个地方有多少业务人员,政府都应该给予执业,但所有的业务条件和经济回报也应该是一样的。国家按人头拨付给他们治疗费和预防费用;每个居民都必须注册到一个基层已注册的医生和护理人员名下。居民平常的治疗和预防一律实行免费。大病必须转出到有能力的医疗机构治疗,村或社区医生必须和上级医疗机构预约,没有预约和手续的,按自费处理或不予接诊;患者必须逐级转诊,也可同级转诊。转诊的上级或同级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否则必须继续转诊或会诊。对于不按要求转诊的患者,一律按自费处理。凡正常转诊,一律应该先治疗,后付费。对于基层转出人员,应该扣去注册医生的
关于新医改的思考2017-02-19 21:43 | #3楼
随着人民物质水平的升高,大众在物质水平的到满足之后,逐渐关心起自身的健康状况来,医疗也就随之成为报纸头条,民众街头巷尾的热门话题,其中的关于新医改自提出以来,关于它的讨论浪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当中呼声最高的是“新医改基本不成功”,甚至是“新医改失败了”。那什么是新医改?新医改又有哪些亮点与缺陷?改进的对策有哪些?新医改的得与失又能引起我们怎样的思考?以下便是我以一个医学生的身份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与思考.
一、 什么是新医疗改革
2017年4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意见》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 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新医改可总结为六项目标和五项改革,分别为
六项目标:
1、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建
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
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3、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4、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5、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五项改革:
1、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5、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本次新医改还有有四大亮点:
1、体现了公平性和公益性公平性主要体现在提出了全民医保的目
标,还有提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这样一些内容。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还有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来维护群众用药的公益性。
2、强调了政府职能通过加大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投入,明确政
府对群众健康的责任。
3、在改革重点上突出基层面向农村惠及群众在这个医改意见里面提出了要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然后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使广大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够就近得到比较好的医疗服务。
4、强调将政府主导和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在突出基层保基本的同时,强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比如利用社会资本来形成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促进有序的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 新医改的缺陷
有句话这样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话或许真的可以用来形容新医改的窘境,自提出以来,新医改一直备受争议,一度被称为失败的医改。新医改到底存在怎样的缺陷,且让我们从他的体制本身分析。
(一)医疗保障立法层次过低,缺乏统一规范性 1、立法层次低,缺乏统一性与稳定性。我国医疗保障改革并无全国
统一的中央立法,只有地方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虽然国务院的决定对改革的任务和原则、覆盖范围和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等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在推行中
不能发挥法律的作用,且规定过于简单模糊,各地的改革难以把握其实质,导致各地制度差异极大。 2、地方立法具有盲目性、随意性和区域利益性。缺乏中央立法,无
经验可循,未经过严格论证、在摸索中出台的地方立法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十分突出,而且地方法规多为本地经济和居民服务,阻隔了外省市人员和流动人口医疗保障权的合理实现。
3、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备,缺乏可操作性。国务院的决定中没有责
任追究的规定,地方立法的法律责任一章大多仅规定了行政责任,且涉及面很小,无法解决现实中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对制度的运行形成了阻碍。
(二)医疗保障立法的价值、目标取向的效益性,与医疗保障自身的宗旨相悖医疗保障是对公民生命权与健康权进行保障的一种制度,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保障制度几乎使全体城乡居民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疾病医疗保障,具有一定的公平性,却显然缺乏效率。而“新制度的建制理念并非是为了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而只是为了控制政府责任和满足城市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这有悖于社会公平的价值取向”。很明显,新制度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以减少公平为代价。
1、广覆盖原则的偏离。国务院的规定仅适用于城镇职工,将其它所有公民排除在外。地方立法不仅将所有农村居民(包括农村务农者和进城务工者),而且将一部分城镇劳动者排除在外。
2、制度内的非平等性。医疗保障制度应当是对所有公民的平等保障,而现有的保障制度却显示出了非平等性。
(三)医疗保障制度设计本身存在明显缺陷
1、个人帐户的设立对加强医疗保障无实质性意义。个人帐户的引入
