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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协议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资本的社会功能,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中“三农”及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 家企业拟合作成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于此目的,各协议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作共赢的原则,对成立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主要事项,达成本协议,约定共同遵守。
二、公司结构
1、公司名称为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住址为 。
2、 小额贷款公司由2个股东(即协议人,以下皆指协议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其中 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的股份; 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 %的股份; 出资 万人民币,占 %的股份。
3、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4、公司成立董事会,设立监事。大股东即占公司股份最多的协
议人担任董事长,其他股东担任董事、监事。
5、股东、董事、监事的职权要分明,各负其责,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做到公司经营状况对股东、董事、监事透明。
三、经营情况
1、公司须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制度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
2、如公司的业务涉及到股东个人,则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业务流程办理,不能有特例,必须对其他股东负责。
四、利润分配
1、从公司成立第一年起,每年度从总利润里拿出50%,根据各位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各股东完全收回出资金额后的次年起,每年度从总利润里拿出20%,根据各位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五、增资、撤资、股权转让
1、增资、减资: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可以增资、减资,但股东增资、减资的程序、金额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责任承担
1、各股东必须按出资所占股份比例,先将其中5%的出资存入一个固定账户,作为保证金和成立公司所需的费用。
2、各股东必须按时足额认缴股份出资,若不能按时认缴股份出资,则未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扣除第六条第一款所述的保证金并承担公司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保证金按已出资的比例分配给已按时出资的股东,作为损失赔偿。
3、如因部分协议人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而造成其他协议人损失,则过错方应承担其他非过错方的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协议人自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八、若各协议人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各协议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各协议人各执一份,两份存档,经各协议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协议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
协议人:
日期:
小额贷款公司委托支付协议2017-02-17 13:53 | #2楼
委托人(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贷款人):丰城市洪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
为明确贷款支付事宜,甲方和乙方经平等协商,甲方选择委托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因借款人与贷款人已签订编号为 的《人民币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单笔提款金额(大写) 万元,采用《付款委托书》方式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将借款划入指定的支付对象账户。
3、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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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贷款人(盖章): 借款人(盖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付款委托书
兹委托丰城市洪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指定的账户付款。
付款金额和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付款币种:人民币
付款金额:(大写) 万元整( 元) 付款方式:
指定账户银行账号信息:
帐号名称: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公章)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合作协议2017-02-17 13:55 | #3楼
乙方:
丙方:
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现就小额贷款公司开户、结算、资金监测事宜,达成如下服务合作协议: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唯一合作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或一般存款户。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结算等金融服务。
乙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为甲方提供业务咨询、人员培训服务。
二、丙方委托乙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收付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异常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报告:
(一)无合理款项收支情况说明的资金流入或流出;
(二)发生大额或短期内频繁的现金交易;
(三)与非甲方业务经营区域内的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经营过程中正常采购发生的款项支付除外;
(四)多方开户,或借用、冒用他人账户从事业务活动;
(五)基本结算户资金余额小于或等于200万元;
(六)其他违反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使用与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甲方承诺自觉依法合规使用在乙方开设的基本结算户或一般账户,不利用在乙方开设的账户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贷款发 — 1 —
放、收回及利息收付均通过在乙方开设的账户进行。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违反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的资金收付及结算服务时,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承诺积极争取为开户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支持,最高不超过其资本净额的50%。
五、甲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乙方可以拒绝再继续为其提供开户、结算服务;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监管部门可要求甲方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另行更换开户银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提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
六、本协议签订后,如相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而使本协议内容与相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方各执一份,报市金融办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 2 —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2017-02-17 13:54 | #4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资本的社会功用,缓解区域经济发展中“三农”及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积极探索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有效途径,***、***等法人机构和***、***等自然人,拟共同发起设立**市(县)**小 额 贷 款 有 限 责 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此目的,各发起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对设立**公司所涉及的主要事项,达成本协议,约定共同遵守。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性质
第二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中应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第三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出资额(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承受损失。**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和业务范围
第四条公司全称为****小额贷款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住址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总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每股设人民币元(有限责任公司不需表述),由各发起人按认缴(出资)比例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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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业务范围是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及“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第四章发起人认缴入股(出资)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
第七条 **公司发起人认缴入股(出资)金额和占总股份的比例分别为:
(一)---------
(二)---------
第八条发起人出资方式为人民币货币资金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五章发起人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发起人应如实、及时提供为设立公司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及时签署有关文件,按时足额缴纳全部出资。
第十条各发起人郑重承诺,主发起人在公司持股(含关联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其他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含关联持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如果存在任何隐瞒,则该发起 人在**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
第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继承、和赠予,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和质押。第十二条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增资扩股时,发起人有权依照其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优先购买新股。第十三条发起人在公司被批准成立后,同意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第十四条 **公司由于客观原因(非因发起人过错)无法设立时,因筹建、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发起人同意按认缴入股(出资)金额的比例分担。在公司筹建和设立过程中,由于部分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无法设立,或者
致使**公司及其他发起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公司筹备
第十五条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建小组,筹建小组由*人组成,其中:**公司***、..,自然人***,负责人***。筹建小组作为发起人的代表,负责处理**公司筹备、设立过程中相关事宜,其职权由发起人会议确定。
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
第十八条 **公司的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提名,经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接受董事会的聘请兼任公司的行政职务。
第十九条 **公司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为*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系公司法人代表。
第二十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察机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首届监事会成员由发起人会议提名,经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各发起人同意,在**公司创立大会依法正式提出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其候选人名单应事先经发起人会议充分协商并一致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 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按国家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讨论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的财务审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本协议修改、变更与解释
第二十五条修改本协议须经全体发起人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发起人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 各发起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设立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其他方发起人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一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付出资额的万分之六作为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一个月仍未缴纳出资额,即视为违约方自动放 弃股份,遇此种情况,除违约方应交付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按本协议有关规定终止合同。由于一方发起人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直接影响其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另一发起人,并应在十日内,提出不可抗力详情及不能完全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协议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另一发起人有权根据该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决定本协议是否履行,并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该项不可抗力事件所涉及一方发起人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原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争议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协议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协议各方、审批机关及 公司等级机关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发起人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发起人各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起人:(法人企业签字盖章)********** 法人盖章 发起人:(自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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