借鉴了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而新加坡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在经济充分发展和高就业的基础上,而且新加坡个人帐户所积累资金用于住院医疗中个人自负部分,而在中国的制度设计中,不仅住院医疗中个人自负部分,大部分门诊费也需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也不具有增值功能,个人帐户的利息基本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资金的使用无任何限制,因而个人帐户的现有制度设计与立法初衷并不一致。
2、统筹层次过低,削弱了医疗保障的互济功能。
3、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的单一化,将大部分公民阻挡于制度之外。《决定》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将职工的医疗保障的享有与用人单位捆-绑在一起,通过专项保险资金筹资的方式,使不符合条件的大量劳动者(临时就业、个体雇工、非正式就业人员等)失去了制度进入的机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
非均衡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人均收入和实际支付能力差距很大,缴费标准的单一性必然会使相当一部分人因无力缴纳而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
4、医疗保险运作机制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在现有的运作机制中,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几乎未作规定,仅规定了劳动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的监管。缺乏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参与机制,管理透明度不高,与医疗保障制度联系紧密的医疗服务体制和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流于形式,阻碍了医疗保险改革预期设想的实现。
三、解决之道
新医改的最终目的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我解决问题应该从根源入手。首先先让我们分析下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
1、医疗卫生资源发展不平衡我国的医疗资源80.O%集中在城市,2O.O%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高新技术、先进设备和优秀人才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老百姓得了病在当地得不到有效治疗或者不相信当地医疗机构,只奔大城市大医院,从而让这些医院陷入门诊的海洋中。
2、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据统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卫生支出曾经一度占到政府总支出的6.0%,而到2002年,这个数字已经下降到4.O%。在今年3万多亿元的财政预算中,仅有1200多亿元用在医疗领域。
3、健康意识逐渐提高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人民的健康意识逐渐提高,身处农村基层的群众有了多余的钱,便有边远的农村向集中的县级及其以上的医疗机构集中,导致了求大于供的暂时局面,医疗机构便顺势把医疗服务、药物价格上扬。
4、医药费用价格昂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药品定价基本上是采用政府限价、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对合资药、进口药全面放开,不少药品医院可以得到折扣。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临床普遍使用的药品技术含量高,治疗效果好,但价格昂贵,无形中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5、高、精、尖仪器的使用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医疗技术及疗手段发生了更大变革,医疗单位为了提升档次,大量重复购臵大型诊疗设备,如CT、MRI、CR等检查设备,增加了就医的成本
6、一次性卫生材料的使用近年来,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医院广泛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直接致使医疗费用提高。
7、违规收费行为医院的核算模式,部分指标与经济效益挂钩,所以科室完全受经济效益的驱使,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的问题,屡见不鲜。
8、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有些医生受利益驱动,一味迎合患者“高价药、高疗效”的消费逻辑,有些检查为取得高经济效益,利用开单回扣、提成等方式,导致药品虚高定价,病人经济负担加重。
9、医院的补偿机制不健全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一些医院重收入
轻管理,是导致患者医疗费用上涨的一个重要方面。医院为了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不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核算责任制,刺激了医疗服务的过度利用。
四、最后要说的话
最近国内掀起了一波学医热,跟我一起毕业的那批同学打扮都选着了学医,虽说这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关,但也不能忽略许多人是冲着医生的高消费。人活一世,利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我想说的是,医学是很神圣的一门科学,医生是一个很神圣的职业,学医当医生是为了治病救人,而非赚钱买房,但现在很多的人确实将两者的位臵颠倒,或许我说说的与现实格格不入,但这却是实话,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如果我们在给病人看病时能够多为病人想一些,或许就会少一些乱开药,少一些医疗纠纷,新医改的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就不会再存在多大的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新医改的最大敌人不是资金也不是设备,而是作风,使我们国人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形式主义作风。在我的家乡,记得农村医疗改革刚提出时,村民们欢呼雀跃,奔走相告,争相加入。刚开始确尝到了一些甜头,但渐渐地却发现,在能够办理高额保险的同时,医生开的药却相应地也提高很多,折合起来比原来还贵,而且医院办理的速度越来越慢,有的甚至要等到半年后,后来渐渐地民众们对新医改绝望,很多人表示以后将不再办理这项业
务。管中窥豹可见一斑,即使制度制定得再好,传达到下面来只是象征性的过一下场,再怎么样也不会有效果。这是我们实行医改时所必须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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